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职场陷阱曝光:发工资避税 离职吃大亏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对于许多初入职场或者已经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来说,职场就像一个充满挑战和未知的迷宫,其中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陷阱。
如果不小心陷入,可能会给自己的职业发展带来阻碍,甚至影响到个人的身心健康。
那么,职场上常见的陷阱都有哪些呢?第一个常见的陷阱是“过度加班陷阱”。
在一些企业中,加班文化盛行,员工被要求长时间工作,甚至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和家庭生活。
虽然在短期内,通过加班可能会完成更多的工作任务,给领导留下“努力工作”的印象,但从长远来看,过度加班会导致身心疲惫,工作效率下降,甚至影响到工作质量。
而且,长期处于这种高压状态下,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失去对工作的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个陷阱是“职场人际关系复杂陷阱”。
职场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不像表面那么简单。
有些人为了争夺利益,可能会在背后搞小动作,拉帮结派。
比如,故意在领导面前说你的坏话,或者在团队合作中给你使绊子。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些复杂的人际关系,很容易被卷入是非之中,影响自己的工作心情和职业发展。
第三个陷阱是“职业发展迷茫陷阱”。
很多人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会发现自己对未来的职业发展感到迷茫。
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也不清楚自己的职业目标是什么。
这种迷茫可能是由于对自身能力和兴趣的认识不足,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清晰的职业规划。
如果不能及时走出这种迷茫,很容易在职场中随波逐流,浪费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第四个陷阱是“薪酬待遇不公陷阱”。
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着薪酬待遇不公平的现象。
比如,同样的工作岗位,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相似,但薪酬却相差很大。
或者,自己的工作表现出色,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薪酬提升和奖励。
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会严重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第五个陷阱是“频繁跳槽陷阱”。
有些人觉得在一个公司待得不如意,就频繁跳槽,希望能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然而,频繁跳槽可能会让自己的简历看起来不够稳定,给新的雇主留下不好的印象。
而且,每次跳槽都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这也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北京一中院提示劳动用工领域六大陷阱

北京一中院提示劳动用工领域六大陷阱中国法院网讯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劳动立法不断完善。
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
近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一年多来审结的53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传统的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等引发的争议逐渐减少,而一些用人单位转而采取更为隐蔽的方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现象不断增加。
这些违法手段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具有相当的隐蔽性,使得劳动者在诉讼中举证难、维权难,法院在处理这些争议时也存在认定难、处理难的困境,这些隐蔽违法的新现象造成了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死角”,较一般违法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在五一劳动节前夕,一中院法官提醒社会相关部门、人士对以下六种“隐蔽违法行为”应予以关注:现象一:工资发放两条线隐瞒实际工资数额典型案例:华某于2004年12月到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09年10月,科技公司为华某出具推荐信称,华某在该公司任总裁助理兼技术总监,因公司发展方向等原因华某离职,公司即日起与华某解除劳动合同。
同年11月,科技公司与华某办理了交接手续,并向华某支付补偿金2万元。
随后,华某以科技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提起仲裁及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
诉讼中,华某提交书面说明、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科技公司对工资发放明细表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同时指出该证据表明,华某月工资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双方认可的工资发放明细表看,部分工资发放明细表显示华某每月领取工资4000元,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
华某主张其实际月工资为10 000元,张某、冯某名下的工资亦是华某本人的工资。
但科技公司称张某、冯某是华某工作团队的非全日制员工,向其二人发放的系劳动报酬,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职业骗薪资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职业骗薪资面临哪些法律问题在现代社会中,职业骗薪资已经成为了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雇主或者员工会采取一些不公平或者违法的手段来获取更高的薪资,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雇主的权益,也损害了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健康运行。
