高校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模式创新路径
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作者:邱妮斐来源:《决策探索》2021年第16期【关键词】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学专业快速发展,但培养模式依然陈旧。
我国高校应积极转变传统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建设,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社会培养一批优秀的实用型人才。
一、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教学原则(一)大力推进教学内容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实验课、科研活动、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实践教学系统,提高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与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
教学方法是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要重视教学内容的创新,可以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实际的教學过程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法学专业课程教师应该在自身教学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教学模式和教学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课堂上可针对法学课程相关内容创设一些问题,让学生主动思考,引导学生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促进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推动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的进一步改革。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学实践法律职业十分注重经验的积累,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需要周密设置实践环节。
因此要注重实验室建设,改善实验教学设施条件,提高实验室整体层次与规模。
法学专业应重视实践教学的多样化,可以通过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教学,来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运用能力。
同时还需要大力开办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探索学习研究相互结合的办学模式。
二、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课程体系陈旧,课程内容滞后目前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及内容还比较传统,没有结合当今时代经济发展需求,也没有将最新技术在法律岗位的应用情况融合在课程设计中,使得学生所学的知识无法真正对接工作岗位,限制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目前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中,课程内容较为陈旧,以传统的理论教学为主,无法满足当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法学专业学生大多理论性内容掌握得比较好,而实践运用方面却十分欠缺。
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

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探索与实践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专业性强、理论性高的学科,其课程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实践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学类课程教学方法的选择与实践,以期给予教师和学生一些有益的启示。
二、多元化教学方法的选择1. 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时,可以采用讲授课、研讨课、案例分析等多种教学方法结合使用,以增加课堂互动和学生参与度。
2. 在法学实务类课程中,可以引入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性教学方法,让学生通过实践来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3.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教学平台、在线讨论、多媒体教学等,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学生的学习渠道。
三、实践教学方法的应用1. 案例教学法:通过引入真实或虚拟的案例,让学生在实际情境中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其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2. 课堂讨论法:教师提出问题,让学生进行讨论和互动,促进学生之间的思想碰撞和知识共享,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3. 模拟法庭: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在模拟法庭中扮演法官、律师或当事人等角色,真实模拟法庭审判过程,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案例教学法在法学类课程中的应用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法,尤其适合法学类课程的教学。
通过引入真实或虚拟的案例,学生可以深入了解法律实践和理论知识的联系,培养其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1. 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进行教学。
案例可以来源于真实的法律实践,也可以是虚构的案例,但要确保案例的可理解性和学习价值。
2. 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可以提供一些问题或指导性的思考方向,帮助学生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法律适用和争议点等,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3. 学生讨论和解答:学生可以在小组或全班讨论的形式下,就案例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答。
教师可以适时给予指导和点评,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理解。
“法考”改革背景下法学教学模式的路径选择

“法考”改革背景下法学教学模式的路径选择摘要:“法考”改革为高校法学教育提供了机遇,同时,又对高校法学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法学毕业生就业承担更大压力,从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角度来看,要回应市场的需求,就应当顺应“法考”改革,主动提升,适时修正教育教学方式,勇敢担负起时代赋予法学教育工作者的使命。
