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内含案例技巧)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避税案例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额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提高,相应的个税也越多.一、年底双薪的避税策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明确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可分两种情况处理.情况一:“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同月发时,即可将此两项奖金合并除以12确定税率和扣除额;情况二:“一次性奖金”与“年底双薪”不同月发时,可按国税发[2005]9号规定将“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将“年底双薪”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至于用哪种方法缴纳个税,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别计算两种情况应缴纳的税额,从而作出判断。
【例1】小王2009年12月工资4000元,年底双薪4000元,另外年终奖9000元。
若按第一种情况计算个税为[(4000-2000)×10%-25]+[(4000+9000)×10%-25]=175+1275=1450元;若按第二种情况个税为[(4000+4000-2000)×20%-375]+(9000×10%-25)=825+875=1700元。
即按第一种情况缴纳个税比第二种情况少缴纳300元.二、绩效工资避税策略首先看下面一个典型的例子:【例2】小张是一名空调营销人员,他的月工资底薪1500元加提成奖金,根据他09年的销售业绩,小张只有5-9月每月拿到提成奖金8000元,其他月份都没有提成奖。
即小王在09年缴纳个税为[(1500+8000-2000)×20%-375]×5=5625元;若小王5个月的提成奖分别在5月-12月份平均领取的话,即09年缴纳个税为[(1500+5000-2000)×15%-125]×8=4400元。
给员工发工资避税 工资如何避税

给员工发工资避税工资如何避税公司必须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下开展税务筹划。
那么,公司对员工工资如何合理避税?或许是依据国家新政策及其有关的税务筹划方式来开展有效的节税,员工工资如何合理避税也是很多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聊一聊常见的三个方法。
一、各类补贴包括出差补贴、餐补、交通补贴和话费补贴等。
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占工资比例11%)和公积金(个人比例为5~12%),约占个人工资的收入的16~23%。
三、起征点扣除起征点减除额现行为3500元,从10月1日起调整到5000元。
工资条扣减左右的第五一部分(5险1金)后,称之为记税薪水;记税薪水扣减起征点后,称之为记税额度员工工资如何合理避税月收益怎样记税例:小罗月薪1.2万余元,若扣减5险1金后,剩下1万余元为记税薪水。
现行税率表,起征点3500根据现行税率表,按第3级计税,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因此,小罗的需缴纳个税745元。
最终得到,小罗的入手工资为9255元。
新个税调整从十月一日起,将实施新个税标准,起征点调节为5000,税级也是必须转变。
10月1日起施行的税率表,起征点5000依照上边一样的优化算法,小罗的记税薪水为1万余元,应纳个人所得税将降到290元,收益真心实意的提升了455元。
一般年薪十多万的员工,如果计税工资为1万元,年减税达到五千多元。
如果月计税工资达到2万(偶尔发个季度奖之类的),减税效果将更加明显,新个税无疑是为普通工薪族减了税的。
而月计税工资在3万以上的,并没有随着工资的增长而显著减税。
可见,高薪的高管减税金额虽略高,但相对而言比例并不大。
新个税改革忧从何来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社保将由税局一致征缴。
在网上有至少响声,说新个人所得税将提升公司经营成本。
人们上边剖析了,我也是降税了,难题出在哪儿呢!。
薪酬发放的节税实用技巧

薪酬发放的节税实用技巧薪酬发放是每个企业和员工都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
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寻找节省税款的方法变得尤为重要。
与税务规定保持一致,合法地减少个人和企业的税负是每个人的权利。
本文将介绍一些薪酬发放中的实用技巧,帮助企业和员工节约税款。
1. 合理利用税收扣除合理利用税收扣除是节省税款的重要方式之一。
根据税务规定,员工可以享受一些特定费用的扣除,如医疗保险费、教育费和住房租金等。
企业可以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津贴,用于支付这些费用,以便员工享受税收扣除的优惠。
2. 利用灵活工资结构在薪酬发放中,灵活的工资结构可以为企业和员工带来更大的税收优惠。
例如,将一部分薪酬转换为其他福利,如股票期权或养老金计划。
这种方式可以推迟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时机,同时为企业减少社会保险费和其他税费的负担。
3. 提高免税额度对于企业而言,提高员工的免税额度是一种既可以增加员工福利又可以减少企业成本的方法。
企业可以提供出行津贴、餐费补贴等非货币形式的福利,提高员工的免税额度。
这样不仅能够减少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还能增加员工的满足感和忠诚度。
4.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鼓励特定行业和企业发展的手段之一。
企业可以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税款。
例如,一些地区对高新技术企业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减免。
企业可以积极申请这些政策,以减少税负。
5. 注意纳税申报制度正确遵循纳税申报制度是保证企业合规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及时了解当地的纳税政策和申报要求,并确保按时申报税款。
