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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钣金检验规范

钣金检验规范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件)一、钣金外观部分1、目的及范围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参照文件2.1本文件根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2.4本规范若参考文件相抵触,则以本规范为优先3、内容3.1术语部分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3.2 检验方法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

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3.4.1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版本: A页次: 3 of 3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1 批鋒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目测 L 为長 H為寬L ≤0.1mm.H≤0.1mm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2 五金件手印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不允許超过标准为得不良.目测3 帖紙粘性与实物粘贴实验以测试结果已定1.脱落为严重不良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目测披LH3.4.2 成型钣金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表3)3.4.3 检验时注意事项:1.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不同时,原则上以客户之检验标准,如客户提供之检验规范或备注在客户注意事项内。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钣金件通用公差精度的标准

钣金件通用公差精度的标准

钣金件通用公差精度标准1 目的采用统一规范的未注公差标准,规范钣金件设计、生产、验收标准,保证钣金加工件精度要求。

(1)能有效简化制图,节省设计时间,高效地进行信息交换。

(2)突出图样上注出公差的尺寸,方便生产制造。

(3)简化检验要求,有助于质量管理。

最终能达到高质量、高效率生产。

2 适用范围从标准颁布之日起试运行,适用于颁布以后新设计钣金件(以前设计的钣金件,还按照原标准进行制造及验收)。

从设计出图、生产制造到产品验收的整个阶段,按照本标准运行。

3 职责3.1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按照该标准进行设计,标准参考见附录一。

对功能上无特殊要求的要素采用一般公差,在图样上可不注出其公差,只须在技术要求或技术文件中说明参照本标准。

图样上尺寸未注公差的一般公差的公差等级,需考虑通常的车间精度。

(1)对任一单一尺寸,当功能上允许的公差等于或大于一般公差时,采用一般公差,既不需标注其公差。

(2)当要素的功能允许比一般公差大的公差,在制造上比一般公差更为经济时,其相应的极限偏差数值要在尺寸后注出。

(3)由于功能上的需要,某要素要求采用比一般公差小的公差值,应在尺寸后注出其相应的极限偏差数值。

3.2 制造中心(主指钣金件供应商)制造中心按照该标准进行生产,标准参考见附录一。

设计图样中标注公差项,依照标注的偏差数值进行生产。

而对于设计图样中未注公差项,应依照规范的标准偏差数值进行生产。

如果供应不能加工出设计标注的精度要求时,应与主设计人员沟通协商解决。

3.3 品质管理部品质管理部按照该标准进行验收,标准参考见附录一。

品质管理部严格按照未注公差的标准进行钣金件的验收工作。

对于超出一般公差的工件,如未达到损害其功能时及影响外观时,请与主设计人员联系,以判定是否可让步接收(但并不能说明以后都可降低标准)。

若工件的功能受到损害时请供应商返工或报废。

4 制定本标准依据参考国际标准:ISO 2768, 国家标准:GB/T 1184-1996、GB/T 1804-2000。

钣金件通用检验作业指导书

钣金件通用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钣金检验作业,制定了钣金制造各工序检验的方法和要求。

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品质的稳定,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钣金制造加工的质量检验工作。

●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涵盖本指导书或有技术变更的,依据特殊要求执行。

●当产品有客户指定要求的,依据客户指定要求执行。

3、职责3.1 生产部操作工负责对所加工零部件进行自检和互检。

3.2 质量部负责所加工零部件的检验和不良品处理。

3.3 工程部负责产品技术支持。

4、定义:4.1:自检:操作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自已操作加工好的部件或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检查,合格品后转入下工序,不合格品挑出来返工或由检验员判定。

4.2互检:是指操作员对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与IPQC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品继续加工,不合格品退回上道工序返工。

操作工在操作前,要对上道工序加工零件或原材料进行外观和形状检验,如果发现不良品,操作工可以拒收并通知检验员或工程师处理该不良品。

4.3首检:每次更换型号或材料时,检验员应对生产的产品依相关资料(如生产任务单、图纸、样品等)进行核对,并根据相关检验/测试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4.4 巡检:现场QC应定时不间断的对生产过程进行巡视,对各人负责的工序至少每隔1小时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产品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是否得当。

检验频率 1h/次,检验数量 2pcs/次。

5、检验方法及要求5.1剪切作业检验标准5.1.1尺寸要求:a)尺寸裁切依据图纸公差要求。

b)图纸未标注的公差板材单边测量尺寸≤1mm为合格,对角线≤2mm 为合格。

c)剪切后的板四周边缘不允许有蜷曲和变形,卷曲高度≤0.5mm 的为合格,超过0.5mm为不合格。

d)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e)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f)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5.1.2表面要求:a)长度超过5毫米的深划痕(有手感的),特别是正中很明显的位置,不允许有。

