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理职责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EPC)示范文本2017

GF-2017-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大唐盛世商务公寓、白云山、龙珠塔、半岛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工程承包范围: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三、主要日期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金额: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 定义与解释1.1.1 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 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云南省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

云南省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示范文本)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被授权人: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兹授权我单位担任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我方名义履行,对该工程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职责,并依法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终身责任。
其法律后果由授权方承担。
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被授权人:(签名)授权日期:年月日注:本授权书一式四份,企业、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城建档案各一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示范文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违法发包、肢解发包。
2、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对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按照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严格履行职责。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6、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7、其他承诺事项:。
承诺人(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签署日期:建设单位(公章):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机构、城建档案各一份。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2021年执行)

GF-2020-0216住建部2020年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0216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

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法律意识有没有、强不强,具体体现在权利义务意识上。
一个承包商、一个项目班子、一个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是否较强,直接体现在权利义务意识是否较强。
一、承包商有哪些合同权利1、收款权《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比例,向发包人收取工程价,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是承包人最基本的合同权利。
收不回工程款不单是发包人的问题,主要是我们承包方的内部管理问题。
2、催告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催告。
包括:(1)支付工程款催告权;(2)提供施工条件不符合约定的催告权;(3)提供图纸、技术资料不符合约定催告权;(4)提供工程指令不符合约定催告权;(5)发包人不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催告权。
催告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发出,可以是联系函、通知、报告、催告的形式,并要有送达对方的证据,如签字接收回执、公证邮寄的公证书、或者收发文薄的签收记录。
3、要求明确答复权由于发包人原因工程被迫停工,或发生合同的重大变更事件,或者发生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概算与预算重大变更等情况,项目经理应当立即以公司名义写一个书面函。
如被迫停工情况,就要要求发包人明确答复:(1)停工的具体期限;(2)是否需要遣散部分人员;(3)是否需要拆除机械设备;(4)合同能否继续履行,是否需要进行全面结算,要求发包人在第一时间书面答复。
(5)我方的要求是什么,需要补偿多少费用、赔偿多少损失等要明确具体。
以上权利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索赔一章的有关内容,属于索赔意向书。
4、抗辩权《合同法》第66、67、68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行使上述权利,不能理解为"你方违约在先,我方违约在后"。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5篇)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负责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安全施工和技术质量监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4、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
5、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
6、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8、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9、定期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QC”小组活动。
10、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总结。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2)工程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项目计划: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计划,包括项目目标、任务、时间表和预算,并监督和协调项目团队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2. 资源管理:负责分配项目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和设备,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支持项目的进展。
3.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以降低项目风险对项目成果的影响。
4. 沟通和协调:与项目相关的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包括项目团队成员、客户、监管机构和供应商等,确保项目各方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
5. 质量管理: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质量要求,制定和执行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项目管理)示范文本EPC项目总承包合同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字号发包人:承包人:签定时间:签定地点: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7)一、工程概况 (7)二、主要技术来源 (7)三、主要日期 (7)四、工程质量标准 (7)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7)六、合同书中的词语 (7)七、合同生效 (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9)第1条一般规定 (9)1.1 定义与解释 (9)1.2 合同文件 (11)1.3 语言文字 (12)1.4 适用法律 (12)1.5 标准、规范 (12)1.6 遵守法律 (13)1.7 保密事项 (13)第2条发包人 (13)2.1 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3)2.2 发包人代表 (14)2.3 监理人 (14)2.4 安全保证 (15)2.5 保安 (15)第3条承包人 (15)3.1 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5)3.2 项目经理 (16)3.3 工程质量保证 (16)3.4 安全保证 (16)3.5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17)3.6 进度保证 (17)3.7 现场保安 (17)3.8 分包 (17)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18)4.1 项目进度计划 (18)4.2 设计进度计划 (19)4.3 采购进度计划 (19)4.4 施工进度计划 (20)4.5 误期赔偿 (20)4.6 暂停 (20)第5条技术与设计 (22)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22)5.2 设计 (22)5.4 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25)5.5 知识产权 (25)第6条工程物资 (25)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25)6.2 检验 (26)6.3 进口工程物资和报关、清关 (28)6.4 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 (28)6.5 重新订货及后果 (28)6.6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29)第7条施工 (29)7.1 发包人的义务 (29)7.2 承包人的义务 (31)7.3 施工技术方法 (33)7.4 人力和机具资源 (33)7.5 质量与检验 (34)7.6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35)7.7 对施工质量结果的争议 (36)7.8 健康、安全、环境 (36)第8条竣工试验 (40)8.1 竣工试验的义务 (40)8.2 竣工试验的检验和验收 (41)8.3 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42)8.3 竣工试验的安全和检查 (43)8.4 延误的竣工试验 (44)8.5 重新试验和验收 (45)8.6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45)8.7 竣工试验结果的争议 (46)第9条工程接收 (46)9.1 工程接收 (46)9.2 接收证书 (47)9.3 接收工程的责任 (47)9.4 未能接收工程 (47)第10条竣工后试验 (48)10.1 权力与义务 (48)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49)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50)10.4 竣工后试验的延误 (51)10.5 重新进行竣工后试验 (51)10.6 未能通过考核 (51)10.7 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52)10.8 丧失了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 (52)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53)11.1 质量保修责任书 (53)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53)12.1 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53)12.2 竣工验收 (54)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54)13.1 变更权 (54)13.2 变更范围 (54)13.3 变更程序 (56)13.4 紧急性变更程序 (57)13.5 变更价款确定 (57)13.6 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 (58)13.7 合同价格调整 (58)13.8 合同价格调整的争议 (58)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58)14.1 合同总价和付款 (58)14.2 担保 (59)14.3 预付款 (59)14.4 工程进度款 (60)14.5 质量保修金额的暂扣与支付 (60)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60)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61)14.8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61)14.9 付款时间延误 (62)14.10 税务与关税 (62)14.11 索赔款项的支付 (62)14.12 竣工结算 (63)第15条保险 (64)15.1 承包人的投保 (64)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65)15.3 保险的其他规定 (65)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65)16.1 违约责任 (65)16.2 索赔 (66)16.3 争议和裁决 (67)第17条不可抗力 (68)17.1 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68)17.2 不可抗力的后果 (68)第18条合同解除 (69)18.