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园区优惠政策
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

大连市国税税收优惠政策责编:徐传军来源:日期:一、外商投资企业需缴纳的主要税收(未含地税). ( )所得税企业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的所得,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的地方所得税。
, .增值税企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收入乘以的税率(部分货物为)为销项税额,当期购进货物所含支付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 , . , .=-二、大连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 所得税的优惠为鼓励外商投资,国家对不同的地区,按照产业政策导向,给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减低税率、定期减免、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购买国产设备抵免、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所得税税收优惠。
. :*, , , , , ,.降低税率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按照不同情况可分别减低为和。
.、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在大连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可享受的税率: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外商投资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的项目。
()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万美元、经营期十年以上的,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 .() (, ) : , , , .() . .() , .() .、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市区及沿海经济开放区(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按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发[200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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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6.29施行日期2007.01.01文号大政发[2007]74号主题类别耕地占用税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发[2007]7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483号令发布)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辽政发〔2007〕12号)中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同等级地段内资企业适用的税额标准执行。
二、全市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为十个等级,各等级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分别为:一等24元;二等18元;三等12元;四等9元;五等75元;六等6元;七等45元;八等36元;九等3元;十等24元。
在这一税额标准范围内,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和土地利用情况,确定了各区市县和先导区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市内部分)调整后各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按照《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执行。
其他区市县和大连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园区双D港调整后各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大连市各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表》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20•【字号】辽政办发〔2017〕67号•【施行日期】201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经济开发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外开放的有效载体、体制改革的试验基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支撑,在促进全省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开放,以及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增长和区域带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辽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经济开发区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总目标,不断加快建设步伐,积极推动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大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力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为“十三五”期间我省实现全面振兴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综合实力不断壮大。
2016年,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03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9.1%,年均增速6.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37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32.3%,年均增速5.8%。
经济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攀升,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在全省振兴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大连金普新区招商引资十六条具体内容

大连金普新区招商引资十六条具体内容大连金普新区招商引资十六条具体内容1. 强化政策支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入驻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土地使用优惠等。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扶持,包括研发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
2. 提供优质基础设施•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高标准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建设完备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桥梁、地铁等,方便企业和人员的出行。
3. 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配套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包括融资、贷款、投资等。
•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金融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4. 优化招商流程•简化办事流程,加速企业的注册、立项、审批等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设立一站式窗口,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5. 加强人才引进•提供优厚待遇,吸引优秀人才来金普新区工作和创业。
•建立人才服务中心,为企业和人才提供人才评价、培训、引进等服务。
6. 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办公空间、资源支持、导师指导等服务。
•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创业者和企业在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7. 加强产业协同发展•鼓励企业间联合创新,提高产品和技术的竞争力。
•建立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推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8.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组,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到先进技术、资本和项目。
•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招商活动,吸引外资和技术引进。
9. 加强宣传推广•发布招商引资政策和优势介绍,向国内外企业进行定向推广。
•参加重要行业展会和国内外经贸活动,积极宣传金普新区的发展机遇。
10. 建立健全法制保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咨询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
以上是大连金普新区招商引资的十六条具体内容,通过加强政策支持、优化招商流程、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等方面来吸引优秀企业和人才的落户。
大连高新园区主要政策整理

税收政策:1、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2、软件企业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5、对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前两年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部返还,后三年按50%比例返还。
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减免所得税期满后,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由通常的33%所得税税率减少为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对经认定属于新办软件生产企业同时又是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在减税期间,按照15%税率减半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期满后,按照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7、增值税折扣:园区企业增值税按法定17%税率征收后,超过3%部分返还给企业8、免征进口关税:软件企业自用设备,技术(软件)及配套备件如符合相关条件,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租金补贴:园区内经认证的高科技企业,根据其技术种类和投资规模给于地价20%-80&的补贴。
出口奖励:1、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2、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免征出口关税。
3、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内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
人才培训:入院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需要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无条件给予落户指标,办理落户手续。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0]2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0]29号](https://img.taocdn.com/s3/m/4fb0d6c9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87.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发[2000]29号2000年8月25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加速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若干决定》(辽委发(1999)17号)精神,加速我省软件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软件产业的指导思想。