钣金件检验标准

钣金件检验标准

钣金件检验标准5.1作业条件:5. 1.1正常光线(晴日)应以目距300--350mm,45度视角作业,夜晚日光灯下目距缩短100mm. 5. 1.2本标准所指一级面是指CASE之上面、正面和背面,二级面是指两侧,三级面是指CASE之底部.5. 1.3本标准所列缺点之尺寸,均指缺点之外接圆尺寸5. 1.4本标准所谓“明显”是指扫视一面三秒钟即可.5. 1.5黑点为0.3mm以下不算点.5.3二级外观检验通用标准项次检验内容及标准判定1 电解料<SECC,SGCC,SPTE等不须烤漆,电镀,电着等后序工艺>1.1 划伤,擦伤,触摸无手感a 伤痕长度在一级面大于20mm,二级面大于45mm,三级面大于80mm MIb 多条伤痕累加在一级面大于40mm,二级面大于80mm,三级面大于140mm MIc 45mm以内不能同时出现两条MA1.2 划伤,擦伤,触摸有手感a 刮伤长度在一级面大于4mm,二级面大于6mm,三级面大于10mm MA0.2φmm,三级面大于5.1φ二级面大于,mm0.1φb 刮伤是点,在一级面大于MAc 45mm以内不能同时出现两条MA1.3 镀锌层脱落a 一级面达3.5mm以上,二级面达5mm以上,三级面达7mm以上MAb 多点累加在一级面达7mm以上,二级面达10mm以上,三级面达18mm以上MA1.4 生锈a. 一级面大于1.2mm,二级面达4mm,三级面达6mm以上MAb 切割,冲孔之边缘生锈,但正面能够看得到,锈痕长度在10mm以上MA1.5 尺寸尺寸不合规格造成擦伤,装配困难,或与其它部份配合缝隙过大,超过1.2mm MA1.6 变形a 变形造成装配困难及擦伤MAb 与其它部份配合缝隙超过1.5mm MAc 局部变形深达1.0mm以上,面积6mm以上MAd 边缘变形,与其它部份配合缝隙过大,一级面超过1.2mm,二级面超过2.5mm,三级面边3.5mm MAe 角度偏差大于1度MI1.7 不洁a 表面有污点,直径在一级面达3mm,二级面达5mm,三级面达8mm以上MAb 30mm以内不能同时出现两点MAc 多点累加尺寸在一级面达4mm以上,二级面达8mm以上,三级面达18mm以上MA。

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钣金件是一种常见的工业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机械设备等领域。

为了确保钣金件的质量,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的通用检验标准。

本文将就钣金件的通用检验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人员能够准确、全面地进行检验工作。

一、外观检验。

外观是钣金件质量的第一印象,也是用户最容易直观感受到的部分。

在外观检验中,应该注意检查表面是否平整,有无凹凸、划痕、氧化等缺陷,颜色是否均匀一致。

此外,还需要检查有无变形、错位、裂纹等情况,确保外观符合要求。

二、尺寸检验。

尺寸是钣金件的关键指标之一,直接影响着其装配和使用效果。

在尺寸检验中,需要准确测量各个部位的尺寸,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与设计图纸进行对比,确保各项尺寸符合要求,尺寸公差在允许范围内。

三、材质检验。

钣金件通常采用不同材质制作,如不锈钢、铝合金、碳钢等。

在材质检验中,需要对材料进行检验,确认其种类、牌号、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有无疲劳、氧化、变色等情况,保证材质符合要求。

四、表面处理检验。

钣金件的表面处理通常包括喷涂、镀锌、阳极氧化等,这些处理能够有效提高钣金件的防腐蚀性能和美观度。

在表面处理检验中,需要检查表面处理层的厚度、附着力、均匀性等指标,确保表面处理符合要求。

五、功能性能检验。

钣金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具备一定的功能性能,如承载能力、密封性能、耐磨性等。

在功能性能检验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实验和测试,以验证其功能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正常工作。

六、环境适应性检验。

钣金件通常需要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使用,如高温、低温、潮湿等。

在环境适应性检验中,需要对钣金件进行一系列的环境试验,验证其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确保产品能够稳定可靠地工作。

七、包装运输检验。

最后,钣金件在出厂前需要进行包装和运输,包装是否完好,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是否能够有效保护产品不受损坏,也是一个重要的检验环节。