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职业骗薪资背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虚假简历和资质造假虚假简历和资质造假是职业骗薪资中常见的手段之一。
某些求职者可能会在简历中故意夸大自己的工作经验、技能水平或者教育背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待遇。
而一旦这种虚假或者夸大的事实被揭穿,雇主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对其进行追责,包括解雇、索赔等。
二、加班和工时欺诈加班和工时欺诈也是职业骗薪资中常见的情况。
一些雇主可能会违法规定,不给员工支付加班费或者在工时记录上做手脚,以减少薪资支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罚款、赔偿员工等法律风险。
三、偷税漏税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通过偷税漏税的方式来减少应支付的薪资。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法的规定,也对国家财政造成了损失。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严重的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四、违法离职与竞业限制在一些行业中,特别是对于高薪职位,雇主通常会要求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
然而,一些员工可能会违反协议离职,直接向竞争对手泄露或者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也破坏了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一旦被发现,员工可能面临经济赔偿和法律追责。
五、招聘歧视和性别薪资差距在一些情况下,雇主可能会采取歧视性的招聘行为,对不同背景或者特定群体的求职者实施薪资歧视。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平等就业的原则,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一旦被发现,雇主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和舆论压力。
针对职业骗薪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关立法和法规对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求职者和雇主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权益的实施和维护,共同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作。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

职场上常见的陷阱有哪些当我们踏入职场,满心期待着展现自己的能力,追求事业的成功时,却可能在不经意间陷入各种陷阱。
这些陷阱不仅会影响我们的职业发展,还可能给我们带来心理上的困扰和压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职场上常见的陷阱。
一、过度加班的陷阱在一些工作环境中,加班似乎成了一种常态。
老板或上级的一句“这个项目很紧急,大家加加班”,就让员工们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
然而,过度加班不仅会损害我们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形成恶性循环。
长期的过度加班还会让我们失去生活的平衡,影响家庭和社交关系。
更重要的是,有些公司可能会利用员工的“奉献精神”,将加班视为理所当然,而不给予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二、职场人际关系的陷阱职场中的人际关系复杂而微妙。
与同事、上级和下属之间的相处,都需要我们小心谨慎。
有时候,为了融入某个小团体,我们可能会被迫参与一些违背自己原则的活动,或者在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中耗费大量的精力。
此外,过度依赖某个人际关系,比如与某个上级关系过于亲密,可能会在对方离开或关系破裂时,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可能会因为害怕得罪人而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导致自己的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职业发展规划的陷阱很多人在进入职场时,并没有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
他们可能只是随波逐流,看到哪个行业热门就涌入哪个行业,或者在一个岗位上干了很久,却没有思考过自己的职业晋升路径。
这样很容易导致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迷失方向,错过一些重要的机会。
另外,有些公司可能会给员工画大饼,承诺一些看似美好的职业前景,但实际上却无法兑现,让员工白白浪费了时间和精力。
四、薪资待遇的陷阱在求职过程中,薪资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然而,有些公司可能会在招聘时故意模糊薪资结构,或者给出一个看似不错的底薪,但却隐藏着各种苛刻的绩效考核条件,导致实际到手的工资远远低于预期。
还有些公司可能会以“年终奖”“项目奖金”等形式来吸引求职者,但最终能否拿到这些奖金却充满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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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个税,很多人就想到什么筹划啊,甚至很多人还跟人炫耀我们公司的福利好:每个月还可以1000元的报销额度呢?你们公司呢?……听到这话,还没交过个税的你,是不是哭晕在办公室啊。
税务政策正一步一步在规范会计人的工作方式,整体在提高行业的发展,但是依然有不少企业不以为然,各种方式偷税漏税避税,提醒大家最近各地税务都在加大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务清查,对于一切偷税的违规行为,严查严打!
请禁止这七种避税方式
结合目前国内企业的主流做法,目前这7类个税违规手段一经查出必受罚。
1、到处找发票抵税,造成费用异常!
其实这样操作很多企业都感觉比较简单,比如每个月员工找2000元发票去报销,很多会计图省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计入什么福利费、差旅费等。
如果长期大额处理的话,会造成企业期间费用异常。
之前爆料过,一家互联网企业的油费超过物流公司了。
不查你,查谁啊!
