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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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失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失地农 民利 益受损 的现状
l 、农 民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

土地 ,包括农用地和宅 基地的使用权是 宪法赋予农 民的 供了就业机会 。农 民失去 了土地就 意味着失去 了这种 附着在 项基本权利 。农用土地是农 民重要的财产 ,它不仅有直接 土地 上的就业机会 。由于我国的二元用 工制 度 ,以及矢地农
失地农 民再就业面 临 受益的功效 ,同样具有资产增 值的潜力 。然 而随着土地被大 民的自身素质 、择业观念等 因素的影响, 巨大的困难 ,生活难 以保障 。再次 ,失地农 民的可持续发展 量的征用 ,农 民土地使用权威 为了空 中阁楼 。我国实行土地
所有权 }公有 制 ,农 民只享有 土地的使用权 ,农 村土地的流 得 不到保证 。生存权 是发展权的基础 ,在 基本生活面 临较大 l 勺 转受到严重 的限制 。实际上土 地实际的处分权 掌握在基层干 困难 的情况下 ,可持 续发展必然艰难 ,薄弱的经济实力难 以 部即县 、乡 、村 干部的手上 。于是 ,这些基层干 部就常常以 完成子女的教育 ,难以支出高昂的就业培训费 ,有 心无力 。
权利 。其结果农 民大量I 土地使 用权被剥夺 。据 统计 ,近年 但 由于这个补偿标准带有 浓厚的计划经济色 彩 ,是一种与市 向 来全国有近亿 亩耕地被 征用 ,有 4 0 0 多万农 民成为 “ 务农无 场 无关 的政 策性 价格 ,在 实践 中 ,暴露 出这个 标准 是偏 低
地 、上班 无岗 、低保无份”的 “ 三无农民” 。 的。主 要表 现在 :一 是征 地补 偿费 用远 低于 土地 的出让。
关 键 词 :土地 征 用 失地 农 民
社会保障
社 会救 济
失 地农 民问题是 党的十七届三 中全 会后在推进农村 综合 形式 ,但集 体土地要想进入 市场 自由流转必须先通过 征收程 改革中必须解决好 的主要问题之一 。土 地是国家赋予农 民社 序转为 国有 才行 。所以从土地 市场这个角度 来说 ,实际上是 会 保障的载体 ,对 于农民而言 ,土 地基本上涵盖了其一 切生 剥夺了农 民集体土地 的增 值收益权 。农村集体土 地作 为投资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

失地农民现状调研报告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负责进行失地农民现状调研的小组成员,特此向您汇报调研情况。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走访了多个农村地区的失地农民,与他们进行了深入交流,了解了他们当前的生活状况、面临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意愿。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结果:一、失地农民的生活状况1.经济状况: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主要依靠务农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由于缺乏稳定收入来源,他们生活十分困难,并且很难确保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2.住房条件:失地农民普遍面临住房问题。

因为土地被征用,他们被迫离开了自己的房子,而在迁入城市的过程中,很多失地农民只能居住在简陋的出租房或临时搭建的棚户区。

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3.社会保障:失地农民普遍感受到社会保障的缺失。

由于缺乏稳定的工作,他们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的各项福利,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这使得他们的未来更加不确定,难以面对突发的风险和挑战。

二、失地农民面临的问题1. 就业问题:失地农民在城市就业市场中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由于缺乏专业技能和相关经验,他们往往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和简单的零工,收入较低。

并且,他们在城市就业过程中面临着资格认证、户籍等问题,很难融入城市社会。

2. 教育问题:失地农民的子女在城市教育体系中面临着较大的障碍。

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他们的子女往往无法享受优质的教育。

这使得他们难以通过教育提高自身能力,增加就业机会。

3. 社会融入问题:失地农民往往面临着与城市居民的融入问题。

由于文化差异和身份认同问题,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常常感到孤立和不适应。

缺乏社会关系网络也使得他们难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三、失地农民的发展意愿1. 培训机会:失地农民希望能够得到专业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他们认识到自身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局限性,希望能够有更多机会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

2. 农业转型:部分失地农民表达了希望能够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意愿。

他们希望能够从传统的农业种植转向特色农业或者农产品加工业,以期实现更高的收入和发展空间。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

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障问题灵山卫窝洛子村任伟近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农民的土地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土地被征用后,为数众多的失地农民生活艰难,缺乏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一部分沦为城市贫民,成为城市中新的边缘群体,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已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应引起社会各界切实关注。

