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选择及评价标准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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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选择及评价准则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其目的为本公司在所需的零组件原料、品质上均为合格而可靠的厂商提供,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供应商年终评价工作,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2. 适用范围

2.1适用范围本公司新供应商开发、年终供商评价及选择工作

3. 权责单位

3.1供应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权责

4.1供应商开发权责:

4.1.1供应部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

4.1.2品管部及技术开发部负责供应商样品的确认

4.1.3供应部负责组织对新供方提供符合规定要求产品的能力进行评价,选择合格供方,品管部、技术开发部配

合考查评价

4.2供应商年终评价权责:

4.2.1每年底由供应部、品管部、技术开发部对A类物资合格物资供方一年的产品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估。由供应部填写《供方年度评估表》,经审定合格的纳入年度《合格供方名录》并拿入下年度优选供应商。

4.2.1.1《合格供方名录》按照本公司所列条件审查合格的零组件供应商名单。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及类别、供应产品系列名称、公司编号及列入日期及年度复评结果。

5. 工作流程:

5.1供方选择和评价的组织:

由供应部相关负责人组织品管部、技术开发部相关技术人员,经供应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对采购产品的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并对重要采购产品实施现场评定。

5.2供方选择和评价的时机:

5.2.1 在确定供应商为合格供方之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及评价;

5.2.2 对于已取得合格供方资格的供应商,每年(或必要时)对其进行业绩评定;

5.2.3 合格供方被取消供货资格后本公司需要采购其产品,必须对其重新进行评价及现场评定。

5.3 供方选择和评价的方法:

5.3.1在确定新的合格供方之前,应对供方的以下内容进行调查评价:

5.3.1.1根据采购产品的种类,检查其对应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或3C认证(危险化学品)、设备清单、环保认证证书、其它证书。以上为必查内容。根据物资分类选择新供方资质原则:

a) A类物资供商必需具备有检查其对应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质量体

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或3C认证(危险化学品)、设备清单;

b) B类物资供商必需具备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或3C认证(危险化学品);

c) C类物资供商必需具备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或3C认证(危险化学品)

5.3.1.2其它选择供方原则:

a)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保体系认证的物资供方优先原则;

b)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物资供方优先原则;

c)在同行业排名之首的物资供方优先原则;

d)在同等条件下先近后远原则;

e)尽量在生产单位选择物资供方的原则;

f)在同等条件下公司现有供应商单位优先原则;

g)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优先的原则;

h)注册资金高、财务状况好、社会信誉度高等优先原则;

i)对比产品样品质量优先原则;

j)对比类似产品的实验结果性价比高原则;

5.3.1.3对供应商年终评价

a) 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件)

b) 一年来提供满足质量要求产品的能力和及时性

c) 一年来良好的服务业绩

d) 一年来合理的竞争价格

5.4物资供方质量保证能力及现场评价

5.4.1现场评价对象

a)对新增A类物质的物资供方必须全部进行。

b)对B类材料中资金较大的物资供方选择进行。

c)对年度内出现重大质量异议的物资供方选择进行。

5.5临时性和一次性物资供方管理

5.5.1由于新产品或生产的急需等原因的临时性和一次性物资供方,供应部门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有完备审

批手续。必要时,附上产品样品的测试或检验报告。

5.5.2一次性物资供方和临时性物资供方由供应部经理审批,并保存完整的申报材料及审批记录。

5.5.3 临时性和一次性物资供方需要进行入合格物资供方的,按程序文件规定进行,视评价结果纳入合格物资

供方名册。

5.6对供方的选择及评价,按新供应商引进评价表中相关内容进行,对供方年终评价按供方年度评估表中相关内容进行。

a)对符合本公司质量标准要求的供方评价后合格的,由组织供方评价的人员填写供方评价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可确定为合格供方,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b)对高于或符合本公司质量标准要求的供方评价后合格的,但由于质量标准过高我司暂时不需要但可能以后用到的供应商或新供应商的价格与已有供应商价格相差无几又暂时用不着调到新供应商等等,又可做备用供应商的列入备用供方名录。

c)对不符合我司要求的直接淘汰。

d)对提供零组件予本公司试用的供应商,因品质不符要求而遭否决,经改善后再度请求试用所提出的审核申请,供应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则将对该供应商从新审核,对其产品用于重新初试及量试。

e)供应部每年底进行合格物资供方的业绩评定,经审定合格的纳入年度《合格供方名录》并拿入下年度优选供应商。

5.7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保持与取消

5.7.1品管部应对供应商的绩效定期审查(即零组件审核申请中的“追踪”),采购部应负责安排共同前往审查。

5.7.2资格重估,发生下列事项,供应商的资格应重估(也是“追踪”调查的范围)

a) 经营作风不端正、连续发生质量异议的物资供方;

b) 卖方或供应商已修改其制程、改用原料、改制设备或停止生产某一产品而以另一新品取代,声称性能相同

甚或改进者,或变更料号者,都应在更改之前书面通知本公司;

c) 拟采购项目的规格或要求事项,已有修正或补充,切足以影响产品的性能者;

d) 采购的货品能否符合本公司原先设计的性能与规格,颇表怀疑者;

5.7.3对供应商资格的保持与取消由供应部、品质部、技术开发部对合格物资供方进行评估,确定取消或保留资格

5.8各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提报采购计划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实施监督和反馈。

6.附录:

《新供应商引进评价表》、《合格供应商名录》、《供方年度评估表》

制定: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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