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办法
概述地理国情普查调查措施

概述地理国情普查调查措施一、地理国情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综合利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PS)、航空航天遥感技术(R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等现代测绘技术,结合各时期测绘成果档案资料,对自然地理要素、地表人工设施要素及其属性进行定量化、空间化的调查,统计分析其分布特征、地域差异、变化量、变化频率、变化趋势等形成反映各类资源、环境、生态、经济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从地理空间的角度客观、综合展示国情、国力。
为系统的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现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2013年2月28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二、地理国情普查调查方法(一)普查调查前期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俗语有云,磨刀不误砍柴工,讲的就是事前准备的重要性。
只有将普查过程中所需要的一些必要支持事先预备好,就可以保障普查进程可以按计划顺利展开。
在前期的准备过程中,首先应做好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资料的收集。
资料也包括多方面的内容,要对与主题相关的、准确的数据进行甄别和筛选。
比如全色与多波段的正射影像和不同比的DLG数据以及一些相应的专题资料。
另外,也包括一些来自于互联网、出版社等其他途径的准确信息,诸如民政部于2012年出版的我国行政区划的简册等。
再如,以专题资料为例,我国的地理资料在国土部、水利部、旅游部、交通部、民政部、林业部和规划部等都应有保存,另外在一些医疗和教育部门也有相应的医院及小学的分布资料。
在获取资料时,应到以上的国家部门进行规范的采集,并将所获得的资料分门别类做好保存。
(二)做好基础地理数据和专业资料提取工作1、影像资料的分析与利用影像资料源较多,分辨率不一,清晰度不一,现势性不一。
应优先选用现势性好,有效信息量更大、更有利于信息提取的影像,如优先选择现势性好,优于1m分辨率的卫星影像或优于0.5m分辨率的彩色数字航空摄影资料。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10.28•【字号】•【施行日期】2013.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驻和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3〕)8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地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的重要意义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基本国情和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对于查清全国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我地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全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科学决策、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地区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地区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自治区和地区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普查对象:地区行政区域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
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发[2013]81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27
【实施日期】2013.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新政发〔2013〕8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基本国情和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对于查清全国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
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认真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系统掌握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科学决策、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是做好自治区防灾减灾工作和应急保障服务的重要保证,也是自治区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务院和自治区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地理国情普查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编号:GDPJ09-2013地理国情普查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规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2月目录表目录 (V)前言............................................................. V I 引言............................................................ V I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3.1地理单元 (2)3.2地表覆盖分类数据成果 (2)3.3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成果 (2)3.4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成果 (2)3.5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成果 (2)3.6基本统计成果 (2)3.7单位成果 (2)3.8批成果 (3)3.9批量 (3)3.10质量元素 (3)3.11质量子元素 (3)3.12检查项 (3)3.13总体概查 (3)3.14样本 (3)3.15详查 (3)3.16样本外概查 (3)3.17样本量 (3)3.18全数检查 (4)3.19抽样检查 (4)3.20错漏 (4)4基本规定 (4)4.1检查验收基本制度 (4)4.1.1 过程检查 (4)4.1.2 最终检查 (4)4.1.3 验收 (5)4.2检查验收基本对象 (5)4.3检查验收主要依据 (6)4.4质量评定基本原则 (6)5抽样检查程序 (6)5.1组成批成果 (6)5.2总体概查 (7)5.3详查 (7)5.3.1 确定抽样单位 (7)5.3.2 确定样本量 (7)5.3.3 抽取样本 (8)5.3.4 样本详查 (8)5.4样本外概查 (8)5.5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8)5.6批成果质量判定 (8)5.7编制报告 (8)6质量评定方法 (8)6.1单位成果质量表征 (8)6.2单位成果质量评分方法 (9)6.2.1 地表覆盖分类、地理国情要素、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96.2.2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基本统计成果 (9)6.3单位成果质量评定 (10)6.4批成果质量判定 (11)7质量评定指标 (12)7.1地表覆盖分类数据成果 (12)7.2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成果 (16)7.3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成果 (21)7.4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成果 (23)7.5基本统计成果 (25)表目录表1 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基本对象 (5)表2普查成果抽样单位 (7)表3样本量确定表 (7)表4 普查成果单位成果质量表征指标 (8)表5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基本统计成果错漏类型及扣分标准 (9)表6 普查成果单位成果质量评定等级 (10)表7 批成果质量判定条件 (11)表8 地表覆盖分类数据成果质量评定指标 (12)表9 地理国情要素数据成果质量评定指标 (16)表10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生产元数据成果质量评定指标 (21)表11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 (23)表12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成果质量错漏分类 (24)表13 基本统计成果质量元素及权重 (25)表14 基本统计成果质量错漏分类 (26)本文件是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技术规定之一,其试行版本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过程质量监督抽查中使用,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文件。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地理国情普查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经济地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统计的工作。
作为国家级的重大调查项目,地理国情普查对于了解国家的发展状况、制定合理的规划和政策、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确保普查工作的高效进行,为国家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目标1. 全面掌握国土资源分布情况,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地形地貌特征等;2. 了解自然资源的分布与利用情况,包括水资源、矿产资源等;3. 调查人口分布状况,包括人口数量、人口密度、人口迁移等;4. 了解经济发展情况,包括产业结构、经济增长速度等;5. 掌握城乡发展差异情况,包括城市化水平、农村发展状况等;6. 了解生态环境状况,包括生态系统类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普查工作计划。
明确普查范围、内容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组建普查工作团队。
成立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负责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
