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交通事故盘点

2014年交通事故盘点【导语】:回顾2014,天灾人祸频发。
乐思舆情监测中心盘点2014年我国发生的主要交通事故,只为铭记,出行在外,当注意安全!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负责。
一.云南昆明禄劝县“1.15”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1月15日8时50分许,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马鹿塘乡一辆车牌为云AT816U的长安微型面包车,由新槽村委会驶往马鹿塘乡途中,冲出路面,坠入81米深山崖坠入,造成车上12人全部死亡。
事故调查:直接原因:事故驾驶人驾驶严重超过核定载人数的机动车,行驶至急弯陡坡的冰雪路段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产生侧滑,翻坠入山崖,造成事故。
二.河北“1.16”京沈高速重大交通事故2014年1月16日,京沈高速河北迁安站附近发生重大车祸,约有百车相撞,面粉车爆炸起火,火势冲天,多辆车被挤成面包铁。
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45台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调查:高速公路降雪结冰。
三.山西晋城“3.1”特大交通事故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
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
事故调查:直接原因: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在隧道内追尾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造成前车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
四.甘肃甘南州“3.3”客车侧翻事故2014年3月3日凌晨2时30分许,一辆从云南发往甘肃的大客车在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境内国道213线256公里+100米处发生侧翻。
事故造成10人死亡、30余人受伤,其中4人重伤。
五.吉林市“3.5”重大车辆燃烧事故2014年3月5日7时05分,吉林市富康木业有限公司租用吉林市平安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通勤大客车在运送职工上班途中发生燃烧,当场造成10人死亡,17人受伤。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2014年杜邦公司美国休斯敦化工厂泄漏事故致4死1伤2014年11月16日消息:世界第二大化工公司、美国杜邦公司位于休斯敦东南拉波特地区的工厂,15日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5名工人直接暴露于有害气体甲硫醇中,造成4人死亡、1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杜邦公司发言人伍兹(Aaron Woods)证实,15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斯特朗路厂区一个储存甲硫醇的存储罐阀门失效,造成甲硫醇大量泄漏。
工人和紧急救援人员6时左右控制住了泄漏,但已有5名工人暴露在有害气体中。
其中4人在厂区内死亡,1人被送往附近的星海假日医院,伤情不会危及生命。
在化学品溢出时,4名死亡员工之一曾下落不明。
杜邦拉波特厂区约有320名雇员,“这是该厂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泄漏事故。
”伍兹表示,“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这些员工”。
拉波特应急管理协调员萨格斯(Jeff Suggs)指出,泄露的甲硫醇为无色有害易燃气体,有一股臭鸡蛋或臭鱼的难闻气味,通常用于天然气添加剂、保护农产品蛋白质的合成剂或杀虫剂。
今次泄漏出的甲硫醇不会对附近社区构成危害。
休斯敦西南地区的密苏里市、糖城和罗森伯格市均有居民报告闻到刺鼻气味,警方认为这也是约60公里外的杜邦公司工厂当天化学品泄漏导致。
美国有毒物质与疾病登记署(ATSDR)记录显示,人体直接暴露于甲硫醇中会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皮肤或眼睛炎症;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及不同程度的麻醉;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
2014年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2014年8月2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正是这个特别重大的爆炸事故为这个全国县级“首富”城市蒙上一层重重的阴影。
4日,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根据暴露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对事故作出判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VIP专享】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山西四建七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七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专项方案审批:张跃伟审核:刘高峰编制:戴霞山西四建集团七分公司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七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专项方案按照省政府晋政发电【2014】1号文《关于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省国资委晋国资发【2014】8号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落实省政府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防止一般和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结合《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和《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专项方案》的指示要求,特编制此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专项方案。
一、目的通过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经分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在分公司所属各项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开展协调分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长:潘志强(经理)副组长:张跃伟(生产副经理)、王美丽(总工)、张俊凯(经营经理)、辛亮(办公室主任)成员:刘高峰、王志刚、杨占宽、付晋泽、戴霞、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科,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资料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阶段4月28日到5月4日:深刻汲取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和广泛安全宣传教育阶段。
