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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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资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本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资本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股东,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资本主要包括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等。

第四条公司资本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经营、保护股东利益、独立自主、风险控制的原则。

加强资本管理的合规性,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五条公司资本管理应当坚持风险和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市场和行业情况,合理配置资本,谋求最大化利益,降低投资风险。

第六条公司资本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谨慎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本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第七条公司资本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信息披露的原则,保障股东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增强公司的公信力和市场信心。

第八条公司资本管理应当遵循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提倡资源合理配置,倡导绿色经营,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注册资本的设立和变更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发起人依法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作为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数额应当符合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需求,认真评估注册资本的合理性和充实程度,不得片面追求注册资本数额的大小而忽视实际经营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报请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按照 law.公司及注册章程4。

在审计、准备财务报表等中应该充分呈现。

满足法律规定期的审核和报告。

第三章实收资本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实收资本是由股东认购或者购买公司股份而实际到位的资本金。

实收资本是公司资本的基础,也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证。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清算实收资本,及时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确保实收资本安全、稳定、周转灵活。

第十四条公司实收资本的使用需经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实收资本使用必须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投资计划进行。

公司资本制度主要内容

公司资本制度主要内容

第六章 股东出资制度
教学目的与要求:
1、理解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掌握股东出资的义务 与责任。
2、全面认识和掌握我国有关股东出资形式的相关规 定。
3、深入理解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
第一节 股东出资的形式
一、股东出资形式的法定性
在股东出资制度上,公司法实行的是出资形式 法定主义,即股东以何种财产出资,不完全取决于 股东自身拥有何种财产和资源,也不完全取决于公 司经营需要何种财产或资源,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 何种财产可以作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这与公司法
五、股份发行程序 (一)发行决议 (二)审查核准
审核机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审委委员由有关行政机关、行业自律组织、研究机构和高 等院校等推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委员为25人,其中中 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以外的人员20名。 审核时间:三个月的核准时间 审核制度:登记制与核准制 (三)公告文件
三、股份发行的原则
(一)公开原则 指发行公司必须依照法定要求将与其发行股份相关的一切重 要的信息与情况公之于众。 基本要求: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进行虚伪或误导性陈述, 不得有重大遗漏。
(二)公平原则 指股份发行对所有投资者应给于平等地对待,一视同仁,不 得歧视。
(三)公正原则 指对股份发行行为的监管和对股份发行争议或纠纷的处理应 正确适用法律,对当事人公平对待,处理结果客观公正。
4、实缴资本:又称已缴资本、实收资本,指股东已 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5、待缴资本:又称催缴资本,指公司已发行、股东 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
一般法定资本制:发行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 严格法定资本制:发行资本=实缴资本 授权资本制: 发行资本=实缴资本(一般)
发行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 6、保留资本:又称储备资本,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情

《公司资本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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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六月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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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亏损必先弥补
第167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 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
发行资本:公司在注册资本额度内实际对外发行的由
股东认购的资本额, 即公司已经招募并由股东认购的股本
总额。
实收资本:公司在股东或发起人分期缴纳股款时可以 实际收到的资本额。
催缴资本:股东虽已认购但未缴纳股款而公司可向股 东催缴股款的那部分资本额。
储备资本:在正常营业限度内始终不得催缴分派已经收到
之三十。
可整理p财产的责任
出资不实股东:差额补缴责任
其他股东:连带责任
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 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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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抽逃出资之禁止 第36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92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
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第78条: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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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的发展 (分期缴纳制)
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 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 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实际资产的数额变化而变化。 • (3)表彰公司原始财产数量 • 在公司成立时,资本表现为公司所拥有的原始
财产数量。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二、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 (一)公司资本与资产、净资产、所有者
权益 • 资产是会计学上的概念,与“负债”相
对应,是指公司实际占有的财产或权利。 • 会计学上资产负债表包含着一个公式: •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 •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资产-负债
2.折衷授权资本制
• 折衷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也要 在章程中载明资本总额,并只需发行和 认足部分资本或股份,公司即可成立, 未发行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发行, 但授权发行的部分不得超过公司资本的 一定比例。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二、公司资本原则
• 所谓“资本三原则”,是指传统公司法在发展过 程中形成并确认的关于公司资本的三项基本原则 的统称。
• 【结论】 •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得出下面的公式:
• 公司资本=注册资本=发行资本+待发行资 本
• 发行资本=认购资本=实缴资本+待缴资本 (含保留资本)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四、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 • (-)资本是公司设立的一项基本条件 • (二)资本是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基本物
质条件 • (三)资本是公司承担财产责任的基本保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3.评价 • 利: • 强调资本真实,能较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
和社会交易安全。 • 弊: • 增加公司设立难度,导致公司设立周期长、
成本高;同时为公司成立后的增减资本带 来不便。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
• (二)授权资本制
• 1.概念 • 授权资本制,也称核准资本制或名义资本制,是