综上所述,钣金件的通用检验标准涉及外观、尺寸、材质、表面处理、功能性能、环境适应性、包装运输等多个方面。

钣金件及喷涂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及喷涂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及喷涂件检验规范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是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产品的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计数文件并同使用。

当有冲突时,已图纸要求为准。

3.原材料检验标准
3.1 钣金件
3.1.1 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加工处无毛
刺,凸起,裂痕等。

3.1.2 尺寸:按图纸或计数要求执行,未标注公差的参照表
1执行。

3.2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2.1 外观:表面无锈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3.2.2 尺寸: 按图纸或国标要求
3.2.3 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3.3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多顶、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伤零部件后,螺纹不等变形(螺母和螺钉能够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

压铆区无变形,顶部无毛刺。

3.4 喷涂件检验标注
3.4.1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同批产品无色差
3。

钣金检验规范

钣金检验规范

检验水平一、金属材料工序 名称Ⅱ检验类别 文件编号生效日期版本号 页次巡检、自检、首检1. 钣材厚度及质量(材质、密度、 机械性能和规格)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2. 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3. 尺寸:按图纸或者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二、塑粉1. 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 各项检验参数。

2. 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三、前处理溶液1. 通过 PH 试纸检验溶液的酸碱度。

2. 通过酸碱测试实验检验溶液的酸碱度及浓度。

3. 按厂家提供的配置标准做实验,检验其个参数是否合格。

四、通用五金件、紧固件1. 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2. 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3. 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严格控制来料的质量,对有的来料需做必要的实验及测试方可放行。

产品确认具体操作标准见附表。

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抽样 GB/T2828.1 正常 方案 检验一次抽样文件 标题文件编号文件标题抽样方案GB/T2828.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工序名称Ⅱ检验类别生效日期版本号页次巡检、自检、首检1. 确认所剪钣材的材质、密度、机械性能和规格(厚度、粗糙度等)是否符合机械图纸要求。

2. 确认设备是否超负载 (我公司剪板机可剪4mm 以下,最大宽度2500mm)。

3. 测量尺寸(长、宽|对角) 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未注公差尺寸参考下表: )基本尺寸(mm) 50 80 120 180 250 315公差小于(mm) 0.3 0.35 0.4 0.5 0.55 0.6400 500 630 800 1000 1250 2000 25000.65 0.7 0.8 0.9 1.0 1.25 1.75 2.04. 板料无弯曲,无变形,表面无划伤,切口光滑毛,刺刺高度小于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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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与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步使用。

当有冲突时,以技术图纸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标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 13级执行
GB/T1800.3 -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 1999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 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GB/T1184–1996 形位公差未注公差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4.原材料及辅料检验标准
4.1 金属材料
4.2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 管件方通、圆通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 冲裁(数冲)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打磨处理去除毛刺。

●冲切过程中产生的接刀痕:必须符合安全(不划伤手)和零件尺寸公差,一般不大于板厚
的10%~20%,数控冲咬出的孔、异形孔、圆角必须修整平滑。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mm。

●冲裁加工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
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 ≤5% 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mm。

●冲裁尺寸符合技术图纸要求,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5.2折弯检验标准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 t (t为板厚)。

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0 mm 。

接刀痕深度控制在0.30 mm 以内。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

焊缝长度、高度不均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150±15mm,焊点位置要对称,上
下位置要统一。

如加工图纸上对焊点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或按客户要求。

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布置均匀,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
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显及不影响装配。

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3.2~6.3µm,喷漆
件为6.3~12.5µm。

5.4 焊缝、焊点表面打磨
打磨时磨痕不能过深,用直尺量度基本平整,板材厚度小于1.20mm时按:A级表面凹坑深度不得大于0.10mm,B级表面凹坑深度不得大于0.30mm,用手指刮有轻微凹入感,板材厚
度大于1.20mm时按:凹坑深度不得大于板厚的0.20mm。

打磨抛光后A级表面粗糙度达到3.2 µm,B级表面粗糙度达到6.3 µm,用手指刮无轻微凹入感觉。

如图纸有特殊要求,则以图纸要求为准。

A级面表面抛光面积控制在以焊点为中心,半径为30mm圆的范围内,B级面表面抛光面积控制在以焊点为中心,半径为50mm圆的范围内。

在不要求圆角情况下,封角焊转角处打磨要棱角分明,成直角,并轻微倒钝,一般情况R≤2,抛光面积不宜过大;焊接须牢固,无松脱现象,焊渣必须去除干净。

5.5 压铆螺钉处表面打磨
打磨后工件表面平面度要求为≤0.3 mm/m,用手摸感觉有轻微内陷状,但不能过深,其凹坑深度不得大于0.20 mm,不允许有比工件表面高的凸点,用手摸无触手感觉。

