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会 保 障政 策也 有 差异 ,不 同地 区之 间 、同一地 区不 同分 区 之 间的社 会保 障水 平也 有较 大差异 。 4就业 难 问题 比 较突 出 . 些农 民分 到土 地 征 用款 后很 快 花 光 ,再 次 返 贫 。无 锡 地 区 由于 在 第三 次 浪 潮 中获得 了发 展 ,失地 农 民大 部 分 在 征地 前就 在 乡镇企 业亦 工亦 农 ,但 是就业 状况 不容 乐观 。
首 先提 高征地 赔 偿标 准 ,征 地 赔偿 内容应 该 包括 土地 产权 的 赔偿 ,地 上 附着 物 以及 青苗 赔偿 。土地 财产 权 的赔 偿 依据 ,主 要是 土 地的 市场 价格 。第二 建 立举 报 制度 ,加 强各 界对征 地过 程的监 督 ,规范征地 的操 作过程 。
一
目前 ,全 国失地农 民总 数在 4 0 0 0万人 左 右 ,每 年还 要 4社会 保障 功能不 够健 全 . 新 增 2 0多万 人 ,如 此庞 大 的失 地 农 民 ,给 社 会 带 来 的压 0 就 拿 较为 发达 的无锡 来 看 ,很 多 企业 社 会保 障仅 侧 重 力越 来 越大 。城 乡统筹 就 是要 对 农业 和 农村 经 济 结构 进 行 于 一个 养 老保 险 ,在未 执行 就 业安 置 和社 会 安置 地 区的 失 战略 性 调整 ,提高 农业 的 竞 争力 ,为 农村 经 济发 展 开 拓 新 地 农 民 ,除 在企 业 就业 的人 员 外 ,有 的年 龄 偏大 ,无 一 技 的空 间 ,为 农 民增 收开 设新 的途径 。要做 到 这 些 ,就 必 须 之长 ,只能 靠较 低 的待 业金 ,养老金 维持 生活 。 创 造 条件 ,让更 多 农 民离 开土 地 ,从 而在 工 业化 、城 市化 三 、失 地农 民社 会 保 障 为题 的对 策 的 牵 引下 完成 人 口与资 源 的优 化组 合 。如 果 失地 农 民 的社 1完善土地 征用 制度 . 会 保 障 问题解 决 不 好 ,势必 会 影响 社会 稳 定 ,制 约 经 济发 为 了切 实保 护 农 民利 益 ,征地 补 偿 必须 以土地 的 市场 展 ,成 为城 市化建 设 的绊脚 石 。 价 格 为依 据 ,实 行公 平补 偿 。尤 其是 公 路 、铁 路等 一 般性
农村土地征用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思考

农村土地征用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思考农村土地征用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思考[内容提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其实是一个是农民失去土地的过程,由此带来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影响面非常广泛的社会问题,其原因主要是征地立法不健全、执法不严格、行政法律监管不到位、司法审查薄弱、滥用村民自治权、失地农民保障体系不健全等。
为避免因征地导致的农村新的社会矛盾发生,必须大力完善有关征地、土地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法律、法规建设,是涉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
努力完善土地征用法律体系,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使农民失土不失业,失地不失生活质量,并且最终使广大被征地农民过上比原来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
[关键词]农村征地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征地补偿失地农民引言近几年,我松阳县的经济快熟发展,城镇化建设迅速推进的重要时期。
在此背景下,我县各地出现了征用土地的高潮。
以西屏镇、古市镇、赤寿乡为重点,这些土地的征用,也是为了确保我县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为了做好土地征用工作,各镇、乡和街道付出了艰辛的努力,部分镇乡、街道在一定时期内,把土地征用工作列为中心工作,夜以继日,深入细致地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确保了土地征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对土地征用方式及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上存在争议,在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失地农民就业、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方面存在缺陷,使得土地征用工作呈现越来越难的趋势。
本文以笔者实践参加农村征地工作,以社会矛盾实际案例为基础,着重从法的角度解读当前农村征地方式,补偿金额补偿方式,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失地农民就业、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等、解决产生的社会矛盾等方面全面研究依法解决农村征地诸多方面的对策。
一、问题及困难(一)、农村土地征收存在的问题1、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不尽合理。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失地农民是相对于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而遭受土地征收、征用等行为所致的农村居民群体,他们因征地而失去生产生活来源,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社会地位降低,生活质量难以维持。
在当前国家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开展规划建设的背景下,失地农民的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状况及解决途径进行分析。
一、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状况1.就业岗位少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资产,无法从事农业生产,又因为缺乏相关技能,难以进入城市工作市场,造成他们就业的难度较大,就业岗位较少。
2.生活水平降低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后,往往无法再有一个固定的收入来源,许多失地农民的经济状况大幅度下降,生活水平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3.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许多人的社会保障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失地农民因为没有社会保障,生活中发生了疾病等不幸事件,往往承担不起治疗费用,最终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4. 土地保障问题征地补偿给失地农民带来了一定的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头绪不清的程序化,强行要求信访部门办理或是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情况主要还是存在的。
土地已经是关系农民衣食住行,社会安全的重要生产资料之一,因此失地农民的土地保障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二、失地农民权益保障解决途径1.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政府可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强化对失地农民的保障责任,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让失地农民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更稳定的养老金。
2.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失地农民,可以发挥其劳动力,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可以从建设农产品加工厂、环境维护清理、统计调查、中介服务等多方面扩大居民的就业渠道。
3.加快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承包流转是解决失地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途径,可以通过合理的土地承包流转,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
在流转中可以让失地农民受益,获得红利,由此得到宽限和帮助。
4.鼓励创业探索立足农村、发挥农业资源优势,拓宽农民的经济来源。