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注意填写准确的信息和数目,避免错误和遗漏,以免后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额外费用。
6. 考虑地域差异和税务政策地域差异和税务政策是薪酬发放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因素。
不同地区的税务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企业和员工应注意地方性的税收规定和优惠政策。
例如,一些地区对中小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而一些地区对高收入个人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了解并根据当地的政策调整薪酬发放策略是必要的。
老板给自己发多少工资才能合理避税?老会计的做法也太机智了

老板给自己发多少工资才能合理避税?老会计的做法也太机智了年底要发奖金了,会计小明却有点犯愁,老板让自己出一份奖金发放最省税的方案,个税计算方法倒是不难,但如何发放才能最省税呢?一、老板的工资这样发最省税!小明的老板月工资为10000元,年终奖金为144000,假设没有其他所得,也不考虑除基础费用扣除以外的其他扣除项目,年终奖究竟如何发放才更省税呢?下面为大家列图说明2种发放方式下的个税对比: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详见文章最后附图“6种与工资薪金有关的特殊一次性收入的个税处理”中的第一种收入。
从上图可以看出,14.4万元奖金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方式要少交6210元的个人所得税!二、工资+奖金,合并算OR分别算?不同情形,不同选择!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年终奖都应当单独计算才最省税呢?答案是否定的!一、“分别算”一定最省税?不一定!【举个例子】小明的年终奖为30000元,假设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有两种选择:1、并入工资总额计征个税;2、不并入工资总额,单独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计征个税。
那么问题来了,小明应该选择哪种方式对自己更有利呢?答:不同情形,不同选择!情形一假如小明每月工资4000元,除基本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两种方式下的对比结果如下:结论:每月工资4000元的情况下,30000元奖金与工资合并计税对小明更有利!情形二假如小明每月工资13000元,除基本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项目,两种方式的对比结果如下:结论:每月工资13000元的情况下,30000元奖金与工资分别计税对小明更有利!两种不同的工资水平,导致选择的结果截然相反!面对不同的情形,究竟应该如何选择?有没有规律可循呢?二、如何选择,有律可循!到底什么样的工资、年终奖水平应选择合并计算,什么情况下应选择分别计算呢?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个表格,供大家参考:(不包括存在其他综合所得的情况)有了上面的表格,我们再来检验一下老板和小明的例子是否符合前述的结论:1、老板: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0000*12-60000=60000元,大于36000元,应当选择分别计算;2、小明每月工资4000元时: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4000*12-60000=-12000元;小于0,应当选择合并计算;3、小明每月工资13000元时:全年工资应纳税所得额=13000*12-60000=96000元;大于36000元,应当选择分别计算。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https://img.taocdn.com/s3/m/4c3bba81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e9.png)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薪酬方案范文设计我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企业的薪酬发放中,如何使自己既依法纳税,履行公民义务,又能合理地节税呢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不失为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
现就一些避税技巧与大家分享。
一、工资平均发放避税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一般比较固定,而奖金发放数额和时间比较灵活。
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比重就越大。
在很多企业,每季度发放一次季度奖。
但如果同样数额的季度奖,改为按月平均发放,节税效果会很好。
例如:某单位张某月收入为3000元,每季度奖金为6000元,奖金在每季末发放。
如表1-1所示,张某年收入为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700元。
如果将季度奖平均发放,即季度奖改为月奖,每月平均发放2000元,如表1-2所示,同样是年收入60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3100元,节约税款4700-3100=1600元。
由此可见,工资平均发放,节税效果相当可观。
二、调整工资与年终奖比例避税我国税法规定,全年一次性发放的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用年终奖数额除以12来确定。
同样的年收入,把工资与年终奖的比例进行调整,则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有很大差别。
例如:某单位王某月收入7000元,年终奖12000元。
如表2-1所示,王某年总收入为96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675元。
如果将月工资改为6000元,年终奖为24000,如表2-2所示,同样是年收入96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8075元,节约税款8675-8075=600元。