关键词:法考改革;法学教学模式;临床法学教学一、“法考”改革对法学教育教学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以第140号令公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了专业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第九条规定了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其中,在校法科学生将不得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办法”的出台对在校法科学生来讲,一方面是“福音”,比如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收紧,法学毕业生就业门槛竞争激烈度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另一方面,法学本科在校生不再被允许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就业渠道也会明显变窄。
对高校而言,法学教学工作也必须紧跟“法考”改革,转变教育教学方式,积极回应市场对更高素质法科毕业生的要求。
二、顺应“法考”改革要求,转变法学教育教学思路(一)法学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将更加多元化在“办法”出台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涉及到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的修法。
“办法”正是对“决定”中涉及法律职业人员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细化。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以及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必须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上岗。
“法考”改革之前,法科毕业生既可以在通过“司法考试”的情况下,再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岗位,也可以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而直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这些岗位。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方法创新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方法创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学专业在本科阶段的教学方法也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学生的需求和提高教学质量。
本文将从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三个方面探讨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方法的创新。
一、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基于真实案例的教学方法,通过让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法学专业的教学中,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原理。
教师可以选取与课程内容相关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背后的法律原理和法律逻辑,帮助学生形成批判性思维和应用能力。
此外,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案例并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
二、实践教学法学专业的教学应该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实践教学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应对法律实践中的挑战。
实践教学可以包括实地考察、模拟法庭审理、法律实习等形式。
实地考察可以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律实践中的问题和困境,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
模拟法庭审理可以锻炼学生的辩证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法律实习可以让学生进一步熟悉法律实践中的各项工作,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三、信息技术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学过程中的信息技术应用也越来越重要。
在法学专业的教学中,可以引入多媒体教学、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提高教学效果。
多媒体教学可以通过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手段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网络学习平台可以提供课件、教学资源和学生互动交流的平台,方便学生随时随地学习和交流。
同时,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例如使用电子书籍、在线法律数据库等,提供更便捷和全面的学习资源。
综上所述,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方法应该不断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案例教学、实践教学和信息技术应用是三个重要方面的创新方式。
通过引入这些创新方法,可以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教学效果,为学生的法学专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高校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高校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高校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是当前教育领域中一个热门话题,随着时代的变迁,传统的黑板白板讲授形式逐渐落后,需要对课堂教学进行改革与创新,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别展开,分别是教学理念的转变、教学方式的创新以及教学技术的应用。
一、教学理念的转变在传统的教育理念中,教师起着引导和支持学生学习的作用,而现如今的教育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课堂中来,发挥学生在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教师需要从教育者转变为学习者的引导者,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我探索的能力、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等方法,来实现教育目标。
二、教学方式的创新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始探索和实验性地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尝试将各种先进的教学手段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以期提高教学效果。
比如说,使用案例教学法,引入多媒体教学技术、互动式课堂、MOOC等,来丰富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同时,教师也可以通过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线上课堂教学,使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自主学习,以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
三、教学技术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教育技术也在不断地走向成熟。
