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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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

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

一、背景介绍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和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和运营对于其现代化城市化进程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监控量测技术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进行规范和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二、监控量测技术的重要性1. 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通过监控量测技术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结构、地基变形、隧道开挖等方面进行监测,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 保障工程质量:监控量测技术可以实时监测工程建筑结构的变化和变形情况,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3. 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监控量测技术可以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指导工程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性。

三、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制定1.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制定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规程的合法合规。

2. 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借鉴国外先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制定经验,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规程。

3. 充分论证和研究:规程的制定需充分论证和研究相关技术和标准,确保规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 多方参与和意见征询:规程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方的合作和共识,确保规程的严谨性和全面性。

四、北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内容1. 规范监控量测技术的应用范围和对象:明确规定监控量测技术适用的工程建设范围和对象,如桥梁、隧道、车站等。

2. 规定监控量测技术的监测指标和标准:明确规定监控量测技术所要监测的指标和标准,如工程结构变形、地基沉降、地表位移等。

3. 确定监控量测技术的监测方法和装置:规定监控量测技术的具体监测方法和装置,如倾斜仪、位移传感器、测量仪器等。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新版本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新版本

附表5.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 单位资质与人员资格资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扣10分项目经理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扣5分违反规定调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兼任,扣5分项目部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项目安全专职管理机构,扣10分未明确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部门,扣5分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扣10分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5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未现场带班,扣3~8分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3~6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10分监测人员的配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扣5分盾构机司机上岗前未经(施工单位)实际操作考核合格,扣2~5分102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未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或考核奖罚制度,扣5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4分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扣3分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3~5分53 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10分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落实保障施工安全的设计措施,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扣10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存在盲目压缩工期,扣5分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分工程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指导施工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扣5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10分未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标准化实施方案,扣5分对拟采用的无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未进行技术论证,扣5分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4 安全技术交底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2分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所显著位置,扣2~3分项目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3分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2分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3分55 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5分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未对作业人员普及触电、高处坠落或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应急救援知识,扣3~5分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扣2~3分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扣3~5分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3分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2分未进行主要风险公示,扣3分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进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设备调试等危险作业时,未设明显标识、正确显示工作状态,扣5分在隐患没能及时整改的场所未设置隐患告知牌,扣3分106 作业管理未建立工程重要部位、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包括进入有限空间、压力/高压设备调试区域的安全许可),扣5分未按规定对工程重要部位或环节进行安全条件验收,扣5~10分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验收,扣4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5分存在违规作业或违章指挥现象,扣5~10分工程(临时)停工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应措施,或复工前未进行安全检查,扣5分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7 安全检查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扣5~10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带班检查(生产),扣5~8分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分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自评,扣3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五到位”原则落实整改,每项扣2~5分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5分108 工程周边环境保护施工前未核查工程周边环境,扣5~10分核查结果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符时未反馈给建设单位,扣3分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重要建(构)筑物、管线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扣10分未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扣10分未在现场标识地下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并竖立警示标志,扣2分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前未核查开工条件,扣5分109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3分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或职业卫生用品,扣5分未建立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3分510 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未按规定进行专业分包,或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扣10分施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5分与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与质量安全要求,扣5分专业分包合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扣5分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2分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员,扣5分分包单位“三类”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扣2~3分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5分总包单位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或未对劳务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扣3~5分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10号项目分数分数分数或未明确双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扣5分11 费用管理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2分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建立费用登记台账,扣5分512 应急管理未按规定编制、评审、备案、发布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各扣5~7分预案、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3~5分未组织预案演练,扣5~8分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3分未对预案进行定期评估,或出现规定情形时未对预案进行修订,扣3分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3分未建立或未及时更新应急物资、集结路线图,扣3分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资源,或未及时更换(置换)已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2分未设置应急逃生通道或通道被堵塞,扣5~7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扣7分713 事故管理未建立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3分事故、险情发生后未按规定报告,扣3分未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扣3分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2分3合计分数100评价意见: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指南第一节: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环境监理是保障城市交通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全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全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全部前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是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交通流畅度、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但是,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庞大、复杂多变,常常面临着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和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系统化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对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和长期安全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文档将全面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包括检查范围、检查方法、检查标准等方面,旨在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检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包括:1.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及其配套设计机构进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