打磨面积一般以压铆螺钉为中心,半径为30 mm的圆范围内。

5.6 整体结构、外观要求
IT13级执行。

机柜应方正无歪斜扭曲现象,机柜六个主面
的垂直度、直线度(不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

(参照公差范围见表二)
0.4 mm。

门应开启灵活,在开启范围内不允许与机柜四周产生磨擦与干涉,不应有碰撞、刮漆
现象。

机柜装配后必须有可靠的稳定性,不允许由于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而翻倒。

检验方法:使机柜倾斜10°,机柜不翻倒。

在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下,机柜不应有零部件松脱现象,不应有异常的嚓嚓作响及摇动声。

机柜外表面与人身可触及部分的棱边等部位要倒纯及去除毛刺,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外露尖角、棱边、粗糙表面,在表面喷涂前要去除毛刺。

机柜接地要求导电部分应无锈斑,导电性良好。

6. 喷涂外观检验标准
6.1 喷涂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6.2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6.3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的不良现象。

6.4其他检验要求详见《喷涂/丝印检验标准》。

6.5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后的允收条件,须保证螺杆、螺母、攻丝孔经喷涂后螺纹

好,装配顺利为合格。

测试标准:以下扭力、推力压测试压铆件不松动不脱落为。

7. 电镀外观检验标准
7.1电镀处理
部分配件采取热镀锌处理,电镀标准按国标或客户要求执行。

48小时盐雾实验后无辐
射剥落现象。

7.2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光源标准、附着力检测、质量等级分类等与《喷涂/丝印产品检验作业指引》相同。

8. 丝印检验标准
8.1颜色
颜色与标准色板比较在色差范围内。

色彩印刷应该有足够的遮盖力,以反射光观看,
看不清底漆的色彩和底材本色为准,印刷字符及图案的边缘需清晰分隔。

8.2缺陷
色斑,夹杂物,色斑的长度不大于1.0 mm,不许聚集,两处色斑至少相距50 mm以上。

不允许有文字、图案不清晰,字体不端正,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现
象。

8.3附着力参照喷涂附着力检验方法《喷涂/丝印产品检验作业指引》
9.0 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9.1装配通用要求
●装配应保证实物与装配图一致。

●所有的材料、零部件、标准件的更改代替必须经设计批准。

●提交装配的所有材料、机械和电器零部件、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
有效
期要求。

●不允许在装配过程中对被装配件二次加工,造成任何损坏和降低其性能。

●机械零部件装配前必须清洁,进行清洁处理后,对活动零件应重新干燥和润滑,对
非金
属材料的部件,清洗所有溶剂不应影响零件表面质量和造成形变。

●相同的机械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允许装配过程中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修配调整。

●只有在图纸有规定时才允许对外购件进行补充加工。

机械零部件在装配过程中不允
许产
生裂纹、凹陷、压伤等可能影响设备性能的其它操作。

因装配原因导致涂复层有局部损
伤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弹性零件(如弹簧、簧片、卡圈等)装配时不允许超过特性限度的最大负荷而造成
永久
性变形。

●有锁紧定位装置的零部件,在调整完毕后应锁紧;锁紧时,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对要求完全固定的结构应当装配牢固,不允许有歪斜、摆动、转动、位移等现象。

●各种橡胶、毛毡及其它非金属材料衬垫均应紧贴装配部件,不允许有裂纹或皱折。

●经氧化或氮化处理的钢制件,装配前应采取防锈措施。

●机械安装完毕后,不允许有残留金属屑及其它杂物。

各可拆卸连接(螺钉、螺栓、销等)均应连接可靠,拆卸方便,无坏丝滑牙现象。

螺钉装配后端面平齐与工件基面,末端突出部分不超过4圈牙纹;
10. 包装要求:
10.1必须牢固可靠,符合“三防”与长途运输要求;
10.2其它按客户要求执行;
10.3 随货文件齐全,符合国家及对方口岸要求。

【表四:A级面外观标准】
A级面:产品或零件处于客人必须观察或经常可观察到的部位;
【表五:B级面外观标准】
B级面:仅次于A级面, 产品或零件处于客人偶尔观察但属醒目的可观察到部位。

【表六:C级面外观标准】
C级面:次于B级面,产品或零件处于客人偶尔观察但属不醒目的可观察到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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