在高校教育中,教学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例如,利用课件制作软件、视频制作软件、交互式教学软件等,可以使教学内容更加直观、具体、生动,能够更好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同时,教学技术的应用还可以促进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学生成长情况的普及性、多维度的评估,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
总之,在高校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中,教师应当积极探索、开拓进取,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和学生的学习需求,推动课堂教学更好地发展和创新,以满足教育教学中真正的发展需求。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方法优化

法学专业本科阶段教学方法优化在法学专业的本科阶段,教学方法的优化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如何优化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方法,以促进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1. 设计情景式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法学教育中常用的教学方法之一,它通过给学生呈现实际案例,让学生在模拟情景中进行讨论和分析,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增加学生的兴趣,可以选择一些有趣或具有争议性的案例,让学生能够积极参与讨论。
2. 利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在法学教学中,通过利用多媒体技术,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给学生,使学生更易于理解和记忆。
比如,可以使用PPT展示相关案例、图片和视频,还可以通过演示软件模拟法庭辩论过程等。
二、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的方法1. 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在法学教学中,应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而不是单纯地接受知识的灌输。
可以采用小组讨论、研究报告等形式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2. 多元评价方法: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以考试为主要评价手段,这种评价方式过于依赖记忆力,无法全面评估学生的能力。
因此,可以采用更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如小组讨论的表现、个人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等,以综合评价学生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加强实践教学的方法1. 实地考察:法学专业涉及到许多实际问题,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可以使学生亲身体验相关行业或机构的工作环境,增加对法律实践的认识和理解。
比如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践机构,与从业人员交流。
2.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一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教学方法。
通过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模拟真实的法庭辩论过程,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总之,要优化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方法,需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加强实践教学。
教师在教学中应灵活运用情景式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技术等方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同时采用多元评价方法,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全面评价。
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行政法学》课堂教学改革

学生能够在实践 中深入领会行政法治精神 ,掌握相关知识 , 提高用法律思维思考 问题 与分析 问题的能力 , 促使高校应用
型、 复合 型人 才 培 养 目标 的实 现 。
为此 , 就要通过整 合现有的课堂教学 资源 , 开展课 堂教 学 。传统的法学课 堂教学 主要是一位任课教师进行教学 , 教 学方法也主要是满堂灌行政法学。 这种授课方式 的优势在于 单位时间 内传授知识 点的效率高 , 课堂信息量较大 。问题在
为提升人 才培养水平 ,伞面提 高高等教育质量 , 2 0 1 2年
教育部出台了《 关 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 即
促进学生主动学习 、 自觉学 习, 激发其学 习兴趣和学习热情 ,
才 能 真 正 适 应培 养 高 素 质 法律 应 用 型 人 才 的人 才 培 养 目标 。
“ 高教三十条” ) 。 在该文件中, 教育部明确指出要创新人才培
养模式 , 探索应用型 、 复合型的人才培养 。 而要探索人才培养
模式 , 提高人才培养 质量 , 就首先要提高教 师业务水平 和教 学能力 , 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
在过去的 3 0年 中 , 法学 教育 获 得 了长 足 的发 展 , 为 我 国
二、 《 行政法学》 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的主要 目标
《 行政法学》 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 的专业基础课 , 学生 的
学 习热 情 和 学 习 积极 一直 较 高 。但 是 , 由 于行 政 法 学 本 身 理 论 体 系较 为 庞 杂 , 行 政 法 法 律 法 规 的数 量 又极 为 庞 大 , 缺 乏
由于我国传统一 f : 属于行 政权 庞大 的国家 , 行政权的运作
每位公 民的生活密切相关 ; 社会 发展过程 中, 行政权运作
探索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路径和措施

探索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路径和措施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路径和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引入信息技术: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建立高校内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减少信息孤岛现象;开发高校行政管理系统,自动化处理诸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课程安排等事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采用智能化设备和软件,实现高效的资产管理、场地使用管理等。
2.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管理来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效益。
设立行政管理指标,对高校各部门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其与高校的发展目标相结合,激励行政管理人员积极工作;建立行政管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提高行政决策和执行的效率;开展管理培训,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3.加强院系合作: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