但如果比例调整不得当,也会出现相反的结果。
如果将月工资改为5000元,年终奖为36000,如表2-3所示,同样是年收入96000元,个人所得税却变为9175元,9175-8675=500,反倒多交税款500元。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数(资深财务经验分享)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数年终奖计提个税如下所示:举个例子,如朋友月薪1万元,12月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12万元。
根据税法,“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金原则上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这样,这位高管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10000—2000)X20%-375)x12=14700元;年终奖部分个人所得税:120000x20%-375=23625元;共计14700+23625=38325元。
这些缴税的钱基本上可以买上一部国产轿车,难怪那些朋友心疼不已。
下面就给大家支支招,怎么在合法的前提下,将自己的年终奖最大化。
年终奖避税六大招数(参考的法律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招、零头递延法所谓零头递延,即对按照国税发[2005]9号计算出的商数和税率临界点相差不多的年终奖,采取零头滞后一个月发放。
例如年终奖为62000元,由于计算出的商数为5166.67元,应适用20%的税率,那么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为62000X20%—375=12025元;如果将2000元奖金递延到下月作为工资发放,而本月只发60000元的年终奖,由于计算出的商数为5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5,那么这样计算出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X15%—125=8875元,另外的2000元最多缴纳2000*15%=300元个人所得税,合计缴纳税金9175元,节约税金12025-8875=3150元。
第二招、化整为零法不发放年终奖金,而是将奖金平摊到各月中,例如每月工资1800元,年终奖25000元(如果该员工工作业绩未达要求,则在第四季度逐步扣发工资奖金),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该人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5000-200)X15%-125=3595元,如果将其年终奖分摊至每月发放,则其由于25000/12+1800-2000=1883.33元,应缴税(1883.33X10%-25)X12=1959.96,节约了3595-1959=1636元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与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呢

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与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呢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工资高如何合理避税呢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工资避税的基本方法一、正面回答工资避税的基本方法: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二、分析详情避税是纳税人对现有税法的缺陷及漏洞的成功发现,使纳税人有效地避开了纳税义务。
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合法手段和方法,通过资金转移、费用转移、成本转移、利润转移等方法躲避纳税义务,以期达到规避缴税义务的非违法行为。
尽管避税本质上不同于偷税,但也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目前对于避税的有效性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是对法律漏洞的挖掘,只要事实符合字面的解释,法律就是有效运用的,即避税行为并不违法。
另一种观点认为,避税既要事实符合法律的字面解释,又要符合法律的立法意图,要依据法律的经济上或社会上的目的,或是依据税法整体内容来判断税法条款对于件具体事实或行为的运用性与符合性。
三、公司走私账发工资避税,对个人有什么影响1、影响社保缴纳基数;2、影响贷款;3、影响经济补偿金。
员工工资如何合理避税法律解析:合理避税是合法的,合理避税可以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
以下是一些可行合法的避税方法。
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补贴200元,误餐补贴200元。
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出差产生的费用,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2、员工退休有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退休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免除所得税;3、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承担的办公通讯费用,全额或限额报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以补贴等形式支付办公通讯费用的,应当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个人所得税10种合理避税方案,附案例

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
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3、通讯费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5、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税收筹划:企业个人所得税10种合理避税方案,附案例6、大笔收入分次拿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