2、故意不用银行发工资
当移动支付成为潮流的时候,你们还在苦苦的用现金发工资。
你自己想一下正常吗?公司基本户都有,员工也不少。
公司也不在偏远山区。
据不完全统计,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企业,不申报个税、少申报的情况基本都存在。
此类企业请注意,再有这样的做法将你会承担后果的。
3、补贴不申报个税。
职场新人如何规避辞职陷阱

职场新人如何规避辞职陷阱初入职场,辞职或许是不少新人会面临的一个选择。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不谨慎处理,可能会陷入各种意想不到的陷阱。
对于职场新人来说,了解并规避这些辞职陷阱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辞职陷阱。
简单来说,就是在辞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对个人职业发展、经济利益、声誉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的情况。
一个常见的陷阱是忽视辞职流程和规定。
很多公司都有明确的辞职流程,比如提前多少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向哪些部门和人员汇报等。
如果职场新人不了解或者不遵守这些流程,可能会被认为是违规离职,从而给公司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可能影响到离职手续的办理和工资的结算。
比如说,小王刚入职一家公司不久,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一时冲动,当天就口头向领导提出辞职,然后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
结果公司以旷工为由扣除了他部分工资,并且在他的离职证明上写了不好的评价,这对他后续找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个容易掉进去的陷阱是没有妥善处理工作交接。
有些新人觉得反正要走了,对工作交接敷衍了事,没有将手头的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未完成的任务等清晰地交接给同事或上级。
这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比如,小李在离职时没有认真交接工作,导致接手他工作的同事在处理一个重要项目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公司因此追究了小李的责任,甚至影响了他在行业内的口碑。
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协议。
有些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包含竞业限制条款。
职场新人可能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或者没有意识到这个条款的重要性。
如果在离职后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
例如,小张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离职后很快就去了一家竞争对手的公司,结果被原公司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
那么,职场新人应该如何规避这些辞职陷阱呢?第一,在入职时就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特别是关于辞职流程、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等方面的条款。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者法务部门咨询。
这些常见的职场陷阱你中招了吗
这些常见的职场陷阱你中招了吗身在职场,犹如在一片看似平静却暗藏玄机的海洋中航行。
稍有不慎,就可能陷入各种陷阱,影响职业发展,甚至给个人带来极大的困扰。
今天,咱们就来扒一扒那些常见的职场陷阱,看看你是不是曾经中过招。
陷阱一:不合理的工作分配有些公司或者领导,在分配工作任务时,完全不考虑员工的能力和工作量,一味地把各种任务堆到一个人身上。
这就导致员工压力过大,工作质量下降,甚至影响身心健康。
比如说,小王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本来负责的只是平台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但领导觉得他能力不错,又给他额外安排了数据分析、用户调研等一堆工作。
小王每天忙得晕头转向,连周末都在加班,结果不仅本职工作没做好,新安排的任务也是漏洞百出。
最后,小王因为长期的高压和疲惫,身体出现了问题,不得不请假休息。
这种不合理的工作分配,不仅让员工疲于奔命,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整个团队的进度。
所以,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和领导沟通,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能力范围,避免被过度压榨。
陷阱二:职场中的“画大饼”很多老板都喜欢给员工画大饼,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却从不兑现。
比如,承诺项目成功后有丰厚的奖金、升职加薪,但当目标真的达成时,却找各种借口推脱。
小李在一家创业公司,老板经常给他洗脑,说公司未来要上市,到时候他就是元老,能拿到大量的股权。
小李被忽悠得热血沸腾,拼命工作,为公司拉业务、做方案。
结果公司发展得不错,但小李期待的奖励却一点都没有。
他去找老板,老板却说是公司目前还需要资金投入,让他再等等。
可这一等,就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对于这种“画大饼”的行为,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虚幻的未来冲昏头脑。
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要关注实际的回报,如果发现老板只是空谈,就要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是否要做出调整。
陷阱三:办公室政治办公室里的人际关系复杂,有时会形成各种小团体和派系斗争。
如果你不小心卷入其中,可能会成为牺牲品。
比如,小张刚进入一家公司,就被两个老员工拉拢,让他加入他们的阵营。
6个职场新型潜规则让你悄悄丢饭碗
6个职场新型潜规则让你悄悄丢饭碗发工资避税离职吃大亏华某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庭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但是,单位却指出,根据该工资发放明细表,华某的月工资仅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其实际月工资为1万元。