解决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包经营权 , 起码要保证农 民得到的经济补偿不低于 耕种土地的收益。这里的收益不仅要包括土地 自身 的产出, 还应包括土地为农民提供的养老失业保障 的利益, 这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利在经济上的实 现方式, 也是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底线。 然而现行土地的补偿标准过低, 起不到保障作 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章的有 关规定 ,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应该支付农民土地补偿
I SSN 10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 年 第 7 卷 第 1 期
J. Changchun Inst . T ech . (Soc. Sci. Edi. ) , 2005 ,Vol. 6 ,No. 4
15/ 30
4 5- 4 7
CN 22- 1322/ C
做 了探讨。 关键词: 失地农民; 杜会保障问题; 制度性保障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 章 编 号: 1009-8976( 2006) 01-0045-03 由于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 农村集体土地大量被 征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加上征 地补偿不公导致大量失地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 生活 缺乏足够保障, 因此, 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是我国社会 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调查 显示, 我国现有耕地从 1996 年的 19. 51 亿亩减少到
方面可以减少管理机构. 降低成本; 另一方面, 可以 增大基金抗风险能力, 确保基金安全。第二, 出台基 金运营优惠政策, 拓宽基金运营渠道。 如中央发行国 债明确一定的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优惠量, 银行设立 农村社会保障基金储蓄补贴利率, 政府特许基金投 资一些风险小、 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 以确保 保值增值。 第三,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可设立由各级 政府组建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由缴费人、 受益人以 及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相结合 的政府、 社会、 事业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监督、 相互制 约、 全面监督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机构, 此外, 要完善审计、 监察、 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 的外部监督制度, 以保证基金安全。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市扩张和土地利用的改变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研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分析其现状、成因及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失地农民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因土地征收、征用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他们通常面临着就业难、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等问题。
由于失去了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资料,失地农民往往难以适应城市生活,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三、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1. 土地政策:我国土地政策的变化是导致失地农民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导致农民失去土地。
2. 经济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土地价格不断上涨,进一步加剧了失地农民问题。
3. 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不足,使得他们在失去土地后难以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
四、失地农民问题的影响失地农民问题对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其次,失地农民的就业难、收入减少等问题加剧了城乡差距,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失地农民问题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政治稳定。
五、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1. 完善土地政策:应制定更加合理的土地政策,确保土地征收、征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尽量减少农民失去土地的情况。
2. 促进就业: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扶持力度,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应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失地农民的保障措施,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
4. 发展农村经济:在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同时,还应积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保障。当前促 进就业 , 最重要的就是提高 失地 农民的职业技 能, 积极为他们拓展就 业渠道。 ①建立覆盖城乡 的劳动力市场和 就业 服务信 息网络 , 创造有利于失地农 民 就业 的机 制和 环境 , 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 流动 。 缓 解 目前 存 在 的失 地 农 民求 职 无 为 门、用工 企业招人 无路等信 息不对 称 问 题 , 要 积 极 发 展 和 规 范 社 会 职 业 中 介 组 织 , 强公共职 业介绍机 构 、 加 公共职 业培 训机 构 的建设 ,向失地农 民提供就 业信 息、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②建立针
地农民的社会保 障问题进行 了探讨 。
关键词 : 失地 农民 社会保 障
思考
随着工业化 、城市化进程 的加快, 近 年来征地规模不断扩大 , 失地农 民数量急 剧增加 。 农民失去土地 就意味着 失去 了最
养老 问题 的担忧 , 对实现社会稳定和促进 失地 农 民 自身的可 持续生计起 到积 极的 作用 。具体来讲 , 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 : ①覆盖范围 。 《 按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农 村土 地承包法》 的有 关规 定, 征地农 民 被 基本生活保障 的对象 , 为被 征地 时的在册 农业人 口, 具体保 障人员 , 经村 集体经 济 组织成员会议或村 民大会讨论 , 由街 道核 准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审核确定 , 并予以 公示 。 ②资金来源。为确保 失地 农民养老 保障基金 稳定 、 可持 续运行 , 现公平 与 体 效率 , 基金 的筹集应坚 持多渠道 , 由政府、 集体和个人共 同负担 , 地方财政通过预算 安排 , 予适 当的补助 。 给 保障资金采取‘ ‘ 政 府 出一块 , 村集体补一块 , 个人缴一块 ” 的 办法 , 同出资筹集 。 共 三、 建立 失地农 民医疗保 障制度 “ 看病难 、 看病贵 ” 是摆在失地农 民面 前的一个大 问题,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 农 民往往无计可施, 虽然有先进 的医疗技 术, 他们也不 得不选最 普通 、 低廉 的治疗 方式 。建立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障制度, 最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思考——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