第6章 公司资本制度

第6章 公司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主要内容: 授权资本制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1、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并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 载明首次发行资本总额。 载明首次发行资本总额。 2、公司章程所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 公司章程所定的资本总额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 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的一部分。 只需认足或募足其中的一部分。 3、各认股人就其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部分,可以一次缴纳, 各认股人就其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部分,可以一次缴纳, 但也可以分次缴纳。 但也可以分次缴纳。 4、公司成立后,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而增加资本,仅需 公司成立后,因经营或财务上的需要而增加资本, 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 在授权资本数额内由董事会决议发行新股,而无须股东 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 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
体现资本维持原则的具体法律规则: 体现资本维持原则的具体法律规则:
1、股东退股禁止 2、不得折价发行股份 3、限定非货币出资的条件 4、发起人和股东对出资承担连带认缴责任 5、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6、没有盈利,不得分配 没有盈利, 7、限制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8、不得接受以本公司股份提供的担保
(二)资本维持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亦称资本的充实原则, 资本维持原则亦称资本的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 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资本维持原则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本的实质 减少,保护债权人利益, 减少,保护债权人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 的不当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的不当要求,确保公司本身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资本的不同含义和形式
1、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2、授权资本: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授权资本: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3、发行资本: 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发行资本: 公司一次或分期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4、实缴资本: 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实缴资本: 股东已经向公司缴纳的资本。 5、待缴资本: 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 待缴资本: 公司已发行、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资本。 6、保留资本: 公司在正常情况下,发行和待缴资本中不得向股东催 保留资本: 公司在正常情况下,

资本运营 管理制度

资本运营 管理制度

资本运营管理制度一、引言资本运营是指公司通过合理配置资金和资源,采取有效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手段,实现资金增值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活动。

资本运营管理制度是公司进行资本运营活动时所遵循的规章制度,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司资本运营的稳健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定义、内容、作用和实施等方面展开阐述。

二、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定义资本运营管理制度是公司在资本运营活动中所遵循的规章制度,它是为了规范和约束资本运营行为,保障资本运营顺利进行的一套制度安排。

资本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外部的监管制度两部分,它的制定和实施针对性强,能够有效地引导和约束公司资本运营的行为,保障资本运营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内容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本运营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包括资本运营委员会、资本运营部门,以及资本运营负责人等各个层级的组织结构和相关职责分工。

2.资本运营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包括资本投资决策、资本风险评估、资本运营预算和计划编制等方面的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

3.资本运营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包括资本运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以及风险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规定。

4.资本运营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包括对资本运营绩效的考核指标和标准,以及奖惩机制和激励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5.资本运营的信息披露和监督检查:包括对资本运营信息的披露要求和监督检查程序,以及对不合规行为的处理和追责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四、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作用资本运营管理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引导资本运营行为:资本运营管理制度能够引导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资本运营活动中遵循规章制度,约束自身的行为,规范资本运营行为。

