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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村民的利益,本制度制定之目的是规范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的良性发展,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共创美好。

二、干部选拔任用1、干部选拔工作是全面、激烈、公开的竞争性选拔,政治合格是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纪律性、道德认同,有一定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团队领导和组织管理能力,并有基层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者,可成为选聘对象。

2、村社区干部任职工作要依法依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聘工作要经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讨论通过,通过综合面试、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评定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在选聘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干部个人的意愿,做好个人情况调查,确保信息真实,公正、公开公正、公平。

4、选聘上岗的干部要经过县级民政部门预备人员培训,参加考核合格并颁发任命书、保密印信后方可上岗。

三、干部考核1、干部选拔任用后,村社区干部工作考核是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励、改任调动和选拔任用的依据。

2、干部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承诺和岗位工作能力及日常工作情况等,主要采用个人述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综合绩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采用评分制,实行绩效考评,将干部日常工作情况、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考核等级结果列入人事档案,并随个人发展变化相应调整。

四、干部奖惩1、村社区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社区发挥作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有显著成绩者,可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等。

2、村社区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工作失职或者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将适用行政識别、扣减奖金、提取保证金、降职、罢免、移送司法等处理。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一、背景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是为了加强对村(社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提高村(社区)综合管理水平而设立的。

制定《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任职要求、权责、考核等事项,确保干部能够高效、公正、透明地履行职责。

二、任职要求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基本知识;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4. 具备扎实的基层工作经验;5. 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三、权责和职责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权责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组织协调村(社区)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2. 负责对村(社区)居民的日常管理,维护社会秩序;3. 推动社区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4. 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5. 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

四、考核办法为了提高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益,采取以下考核办法:1. 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干部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能力;2. 定期轮岗交流,促进干部能力的提升和工作的多样化;3. 对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和整改,甚至考虑调整或撤职。

五、奖惩措施为了激励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以下奖惩措施:1. 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嘉奖和奖金激励;2. 对违纪违规、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3. 对故意不履行职责、贪污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它事项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村(社区)管理委员会所有,如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村(社区)综合管理干部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旨在规范管理干部的行为和职责,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管理村组干部的规章制度

管理村组干部的规章制度

管理村组干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组干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级组织的干部管理工作,包括选任、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村级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市、县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村组干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和程序。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选用村组干部,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对村组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优秀干部予以嘉奖,对失职失责的干部予以处理。

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村组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培养、选拔、交流和调整村组干部,为村级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制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确保干部廉洁从政,为村级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第十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信息统计制度,及时更新干部信息,为干部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一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干部退出制度,合理安排退休干部的生活,为村级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章选任第十二条村级组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村组干部的数量和岗位设置,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计划。

第十三条村级组织应当按照程序,组织开展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四条村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学历、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综合考虑,确保选用的干部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五条村级组织选用村组干部应当经过考察和考核,综合评价后确定任职。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应当向选用的村组干部发放任职通知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村级组织选用的村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职,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村组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要服从村级组织的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诚履行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村级组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不得存在以任人唯亲、好人主义等现象,保障选用的公正性和公信度。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3篇)

村干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干部的选聘、管理工作,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村干部是指在农村基层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行政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民主监督、廉洁奉公的原则,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村干部应当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努力为农民服务,做到勤政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义。

第五条村干部应当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村民的合法权益,正确履行职责,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村干部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村委会和村民的利益,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利益和村委会工作的秘密。

第七条村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村干部应当勤勉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背信义。

第九条村干部应当严格保守村民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收集、使用或泄露村民个人信息。

第二章选聘第十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德才兼备。

第十一条村干部的选聘原则是:党建领导、农民自主、依法选人、德才兼备、公开竞聘。

第十二条具有中国国籍并享有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必要的行政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成为村干部候选人。

第十三条村干部的选聘应当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和要求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十四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按照程序,公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考核评价等信息,并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五条选聘村干部的工作应当公开透明,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搞非法集资、买卖职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村干部的选拔工作应当严禁以职务变相收费、以工程承揽关系变相聘用、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

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一、总览2023年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社区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社区治理的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街道社区村干部管理,并且对于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可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人员选拔与任用1.选拔机制:根据各级党委的要求,制定村干部选拔工作方案,通过村民的民主投票、专家评审和履历审查等方式,选出合适的人员担任村干部职务。

2.任用制度:各级党委应严格按照选拔结果进行任用,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干部任用公开、公平、公正。

三、培训与考核1.培训机制:采取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干部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2.考核制度:每年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社区村民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和奖惩的重要参考。

四、权责明确1.权力清单:明确街道社区村干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防止权力滥用和职务犯罪。

2.责任追究:对于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失职失责情况纳入干部任免、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薪酬激励1.薪酬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贡献给予适当的薪酬激励,提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激励机制:设立表彰奖励制度,对于在社区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纪律约束1.纪律要求: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确保权力运行的廉洁和公正。

2.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对于违法违纪行为群众举报和内部检举的,要及时查处并追究责任。

