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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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万能句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万能句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万能句司法考试中论述题所占的比重是非常高的,但是也是有章可循的。

在一般就会涉及到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的局限性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法却不是万能的。

因为法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所以他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的需要来创造社会;其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规范,因此必然要受到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再者法律自身条件也制约着法律,如语言表达的局限等等。

在实践活动中,我们一定要结合法律的特点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自由从哲学观念层面上讲,自由就是在没有外在强制力时能够按自己的意志和目的来安排自己的活动。

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那么从法的价值层面上讲,自由究竟是什么呢?应该是法以确认和保障人的这种行为能力为己任,从而使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法律应该是给自由提供保障,而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没有自由,法律就仅仅是一种限制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法真正体现它在提升人的价值、维护尊严上的伟大意义。

三、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虽然这只揭示了法一个方面的价值,但由此可见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重要性。

法学上所言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的是通过法律结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

关于法服务于秩序是不容置疑的,关键是法服务于谁的秩序、怎样的秩序。

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统治阶级秩序的建立;其次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期望着行为安全与行为、社会的协调,这决定了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再次,法还是其他价值的基础,虽然自由和正义位阶在秩序之前,但同样需要以秩序为基础。

失去了秩序的保障,所有的价值就会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而面临现实的威胁而最后丧失其意义。

但是,秩序一定要符合人性,符合常理为目的,所以它应当收到自由和正义的限制。

四、正义正义存在于人与人的相互交往中,“不正义”绝对不会存在于孤立的个人之上,公正只是一种涉及利害关系的场合,要求平等地对待他人的观念形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把各人应得的东西还给各人。

经典法律谚语100条

经典法律谚语100条

经典法律谚语100条一、法律与社会1、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2、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3、合意创立法律4、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5、习惯与合意可以使法律无效。

6、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乃法治7、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8、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9、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10、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

11、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

12、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13、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问题。

14、法律必有漏洞(Non est regula quin fallet)1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波洛克16、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边沁17、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孟德斯鸠二、公平与正义18、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19、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20、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Justice must n ot only be done,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21、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韩非子22、正义可以提升一个民族。

23、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24、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

——休尼特25、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26、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

27、枪炮作响法无声。

(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28、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

——柏拉图《理想国》29、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三、权利与义务30、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复习]司法考试必背重点法律格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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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背法律格言197条法律,冇精美的语言表达,冇一种穿透心灵的美。

法律格言,将精神的法律平吋讲述,使法律语言的楮晶,更显精致和富有魅力。

论述题中恰如其分地插入些法律格言,能极人地提高论文的说服力。

1、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冇力。

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造法易,执行难。

4、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阳冇损确定性。

5、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6、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7、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8、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禅者。

10、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11、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12、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3、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14、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15、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1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17、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18、救济走在权力Z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1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2()、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冇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22、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屮,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24、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25、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刚收集的 司法考试 论述题常用名人警句

刚收集的 司法考试 论述题常用名人警句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马丁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能够看的见的方式得到实现。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霍布斯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西方法彦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残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贝卡利亚
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宣告绝望了;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卢梭
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的大门,法律借力于法官而降临尘世。

————拉的布鲁赫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侧将形同虚设。

————丹尼
极端的正义,即极端的不正义。

————西塞罗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孟德斯鸠
国家没有了正义,就会成为巨大的匪帮。

————奥古斯丁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

———马克思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丁尼生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伏尔泰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

————加里韦尔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利。

人在天性上同类,就法律而言平等。

————巴尔扎克。

法律谚语106条 为司考论述题而准备

法律谚语106条 为司考论述题而准备
28.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29.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 ——[意]贝卡里亚
30.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104.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105.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106.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77.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亚里士多德
78.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论司法》
79.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34.枪炮作响法无声。(指:当发生战乱的时候,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便会荡然无存,冲突的解决完全凭借暴力。)
35.民不举官不究(指:司法职能的被动性)
36.“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 ——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属
37.无证人即无诉讼
24.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25.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 ——林肯
26.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麦克莱
27.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80.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边沁
81.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

司考卷四论述题必背法律格言

司考卷四论述题必背法律格言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造法易,执行难。

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

(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

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法律敎育网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

司法考试论述题高分必背法律格言

司法考试论述题高分必背法律格言

司法考试论述题高分必背法律格言1、类似事项应予类似判决.——程序正当原则。

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利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强调法律至上3、自然公平的第一个原则是:必须给予诉讼当事人各方充分的机会来陈述本方的理由。

这意味着必须将诉讼程序告知他们,并及时通知其任何可能受到的指控,以便于他们行事权利。

——程序正当原则,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

-—刑罚公开原则,罪行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5、服从法律:无论是我或任何人都不能摆脱法律的光荣的束缚。

——法律至上6、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该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程序正当原则,阳光下的行政。

7、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司法独立8、无保障的权利不是权利。

——权利必须被保障,无救济即无权利,法的可诉性。

9、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缩小行政权力。

10、良法得到普遍遵从乃法治。

——法是良法,法都要遵守。

11、有一百条法律,却有一百零一个漏洞。

即法律必有漏洞。

——法的局限性.12、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

13、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法的重要性.14、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程序正当原则。

13、认真地对待权利.-—权利保障。

15、法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律的正义价值。

司法考试的日子越来越近,司考生们不要紧张,不要恢心,要找到好的方法,继续努力。

帮助我司法考试论述题得高分的法律格言,希望对其他司考生们也有帮助。

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答题模板2011—1-27 9:26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编者前话:司法考试的论述题是令很多考生感到头疼的一种题型,每年考的最多的就是法理学的一些概念。

2011年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法律格言197条

2011年司法考试论述题必背法律格言197条

济即无权力。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

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

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

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

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

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

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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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论述题法谚必背
无不平之法、无法外之人、无法上之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回应现实需求,始终是决定一部立法成败的关键。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制定良法,是人民对立法者的基本要求,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严格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伯尔曼曾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完善,为公正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司法不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刑罚执行,是实现刑事司法正义的最后环节,也是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领域。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效率影响司法形象。

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愈加突出。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

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如果领导干部不尊法守法,怎么让群众信仰法律?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面前不仅没有例外,而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亚里士多德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

以良法促善治,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根基。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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