2.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委托的施工企业及其分包单位进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3.建设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及相关验收机构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验收。

4.运营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日常运营、维护及更新等环节。

检查方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应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是否考虑了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因素。

2.施工质量: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有质量安全隐患。

3.建设验收:验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验收漏洞或不合理现象。

4.运营管理:运营管理是否合理规范,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漏洞或不合理现象。

检查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标准。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验收规范。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运营的重要环节,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出行安全和生活品质。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施工监测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施工监测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地铁项目施工监测方案1.1 测点布置1.1.1测点布置原则1、按监测方案在现场布设测点,当实际地形不允许时,可在靠近设计测点位置设置测点,以能达到监测目地为原则。

2、为验证设计参数而设的测点布置在设计最不利位置和断面,为指导施工而设的测点布置在相同状况下最先施工部位,其目的是为了及时反馈信息,以修改设计和指导施工。

3、地表变形测点的位置既要考虑反映对象的变形特征,又要便于采用仪器进行观测,还要有利于测点的保护。

4、深埋测点(结构变形测点等)不能影响和妨碍结构的正常受力,不能削弱结构的刚度和强度。

5、各类监测测点的布置在时间和空间上有机结合,力求同一监测部位能同时反映不同的物理变化量,以便找出其内在的联系和变化规律。

6、测点的埋设应提前一定的时间,并及早进行初始状态的量测。

7、测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破坏,尽快在原来位置或尽量靠近原来位置补设测点,以保证该测点观测数据的连续性。

1.1.2 车站测点布置车站测点布设情况如下表9-4所示。

表9-4 测点布设表1.1.3 区间测点布置(1)地面沉降(隆起)监测点:一般地沿隧道中线方向每隔5m布设一个测点,每隔一定距离布设一个监测横断面,见表9-5。

地面沉降监测横断面间距表表9-5横断面方向测点间隔,一般为5~8m,在一个监测断面内设9个测点,地表测点顶突出地面5mm以内。

地面沉降测量应在盾构机开挖面附近,每天进行及每周进行后期观测直到沉降稳定。

(2)地面建筑物及临近建筑物沉降、倾斜和水平位移:在每栋建筑物四角各设置一个观测点,以测量其位移、倾斜,沉降点的数量不少于4点,规模较大的建筑物根据需要增加测点数量。

地面和建筑物沉降监测断面沿隧道纵向每30m设一断面。

监测点布置示意见图9-20~9-23。

图9-20 主断面监测点布置图(单位:mm)拱顶下沉测点收敛测线A图9-21 洞内常规监测点布置图图9-22 纵断面监测点布置图图9-23 单线隧道掘进地面沉降监测点布置示意图(3)土体水平位移及分层沉降:在典型断面布置测斜仪进行测量,见图9-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173号文(第三方监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173号文(第三方监测)