一、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意义在现行的土地制度和政策安排下,农民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社会保障能力的丧失。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未来的生活前景必然令人担忧。

目前一个庞大的利益受损人群——失地农民群体已经形成,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一)“失地”等于“失业”。

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是农民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和生存基础,来自土地的收入是农民最基本、最可靠的收入。

土地也是国家赋予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是农民家庭保障最基本的经济基础。

农民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稳定、可靠的谋生渠道。

在国内耕地资源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不太可能分配给失地农民新的土地,除了一部分农民到异地承包耕地,大部分农民已经无田可种,必须自谋生路。

目前,由于生活观念、劳动技能等多方面的原因,农民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最根本的就业岗位,在其他工作岗位上的竞争一般又处于弱势,往往难以找到工作。

政府和土地开发商本来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和培训机会。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经常工作不到位,只有少数失地农民获得了就业安置。

在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中,文化程度不高、未经过专门的就业培训、缺乏劳动技能的农民显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特别是一些年老体弱的农民,他们打工没人要,经营无门路,办厂缺本钱,就业问题特别突出。

(二)目前农民失地现状。

据《部分失地农民生活现状简析》调查资料显示,被调查的115户失地农户共303个劳动力中,只有3.6%的劳动力被有关部门安置就业,其余的只能自谋职业。

自谋职业的劳动力中,有40.9%找不到工作,目前基本赋闲在家。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失地农民是相对于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而遭受土地征收、征用等行为所致的农村居民群体,他们因征地而失去生产生活来源,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社会地位降低,生活质量难以维持。

在当前国家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开展规划建设的背景下,失地农民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一、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1.就业岗位少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资产,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又因为缺乏相关技能,难以进入城市工作市场,造成他们就业的难度较大,就业岗位较少。

2.生活水平降低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后,往往无法再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许多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大幅度下降,生活水平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3.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许多人的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失地农民因为没有社会保障,生活中发生了疾病等不幸事件,往往承担不起治疗费用,最终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4. 土地保障问题征地补偿给失地农民带来了一定的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头绪不清的程序化,强行要求信访部门办理或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主要还是存在的。

土地已经是关系农民衣食住行,社会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因此失地农民的土地保障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解决途径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政府可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强化对失地农民的保障责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让失地农民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更稳定的养老金。

2.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失地农民,可以发挥其劳动力,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可以从建设农产品加工厂、环境维护清理、统计调查、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扩大居民的就业渠道。

3.加快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承包流转是解决失地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合理的土地承包流转,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在流转中可以让失地农民受益,获得红利,由此得到宽限和帮助。

4.鼓励创业探索立足农村、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拓宽农民的经济来源。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6-177-02摘要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文中通过分析“南海模式”“芜湖模式”“嘉兴模式”等三种失地农民安置保障方法,提出了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的新探索,着重强调社会保障基金筹集、运营和监管等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从而有效的维护失地农民的相关权益。

关键词失地农民权益受损保障模式一、失地农民的相关界定失地农民是指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由于非农建设需要(农民住宅用地除外)国家依法征收而完全失去或大部分失去农业用地份额的农民。

从法学角度而言,失地农民是指因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上包括财产权利、就业机会的权利、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以及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相关权利的一类特殊法律主体。

从社会分工的一般规律来看,只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农民自愿离开农业转向其他产业时才会产生产业结构的变化,但我国目前的农民失地绝大多数不是生产力充分发展基础上的一种自发选择,而是在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相当水平时伴随城市化而导致的农民从农业中的被动退出。

失地农民利益受损一般是指与失去土地前相比,农民在财产、收入、就业、社保等与切身直接相关的利益。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丧失的不仅仅是土地权利,农民的生存权、经济权、就业权、社会保障权以及政治、文化、受教育权等方面的权利利益,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而失地农民权益受损是指失地农民应该享受的权利和应该获取的利益未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包括经济权利的渐进式缺失(包括农地流转中的权利缺失和农地非农化的权利缺失)、政治权利的剥夺性丧失和社会权利的弱化性消失等各个方面,包括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权益损失,是一种全方位、综合性的权益受损。

二、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典型模式分析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根据城市化发展的情况,因地制宜,制定了适合地方情况失地农民安置保障办法,目前对失地农民比较成功的安置模式主要有“南海保留产权型模式”“芜湖集中开发型模式”“嘉兴土地换保障型模式”等。