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69)18.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71)18.3 合同解除后的事项 (73)第19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73)第20条补充条款 (7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74)第1条一般规定 (74)1.1 定义与解释 (74)1.2 语言文字 (74)1.3 适用法律 (74)1.4 标准、规范 (74)1.5 保密事项 (74)第2条发包人 (74)2.1 发包人代表 (74)2.2 监理人 (74)第3条承包人 (75)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权力 (75)3.2 项目经理 (75)3.3 分包 (75)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75)4.1 项目进度计划 (75)4.2 采购进度计划 (75)4.3 施工进度计划 (75)4.4 误期赔偿 (76)第5条技术与设计 (76)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76)5.2 设计 (76)5.3 设计阶段审查 (77)第6条工程物资 (77)6.1 工程物资的提供 (77)6.2 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 (77)第7条施工 (77)7.1 对发包人的义务 (77)7.2 对承包人的义务 (78)7.3 人力和机具资源 (78)7.4 质量与检验 (78)7.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 (78)7.6 健康、安全、环境 (79)第8条竣工试验 (79)第9条工程接收 (79)第10条竣工后试验 (79)10.1 责任与义务 (79)10.2 竣工后试验程序 (79)10.3 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 (80)10.4 未能通过考核 (80)10.5 考核验收证书 (80)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 (80)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80)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 (80)13.1 变更范围 (80)13.2 变更价款确定 (80)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 (81)14.1 担保 (81)14.2 预付款 (81)14.3 工程进度款 (81)14.4 质量保修金额 (82)14.5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82)14.6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82)第15条保险 (82)15.1 承包人的投保 (82)15.2 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82)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 (82)第17条合同份数 (83)附件1:保密协议 (84)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 (87)附件3:预付款保函格式 (88)附件4:质量保修协议书 (89)附件5: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 (9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0216
GF-2011-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含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基本权利、义务的集中表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的要求、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合同协议书的其它内容,一般包括合同当事人要求提供的主要技术条件的附件及合同协议书生效的条件等。
(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及其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款共20条,其中包括:1、核心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确保建设项目功能、规模、标准和工期等要求得以实现的实施阶段的条款,共8条第l条(一般规定)、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第5条(技术与设计)、第6条(工程物资)、第7条(施工)、第8条(竣工试验)、第9条(工程接收)和第10条(竣工后试验)。
2、保障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保障核心条款顺利实施的条款,共4条: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第15条(保险)。
其中,在第13条中,相关约定在合同谈判阶段仅指合同条件的约定,中标价格并未包括;在第14条中,合同总价中包括中标价格,还包括执行合同过程中被发包人确认的的变更、调整和索赔的款顷。
3、合同执行阶段的干系人条款。
这部分条款是根据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情况,依法约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第2条(发包人)、第3条(承包人)和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五篇)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1、认真执行国家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2、负责本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管理工作;3、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4、代表公司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管理和经营管理;5、负责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材料等管理措施;6、负责计划劳动力和统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的采购,合理安排资金使用;7、负责建设、监理、分包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处理项目内外各种关系;8、负责工程质量创优,强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企业信誉,节约开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9、负责本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档案资料送审、工程结算退场管理工作;10、负责工程维修、回访等工作。
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范本(二)工程项目经理是负责管理和执行工程项目的专业人士。
他们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
以下是一个关于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的范文,总字数为____字。
一、岗位职责1.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客户需求,制定工程项目的规划和计划。
2. 负责项目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潜在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3. 确定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进行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控制,制定项目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测,并监督项目的费用支出。
5. 管理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选择和合同签订,监督供应商和承包商的工作执行,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6. 跟踪和监控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和时间表顺利进行。
7. 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经验教训,并进行相应的知识管理和传承。
8. 与客户和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9. 负责项目的报告和汇报工作,向上级领导和相关方面汇报项目的进展和问题。
10. 管理项目团队的日常工作,培养和发展团队成员的能力,提高团队的整体执行力和协作能力。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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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职责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程项目经理职责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总经理各项指
令,全权负责工地管理。
二、深入工地,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做好工地工序的安排工作,控制工程进度及材料
的消耗。
四、做好施工技术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五、检查监督施工人员的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
六、协调和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材料及工程设计
变更等方面的问题。
七、监督材料部门,督促做好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
八、做好成本控制,财务稽查工作。
九、督促协调各种交叉作业的工作安排。
十、做好各部门之间协调工作及与各单位的关系统筹工作。
十一、协调会议、工地会议。
十二、做好材料计划编制工作。
十三、做好安全、防火设施的检查工作。
十四、审查员工、判工、材料供应商、外加工等款项申请,审批核实等工作。
十五、工程函件的拟订、回复及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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