法官说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单位将工资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在计算加班费及缴存社会保险时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纳,实质上降低了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以避税为目的,将工资发放至其亲属或其他多人银行卡账号下。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很难证明自己工资的实际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各类社会保险的缴存基数计算上都处于举证劣势,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没经过清算企业关了张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等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企业已经注销了,案款无法得到执行,胜诉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找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同时,法官建议工商部门审慎审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工资清偿完结的证明,有效避免劳动者讨薪无门的情形出现。
两个子公司轮流签合同某地产集团建立了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两家单位。
柳某从2006年入职滑雪俱乐部,几年来却轮番和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纠纷后,滑雪俱乐部只承认和柳某有最后1年的劳动合同,而柳某则指出,滑雪俱乐部与户外公司是一家单位,只是两块牌子而已,劳动补偿金应当从2006年入职开始计算。
一中院审理后,通过多种证据,确认柳某与滑雪俱乐部一直存在连续的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目前有的企业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让下属公司轮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家公司相互借调劳动者等。
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高级管理人员每天都在做薪酬决策,而且,他们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做决策。
由于越来越多的公司趋于只将基本薪资作为其薪酬的较小部分,探讨以其他的财务方式解决薪酬问题,因此,管理人员就面对许多最佳薪酬支付方式建议的困扰。
遗憾的是,这些建议大部分都是错误。
事实上,无论是传统的做法还是现在公众对薪酬的讨论,很多都是误导性的或错误的。
结果,企业家们对支付薪酬的方式及原因一直持有错误的想法,特别是他们认同有关薪酬的6个危险陷阱。
1、劳动力工资和劳动力成本一样。
2、降低劳动力工资会降低劳动力成本。
3、劳动力成本占总成本的很大部分。
4、保持低劳动力成本就能创造一种持久而有效的竞争优势。
5、个人奖励工资可以改进工作绩效。
6、人们主要是为金钱而工作。
办公室工作中这六个陷阱,你中招了吗
办公室工作中这六个陷阱,你中招了吗办公室是现代人工作的主要场所之一,而在办公室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陷阱,这些陷阱容易让人陷入困境。
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述关于办公室工作中的六个陷阱,看看自己是否曾中招。
陷阱一:缺乏沟通在办公室工作中,与同事和领导之间的有效沟通非常重要。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我们往往容易陷入缺乏沟通的陷阱中。
缺乏沟通会导致信息不畅通,工作任务分配不明确,进而给工作带来困扰。
如何避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例如定期开会、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等,保持与同事和领导之间的信息交流畅通,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
陷阱二:工作量过大很多时候,我们在工作中容易陷入工作量过大的陷阱中。
可能是因为项目紧迫,也可能是因为个人的工作负荷过重,这都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出现疲惫等问题。
如何避免:合理规划工作,合理分配工作时间,确保每天都有时间进行工作和休息的平衡。
如果工作量实在过大,可以与领导进行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陷阱三:优先级失衡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来自不同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容易陷入优先级失衡的陷阱中。
如果不能合理判断工作的优先级,就会导致时间浪费、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如何避免:确定任务的优先级,将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根据工作紧急程度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可以使用时间管理工具来帮助自己更好地掌握优先级。
陷阱四:职场政治办公室中的职场政治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容易让人感到困惑和沮丧。
职场政治也容易使人走偏了方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如何避免:保持专业态度,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避免参与到无谓的内部纷争当中。
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业绩,才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
陷阱五:缺乏自我提升在办公室工作中,我们往往容易忽视自己的自我提升,只是一味地完成手头上的工作。
这样做不仅会限制自己的职业发展,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动力和幸福感。
如何避免:主动了解和学习公司提供的培训机会,参加行业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积累新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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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7