培训资料(案例)

进入隧道进行进一步处理。
另外事发时烟雾报警器没有起到报警作用,一些车
辆里的人员没有及时逃离;隧道中间的应急逃生通道关
闭,逃生指示不明显,火灾事故发生后,现场一片混乱
,人员只能从隧道的南北出口逃离,中间的人没来得及
逃离。
因为消防水龙头不出水,消防车辆只能从高速路下
边拉水灭火、降温,延误了灭火时间。而事故发生1小
2.周存信,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信息监控中心,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对高速公路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指导不力,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
、可操作性差;对信息监控中心指导不到位,对管理制
度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该起事故造
成重大人员伤亡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
分。
3.张三宏,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
理。对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运营督促指导不
到位;对该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指导不到位;
对信息监控中心工作不规范、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
问题和对泽州收费站煤焦车辆拥堵疏导措施不得力的
问题失察;对煤管站在收费站广场违规设立指挥岗的
问题未及时纠正。对该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负有 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4.赵树森,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 经理。未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
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 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 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
7.李光光,中共党员,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泽州 收费站站长兼晋济高速超限检测点主任。工作失职。对 泽州收费站管理不力;对收费站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 导煤焦车辆拥堵的问题失察。对该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 伤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 处分。 8.张鹏,中共党员,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收费管 理科副科长、收费站副站长。作为泽州收费站事故当日 值班领导,工作失职。在收费站煤焦车辆出现的拥堵问 题后,未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收费放行力度,也未主动与 高速交警、煤焦管理站沟通协调,解决车辆拥堵措施不 得力。对该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共33人。
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隧道爆炸致31人遇难9人失踪共13页文档

山西通报隧道爆炸事故系有策划有组织集体隐瞒各地新闻中国广播网[微博]岳旭辉李楠2019-02-06 08:21我要分享3中广网北京2月6日消息(记者岳旭辉李楠)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12月25号,山西临汾市蒲县境内的南吕梁山隧道传出疑似爆炸声。
有消息说,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在施工时发生爆炸,但中铁隧道集团二处公司没有对外公布爆炸事故及死亡情况。
4天后,有网友在微博上进行了举报,称60多人遇难。
山西安全部门介入调查。
事故6天后,山西省安委会通报,这是一起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瞒报责任事故。
但是,媒体质疑,网络举报和官方通报的人数为何相差如此巨大?又是谁下令瞒报了事故?今年1月5号,山西省安委会再次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面对媒体质疑,山西安委会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公众期待真相。
事发一个多月后,昨天,山西省安委会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事故原因和细节终于浮出水面。
那么,相关责任人究竟是如何瞒天过海的?12·25事故发生在在建的铁路隧道施工现场,调查显示,处于收尾阶段的施工单位“违法销毁剩余的爆炸物品”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刘德政表示,剩余炸药运送到隧道内施工工作面进行违法销毁,当时这些爆炸物品如果折合TNT 炸药当量相当于197.2公斤,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波和大量一氧化碳气体,浓度超过允许值的80倍:刘德政:当时,这个工区有76个工作人员,经历了那么大的冲击波和那么高浓度的一氧化碳有毒气体,还有那么多人能够侥幸生还,真是不容易,想起来真是后怕。
返回腾讯网首页返回腾讯网首页今年1月5号,山西省安委会再次召开第二次新闻通气会,面对媒体质疑,山西安委会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公众期待真相。
事发一个月,事故原因和细节终于浮出水面事发一个多月后,昨天,山西省安委会召开第三次新闻通气会,事故原因和细节终于浮出水面。
山西省安委会新闻发言人刘德政发布:经过32个工作日的工作,完成了调查,提交了调查报告。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3月1日14时45分许,山西省的晋济高速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送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此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送车和31辆煤炭运送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导致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一、事故发生通过(一)发生事故前路段交通情况。
2月28日17时50分,晋济高速因降雪相继封闭;3月1日7时10分,解除交通管制措施。
3月1日11时起,事故路段车流量逐渐增长;12时45分,泽州收费站出省方向车辆增多,开始出现通行缓慢的情况;13时,连续出现运煤车辆在右侧车道和应急车道排队等候通行的情况;事发时岩后隧道右侧车道排队等候,左侧车道行驶缓慢。
(二)肇事车辆追尾情况。