2.保障资本运营稳健性:资本运营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对资本运营风险的评估和管控,保障公司资本运营的稳健性和安全性。

3.提升资本运营效能:资本运营管理制度能够通过对资本运营决策和审批流程的规范,提升公司资本运营效能和决策效率。

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新规定

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新规定

新《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新规定道和律师事务所丁钦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新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公司法对原公司法作了较大的修改,本文主要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变化方面予以介绍和评价。

一、公司资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资本,是依照公司章程所确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法人财产的总和。

公司资本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公司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制度。

它涉及了公司在资本的形成、资本的维持和资本的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实践中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在公司设立时全部资本由股东一次性认足;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要增加资本必须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修改公司章程,增加资本数额,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法定资本制的核心是资本三原则,即(1)资本确定原则,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一次性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2)资本维持原则,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的资本额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

法定资本制注重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性,目的重在保障债权人利益、确保交易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授权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将资本总额记载于公司章程,但不要求发起人一次全部缴足,发起人只需认缴其中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对于未认缴的部分可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随时发行,而不必经股东会决议,也无需变更公司章程。

授权资本制降低了公司设立要求,简化了公司的设立条件,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投资提供便利条件,同时也可以避免在股本全部发行后未全部利用时可能导致的资金闲置和资源浪费。

折衷资本制是前两者的有机结合,指在设立公司时,公司章程确立的资本总额不需一次全部发行完毕,但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股份总额须符合法定最低比例的要求,其余部分资本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随时发行,但全部公司股本的发行要在一定期限内完成。

简述公司的资本制度

简述公司的资本制度

简述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的资本是由以股东出资为基础形成的,并归公司所有的货币化的一定金额。

这个定义只是从公司资本来源及其作用方面来揭示公司资本的实质,但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公司资本的性质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之间经济关系,是把各相关利益主体联系起来的物质基础;从法律的角度讲,公司资本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公司与股东和公司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对于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正是基于此,自有限责任产生以来,关于公司资本之立法就成为现代公司立法之重要内容,并在公司法中形成了一些有关公司资本的基本原则(和法理),从而形成不同之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是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关于公司资本形成、运作的一系列概念网、规则群与制度链的配套体系。

在范围上,公司资本制度涵盖公司资本及其相关制度,包括资本形成制度、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股东出资形式、股东退股制度、股份回购制度、公司转投资制度等六个方面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安全、公平、自由、效率是公司资本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功能。

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都是围绕着安全、公平、自由、效率进行的;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更是安全、公平、自由、效率合力作用的结果。

法定资本制以社会为本位,追求安全价值,注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坚持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三个原则。

授权资本制以个人为本位,追求效率价值,注重提高公司的设立效率,其制定法只对公司资本形成作原则性规定,通过判例所确认的“揭开法人面纱”和“资本充实”等原则,对制度本身在维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不足予以弥补。

折衷资本制是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有机结合,力求兼顾安全和效率,既保留了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优点,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二者的不足,是一种比前两种资本制度更为科学、更有发展前途的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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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内容篇一: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及成因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及成因核心内容:自有限责任制度产生以来,有关资本的规定在公司法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基本原则。

它贯彻于公司资本立法的始终,形成不同的资本制度。

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资本制度概述法定资本制曾被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普遍采用,直到20世纪上半叶,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及资本不变三个原则依然在这些国家公司法中被严格贯彻;与此不同,普通法系国家公司法则实行授权资本制。

由于上述两种制度各自的利弊,随着经济的发展,它们在一些国家出现了融合。

本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在其公司法的修改完善中,不同程度地吸收授权资本制,形成了折中授权资本制。

与两大法系主要国家相比较,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的规定具有两方面的特点:首先,在总体上不采用授权资本制或折衷授权资本制,而是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出发,在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法定资本制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资本制度。

体现在:实行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严格贯彻资本确定、资本维持以及资本不变三原则;并实行验资制度。