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0×20%=24000元应纳税额24000×20%×(1+0.5)-2000=5200元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
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
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西安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薪酬发放中的合理避税技巧合理避税不仅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不失为一种较为现实的做法。
本文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合理避税的方法,与大家分享。
01绩效工资均量发放避税策略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随之攀升,因此某个时期的收入越高,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就越大。
如果某个纳税义务人的工资、薪金类收入极不平均,相对于工资、薪金收入非常平均的纳税义务人而言,其缴纳税收的比重就大得多。
这个时候,对工资、薪金的筹划就可以采用平均分摊的方法。
案例1:某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制度,底薪为1200元,提成奖金为销售额的1%,每年5~8月为销售旺季,销售员小王在销售旺季每月提成额约为1万元,4个月累计为4万元,小王在销售旺季每个月纳税=[10000+1200-2000]×20%-375=1465元,全年纳税约5860元。
若小王的销售提成在5月至次年4月分摊,则小王每月纳税额=[(1500+40000÷12-2000)×15%]-125=300(元),全年纳税约3600元,两者比较,节税2260元,相当于淡季两个月的工资,节税效果相当可观。
在某些受季节或产量等方面因素影响的特定行业,如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行业,对于其职工工资收入波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合理调节奖金发放的时间,能为员工节税,提高实际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
02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与发放比例调整避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这一优惠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年终奖与工资的比例进行调整以达到节税目的。
(一)年终奖发放时间调整避税案例2:某公司员工张某月薪1600元,2008年12月为其发放年终奖20000元。
若年终奖一次发放:张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00-1600)]×10%-25=1935.4元。
注:20000÷12=1667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若年终奖分为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20000分解为每月发放,则张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600+1667-2000)×10%-25]×12=1220.4(元)。
两种方法相比,前者比后者多纳个人所得税=1935.4-1220.4=715(元)。
案例3:某公司员工李某月薪8000元(假定税前项目已扣除),2008年12月为其发放年终奖20000元。
年终奖一次发放:1.全年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12=9900(元);2.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25=1975(元);李某全年纳税=9900+1975=11875元。
年终奖分为12个月发放:即年终奖20000分解为每月发放,则李某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1667-2000)×20%-375]×12=13900.8(元)。
两种方法相比,后者比前者多纳个人所得税=13900.8-11875=2025.8元。
为什么案例2和案例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负担有升有降呢?原因在于月工资水平的高低,当月工资水平低于个税起征点时,应尽量将年终奖金分解至每月发放,以用足每月2000元的扣减额,当月工资高于个税起征点时,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二)调整工资与年终奖比例避税案例4:某公司实行年薪制,王某为部门经理,核定年薪12万元。
若工资为1万元/月,年终奖为零,则王某全年纳税=[(10000-2000)×20%-375]×12=14700(元)。
若月薪定为5000元,年终奖6万元,则王某全年纳税=[(5000-2000)×15%-125]×12+(60000×15%-125)=12775(元)。
注:60000÷12=5000元,对应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若月薪为3000元,年终奖为84000元,则王某全年纳税=[(3000-2000)×10%-25]×12+(84000×20%-375)=17325(元)。
注:84000÷12=7000元,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三者相比,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925元,比方案三节税4550元。
年终奖发放时间和与薪酬的比例上的纳税调整既要考虑每月工资的税率,又要考虑年终奖的税率,任何一方税率过高都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一般来说,在月薪高于个税起征点的情况下,当工资和年终奖的比例调整至两者的个税税率比较接近的情况下节税效应最明显。