现代经济信息49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分析和思考——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张敬兰 安徽省肥东县委党校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如何有效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我国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篇文章以安徽省肥东县为例,通过对肥东县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以期对我国整体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肥东县;对策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5-0492-01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的集体用地大量被征用,大批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了“失地农民”。
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维持基本生活,如何解决他们的养老、医疗、就业等等问题成为征地后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
因此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对城市化建设的顺利发展,保障失地农民基本生活有着重大意义。
一、失地农民的内涵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3亩的称之为失地农民. 土地可以为农民提供充足的衣食保障和经济保障,是农民生活和工作的生存基础和重要场所,可以满足农民各方面的社会经济需求。
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就失去了农民的最重要的特征,但是他们又不能完全融于城市居民当中,成为一个边缘群体。
农民有了土地,才有收入保障,除了保障自己的生活,还能保障下一代人的生活,一旦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活保障。
因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对于失地农民来说就显得异常重要。
二、国内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国内外都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在国外,征用补偿通常分为两部分: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赔偿费,最重要是他们在征地后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三、肥东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补偿标准较低,补偿方式较单一安徽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是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再根据各市县经济发展状况实际,每两年调整一次。
对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2 建立失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制 . 度是对失地农 民基本权益 的有效 保 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 中华人 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 承包法》
建立失地农 民社会 保障制度的重 要意义
1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
等 已经赋予 了农 民集体 对农村土地
各级政府应高度认识 到土地 对农民
改进分配办法 ,妥善安置失地农民,
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根据 中央 的文件精 神和 失地农 民的实际 ,政 府应实施 “ 土地换保障” ,建立失地 农 民社会保 障制度 ,保 障失地农 民 的基本生活 ,维 护失地农 民的合法
权 益。
具有 生产资料 和社 会保 障的双重功 能 ,充分考虑到 失地农民今后的经 济来源和生活保 障问题 ,这是落实 中央 1 号文件的具体体现, 更是落实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城 乡统筹发展 战略 的具体体现 。
的土地补 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 ,虽
然 盖起 了新房 ,但 已无钱参加各种 社会保 障。许多失地农 民在失去 了 土 地后生 活状 况 并没有得 到改善 ,
甚至恶化 。 总体上说 , 在现 行的法律
一
维普资讯
高 管 参 考
CAREER HO R I ZO N
“ 乡统筹”就是要对农业和农村经 城 济结 构进行战略性调 整 ,提 升农业 竞争 力 ,为农村 经济发展 开拓新空
间, 为农民增收开辟新途径。 城市化
在 失去土地 的同时也失去了谋 生的 手段 。相 当多的失地农民在拿到 以
货 币形式 发放 的低标准的 、一次性
进程 中农 民失地 是现代化 建设 的需 要, 科学、 合理地离开土地,不仅符 合 政府的意愿,也是多数农民的意 愿和要求。城市 化应 有利于农民富 裕, 而不是造成大批农民失地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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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0-02-06T11:56:08.483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年1月下旬供稿作者:张书旗
[导读] 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张书旗 (中共河南省社旗县委党校)
摘要: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亟待为其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简要论述了当前失地农民安置中存在问题,建议为失地农民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并为其建立相应的就业机制等。
关键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构想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人群,生活陷入困境,成为一个新的弱势群体。
因此,如何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后顾之忧,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产生直接影响,有利于我国城市化的正常进程,也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1 造成我国农民失地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被征地农民大约有5000多万,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转为非农用地,全国每年至少有400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还将会有7000万到8000万的失地农民。
尽管有些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农民失地后得到的补偿也比较高。
但有关调查显示,56%的失地农民失地后生活水平下降,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保障无份、创业无钱”的群体,由此引发诸多社会矛盾。
几乎所有地区,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大中城市郊区,都存在征地造成农民失地、失业的问题。
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 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途径。
然而工业化进程加速,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的快速扩张期,建设用地迅速增加,必定向农民征地。