七、信息公开1.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将干部的工作过程和成果透明化,方便社区村民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2.监督机制:社区村民可以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批评和建议,实现群众和干部之间的互动与监督。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与指导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而促进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干部选拔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2. 选拔程序包括申请、初审、面试、考察等环节,确保选拔过程公正透明。

干部培训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2. 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服务技能等方面。

3. 培训形式可以包括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研究班等方式。

干部考核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的考核应定期进行,以评估他们的工作表现和成绩。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服务态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用于激励或处罚干部。

干部奖惩1. 对于表现出色的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他们继续做出努力。

2. 对于违反规定或工作不力的干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争议解决1. 对于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2. 如无法解决,可由上级组织或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裁决。

其他事项1. 村(社区)工作队干部应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干部应遵守工作纪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以上即为村(社区)工作队干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执行中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及不断完善与优化。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第一篇: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与培养以机制作保证,严把入口关,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村(社区)干部选拔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社区)干部。

在村(社区)支委的产生上,继续推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将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委员会的产生上,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是镇党委管理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由镇党委下文任命,是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的村(社区)委会干部,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村(社区)干部非经党委批准自动离职的,从离职之日起按规定不再享受村(社区)干部待遇,不给予任何安排。

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因违法、犯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罢免其职务,并依法追究责任。

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根据有关程序罢免其相应职务。

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

党委把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发现和培养,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台帐和跟踪培养责任卡等形式关注后备干部的成长,将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与培养村(社区)干部有机结合。

二、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 理论学习实行“集中培训”、“定期培训”、“选派培训”相结合。

除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外,党委每年集中举办1-2期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与培养以机制作保证,严把入口关,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村(社区)干部选拔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社区)干部。

在村(社区)支委的产生上,继续推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将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委员会的产生上,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是镇党委管理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由镇党委下文任命,是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的村(社区)委会干部,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村(社区)干部非经党委批准自动离职的,从离职之日起按规定不再享受村(社区)干部待遇,不给予任何安排。

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因违法、犯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罢免其职务,并依法追究责任。

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根据有关程序罢免其相应职务。

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

党委把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发现和培养,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台帐和跟踪培养责任卡等形式关注后备干部的成长,将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与培养村(社区)干部有机结合。

二、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 理论学习实行“集中培训”、“定期培训”、“选派培训”相结合。

除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外,党委每年集中举办1-2期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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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村社区干部管理的规定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员会:加强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村(社区)干部的选拔与培养以机制作保证,严把入口关,建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的村(社区)干部选拔机制,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中选拔村(社区)干部。

在村(社区)支委的产生上,继续推行“群众推荐、党内推荐、党内选举”的“两推一选”办法,将群众意愿与组织意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村(社区)委员会的产生上,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是镇党委管理的村(社区)党支部委员由镇党委下文任命,是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的村(社区)委会干部,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社区)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村(社区)民直接选举后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颁发《当选证书》。

村(社区)干部非经党委批准自动离职的,从离职之日起按规定不再享受村(社区)干部待遇,不给予任何安排。

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因违法、犯罪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罢免其职务,并依法追究责任。

每年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将根据有关程序罢免其相应职务。

完善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培养机制。

党委把村(社区)后备干部的发现和培养,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台帐和跟踪培养责任卡等形式关注后备干部的成长,将发展优秀分子入党与培养村(社区)干部有机结合。

二、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1)理论学习实行“集中培训”、“定期培训”、“选派培训”相结合。

除组织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市委党校集中培训外,党委每年集中举办1-2期村(社区)干部培训班,提高村(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2)实践经验学习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

将先进典型、技术人才请进来授课,组织村(社区)干部外出考察,开拓视野,使村(社区)干部不断丰富知识层面,提升工作思路。

(3)学历教育实行“定向送培”与“函授学习”相结合。

按照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村(社区)推荐,党委批准,每年按计划推荐45岁以下村(社区)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学费由市级财政补贴30%,市管党费补贴15%,镇政府补贴30%,村(社区)补贴15%,其余10%由个人承担,书籍资料费个人自理。

2、严格考核,接受监督村(社区)干部考核分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年度村(社区)级目标管理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结果严格与村(社区)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内容及方法:(一)日常考核1、考勤。

①会议考勤: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与会的村(社区)干部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5元,缺席每人次扣10元。

②工作日考勤:各村(社区)应建立工作日考勤制和值班制,村(社区)主职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其他村(社区)干部不少于3个工作日,采取不定期的抽查方式进行考核。

2、资料上报考核。

应上报的各类报表、计划、总结等资料,上报不及时,1次扣10元,漏报一次或上报不符合要求1次扣20元。

3、交办工作考核。

镇党委、政府和部门正式交办的工作,完成不及时,一次扣20元;完成不符合要求,一次扣30元;没完成,一次扣40元(重大工作另行规定)。

4、重点工作考核。

①计划生育工作考核。

查环孕检每缺1例,扣20元,计划外出生1例,扣200元;②安全工作考核,发现非法生产1起,扣200元;③综治维稳工作考核,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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