1.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体制和技术双创新为动力,依托我省人才、技术和区位优势,举全省之力,采取超常措施,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软件成果、优秀人才和资金,到“十五”末期把我省建成软件产业强省。
二、创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2.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要扩大软件专业招生规模,到“十五”末期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软件人才的培养总规模要达到15万人,每年向省内输送软件人才3至4万人。
3.支持东北大学和大连理工大学创办软件学院,并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院校创办软件学院或计算机学院。
重点学科建设向软件倾斜,特别是要加大计算机类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建设力度。
4.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改进教学内容。
省教育厅将会同东方软件集团对全省高校的计算机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积极推进高等院校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跟踪国际信息技术的前沿,增加计算机软件方面的教学内容和课时,加速培养学生的软件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的综合素质。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02•【字号】大金普管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大金普管发〔2018〕3号管委会各部门,各功能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区直单位:经2018年新区管委会第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区管委会决定对《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大金普管办发〔2016〕21号)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一、第5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面向新区重点发展领域,建设专业化研发平台;引导中介机构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放创新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研发服务。
对于新建的公共研发平台给予设备购置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平台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2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第7条修订为:鼓励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竞争性专业化服务。
对服务平台开展服务发生的服务费给予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科技管理部门备案认可的科技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指定公共性专业活动的,给予活动费用全额补贴。
三、新增第8条: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经考核优秀的区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牵头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四、原第9条、现第10条修订为:鼓励社会资本兴建与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专业性孵化载体,按照其投资规模、服务功能和入驻企业数量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贴,分建设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支付。
五、原第10条、现第11条修订为:鼓励孵化载体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据孵化载体功能平台建设的新增投入情况,给予平台建设总额50%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料

1、定义2、特点3、评价指标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hina National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全称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属于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特点是依托于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依靠科技和经济实力,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必须具备国家科委《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认定工作由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主管。
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手续是,兴办者向开发区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定后报省、市科委批准。
高新技术产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性政策。
如享受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优惠,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免领进口证,经批准可设立技术进出口公司,享受外贸经营权,可通过银行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基本建设投资可优先纳入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可以自行制定产品试销价格或自行定价,可以对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实行加速折旧,五年内企业交税收新增部分可用于开发区建设,安排劳动就业和招收职工时可得到优先考虑等,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采取优惠政策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成立高新技术开发区,也会成立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负责统筹管理及招商等。
特点1、占城市的GDP总量大,对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贡献大;2、GDP增长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2003年增长率为34.56%;3、合同外资总额增幅、进出口总额增幅等数值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
名单北京市(1)(1)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市(2)(1)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市(1)(1)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河北省(4)(1)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市(1)(1)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13)(1)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徐州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5)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宜兴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12)泰州医药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13)扬州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10)(1)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威海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0)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省(9)(1)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7)肇庆市大旺高新技术开发区(8)江门高新技术开发区(9)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省(4)(1)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引安徽省(3)(1)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省(4)(1)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省(4)(1)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省(5)(1)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辽阳高新技术开发区(5)营口高新技术开发区陕西省(4)(1)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4)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北省(3)(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宜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四川省(2)(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南省(4)(1)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株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湖南省益阳高新区福建省(3)(1)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厦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3)(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省(3)(1)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壮族自治区(3)(1)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西省(1)(1)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省(1)(1)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省(1)(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省(1)(1)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省(3)(1)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银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2)(1)呼和浩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夏回族自治区(1)(1)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海省(1)(1)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计:9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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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园区优惠政策采编:添加时间:2008年4月23日来源:市经济协作服务中心一、税收政策1、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免征所得税;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二年免征所得税。
2、设在沿海开放城市老市区的、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对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开办的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税率不得低于10%。