1.2 耕地产权不明晰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尚不够充分和明确,土地产权主体不清,农民通过承包获得的土地权益尚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在操作中,政府拥有分配土地的绝对权利,土地归集体所有是虚的,集体最多不过是土地的经营者、管理者,征用土地缺乏刚性约束。
1.3 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太低我国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方式简单,补偿标准太低。
过去,一些单位和企业征用农民的土地,只要安置农民在该单位或企业就业,稍微补偿即可。
近年来,尽管补偿标准有所提高,但仍然比较低,远远低于市场实际价格,再加上中间环节的扣留,农民得到的比较少。
1.4 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加剧了土地征占的程度。
特别是在我国征地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不很完善的情况下,有些地方官员好大喜功,追求政绩,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地征用大量土地。
2 当前失地农民安置中存在问题
2.1 现行失地安置方式的短期性和不平等性。
目前,农民失去土地后,主要有以下几种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后自谋出路、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以及目前部分地方正在探索的土地换社保安置。
目前,这些安置多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
2.1.1 货币安置,往往有两个弊端,一是安置标准不一。
由于各级政府制定土地补偿标准时把征地用途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根据公路建设、水利保护、企业用地、商品房开发等不同用地途径,而使农民的补偿费差异较大,甚至相差数倍,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
其次,一次性补偿费终究有限,一旦用完或使用不当提前用完,如果赋闲在家,又无土地耕作提供生活资料,则失地农民维持生计就非常难了。
2.1.2 征地单位以及原集体经济组织就业安置,在短期来讲确实体现为失地农民已实现就业,如保安、保洁、保绿等工作,但其工作往往是不稳定的,收入也是不确定的,要视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而定,一旦征地单位或原集体经济组织自身难以为继,那么这批失地农民同样生活无着。
2.1.3 土地换社会保障安置,该办法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新办法出台前的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如何衔接,地方政府有无财力承受。
二是土地征用补偿用于社会保障是否能够实现自我平衡和可持续发展,会不会给下届政府带来较大的隐性债务;三是由于征地用途不同使得补偿水平不一,最后体现在个人的社会保障待遇上如何确定,能否实现相对公平;四是为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可能会增加企业用地成本,会不会由此影响了企业投资环境。
2.2 农民失地后就业无门目前,农村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以及文化程度较高、接受过相应技能培训的农民,早已找到工作,而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低、以种植业为主、没有工作经验和技能或年龄偏大的农民,根本无法找到工作。
由于缺乏就业和创业能力,农民失地后就处于坐吃山空的状态,未来的生活极不稳定。
2.3 农民失地后缺乏社会保障由于土地不仅是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还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
而现行的安置办法往往未充分考虑失地农民的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因此,一旦土地被征用,农民就失去了基本生存的生活底线,务农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生活在城市边缘,成为新的城市弱势群体。
3 解决失地农民安置中存在问题对策思考
3.1 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建立低水平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失地农民将会逐步成为城市居民。
在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措施中,必须注意与城市社会保障体制的对接,因为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要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对征地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直接纳入养老保障体系,定期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终老。
对于征地时处于劳动年龄段的人员,主导政策是促进其就业,就业以后按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办法执行。
3.2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及其监管。
建立与失地农民情况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资金来源问题是核心问题。
要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关键在于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解决城中村村民的后顾之忧的关键在于筹集到相应的社会保障经费。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用来维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的,各部门应将资金及时、足额地划拨到当地财政部门的基金专户中。
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由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不得转接、挪用、或截留、挤占。
3.3 强化地方政府的就业引导功能是建立失地农民政府主导型社会保障的关键。
就业保障是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最有效的办法。
失地农民大多知识技能缺乏,就业困难大,再加上他们虽然长期从事农业劳动,但在城市周边收入丰厚,他们不愿意找寻工作。
为此,政府
应当进行实行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凡是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均可进入劳动力市场,享受免费的就业培训、职业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征地后会有一部分自留用地,村委会可以利用这部分土地进行出租,或建立自己的产业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
3.4 为失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失地农民属于新型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地位低下,经济能力有限,在征地过程和其他社会活动中,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多种方式的法律援助,为其能够平等地享有行政救济的权利建立通畅的渠道。
使农民对土地权利的行使切实得到法律的保护。
3.5 把加强社会保障、降低失地贫困人口规模纳入地方行政干部的政绩考核。
城市化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国家正在不断推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在这个过程中,要改革地方行政干部政绩考核的评价体系,不能只追求GDP指标,应该把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就业岗位增多、降低失地贫困人群规模等社会公益事业作为地方行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通过制度考核,让关注贫困群体成为地方行政领导为民执政的第一要务,内化成他们为官一任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