行政管理部门应与各个学院和研究所进行沟通和协作,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和教学科研管理部门合作,推动教师的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与学生工作部门合作,提供更好的学生服务和管理。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的人才来担任。
可以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具备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行政管理人才;加强行政管理专业与其他专业的交叉学科合作,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行政管理人才;鼓励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进修,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与社会企业合作: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借鉴社会企业的管理经验和创新理念。
可以与外部企业合作,引入其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理念,推动高校行政管理的创新;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项目,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与社会企业合作进行专业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让行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企业的需求和发展趋势。
总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路径和措施可以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院系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与社会企业合作等多种方式来实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校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模式创新路径作者:宫婷杨海能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18期关键词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模式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创新路径作者简介:宫婷,贵州民族大学校长办公室;杨海能,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2019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6.333随着社会与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教育”模式在高等院校教学中的应用,传统教学模式的弊端也愈发明显。
传统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理念存在滞后性,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教学方法主要是以讲课为主,互动交流较少,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混合式教学模式既能体现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的引导和启发作用,又能发挥网络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有效结合了线上和线下课堂的优势,是新时期推动高校教学模式改革、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路径。
行政法学课程是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课程之一。
行政法学涉及多个领域,理论知识较多,在课程安排上一般是将其安排在民法、刑法等基础学科之后。
传统行政法学教学过程包括三个阶段:一是课前阶段,主要是教师进行教学内容的准备,学生预习;二是课中阶段,是指课堂教学环节,教师基于课件内容进行行政法学知识讲解,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接受知识;三是课后阶段,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布置和批改作业,学习完成作业。
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者,是教学的核心环节,学生处于从属地位。
由于师生之间联系较少,课堂互动不足,教师对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引导不够,学生缺乏主动参与热情,这也使教学效果不理想。
具体教学情况见表1:总的来说,传统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模式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教师主导,难以突破传统教学思想传统的行政法学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整个教授过程的中心。
课堂中教师以理论讲授的方式向学生系统的讲述行政法学课程知识重点,而学生只需要对讲授内容进行记录和记忆。
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教师始终处于课堂中心,与学生交流互动较少,学生课堂参与热情不高,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意识以及知识构建能力的培养。
[1](二)学生实践基础薄弱,学习效果一般行政法相较于民法和刑法而言,与我们的生活联系不够密切,而行政法学的相关知识涉及内容较为复杂,加上学生很少参与行政法的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对行政法不能形成直接的感性认识,也很难真正理解案件,这就导致教师讲的口干舌燥,而学生却一知半解。
[2]因此,教师主导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不利用高校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法律人才目标的实现。
(三)学生被动,缺乏学习自主性传统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模式中,教学方向相对单一,教师传授知识,学生接受知识。
教师在教授知识的过程中,很少让学生主动参与,对学生的知识理解和掌握情况不够了解。
而部分学生没有提前预习,缺乏主动思考意识,听课中理解不深,长时间之后便会对这门课程有了抵触、畏难情绪。
(四)教学模式固化,缺乏积极创新传统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是在固定的时间,以课堂为场景,基于课件进行课堂教授,[3]教授的内容主要源自教材大纲,教学方法和手段以电脑课件为主。
这种教学模式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学生对知识的吸收主要依靠教师的课堂讲授。
另外,很多教师的对学生的教学培养目标仅为考取较高的书面成绩,而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创新、应用等能力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一)教学观念滞后,学生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在传统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理念理念中,“教”是中心指导思想,教师通过对理论知识进行讲授、分析等方式传授给学生,学生通过听课和记笔记的方式被动接受,整个授课过程师生之间互动较少,最后学生通过背笔记的方式应对期末考试。