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的开题报告

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的开题报告

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历经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然而,土地征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在黑龙江省,土地征收对农民的生计和社会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研究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意义本研究旨在探讨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提出尽可能完善的解决方案。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充分了解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的政策制度、机制、实践情况,同时分析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需求和期望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深入了解和研究,我们将为黑龙江省土地征收政策和制度的改善提供有益的建议,为改善农村土地征收面临的困境,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三、研究目标与内容1. 主要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探讨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问题,旨在通过研究,为完善黑龙江省土地征收政策和制度提供有益的建议。

2. 研究内容(1)黑龙江省土地征收政策制度的行政程序;(2)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3)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机制建设;(4)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受损的风险控制和保障;(5)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维权的机制与途径;(6)基于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案例分析。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方法。

主要的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专家、失地农民及其家属、征地补偿相关文件等。

在方法上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以征地补偿以及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为关键变量,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五、研究预期成果(1)明确黑龙江省土地征收中失地农民所面临的问题和需求;(2)评估目前的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和政策;(3)提出改进和创新土地征收机制的政策建议;(4)通过案例分析,总结成功的土地征收实践,为其他省份提供有益的参考。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的征收和城市化建设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失地农民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他们通常面临着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

在我国,失地农民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其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

(一)生活水平下降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补偿和安置,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由于缺乏其他生活技能和就业渠道,失地农民往往只能从事低收入、高强度的工作,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二)就业困难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农业产业逐渐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

然而,失地农民往往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知识,难以适应新的产业需求,导致就业困难。

同时,由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失地农民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较弱。

(三)社会保障不足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往往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

他们的医疗、养老、失业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三、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政策不完善土地政策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

然而,我国土地政策存在不完善之处,如土地征收程序不透明、补偿标准不统一等,导致失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是导致失地农民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的就业渠道有限,生活水平较低。

当土地被征收后,他们往往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三)教育培训不足失地农民普遍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无法适应新的产业需求。

这主要是由于教育培训不足所导致的。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转型时期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转型时期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法律与社会
转型时期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 � 覃双凌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 南宁 � � � � � �

要 随 着我 国经 济的 迅速 发展 �农村 城 市化 战略 进程 的不 断 推进 �越 来越 多的 农 民失 去了
赖以 生存 的土 地� 而目 前我国 现行 的农 民保 障机 制 并没 有充 分考 虑 这些 �在 市场 经济 条 件下 如何 解决 好他 们的 社会 保障问 题� 将直 接影 响我 国社 会经济 的全 面健 康发 展� 首先 �笔 者研究 了当 前我 国城 市化 进程 中失 地农民 社会 保障 的现 状� 随后 分析 现 阶段 失地 农民 社 会保 障存 在的 问 题及 制度 缺陷 �最后 在此 基础 上提 出相 应的 对策 建议 � 关键 词 西 部地 区� 转型时 期� 失地 农民 �社会 保障
的变革 , 从 繁忙的农耕 模式转变为 激烈的市场 竞争模 式 ,由于失地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及掌握的技能无法适应 市场竞争 , 导致其在 城市化进程 中就业受 阻 � 二是失地 农民的发展 权受到严峻 的挑战 � 生 存权是发 展权的基 础 , 而发展权是生存 权的更高形 式 , 在农民生 存无法保 障的条件下 ,发展权 更是无法确 保 , 如无法完 成子女教 育 ,农民的医疗养老等得不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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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U JIA N TRIB U N E
法律与社会
( 三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落实国家城乡统筹战略 . " 城乡统筹 " 是
但由于我国市场机制还不完善 , 失 地农民社会保障体 系尚未形成 , 下面主要从收 入补偿 , 养老及就业三方面
党 的十六大提出今后城市化进程的战略思想 , 而当务 进行论述 � 之 急, 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农民失地的 必然性 , 使农民科 收入补偿 . 目前 , 我国西部地区对失地农民安置 � � 学 合理地离开土地 , 让失地的农民在城市化 进程中实 现 基本的生活保障 . 各级政府应高度认识到 补偿工作 对失地农民的重要性 , 并充分考 虑到 失 地 农 民今 后 的 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问题. 这不但体现农民的意 农民的收入,而不是造成大批生活无法保障的农 民, 应 该 努力 使 农 村 与城镇之间 协调发展 , 而 不是扩 农民成为新的无保障的社会困难群体,如缺乏城市社会的 认可度, 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有的待遇 . 有利于农民权益的获取 . 公民尤其是 失地农民 社 会保障权的获取是各级政府的首要职能 . 失地农民 生 存权的获取要求政府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 生活 . 发 展 权是生存权的高一层次 , 是社会发 展的最终目标 , 发 展 权的确立要求政府满足人们发展的需求 . 失地农民 度 和公共措施 , 解除和预防贫困以及其他风 险对失地 农 民造成的威胁 , 为其提供基本生活 和发展的条件 , 维 护 失地农民人格尊严 . 我国的宪法也对此做 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 . 失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 , 都是中华人民 共 和国的公民 , 应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和社会福 利. 弥补二元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 . 一直以来, 我国实施的是城乡二元化社保制度 . 在城市 , 实施的是 高 补贴 , 高就业 政策 , 城市户口 与就业 机会及养 老 , 医 疗等一些社会保险紧密相连 . 而农村实施的是自助 , 互 助 和国家救济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保障 , 保 障层次与水 平 明显偏低 , 保障体系不确定 , 承受经济风险 的能力也 微 薄的绩效福利 , 但又成不了真正的 市民 , 享受不到一 般 市民的保 障 , 生活极度困 难 , 社会保 障权益缺 失 , 给 社 会稳定发展带来风险 . 因此 , 合理 保障工作的开展 , 一 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社保制度的不完善 , 维护了失 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 , 现有货币补 偿远远达不到提供 生活 , 就业 , 养老等 一系列保 障职能 的要求 , 致使我国 西部失地农民生活得不到最基本的 保障 . 国家有关规 定, 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 , 同时征 用土地的安置补偿 农 民只得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 只占全部征地补 偿费很少一部分 . 于失地农民尤为特别 . 土地的失去 , 意味着农民就失去 了依靠, 养老便成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 现有征地价格满 足不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 的需要 , 也满足不 了农民提高农民本身技术含量的耗费 . 同时 , 货币安置 只提供失地农民暂时的生活补偿 , 未考虑他们未来的 发展及就业问题 , 失地农民也可能 只注重眼前利益而 导致货币补偿使用不当 . 就必须寻找出路再就业 . 从目前我 国失地农民情况分 析, 再就业形势很是严峻 . 这一方面是农民自身条件的 限制 , 比如文 化素质低 , 技术 含量不 高 , 思想 观念落后 等, 在原本就业就非常紧张 的城市 , 失地农民就业更成 问题 . 另一方面也是现有征地安置政策导致的结果 , 科 学, 合理 , 公平的国家安置政策的制 定及有效实施成为 农民再就业的关键 . (二 )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农民如果失地又没有相应的社 会保障 , 那么他们 的生活就面临严重的苦难 , 这也将 是社会不稳定的巨 大隐患 . 而造成我国失地农民社保 问题的根源是多方 面的 , 具体表现为如下几点 . 公共利益的需要 , 可以依照 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 征用 . 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征地的性质 , 对 征地后利益如何分 配也尚未作出细则 . 在土地征用制 度不完善或缺失的 条件下 , 很容易出现社会混 乱现象 , 侵害失地农民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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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二 失地农 民权益保 障存在的 问题
( 一) 征地补偿标准低。据统计, 按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 失去土地的 农民获得 的补偿只相当于失地前六年左右的纯收入。对农民的土地 补偿费是依据土地原产值来计算的, 这是一种与市场供求关系脱节的 片面定价模式, 忽略了被征土地的区位优势、地理条件 、未来的发展 前景等因素。加之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提高其政绩, 片面追求经济 陕速 增长, 低征高卖现象屡见 , 使得失地农民未分享到土地出让后增值所 带来的收益。 ( -) 征地程序不规范。在实 际征地过程 中, 征地工作完全 由地方 政府操控, 采用事后公告的形式 , 且这种公告多流于形式, 旨在催促失 地农民进行补偿登记。作为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失地农民, 既没有知情 权, 也没有对征地依据产生质疑的权利。正是 由于征地过程缺乏透明 度, 致使政府不按程序征地, 未批先用 , 买卖出租 , 暗箱操作等违法现 象不 同程度存在。 ( 三) 安置方式单一化。我 国目前对被征地农 民实行的大多是一 次 胜货 币补偿安置方式, 然而这只能维持失地农民短期的生活水平, 缺乏为失地农 民全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长效考虑。此外, 失地农民 “ 上楼”后 , 生活消费成本明显加大, 大部分农民倾 向于 眼前消费 , 缺 乏长远规划, 使得拿到的补偿费在短短 r L 年 内用完 , 这在一定程度上 影 响着社 会 的安定 。 ( 四) 社会保 障体系构建欠健全 。社会保 障是一个 国家实现公平 的重要工具, 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伞。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仍 具有城乡二元化体制特征 , 并且覆盖面狭窄 , 绝大部分失地农民还处 在无保障或低保障状态。再加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建立 , 失地农 民尚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 险和医疗保 险。如果还以 “ 保证被征地农 民原有水平不下降”的准则行事, 只会j 步拉大城乡差距 , 不利于 我国经济均衡平稳发展。
保 障问题 的深入研 究 , 从政 府和 失地农 民两个层 面提 出对 策建 议 , 以应对城镇 化进程 中可 能出现 的各 种风 险。 关键 词 : 失地 农民 ; 权 益保 障 ; 对 策建 议
近年来 , 我国社会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 ,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实施城乡统筹的战略方针 , 虽然国民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 , 城镇化率 现 已超过5 0 %, 但 由此引发的民生问题越来越多 , 社会矛盾也越来越 尖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 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 。目前我国 至少有6 O O O 万失地农 民大军, 照这样的速度发展 , 不久这一数量将超 过1 亿 。对于农 民而言, 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出于建设新 农村的迫切需求, 失地农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
广角 I W i d e R n g t e
我国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
魏 帅 四 川 师范 大 学 经 济 与管 理 学 院 6 1 O1 0 1
摘要 : 随 着城 市 的不 断扩张 , 失地 农 民的 数量越 来越 多。 本文结合城 乡统 筹的社会 经济环境 , 通过对 失地 杈 民权 益