明明每月在单位领了1万元的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后,单位却声称只发过4000元的工资,其中有什么猫腻呢?今天上午,市一中院法官介绍了6种隐蔽性较强的劳动违法行为,其中就包括这种工资发放两条线的方式。
这6种方式,无一不严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发工资避税 离职吃大亏
华某在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向法庭提交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录音,用以证明其月工资标准为1万元。
但是,单位却指出,根据该工资发放明细表,华某的月工资仅为4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某同时领取案外人张某、冯某名下工资6000元,其实际月工资为1万元。
法官说法:目前普遍存在的状况是,单位将工资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在计算加班费及缴存社会保险时只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缴纳,实质上降低了应当支付的加班费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单位以避税为目的,将工资发放至其亲属或其他多人银行卡账号下。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很难证明自己工资的实际数额,因而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双倍工资计算、加班费计算、各类社会保险的缴存基数计算上都处于举证劣势,面临较大经济损失。
没经过清算 企业关了张
还有一些小企业,在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就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
等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才发现企业已经注销了,案款无法得到执行,胜诉判决变为一纸空文。
法官说法:对此种行为,考虑到对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会简单以企业注销为由裁定驳回员工诉讼请求,而要根据实际情形以主管部门、开办单位、清算组为当事人,找到责任的实际承担者。
同时,法官建议工商部门审慎审查企业注销登记提交的工资清偿完结的证明,有效避免劳动者讨薪无门的情形出现。
两个子公司 轮流签合同
某地产集团建立了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两家单位。
柳某从2006年入职滑雪俱乐部,几年来却轮番和滑雪俱乐部、户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发生劳动纠纷后,滑雪俱乐部只承认和柳某有最后1年的劳动合同,
而柳某则指出,滑雪俱乐部与户外公司是一家单位,只是两块牌子而已,劳动补偿金应当从2006年入职开始计算。
一中院审理后,通过多种证据,确认柳某与滑雪俱乐部一直存在连续的劳动关系。
法官说法:目前有的企业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规避法律规定,让下属公司轮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几家公司相互借调劳动者等。
表面上看,员工每年都受到劳动合同保障,实际上员工的多项权利被严重侵害。
一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被破坏,员工无法证明其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二是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被人为缩短,轮流签合同的方式导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只能以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为标准。
有竞业禁止 没有补偿金
竞业禁止条款从前几年开始被高科技公司采用后,近年来越来越为公众所熟知,随着该条款被更多的企业采用,一些企业将竞业限制范围无限扩大化,将该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还有的企业只约定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对企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只字不提。
法官说法:这种行为限制了一般员工的择业自由,不能到自己具有专业优势的单位去工作。
即使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遵守了竞业禁止条款后,也因标准缺失而很难向原单位索要补偿金。
名义是承包 其实是雇工
第三种违法方式是以承包合同代替雇佣关系。
比如李某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约定李某承包车间内的部分机器零件加工工作,公司按月向李某支付承包费,合同还约定,李某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培训,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
法官说法:通过承包方式,避免与劳动者直接形成劳动关系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惯用方式。
发生劳动争议后,承包合同就成为企业拒绝承担义务的挡箭牌。
这种行为有很强的隐蔽性,同时危害很大,如果按承包算,则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承包费用,无需承担任何对员工的义务。
发社保补助 逃社保责任
还有一种隐蔽性较强的劳动违法行为,就是通过在劳动合同中设置所谓的“员工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员工自行解决”等条款,来规避法律。
一些企业为逃避缴费或少缴费,强迫员工签订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意书,还在工资构成中加上“社保补助”一项。
一旦发生争议,就主张单位已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的补助,不应再赔偿损失。
法官说法:这种辩解听似有理,实际上补助远远不能弥补员工的损失。
员工自己缴纳社保,就是按自由职业者对待,将来享受的社保待遇就低,单位的这种做法无形中减轻了自己的经济负担,却损害了员工的权益。
法官同时提醒劳动者,千万不要贪图眼前利益,接受单位支付的现金形式的社会保险补助,使自己将来享有的养老保险待遇被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