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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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

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

在工程的完成过程中,偶尔会发生一些意外事故,那末,当您或者您身边的朋友因为意外收到伤害时,需要按照什么程序进行索赔呢?因此,今天,就将关于的程序与步骤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介绍,希翼对您有一定的匡助。

一、工程索赔的程序与步骤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在该事件发生后索赔时效内,承包商必须以正式函件向(或者业主)索赔意向书,并根据合同约定抄送、报送有关单位。

索赔意向书并不需要附有具体的索赔数额及其证据,只需要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业主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其通常包括一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情况的简单描述(2)索赔依据的合同条款和理由(3)有关后续资料的提供,包括表明将及时记录并提供事件发展的动态(4)对工程成本和工期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际惯例索赔有效期间是二十八天,固然这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约定索赔期间,亦可根据的不同的索赔事项确定不同的索赔期间。

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原则上应该继续施工,并保持从索赔事件发生日至终止日的同期记录,同时提请监理工程师说明是否需要作其他记录。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索赔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索赔事件对工程的伤害程度;索赔事件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同期记录应当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

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商应当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全面采集证据。

3、提交索赔文件。

承包商应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在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天内,或者在工程师允许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也是业主审议承包商索赔请求的主要依据,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三部份,其中最主要的为索赔报告。

(参见文末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4、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的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索赔程序法律常识:工程索赔程序为首先由发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然后由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并与承包人协商补偿;如果承包人接受较终索赔处理,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一、工程索赔的程序都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索赔方应抓紧时间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索赔事件的发生
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 因素导致工程中出现问题,如设 计变更、施工干扰、材料价格上
涨等。
索赔的主体
通常是承包商或业主,他们认为自 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损失。
索赔的依据
需要提供相关的合同、图纸、照片 、记录等证据来支持索赔。
工程索赔的受理
索赔的受理机构
通常是监理单位或业主方负责处理索赔事宜。
促进建筑市场 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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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提高承包商的 管理水平
02
工程索赔原因及防范措施
工程索赔的原因分析
合同文件缺陷
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可能存在模 糊、歧义或矛盾,导致合同执
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施工条件变化
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可能导致 施工难度增加、工程量增加或 工期延长,从而引起索赔。
业主或监理单位行为
业主或监理单位未能按照合同 约定提供必要条件或履行义务 ,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
索赔的受理程序
包括接收索赔申请、审核索赔资料、调查现场情况等步骤。
索赔的处理时间
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对索赔进行处理,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工程索赔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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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的准备
双方需要充分了解索赔事 件的情况,并准备好相关 的证据和资料。
谈判的过程
双方就索赔事件进行协商 和讨论,寻求达成一致的 解决方案。
防范合同缺陷的措施
为了防范合同缺陷导致的索赔,承包 商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 ,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完整。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 ,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避免产生争 议。此外,承包商还应提高法律意识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自 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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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程索赔程序是什么建造的⼯程如果有质量⽅⾯的问题,建造⽅在掌握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完全是可以根据双⽅的合同内容跟施⼯⽅追究⼯程索赔款,依法维护⾃⼰的权益,要求施⼯⽅承担责任,简述⼯程索赔程序是什么?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索赔的提出在⼯程实施过程中发⽣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先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索赔意向通知书及时通知发包⼈或者⼯程师,向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索赔⼯作程序的第⼀步。

承包⼈向发包⼈的索赔应当在索赔事件发⽣以后,持证明索赔事件发⽣的有效证据和依据正当的索赔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递交索赔通知,发包⼈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承包⼈提出的索赔进⾏答复和确认。

根据招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起算⽇期和估算损失,⽆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向有⼤致了解。

索赔资料的准备在索赔资料准备阶段,主要⼯作有:跟踪和调查发⽣的事件,掌握事件发⽣的详细经过;分析事件产⽣的原因,划清各⽅责任,确定索赔依据;损失和损害调查分析和计算,划清各⽅责任,确定⼯期索赔和费⽤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件。

索赔⽂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对⽅提交正式的书⾯索赔⽂件,索赔⽂件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计算部分及证据部分。

索赔⽂件的审核对于承包⼈向发包⼈的索赔请求,索赔⽂件⾸先应该提交⼯程师审核,⼯程师根据发包⼈的授权和委托,对承包⼈的索赔的审核⼯作主要分为判定索赔事件是否成⽴和核查承包⼈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并在授权范围内初步作出判断,初步确定补偿额度,或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修改索赔报告,对索赔的初步处理意见要提交发包⼈。