附表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1 资质与资格未具备相应资质承揽业务,扣10分监测项目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扣10分监测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无城市轨道交通或类似工程监测经验,扣5~10分监测项目技术人员专业、数量不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扣2~5分监测项目负责人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书面变更手续),扣5分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未经相关行业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扣3~5分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未经企业质量技术安全培训,扣1~5分102 仪器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类型及数量不能满足监测工程的实际需要,扣2~5分;监测仪器在使用期内无检定证书,各类测试元器件无合格证、标定证书扣2~5分监测仪器设备精度不能满足实际监测工程要求,扣3~5分常用仪器设备日常检校记录不全,扣2~5分53 管理制度未建立或落实监测管理制度,扣2~5分未建立或落实监测质量技术安全责任制度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扣2~5分54 监测方案制定及审查未按规范和合同要求编制监测方案,扣20分未按规定对监测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20分监测方案未经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或未加盖单位公章,扣5~10分监测方案编制依据不全面或不准确,扣1~5分监测范围、等级确定不合理,扣2~10分监测项目或巡查内容不全,扣2~10分未按设计文件确定监测项目控制指标或控制指标不全,未给定巡查标准,扣20分监测点埋设位置、数量、形式、方法和保护不满足规范要求,扣2~10分未明确对监测控制网及基准点测设要求,扣2~10分20号项目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分数分数分数监测及巡查频率、起止条件不明确或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扣5~10分无监测信息反馈流程或监测预警标准,扣10~20分仪器监测及巡查方法描述不具体,或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扣2~10分监测工作无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扣10分监测点布置平剖面图、与相邻环境的关系图、地质剖面图等不全或不规范,扣5~15分5 基准点、监测点埋设及保护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埋设数量或位置不符合相关要求,扣4~12分监测点(孔)埋设位置、数量与监测方案或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或布置方案调整未经审批,扣5~15分监测点(孔)埋设方法或保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2~10分监测点(孔)编号或类型标识不清晰,扣1~5分监测点(孔)损坏后未及时进行恢复或补救,扣5~15分埋设的监测点未经验收,扣10分156 监测实施未建立监测基准网,或未进行测点初始值采集并形成记录,扣5分未在工程施工影响前对监测点的初始值采集并形成记录,扣2~5分未在工程施工影响前对周边重要环境对象的初始状态进行巡查并形成文字或影像记录,扣2~5分未按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和巡查,扣10分未对监测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交底,扣2~10分基准点使用前缺少复核联测,扣2~5分现场仪器监测项目或巡查内容不全面,扣2~10分未结合工程进度及监测频率要求进行现场监测和巡查,监测数据或巡查信息不连续,扣2~10分当出现警情或异常等情况时未提高监测及巡查频率,扣15分15号项目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分数分数分数7 监测成果监测报表中工点名称、监测时间、工况、仪器设备、气象条件等表头信息不全,巡查报表中施工工况、支护结构、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主要巡视信息不完整,监测人员签字不全,扣2~10分监测报告中未结合工况条件对监测项目数值变化或巡视信息进行分析或安全评价,扣5~15分15监测报告内容不全,成果图表及变形曲线存在缺失,无分析结论及建议内容或内容有误,缺少其他相关内容和资料,扣3~15分监测报告未盖章,或缺少相关人员签字,扣5~10分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或监测结论,扣15分8 信息反馈及预警报告日常监测、巡查信息反馈不及时,或反馈对象不全,扣5~10分仪器监测数据或巡查达到预警标准时未及时进行警情报送,扣10分无信息反馈记录或记录不全,扣2~5分109 监测资料归档管理未建立监测资料档案管理,5分原始数据文件、巡查信息、成果报告等监测资料归档不全,或归档资料无统一编号,管理不规范,扣2~5分5合计分数100评价意见:检查人员:检查日期: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100分;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3、3、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69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69分时取实际得分);4、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1. 引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监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益。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监测、运营监测和维修监测。

2. 监测目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的目标是全面了解工程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确保工程安全稳定地运营。

监测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结构和设备的安全性•线路和车辆的运行状态•效率和质量的保障3. 监测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整个工程的各个环节。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施工监测施工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监测:包括土壤和地质条件、基础和结构的稳定性等方面的监测。

•施工进度监测:包括各个施工阶段的进度监测,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安全监测: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风险评估。

3.2 运营监测运营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运营后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轨道和设备监测:包括轨道和设备的磨损程度、运行状态等。

•车辆运行监测:包括车辆的运行速度、稳定性、乘客负荷等方面的监测。

•安全监测:包括运营过程中的事故和风险评估。

3.3 维修监测维修监测是在轨道交通工程运营过程中进行的监测活动。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监测:包括设备的损坏情况、维修周期和维修质量。