[5]虽然学生通过了考试,但他们对行政法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并不深入,缺乏探索意识,实践运用能力不强。
(二)师生缺乏有效互动,授课过程乏味传统行政法学教学模式中,主要是教师教,学生学,师生之间的互动多表现为课堂提问,学生对课程讲解以及案例分析很少参与,师生之间联系较少,课堂生机不足。
此外,传统的线下课堂中,教师缺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需求的了解,教师讲授成为了课堂的主要内容,学生对新知识的主动探索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和鼓励。
(三)教学模式单一,创新性不足行政法学课程教学主要是老师以PPT展示的形式对课程知识进行讲解,由原来的口动式灌输转变为多媒体式灌輸。
讲授内容上主要是对概念、原理以及法律特征和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进行分析和讲解,虽然加入了案例分析,但受实践因素的限制,学生对具体案例难以真正理解和掌握。
再加上许多教师讲课内容按部就班,缺乏新颖性,很少结合视频网络手段,学生的听课兴趣不高。
(四)考核评价方式单一,激励措施不足传统的行政法学教学评价中,课程完成情况是衡量教师教学情况的主要标准,而对课程设计、学生的参与度、课堂效果等内容重视不够,容易产生教师敷衍、期末划重点应付考试等不好的现象。
而对于学生,考试成绩是评价其学习情况的主要标准,期末成绩合格就算完成了这门课程,难以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理解程度、实践运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转变教学观念,培养学生主体意识行政法学和民法、刑法等基础学科一样,具有较强的应用性,因此,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应是行政法学课程教学中的重要内容。
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重视学生对案例事实的分析和解决能力,通过模拟实践、角色重演等形式让学生“参与”到行政法学案例之中。
实践中,教师可以通过小组分工、资料收集、交流分享、情境模拟式等形式,实现学生参与式教学,让学生成为知识的构建者,而不仅是被动接收者。
(二)创新教学模式,推动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在行政法学教学方法上,应从单一走向多元共存的新型教学方式,通过对线下课堂教学的“技术赋能”,实现线上与线下教学共存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教师可以通过制作网络课程、精品课程,利用慕课、雨课堂等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同时通过交流平台与学生建立联系。
[6]在线下教学中,教授要将线上与线上的课程知识进行串联,建立与线上课题的有效衔接,通过建立小组、分配任务、交流分享等形式推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过程,提高学习效果。
[7](三)优化课程设计,提升教学效果为提高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生效率,必须开展符合学科特点的课程内容设计。
[8]在教学内容上,根据行政法学课程结构,以及线上和线上课题的特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实现线上课堂内容与线下教授内容的有效衔接。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可以结合行政法知识章节,对课程内容进行小组分配,由小组成员自主分配任务、收集材料、制作课件,然后通过派代表进行内容讲解,与老师和学生交流分享,这样既能有效提高学生对行政法学课程知识构建的参与程度,也能提升教学效果。
(四)完善课堂监管,健全线上管理监督机制线上学习不同于线下的面对面授课,教师难以掌握学生的实际听课情况,这就会出现部分学生拖延、应付甚至是章节测试抄袭等情形。
因此,这就需要完善教师发布作业和截止时间的提醒、课堂签到等网络教学平台的相关监督功能,以此来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线上课程作业。
此外,可以考虑给行政法学任课教师配备一名助理教师,协助任课教师与学生建立良性的互动以及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的同时也能分担教师的线上线下教学监督管理工作。
[9](五)实施动态考核,创新激励与考核评价体系1.多元评价,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建立和健全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的激励机制与考核评价体系,是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质量的重要保障。
对于教师而言,应当侧重对教学过程中的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将线上和线下的教学共同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之内,通过对教师线上工作量的大小进行量化分析,建立教师和学生依托的多维度评价体系,以减少教学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10]2.动态考核,激发学生学习动力根据行政法学课程的特点,应建立一个理论结合实践、学习过程与结果同等重要的多元考核评价体系。
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不再局限于期末考试成绩,而是将整个学习过程进行整体考核。
线上平台的成绩应综合考虑课程视频的完成情况、签到学习情况、线上讨论的参与程度以及线上测试等。
线下的考核应根据学生课堂中的综合表现,如资料收集、课堂讨论、小组展示等,着重考察学生的分享交流能力,以及对案件的分析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11]在当前“互联网+”的形式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法已经成为高校教学改革的趋势之一。
在混合式教学课程设计中,应结合授课对象及混合式教学模式的特点,借助智慧教学工具,通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有效衔接。
同时,采用学生可接受的多种教学方式开展线下课堂,通过全方位的过程考核机制考察学生的学习效果,从而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动性,提高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1]林雪燕,潘菊素.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设计与实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2).[2]徐敏.行政法学教学中的优化构建与均衡——评《行政法学》[J].中国教育学刊,2016(8).[3]苏东水.管理心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99.[4]李清泉,黎军,孙忠梅.基于MOOC的地方高校教学改革探索[J].中国高校科技,2018(3).[5]张策,徐晓飞.利用MOOC优势重塑教学实现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新模式[J].中国大学教育,2018(5).[6]尚岩,李东颖.线上线下(O2O)教学模式——从慕课(MOOCs)运行效果想到的[J].黑龙江高校研究,2016(8).[7]崔宁,刘向阳.基于翻转课堂的高职《单片机应用》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探析[J].教育与职业,2019(2).[8]黄正兵.基于云课堂技术的军事理论课教学设计[J].教育现代化,2019(4).[9]张郢峰.“互联网+教育”环境下O2O混合教学模式的构建[J].当代化工研究,2018(9).[10]凌小萍,張荣军,严艳芬.高校思政课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研究[J].课程教学,2020(5).[11]刘刚,李佳,梁晗.“互联网+”时代高校教学创新的思考与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