其次,我国采用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注册资本缴纳制度与《公司法》的规定有较大差异。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但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同时,对公司成立时第一期出资以及最后一期出资,法律对其数额及缴纳期限均有严格限制。

二、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形成我国如此独特的公司资本制度的原因何在?从公司法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确立有限责任制及公司的独立法律地位,通过对公司行为的规范及对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的调整,确立并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第三人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法的精神。

各国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的最终目的不是别的,仅仅是为了使公司更好地成为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工具。

不同国家的公司法在借鉴别国经验的同时,一般都从本国实际出发,以期达到公司制度的科学和实用。

三、公司制度滥用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特殊规定,主要缘于国内目前特定的经济及法律环境,以及现实中存在的公司制度滥用现象。

首先,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尽管经济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入,但市场经济体制仍处于创建阶段。

由于宏观改革在某些方面的相对滞后,阻碍了国家对经济的间接调控和管理模式的形成,市场经济在总体上处于不成熟阶段,市场规则不够健全,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其次,我国《公司法》实施至今不过短短5年,不仅一些与《公司法》配套的重要法律制度尚未健全和实施(例如破产法、社会保障法、国有资产法等),同时,《公司法》自身也存在疏漏及缺陷,需要加以完善。

在上述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司在某些情况下被滥用,成为一些人追求不法利益的工具。

在如此社会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司制,在交易安全方面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必然成为非常重要和突出的问题。

再次,以市场为依托、有股权与公司法人权利相互独立与制约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以分权和制衡为特征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具有极其重要价值。

由于在财产运用过程中处于不同环节的权利主体之间,以分权和制衡为原则建立起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公司制可以实现财产运用的最佳效益。

从这个角度讲,公司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工具。

公司制的实施能否成功,事关经济改革的成败。

但是,在股份制试点之初,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注册资本制度,加之没有破产制度,许多公司没有足够用于经营的资本。

这些公司长期生存于经济生活领域,对公司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成为妨碍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基于上述,为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保护债权及社会公众利益,我国公司法极其重视对公司注册资本的严格规定,在立法上主要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法定资本制,基本上没有吸收普通法系国家授权资本制的内容。

至于对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资本缴纳规定,主要是基于吸引外资的特殊需要。

篇二:论公司的资本制度论公司的资本制度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商法中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以此来衡量现今主要三种公司资本制度的利弊。

并对我国新《公司法》中在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创新和制度改进进行分析,探讨其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和作用。

最后提出各国在公司资本制度安排上应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大的价值向导下,结合本国主客观各方面因素选择适应本国的制度,以发挥其公司资本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最大作用。

关键词:价值理念、法定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度、折衷资本制度、新《公司法》一、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的资本是由以股东出资为基础形成的,并归公司所有的货币化的一定金额。

这个定义只是从公司资本来源及其作用方面来揭示公司资本的实质,但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公司资本的性质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之间经济关系,是把各相关利益主体联系起来的物质基础;从法律的角度讲,公司资本反映在法律上就是公司与股东和公司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资本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基础,因此公司资本对于公司具有重要意义。

正是基于此,自有限责任产生以来,关于公司资本之立法就成为现代公司立法之重要内容,并在公司法中形成了一些有关公司资本的基本原则(和法理),从而形成不同之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二、价值理念公司资本制度从商法的视界探究,其实质是一种法律性质的产权制度安排。

公司资本制度的设计、选择、创新及其演进,在商法的视界中无不是围绕着商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而展开。

商法所讲的效益优先,主要强调个人利益至上,而不是社会利益或公共利益至上。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或重合性,但是社会利益毕竟不能代替个人利益。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布坎南明确指出:“认为阶级地位决定和驱使人们的行动就等于说人们的行动都是为了公共利益是不准确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既是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同时又是为1所以说商法并不负增进他所属的阶级,或者说他被划的阶级的利益而行动。

”○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

商法不但以效益作为其最高的价值目标,而且为了实现效益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牺牲公平。