4、外商投资开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前款条件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6、新创办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前两年免,后三年减半征收。
7、对国家规划布局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软件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9、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
二、关税政策1、经海关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园区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
海关按照进料加工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加工出口数量,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产品税、增值税。
2、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者另有规定的产品以外,免征出口关税。
3、高新技术企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而国不能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凭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免征进口关税。
4、对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土地政策1、经审批,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用地,根据其技术水平、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减收20-8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于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分期缴纳。
2、对海外学子及其他市场前景好的投资建厂项目,经园区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土地出让金首付一部分,即可开工建设,其余款在约定期清偿。
四、人才政策1、鼓励各类专业人才到园区工作,对于园区企业急需的专业人才,经园区管委会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可办理落户手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2、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藉自然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3、《市关于吸引软件高级人才的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规定:园区软件企业中软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海归学子、外藉人员,年薪在6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按所纳税款奖励本人40-100%。
五、其它政策1、作价入股的技术成果,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属于高新技术的,其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可扩大到35%,高新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和转化的主要实施者,根据其实际贡献,可获得与之相当的股权收益,所占比例不受限制。
2、对留学人员的优惠待遇(如房租减免);3、孵化企业的优惠待遇(如种子基金、专项扶持款)。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孵化企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凡经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企业中心)认定,在市工商局(物批外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工商税务局注册登记并在创业中心(含留学人员、博士创业园)孵化场地接受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边有现行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和待遇:一、孵化企业进入产业化基地购置土地建厂,经认定,购地面积在5000-1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扫现行地价)下浮10%-20%。
二、孵化企业进入产业化基地购置土地建厂因资金紧难以一次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可首付2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办理开工手续;其余款项须在两年分期付清。
三、在孵化期限,对于在软件、生物工程、新材料、节能环保和光机电一体化等产业从事研发和生产并由海外留学人员、国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领办、联办的孵化企业,自入驻之日起,三年实行孵化场地租金“一免两减半”的优惠待遇,减免面积在30-50平方米。
四、孵化企业免收园区管委会职权围收取的一切费用。
五、经认定,由海外留学人员、国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才领办、联办的孵化企业,可连续四年(包括孵化期进入基地的企业)获得一定数额的专项款支持。
六、经认定,孵化企业自进驻之日起,可连续三年(包括在孵化期进入基地的企业)获得一定数额的专项款支持。
七、经认定,软件企业除获得上述扶持资金外,还可在三年收购价连续获得一定数额的软件人才专项扶持款支持。
八、凡获发明专利权并在国首家实施的发明专利项目,可申请一定数额的专项款和创业中心种子基金支持。
九、经认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孵化项目,可申请一定数额的创业中心种子基金。
十、创业中心孵化企业可优先获得各类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
十一、以上政策和待遇,由园区管委会授权创业中心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发文时间:2010年03月25日政策名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画产业园区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动画产业园区政策(一)基地概况由市政府自 2004 年起,投资 1.4 亿元建起占地 2 平方公里的“动漫走廊”,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动漫走廊。
2005 年,动漫走廊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并由文化部授予“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
”(二)出台政策高新区采取“一区多园”战略。
动漫游企业享受《关于加快发展软件产业的实施意见》( 2004 年 5 月)中的政策。
(三)总体政策入驻企业经认定享受产业鼓励政策,包括租金减免、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扶持、原创产品奖励等,迄今政府总体投入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四)已落实政策1 、资金奖励:2005 年,高新区投资 2000 万元,建立起数字娱乐产业测试平台,为动漫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服务。
2 、人才奖励:市设立的“市软件产业高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已向 2670 名中高级人才发放了总额 1500 万元的奖励资金。
(五)政策分类( 1 )土地政策:基地建筑除两栋小楼由政府自建外,大部分由政府按市场价格租下,然后按每月 1 元 / 平方米租给入驻企业。
( 2 )播出奖励:暂无( 3 )公共技术平台:建立起数字娱乐产业测试平台。
( 4 )资金奖励:自 2004 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 2000 万元的软件产业发展资金 , 重点支持数字娱乐产业发展。
( 5 )贴息贷款: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为软件企业在国外上市融资创造条件和提供服务。
金融机构针对软件企业的特殊性开创新的信贷方式,支持有市场前景的软件产业化项目。
积极发挥风险投资机制在软件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 6 )税收优惠:享受软件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 7 )人才培训、引进政策1 、人才引进:2004 年起,高新区每年拨付 1000 万元设立人才扶持专项基金。
鼓励软件企业聘请外籍人员来连工作,对在连工作的外籍人士,居留1 年以上的,发放外国人居住工作证,在通关、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对于软件企业引进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按照市政府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 、人才培训:鼓励教育机构培养企业需求的适用人才;参照市场需求,鼓励企业和学校开展“订单式”模式教育。
( 8 )展会推介及国际合作: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软件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国际知名公司的深层次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大型软件企业和较强产业配套能力的中小企业群高新区每年出资2亿求贤是力度最大的人才政策7月8日,高新区召开新闻通报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宣布为加快旅顺南路软件产业带建设,高新区每年至少出资两亿元用于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的人才吸引、人才培养和人才服务工作。
市长夏德仁表示,这是市历史上力度最大的人才政策。
今后本市还将拿出更多资金,出台更全面的政策,全力破解软件产业发展中的人才瓶颈问题。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宋善云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戴主持会议。
《若干规定》细化了吸引软件人才来连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
对高级软件人才,继续执行《高新区软件和服务外包业高级人才奖励实施细则》。
对从外埠引进的首次来连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补贴。
补贴标准为:年薪20万元以上的高级人才,每人3万元;紧缺人才依据岗位差异,每人最低5000元、最高1万元。
对首次来高新区创办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的个人,依据企业第一年的运营状况,发放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补助。
对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信誉优良、企业满意度高的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佣金总额50%的奖励。
在人才培养方面,新政策把重点放在公共扶持平台建设上。
新政策支持高校建立“高新区软件人才输送(培训)基地”。
对与企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定向前置培训”的高校,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鼓励企业开办在校大学生IT技能训练营,根据其接收学生实习的人数、时间、项目训练以及管理状况,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在人才服务方面,新政策显示高新区将加快商务、医疗和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
在旅顺南路建设超过380万平方米的配套设施,包括一流的幼儿园、中小学、软件工程师公寓以及商业设施。
园区将实施人才住房保障计划,为软件人才提供周转廉租住房和限价房。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大高管发【2008】28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业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园区机关各局(室)、直属企事业单位,驻区机构及区企业:现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业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解释二○○八年七月十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业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包业人才工作,做好建设全球软件和服务外包新领军城市的先锋,当好争创软件和服务外包“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主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软件和服务外包基地,特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