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制度完善召开座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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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7.28•【文号】工商办字[2011]156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文件的通知(工商办字[201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11年7月7日至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在四川成都召开。

会议考察了四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情况,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书面交流了经验,部署安排了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部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现将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在部分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汇报会上的讲话和刘玉亭、付双建、甘霖、王东峰、何昕同志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钟攸平同志的书面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总局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坚持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努力作出更大贡献--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11年7月8日)周伯华同志们: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回颐总结上半年的工作,强调落实下半年的任务。

两天来,与会同志考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后恢复重建情况,各省市工商局书面交流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的工作折算,四川省局介绍了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宝贵经验,四位省区市工商局长进行了述职述廉汇报。

刚才,总局各位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任务以及落实“十二五”规划的问题,讲几点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总工会•【公布日期】2003.08.25•【字号】赣府厅发[2003]21号•【施行日期】200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发[2003]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会,省政府各部门,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自1999年我省建立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实行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13号)精神,使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由省一级迅速向市、县(区)拓展,由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座谈会议向政府部门、产业行政与工会召开联席座谈会议拓展。

目前,全省10个设区市、86%以上的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座谈会议制度。

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政府与工会的沟通,密切了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席座谈会议制度。

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座谈会议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各级政府工作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机制,也是各级政府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健全政府与工会的联席座谈会议制度,完善工会民主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扩大政府工作的群众基础,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二、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联席座谈会议制度的作用。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9.04.09•【字号】浙司〔2020〕45号•【施行日期】201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发文立项制度,严控发文数量。

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定依据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发文统筹,制定务实管用举措,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禁以文件“落实”文件。

起草单位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事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报请立项并经同意;未经立项审批同意,不得擅自提请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办公机构名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落实全覆盖要求,明确制定主体和范围。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将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管理范围,确保全覆盖。

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

省政府于2019年5月底前公布省级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各市、县(市、区)政府于2019年7月底前公布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9•【字号】青政[2010]93号•【施行日期】2010.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意见的通知(青政〔2010〕93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二○一○年十月)为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大局,现就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以来,我省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和部门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自觉性不强,少数行政执法人员还未真正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行政执法制度不健全、程序不完善、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执法监督乏力,责任追究难以落实等,影响了行政执法严肃性和公信力。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必须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行政会议通知

行政会议通知

行政会议通知
尊敬的各位行政人员:
您好!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和需要,我谨代表行政部通知您,将于下周召开一次行政会议,请您准时参加。

会议时间:____年10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行政会议室
会议议题:
1. 公司年度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和评估
在这个议题下,我们将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和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行政部门在实现公司整体目标中的贡献,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新的年度计划和目标。

2. 行政部门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
为了提高行政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我们计划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以激励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确保员工的公正公平的评价和待遇。

3. 公司内部文化建设
公司文化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讨论如何通过行政部门的努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司的内部文化,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 员工关怀和激励政策的调整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激励公司的员工,我们将针对目前的员工关怀和激励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实际需求。

5. 其他事项
会议期间,您也可以提出其他相关议题和建议,我们将积极进行讨论和研究。

请您提前做好准备,并于会议开始前准时到达会议地点。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谢谢您的配合!
行政部
____年10月15日。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模版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模版

关于规范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集团各单位、部门: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降低会议成本,充分发挥会议室作用,使会议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以确保公司各类会议的正常召开,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二、会议召开应遵循如下原则(一)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务充分,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内容的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二)精简原则大力精筒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和控制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

尽量控制大型会议召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会议。

(三)节约原则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三、会议纪律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好签到表。

2、会议开始前,所有手机应处于静音或关机状态。

3、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确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议开始2小时前申请,经直属领导批准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4、通常参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

5、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守会议内容,不得透露公司机密。

四、会议分类公司会议分公司及部门例会和临时(专题)会议两大类。

(一)会议类别公司例会,公司领导、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由总裁办负责组织、通知、记录会议。