•工程维护监测:包括工程的维护保养情况和维修人员的操作。

•安全监测:包括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

4. 监测方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

根据不同的监测内容和要求,可以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

常用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传感器监测:使用传感器和测量仪器进行实时监测,如加速度计、温度传感器等。

•数据处理和分析:通过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相关指标和结论。

•图像监测:使用摄像机等图像采集设备对工程进行实时图像监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最新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最新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一、为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科学评价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提升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

三、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

也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四、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方面的检查评分表组成,详见附表1~10。

五、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

六、 检查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三)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100⨯=实查项目标准分数之和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检查表得分遇有缺项时 (四)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

七、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二)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三)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

八、 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九、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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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指南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所称工程监测,是指施工过程中,通过采用一定的测量测试仪器、设备,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岩土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及工程围(支)护结构等的变化情况(如变形、应力等)进行经常性地量测和巡视观察,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

1.3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监测及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管理除应遵循本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监测技术管理与预警要求
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围(支)护结构的变形、应力,工程周边环境的位移、倾斜、开裂,岩土体位移、土压力变化,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等。

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说明。

其中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项目及其控制指标应当经专家论证后确定。

2.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方案,应当根据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监测范围、监测
对象、监测项目、控制指标、监测频率、监测方法、测点布置平剖面图、监测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配备等。

2.4 工程监测的基准点应布置在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之外的稳定区域,并保证其埋设稳固、可靠。

工程围(支)护结构监测点应在围(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布设;工程周边环境监测点与岩土体、地下水监测点应在施工之前埋设。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埋设,并清晰标识类别、编号、保护要求等信息。

2.5 基准点、监测点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定期巡视。

发现基准点、监测点受到破坏,应及时恢复或补救,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有效性。

2.6 监测点埋设并稳定后,应至少连续独立进行二次观测,取其平均值作为初始值。

2.7 监测数据应当根据施工进度,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中的监测频率要求及时采集,保证监测数据真实、连续、准确、完整。

2.8 监测报告可采用日报、周报、月报、快报等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施工进度、监测数据及变化情况、巡视观察信息、分析结论及处置措施建议等。

2.9监测过程中应当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及巡视观察信息,发现工程安全状况异常时应当进行监测预警。

2.10 监测预警的级别按照险情或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大到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2.11监测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应当由各地根据工程特点、建设规模、建设管理能力和经验、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具体确定。

3施工监测管理
3.1 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监测负责人,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及仪器设备。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监测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监测负责人、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应当对其签字的施工监测成果负责。

3.2 施工监测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实施。

3.3 施工监测实施前,施工监测负责人应当将施工监测方案向施工监测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4 施工监测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监测方案、有关技术标准及监测管理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5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整理、分析施工监测数据和巡视观察信息,作出分析评价,编制施工监测报告,反馈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施工监测报告应当经施工监测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3.6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或监理、第三方监测反馈的预警信息,对工程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发现达到预警状态应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4第三方监测管理
4.1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委托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工程监测单位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4.2 监测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组织机构,配备与承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及仪器设备。

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第三方监测工作全面负责。

监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对其签字的第三方监测成果负责。

4.3 对重要工程周边环境及关键工程结构部位,第三方监测宜与施工监测同点位、同时段监测。

4.4 监测单位编制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经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4.5 第三方监测实施前,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将第三方监测方案向监测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6 监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第三方监测方案、有关技术标准及监测管理要求开展第三方监测工作。

4.7 监测单位应当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和巡视观察信息,作出分析评价,编制第三方监测报告,反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单位。

第三方监测报告应当经监测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测单位对第三方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8 监测单位在分析监测数据和巡视观察信息的基础上,对工程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发现达到预警状态时立即反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并根据需要采取加密监测布点、加大监测频率等措施。

5监测监理
5.1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5.2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监测方案,检查监测点的埋设和保护,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实施施工监测。

5.3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监测方案实施施工监测,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4 监理单位应当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的数据及巡视观察信息,对工程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发现达到预警状态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上报预警信息和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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