3月1日14时43分许,由汤天才驾驶、冯国强押运的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事发时位于前方,以下简称前车),装载29.66吨甲醇运往洛阳,在沿晋济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岩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约100米处时,发现右侧车道上有运煤车辆排队等候,遂从右侧车道变道至左侧车道进入岩后隧道,行驶了40余米后,停在皖BTZ110号轻型厢式货车后。
14时45分许,由李建云驾驶、牛冲押运的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事发时位于后方,以下简称后车),装载29.14吨甲醇运往河南省博爱县,在沿晋济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岩后隧道右洞入口以北约100米处时,看到右侧车道上有运煤车辆排队缓慢通行,但左侧车道内至隧道口前没有车辆,遂从右侧车道变至左侧车道。
驶入岩后隧道后,忽然发现前方大约5~6米处停有前车。
李建云虽采用紧急制动措施,但仍与前车追尾。
碰撞致使后车前部与前车尾部铰合在一起,导致前车尾部的防撞设施及卸料管断裂、甲醇泄漏,后车前脸损坏。
(三)岩后隧道内车辆燃烧爆炸情况。
两车追尾碰撞后,前车押运员冯国强下车观测,发现甲醇泄漏。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五是重大危险源管理失控,重大危险源旁大量设置装卸区。
装卸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装卸 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运输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
第四页,共43页。
一典型案例:油罐车翻车起火民众争相采油 爆炸致153 死
生的熔渣,温度要超过2000.容易点燃周围的可燃物。
在动火焊接检修设备时,应办理动火证。动火前应撤除或遮盖焊接点下方和周围的可 燃物品和设备,以防焊接飞散出的熔渣点燃可燃物。
(6)照明灯:白炽灯泡表面温度与功率有关,200W灯泡可达154~296℃。1000W的
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高达500~800℃。易燃物品与照明灯接触便有被点燃的危险,
(四)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 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静电工作服,戴桷胶耐油手套。远 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第二十六页,共43页。
三、汽油安全技术说明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 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2)在爆炸危险场所,可向地面洒水或喷水蒸气等,通过增湿法防止 电介质物料带静电。
(6)控制气体、液体、粉尘物料在管道中的流速,防止高速摩擦 产生静电。管道应尽量减少摩擦阻力。
(7)爆炸危险场所中,作业人员应穿导电纤维制成的防静电工作服
及导电橡胶制成的导电工作鞋,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及不易导除静
估 造成风险严重叠加。
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卸车区附近的化验室和控制室均未按防 爆区域进行设计和管理,电器、化验设备均不防爆。
三是应急初期处置能力低下。应急管理缺失,自泄漏到爆炸间隔2分多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郭声琨国务委员、王勇国务委员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核清伤亡人数,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紧部署开展各类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同时,派出了国务院安委会工作组赴现场进行督促指导。
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4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交通、公安、隧道、车辆、消防、爆炸、化工、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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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
燃爆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李建云,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驾驶人,山西省泽州县人。
1991年12月19日初次领取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9日,准驾车型代号为A2(大型货车)。
2006年5月19日在晋城市交通局初次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0日。
牛冲,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押运员,山西省高平市人。
2012年5月28日在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初次取得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8年5月28日。
汤天才,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驾驶人,河南省孟州市人。
1988年9月23日初次领取驾驶证,驾驶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23日,准驾车型代号为A2、D(摩托车)。
2002年7月5日在焦作市交通局初次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6日。
冯国强,豫HC2923/豫H085J挂铰接列车押运员,河南省孟州市人。
2012年6月15日在焦作市交通局初次取得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14日。
(二)事故车辆情况。
晋E23504/晋E2932挂铰接列车由半挂牵引车和罐式半挂车组成。
半挂牵引车厂牌为斯达-斯太尔牌,准牵引总质量37.6吨;罐式半挂车厂牌为雷星牌,最大设计总质量39.8吨,核定载重质量30.6吨,实际装载29.14吨甲醇。
半挂牵引车、罐式半挂车于2008年5月27日在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
事发时机动车所有人为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危险化学品运输,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5月31日。
2008年6月在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道路运输证。
2006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5号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115批)》(以下简称《第115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