发包⼈的审查对于⼯程师的处理意见,发包⼈需要进⾏审查和批准,然后⼯程师才可以签发有关证书。

工程索赔程序

工程索赔程序

⼯程索赔程序我国的⼯程施⼯都是由承包商承包了的,但是要是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是签订合同的⼀⽅违约都是要对另⼀⽅没有过错的⼈进⾏赔偿的,主动赔偿的就不⽤管,但是如果⼀直不赔偿,⽆过错的⼀⽅可以索赔。

下⾯,我们⼀起来看看⼯程索赔程序:⼀、⼯程索赔:建设⼯程中⼀⽅违约或质量问题产⽣的损失如何索赔⼆、⼯程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后14天内,向监理⼯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14天内,向监理⼯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作进⼀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时,承包⼈应当阶段性向监理⼯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4天内,向监理⼯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三、条件:(⼀)索赔条件索赔条件,⼜称⼲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期和费⽤变化的各类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1.发包⼈违反合同给承包⼈造成时间和费⽤的损失.2.因⼯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提出的⼯程变更,监理⼯程师提出的⼯程变更,以及承包⼈提出并经监理⼯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的损失.3.发包⼈提出提前完成项⽬或缩短⼯期⽽造成承包⼈的费⽤增加.4.发包⼈延期⽀付期限造成承包⼈的损失.5.⾮承包⼈的原因导致⼯程的暂时停⼯.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程项⽬成本的额外⽀出,或直接⼯期损失.2.造成费⽤增加或⼯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的⾏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综上所述,⼯程索赔要向监理⼯程师发出意向通知,然后提交有关资料,监理再给予答复,如果监理⼗四天内没有给予答复的视为默认。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包含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和索赔报告、协商解决索赔问题、调解、诉讼。

当出现索赔事项时,索赔方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内以书面信件正式发出索赔通知书,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在工程项目中,我们常常希望工程项目可以按照预期的来,最好一点儿也不要有偏差。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会有很多很多问题,有时候是人为的原因,因为工人的疏忽,而导致工程的质量问题,有时候是天气的原因,比如天气是阴雨天,这样会影响一部分化工材料的贴合,从而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问题,有时候是因为到了交房的日期之时没有按时完工等等。

这时候就需要用到工程索赔。

接下来,将与大家一起分享简述工程索赔程序是什么?1、什么是工程索赔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

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2、工程索赔原则:2.1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 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2 索赔 的具 体操 作步 骤
索赔 事 件 造 成 现 场 损 当 索赔 事 件 发 生 后 , 及 时 在 合 同规 理 工 程 人 员 的 签 字 : 应
索 赔 台帐 应 反 映 索 赔 发 生 的原 因、 索 赔 发 生 的 时 间 、 赔 意 向 提 交 时 间 、 赔 索 索
还 录像 资料的完 结 束 时 间 、 赔 申 请 工 期 和 金 额 、 理 工 索 监 定 的时 限 内 向监 理 工 程 师提 出索 赔 意 向 失时 , 应做好现场 照片 、 整性 , 且粘 贴打 印说 明后 请 监 理 工 程 师 签 程 师审核 结果 、业主 审批结果等 内容 ; 对 书, 把意 向书根据合 同要 求抄送 、 抄报相 字。 合 同 工 期 内 发 生 的 每 笔 索赔 均 应 及 时 登 关 单位 。 同期 记 录 的 内 容 有 : 件 发 生 时 及 过 记 ;工 程 完 工 时应 形 成 一 册 完 整 的 台帐 , 事 21 索赔项 目种类及起止 日期计算 方法 . 程 中 现 场 实 际 状 况 、 致 现 场 人 员 、 备 作 为工程 竣工资料 的组成部分。 导 设 211延 期 发 出 图纸 引起 的 索赔 .. 对 对 当接 到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2 8天 之 内 , 施 的闲置清单 ; 工期的延误 ; 工程 的损 4 索赔存 在 的误 区 导 工 单 位 有 权 得 到 免 费 由业 主 或 其 委 托 的 害 程 度 : 致 费 用增 加 的项 目及 所 用 的人 索 赔 的 误 区 归 纳 起 来 , 致 可 分 以 下 大 员、 机械、 材料数量 、 有效票据等。 几点 : 设 计 单 位 提 供 的 全 部 图纸 、 术 规 范 和 其 技 . a 当 索 赔 事 件 发 生 时 , 些 施 工 单位 . 有 他技术资料。如 果在 2 8天之内未收到监 23详 细情 况报告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停工索赔管理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按期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停工索赔的管理。