3. 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包括编制普查调查表、确定普查的抽样方式和样本规模、制定数据采集流程等。
4. 进行实地调查。
根据普查范围和内容,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采集相关数据和样本。
5. 数据整理和分析。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和数据图表。
6. 报告编制和发布。
编制普查报告,将普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7. 结果应用和推广。
通过普查结果,指导制定规划和政策,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普查工作的依据和规范。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和普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4. 加强技术支持。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5. 加强人员培训。
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二、普查目标、任务与时点1源自目标在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两年六个月的时间内 ,利用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 据和其他专题数据等,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查清 我省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 状和空间分布情况,建立多种普查成果数据库,基于多种 地理单元开展基本地理国情的统计分析,完成普查报告和 普查成果系列地图,建立地理国情检测业务体系和成果的 审核发布机制等,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 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提高地理国情 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二、普查目标、任务与时点
2、任务 采用3S测绘地理信息先进技术,以优于1米的高分 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为主要数据源,充分利用 已有的1/万基础测绘、数字城市以及其他重大工 程获取的测绘成果等资源,整合利用其他部门已 有的专业普查成果或与地理国情相关的专题信息 ,通过多源遥感影像快速获取与处理、现场核查 与补测、信息提取、地理统计分析等技术手段, 查清反映地表特征、地理现象和人类活动的基本 地理环境要素的范围、位置、基本属性和数量特 征,通过深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这些基本 地理环境要素的空间分布及其相互关系的普查结 果。
宏观需求:战略规划与政策
2、城镇化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变化监测,需要确定城市范围内的地表 覆盖(包括人工覆盖、植被覆盖、水等)和重要地物; •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 2000年至2010年,城镇人口由 4.6亿增加到6.7亿,城镇化水平由 36.22%提高到49.95%。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群、都市圈迅速崛起 ,现有城市657个,建制镇19 410个,由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构成的城 镇体系初步形成。经过十年的努力,城镇和乡村的 住房条件、绿化水平 、环境质量、饮水条件等都有极大的改善,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和 工作环境。2012年8月17日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报告显示, 2011年城镇 化率达51.27%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8•【字号】金政发[2013]100号•【施行日期】2013.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金政发〔2013〕100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3〕6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普查意义和目的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基本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
开展地理国情普查,全面掌握系统权威、客观准确的地理信息,是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落实省委、省政府“3341”项目工程,深入实施我市“1234”发展战略,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行业开展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数据基础。
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市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提高地理国情信息对政府、企业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一)普查对象:我市辖区96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二)普查内容:1.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貌、植被、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2.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
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对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目标、内 容、工作方案、主要成果、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及保障 措施等进行了说明。
概况
普查任务与内容 工作方案 普查成果与质量控制 进度计划
保障措施
普查目标
在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查清全省行政区域48.6万平方 公里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
数据成果
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数据成果
全省地 表形态 普查成 果数据
全省地 表覆盖 分类数 据
全省地 理国情 要素数 据
全省地 质灾害 点普查 成果数 据
芦山地 震灾后 恢复重 建普查 成果数 据
数据成果
四川省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
全省多尺度 数字高程模 型数据库
普查背景
2013年2月28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 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 普查工作。
2013年6月8日,国务院成立了第一次地理国情普 查领导小组,总计26个成员单位。 2013年7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 立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明确了四川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 25个成员单位及工作机构、职责。
房屋建筑(区)
地表覆盖普查
代码 一级 0300 林地 0310 0311 0312 0313 0320 0321 0322 0323 0330 0340 0350 0360 0370 0380 二级 乔木林 阔叶林 针叶林 针阔混交林 灌木林 阔叶灌木林 针叶灌木林 针阔混交灌木林 乔灌混合林 竹林 疏林 绿化林地 人工幼林 稀疏灌丛 三级
实体要素普查
0800 人工堆掘地 0820 0821 1000 水域 1010 1011 1012 1020 1030 1031 1032 1040 1050 1051 1052 堆放物 尾矿库 河渠 河流 水渠 湖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第五章 成果公布和应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国务院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负
责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
(五)帮助中西部贫困地区完成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六)汇总各省(区、市)普查信息,充分利用已有地理信 息和专题信息资源,建设全国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
(七)开展重要地理国情信息的综合统计和分析评价,形成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系列成果。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省级普查组织机构职责
第十六条 省级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普查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建立互联共享的地理国情普查成果 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平台,并做好维护、更新工作。
第五章 成果公布和应用
成果应用方式
第三十三条
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社会
公益性事业和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应当无偿提供。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
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 各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省级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织本地区的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 省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总体指导文件
第十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第