部门例会,公司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及主管参加,由行政部负责组织、通知记录会议。

会议后,各级主管可根据具体情况召开部门所属人员传达会议精神、落实会议决策并进行工作安排。

临时(专题)会议,指由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提出并组织召开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

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二)安排原则会议安排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公司会议优先于部门会议。

紧急会议优先于一般会议。

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制。

五、会议流程(一)会议通知1、各级例会除时间临时调整外,不再另行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7.09.07•【文号】司发通[2007]55号•【施行日期】2007.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司法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2007年9月7日司发通[200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对于解决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排除执法干扰,优化执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政法〔2007〕18号)精神,现就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执法活动的监督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处理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处理,是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个案评查,能够有效促进信访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司法行政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处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越级访、重复访等非正常访案件,特别是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案件上。

评查中发现案件有问题的,属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范围的,应责成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再派出督查组督促解决问题到位、查究责任到位;案件办结后,要对报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在此基础上,提出是否结案的意见。

对评查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的执法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治理。

二、健全案件交办督办制度,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巡视案件交办督办和执法监督检查是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完成党委政法委交办督办案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督办案件,本级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下级司法行政机关提请督办的重要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重点案件,司法行政干警涉嫌违法犯罪的重点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交办督办的其他案件。

行政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

行政机关会议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行政机关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会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座谈会、协调会等。

三、基本原则1. 会议应遵循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2. 会议内容应围绕行政机关的中心工作,注重解决实际问题;3. 会议组织应严密、规范,确保会议效果。

四、会议分类根据会议性质和内容,将会议分为以下几类:1. 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本行政机关的重要事项;2. 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某一特定问题;3. 座谈会:沟通交流、听取意见;4. 协调会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五、会议的组织与管理1. 会议的组织由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担任;2. 会议的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由行政机关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负责;3. 会议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六、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积极参与讨论;2. 会议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3. 会议期间,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离场。

七、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行政机关所有;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适时修订。

本章内容旨在明确会议管理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分类、组织与管理以及会议纪律等方面的规定,为行政机关会议的召开提供基本遵循。

后续章节将分别就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一、会议筹备1. 确定会议主题: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会议主题,并在会议前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2. 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参会人员、资料准备等内容;3. 会议通知:行政机关办公室或指定部门在会议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明确会议主题、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4. 会议资料准备: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部门负责准备会议所需的资料,并在会议前分发至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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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制度完善召开座谈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便于更好地创建“简单、务实、高效”型企业。

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内开展行政管理制度的废止、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的目的与原则
根据企业现行发展需求,按照科学性、规范性、可行性、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分别进行废止、修订、补充、完善和规范。

凡在实施过程中不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已经过时的基本规章制度或条款要及时明确废止执行;对影响企业科学发展,涉及管理者及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尚不够完善的规章制度要抓紧进行修订。

二、梳理范围:行政管理类相关制度
第一篇行政办公室秩序管理制度
第二篇公司环境管理条例
第三篇会议管理制度
第四篇印信管理制度
第五篇收发文管理条例
第六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篇机要文书管理制度
第八篇分/子公司资质申报、奖项申请及信用评估管理条例
第九篇公共关系协调机制
第十篇礼品收受移交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商务礼仪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前台接待管理条例
第十三篇会议室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公司商务接待管理
第十五篇关于招待费用、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第十六篇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
第十七篇驾驶员出车补贴与安全奖励管理规定
第十八篇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公司出入管理条例
第二十篇门禁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篇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篇物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篇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篇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篇公司保安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篇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篇旅游组织管理制度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全面梳理阶段(2015年8月18日前)。

行政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整理,提出是否废止、保留、完善和新建的初步意见。

2、修订完善阶段(2015年8月31日前)。

行政部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意见征集座谈会,各部门推选代表参加。

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印发实施阶段(2015年9月15日前)。

定稿文件,经公司高管会通过后印发实施。

行政部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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