商法在价值取向上之所以作出如此抉择,其背后是有诸多原因的。

市场经济是效益优先产生的经济原因。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实现方式,主张市场是实现资源配置、满足人们需要的手段和场所。

市场包括人的要素、物的要素和行为要素几个方面。

其中人的要素即市场主体是纯粹的经济人。

市场中物的要素是货币资本,货币资本不同于单纯的货币,它具有强烈的逐利趋向。

对资本的拥有者来资本家说“他们活者就是为了赚钱,除了快快发财他们不知道有别2的幸福,除了金钱的损失,也不知道还有别的痛苦。

”○商主体的商人特征是商法效益优先的适用对象基础。

从一般意义上说,商法是调整商人及其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商事主体,商人最主要的特征在于他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商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不同于一般民事主体,它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惟一存在目的的经济人。

所谓经济人,按照古典经3并且济学家穆勒的观点就是会计算、有创造性、能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

○要求必须是有理性的人。

经济人的理性是指每个人都能通过成本—收益或趋利避害原则来对其面临的一切机会和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

人的行为本性和基本价值取向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断指以存腕,4人们在多重行为选择时具有排列和择优的倾向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其小。

”○和能力。

这种多中取优的价值取向可以导致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亚当斯密说:“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造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5而商法效益优先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商人这种趋利的心理恰恰十分吻合。

话。

”○公司法必须致力于推动企业和竞争,应体现公司不同参与人的利益平衡的现代理念,且应采纳赋权型规则和推定型规则为主,以强制性规则为辅的妥适规制模式它应该为商业群体提供有效的工具,从而在一个规范且自律的氛围内自由发展。

我们需要一个便利的模式来开通社会资源和财富创造的渠道。

我们的公司法应该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空间,并以必要的透明度配合,来确保负责地并自律地利用这一自由度。

它应能使我们的公司可以在全球市场上竞争。

总之,我们6的目标:构建符合竞争经济的现代公司法。

○商法规范的技术性特点是效益优先产生的法律规范原因。

商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对市场活动进行直接调整,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基本规则及基本运作方式翻译成法律语言就构成了商法规范。

所以,有什么样的市场交易方式和市场交易内容,就相应有什么样的商法规范进行调整。

由此决定了商法规范必然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技术性,即商法规范中必然包含大量的技术性规范,这些技术性规范的设计大多是出于对市场主体营利性行为的保护。

并且这些技术性规范并不能简单地凭伦理道德意识就能判断其行为效果。

商事法律的这种技术性规范特点迥异于民事法律偏重于伦理性规范特点,其目的只是为商法的营利性提供便捷的通道,以实现效益最大化。

效益与公平是公司资本制度安排从而也是公司资本制度存在和演进的基本7事实上公司资本制度的设立与演进也正是公平和效益合力作用的结果。

动因。

○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演进,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公司法已经设计和确认了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三种公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这三种资本制度,对公司资本总额的形成作了不同的强制性的制度安排。

三、现今三种主要资本制度模式公司资本制度是立法围绕股东缴纳出资行为而创设的一系列实体规则和程序要件的总和。

在公司法的发展历史上,资本制度是作为弥补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限责任原则的不足而产生的,其对于实现保护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公司法宗旨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受到各国公司法的重视。

公司资本制度如何设计,关系到公司是否能够更广泛地被运用,关系到市场准入门槛的高低,进而关系到市场经济的繁荣,当然也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稳定。

由于不同法系的文化背景和司法制度以及据以确立法律制度的社会伦理观念的差异,英美法系创立了授权资本制,大陆法系建立了法定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以注重交易安全见长,授权资本制则具有灵活、效率的优越性。

在这两种相对的资本制度中,由于各有利弊,一些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立法,为了吸取两种制度的优点,弥补两者的不足,又形成了一种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新的公司资本制度――折衷资本制。

它在公平、安全与效率之间寻得了平衡,既保证了公司资本的效率,又兼顾到安全性;既做到了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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