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总体方案》,经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 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抽查成果,控制质量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作为 评价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成果验成果的检查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普查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全面自检,形成自检报告,报 省级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查; (二)省级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普查成果进行 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上报; (三)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 成果进行核查,根据需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地类进行抽查,形 成确认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第五章 成果公布和应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普查主要成果
第二十四条 地理国情普查形成下列主要成果:
(一)报告成果;
(二)数据成果;
(三)信息系统成果; (四)图件成果。
普查成果上报方式
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第一章 总 则
经费来源
第五条
地理国情普查所需经费,按工作任务由中央财政和地
方财政分别承担。中央财政所需承担经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 筹安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地理国情普查经费。 地理国情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加大宣传力度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总体方案》应当包括普查的目标与
任务、主要内容及要求、技术路线与方法、主要成果、质量控 制、组织实施等内容。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普查地区指导文件
第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
关部门按照国家总体方案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编制本
地区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
第二十五条
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实行逐级汇总、统计、上报
制度。 汇总、统计、上报成果应当按照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总体方案和有关标准、规定进行。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普查成果质量控制
省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有关部门对地理国情普查的各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建立普查 成果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切实保证普查的数据、图件和被普 查对象的实际状况一致,并对加工、整理、汇总的普查成果的 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质量负总责。
保障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
制定本办法。
实施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以下简称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地理国情监测的意义
第七条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
2015年底前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 查报告。
普查对象
第八条
地理国情普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范围内的地表自
然和人文地理要素。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普查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
地理国情普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违规处罚
第三十六条 承担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 不改正的,终止普查任务,并不得再次承担普查任务。 (一)在普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普查任务的; (三)普查成果有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地理国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
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是基本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
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
基本情况的基础性工作。
地理国情监测实施方式
第四条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地方、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 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一)擅自修改普查资料、数据的; (二)强令、授意普查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 数据的; (三)对拒绝、抵制篡改普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 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成果保管
第三十一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全
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保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保管制度, 配备必要的存放设施,防止损毁、散失、转让,确保普查成果 安全。 普查成果未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 得提供使用。
成果共享
第三十二条 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地理国情
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第十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地
理国情普查工作,依法提供普查需要的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
的有效性和现势性。 社会团体以及与地理国情普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
法的规定,配合普查工作。
承担作业单位要求
第十八条 承担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
国家组织机构加强监督与指导
第二十条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
加强对地方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定期组织人员进
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地理国情普查进度,研究解决普查中的 问题。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动态通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
当建立地理国情普查进度的动态通报制度,根据确定的工作时 限,定期通报各地工作的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 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为基础,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全球导航 卫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和遥感分析、 信息提取、实地调查、统计分析等手段。
统一的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
地理国情普查应当采用统一的方案、标准和技术规
程,保证普查数据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地理国情普查方案,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制定并征求国务 院有关部门意见。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
等新闻媒体,及时对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第五章 成果公布和应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普查完成时间
质、具有一定数量的普查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未受 过行政处罚。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从事普查任务的人员要求
第十九条 承担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
识,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
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地理国情普查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普查,并按 照技术规程进行现场作业。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实施办法
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普查的内容方法 第三章 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成果验收和上报 第五章 成果公布和应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表彰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实施办法制定依据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普查客观性
第二十二条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擅自修改
地理国情普查资料、数据,不得强令或者授意地理国情普查人 员篡改普查资料、数据或者编造虚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