第三条停工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在合同约定时间以外停工,并因此产生的索赔事宜。

第四条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对停工索赔进行审核、认定,合理确定索赔金额,通过协商、仲裁等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并与相关部门协作,确保停工索赔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索赔责任第六条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承担停工索赔责任。

第七条工程承包商在工程停工时,应立即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并提供停工原因、影响范围、估计索赔金额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对工程承包商提出的停工索赔申请进行审核,明确责任方,并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公司有权根据停工原因和影响程度,要求工程承包商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协助公司进行索赔事宜处理。

第十条工程承包商应配合公司进行索赔事宜处理,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调查。

第三章经济赔偿第十一条工程停工导致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损失、人工损失、租赁费用等。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停工原因和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停工索赔金额,并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与工程承包商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工程承包商对公司认定的停工索赔金额有异议的,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四条工程承包商应按照公司的停工索赔处理意见履行赔偿义务,确保索赔金额及时支付到位。

第四章索赔程序第十五条工程停工索赔程序包括索赔申请、审核认定、处理意见反馈等环节,公司应严格按照程序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停工索赔申请应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时间、影响范围、索赔金额等内容,经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公司审批。

第十七条公司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对停工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做出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工程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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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的起因(1)风险分担不均。

这是工程承包业受“买方市场”现状制约这一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中标的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减少风险,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这就是工程索赔中承包商(Constractor)的索赔案数远远超过业主 (Employer)反索赔案数的原因。

(2)施工条件变化。

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如地下水、断层、溶洞、地下文物遗址等。

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

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

(3)工程变更(Variations)。

承包商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表(BOQ— Bill of quantities)中所列工程量的一定幅度(15%)以上时,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Engineer)指令增加新的工作、改换建筑材料、暂停或加速施工等变更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

所有这些情况,承包商都可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工期拖延(Construction delay)。

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地质等因素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

如果工期拖延的责任在业主方面,承包商就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提出索赔;如果责任在承包商方面,则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否则应承担误期损害赔偿费(Liquidated damages for delay)。

(5)业主违约(Default of employer)。

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施工提供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或者由于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Nominated subcontractor)等。

(6)合同缺陷。

由于合同文件中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时的纠纷,由工程师做出解释。

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7)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

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允许给承包商予以补偿。

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证据(1)招标文件。

它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施工技术规程、工程量表、工程范围说明、现场水文地质资料等文本,都是工程成本的基础资料。

它们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报价文件。

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单价进行了分析计算,对各主要工程量的施工效率和进度进行了分析,对施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列出了数量和价值,对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所需的资金数额提出了要求等等。

所有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协议书 (Construction agreement)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成为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在签订施工协议书以前合同双方对于中标价格、施工计划合同条件等问题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作了修改或解释,则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来往信件。

如工程师(或业主)的工程变更指令(Variation orders)、口头变更确认函(Confirmation of oral instruction)、加速施工指令(Acceleration order)、施工单价变更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书面回答等等,这些信函(包括电传、传真资料)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5)会议记录。

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等。

对于重要的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一个核签期限(如7 d),如纪要稿送出后7 d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

这对会议纪要稿的合法性是很必要的。

(6)施工现场记录。

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相等等。

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监理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开支月报等等。

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8)现场气象记录。

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

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等。

(9)市场信息资料。

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长达数年,对物价变动等报道资料,应系统地收集整理,这对于工程款的调价计算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亦同等重要。

如工程所在国官方出版的物价报道、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

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工资的决定、税收变更指令、工程仲裁规则等等。

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如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承包商还需要聘请律师,专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五、索赔报告的组成部分(1)总论部分。

包括以下具体内容:①序言;②索赔事项概述;③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④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

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②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③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④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

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也是经济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

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

每一项费用开支,应附以相应的证据或单据。

并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计算,使业主和工程师对索赔款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有了解,这对索赔要求的迅速解决十分重要。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

工期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

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①横道图表法(Bar chart method);②关键路线法(CPM—Critical path method);③进度评估法(PERT—Programme evaluation and review technique)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EOT)、实际工期(Actual time for completion)、理论工期(Theoretical time for completion)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

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Appendix)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甚广,可能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气象等许多方面的资料。

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承包商还应提供直观记录资料,如录相、摄影等。

六、工程索赔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 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 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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