失地农 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 国, 有着丰富的耕地资源 。伴随着社会的进 步, 农地不断地缩减 , 城镇化 已成为国家必经之路。然而在这—进程 中, 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缺乏对失地农 民长远生计的考虑, 仅提供短期的基本生活补偿。如果没有新的收入 来源 , 失地农 民的生活水平很难与之前保持一致 , 如果失地农民问题 不能有效地解决 , 将会给和谐社会构建带来负面的影响。

三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土地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生产要素, 其 价格应该 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土地征收补偿费应该充分考虑 的因素主要有失地农民的生活费用、住房 、就 业难度、社会保障以 及土地的增值收益 。对一些国家级重点项目、公益陛建设等具有强 制性的征地 , 应采取公平合理补偿的原则 , 追求高效率同时兼顾公平 , 提高征地补偿费的标准, 以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腱 全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民经济运行的 “ 减震器” , 是现代社会一项基础制度, 它有利于增进全体社会成员 福利, 维护社会安定, 促进 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在当前竞争力 日趋加 大的背景下 , 如果失地农民依旧不能享受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优惠政 策, 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必然会阻碍城市化的进 程 。此外 , 保障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适度地进 行修订 , 为失地农 民未来的生存发展奠定坚实的保障基础。 ( 三) 扶持和引导失地农 民就业。就业安置是保障失地农民可持 续生计的前提 , 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坚实基础 。在 当前宏观经济环境 下, 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 降低 了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成本, 有利于 其扩大再生产 , 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此时政府应鼓励企业在人事招 聘 中, 优先雇佣失地农民。同时还需加大对失地农民教育培训力度, 设立专项基金来扶持其就业。对于失地农民创业 , 政府应制定相关 的优惠政策, 如小额担保贷款, 投资税减免等, 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福 利, 拓宽就业渠道。 ( 四) 完善土地管理监督机制。目前 , 由于缺乏征地监督机制与监 督机构 , 政府在征地中因公共利益所属范围模糊, 导致征地权扩张, 征 地 监督与制约流于形式。在征地过程中, 寻租等不规范征地行为时常 发生, 致使失地农民的补偿费被层层截 留, 最后失地农 民能拿到的只 是很少的部分。因此 , 健全土地监督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这样才能确 保土地补偿费按规定足额到位 , 失地农民得到应有的生活保障。 总而言之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 失地农民的数量越来越多 , 征 地拆迁所带来的问题备受政府和广大人 民群众的关注。为 了维护失 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政府应加大征地补偿安置力度 , 健全法制和监督 机制, 促进失地农 民再就业, 从而有利于解决失地农民基本生活和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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