当通过核算发现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降低工资适用税率,将部分工资转化为年终奖,适当提高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使职工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大。
当工资适用税率<年终奖适用税率,可通过提高工资适用税率,将部分年终奖转化为工资,适当提高工资的适用税率,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寻求职工税负最低,税后收入最大的筹划方案。
03薪酬福利化避税策略由于目前我国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按照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做相应扣除,不考虑个人的实际支出水平,这就使利用非货币支付办法达到节税的目的成为可能。
在既定工薪总额的前提下,为员工支付一些服务的费用,并把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从应付给员工的货币工资中扣除,减少员工货币工资,企业就可以把这些作为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而这些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都是可以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相应比例在税前扣除的(具体比例参考各地税收政策),这样即减少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负担,又为员工提高了实际可支配收入,可谓一举多得。
案例5:某公司员工小王月薪5000元,每月房租800元,上班交通费用400元,工作午餐费用200元,小王每月剩余的可支配收入实际为=5000-[(5000-2000)×15%-125]-800-400-200=3275(元)。
若公司为其提供集体宿舍,并安排集体宿舍至上班地点的班车,并解决工作午餐,工资调整为3600元,则小王每月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为=3600-[(3600-2000)×10%-25]=3465(元)。
两者相比,节税190元,全年节税2280元,企业既减少了所得税的应税负担(一般在20%以上),员工又得到了实惠,且便于管理,可谓一举多得。
应该注意的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不能为现金或其他购物券。
一般来说,企业可供选择的免税福利有:提供免费的工作餐,且必须是不可转售的餐券;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或车辆;提供含家具在内的宿舍或住宅;提供补充的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或多缴纳住房公积金(当地政策许可的上限以下);提供根据劳动合同或协议确定的公用福利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通讯、宽带网络等;提供员工继续教育经费或其他培训机会;提供员工子女教育基金或奖学金。
不具备提供上述福利能力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员工在教育、交通、通讯、子女医疗等方面一定的报销幅度,也可以达到员工薪酬福利化,但各项福利列支应为政策准许。
另外要考虑员工不同的福利需求,切忌为了单一的避税目的而搞一刀切,发掘员工个性化的福利需求,提高针对性的福利,还能体现对员工的人性关怀,提高员工积极性,可谓一举三得。
04避开无效纳税区间的节税策略国税发[2005]9号文件中存在9个无效纳税区间。
这些无效纳税区间有两个特点:一是相对无效区间减去1元的年终奖金额而言,随着税前收入增加税后收入不升反降或保持不变。
如年终奖为6100元时,相应的个税为585元,税后收入为5515元;而年终奖为6000元时,应缴的个税为300元,税后收入为5700元。
可以看出:税前收入增加100元,税后收入减少185元。
无效纳税区间另一个特点是,每个区间的起点都是税率变化相应点。
主要有四个常见的无效区间:6001~6305(元),24001~25294(元),60001~63437(元),240001~254****66(元)。
筹划人员在选择年终奖时,一方面要避开无效区间,另一方面应尽量选无效区间的起点减去1后的余额作为年终奖最佳金额,如选6000元、24000元、60000元、240000元等。
因为按照这些金额适用税率将较低。
05用足国家税收政策的节税策略国家规定的税前优惠扣除项目汇集如下:(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冬季取暖补贴;夏季防暑降温费;(5)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7)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8)个人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相当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9)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难的地区、贫困地区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捐赠额。
上述优惠政策有很大的节税空间,只要是符合国家和当地财税法规规定的名目和额度范围以内的部分,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或采取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的方式节税。
例如,浙国税所[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每人每月500元、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额度内,据实在税前扣除。
因此,薪酬管理者必须对国家和当地的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并且和当地税务机构保持联系,符合规定的税前项目进行备案登记,为员工节税。
06劳务与薪酬的转换避税策略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而且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释,劳务报酬实际是相当于适用20%、30%、40%的超额累进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