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实施者有什么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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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5.03.02•【文号】法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3.02•【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充分运用法律,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各种家庭暴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

为此,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依法及时、有效干预。

针对家庭暴力持续反复发生,不断恶化升级的特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对已发现的家庭暴力,应当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刑法与民法对于家庭暴力与性侵犯的打击与保护

刑法与民法对于家庭暴力与性侵犯的打击与保护

刑法与民法对于家庭暴力与性侵犯的打击与保护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是当今社会所面临的严重问题,对于受害者而言,这是一种严重的伤害和痛苦。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来打击和预防这些犯罪行为。

其中,刑法和民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刑法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打击刑法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体系,对于家庭暴力和性侵犯提出了明确的打击和处罚措施。

首先,在刑法中,明确了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定义和界定。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对其他成员实施身体、精神或财产方面的压迫、伤害或侵犯人权的行为;而性侵犯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他人实施性侵的行为。

其次,刑法中对于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犯下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行为,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刑罚。

一般来说,对于家庭暴力犯罪,判处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对于性侵犯罪,判处较重的刑罚,例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此外,刑法还加强了对于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预防和打击力度。

不仅明确了相关行为的违法性质,也对于充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进行了阐述。

对于受害者,刑法规定了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同时,也规定了监护人、亲属等故意瞒报、纵容、教唆或纵容犯罪的行为,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民法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保护除了刑法的打击措施,我国的民法也为受害者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机制。

首先,民法保护了个人的婚姻权益和家庭权益。

对于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行为,民法赋予受害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

通过婚姻终止程序,受害人可以解除与加害人的婚姻关系,防止进一步伤害和侵害。

其次,民法规定了受害人的赔偿权。

在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向加害人索取经济赔偿以弥补损害。

根据民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侵权诉讼程序来行使其经济赔偿的权利,以减轻承受的伤害和损失。

最后,民法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的法律保护强调了社会的共同责任。

新修订八项规定

新修订八项规定

新修订八项规定
新修订的八项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八条的八项规定,它们是:
1.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

3.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被强制要求接受戒毒治疗、心理咨询和教育培训。

4.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一般应当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

5.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予以社会禁止性制裁,包括责令公开道歉、责令撤回不良文字和其他不良信息。

6.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限制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职业的行为。

7. 依法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采取处罚性措施,包括罚款、没收财产。

8.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可以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包括责令提出书面检查承诺、禁止其进入受害者住所周边等。

法律对家暴的案例分析(3篇)

法律对家暴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中,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婚后甲多次对乙实施家庭暴力,导致乙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乙在忍受多年后,终于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件事实1. 甲与乙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甲对乙实施家庭暴力,主要表现为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2. 2015年,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甲进行了行政处罚,但甲并未改正。

3. 2016年,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4. 离婚后,乙发现甲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案中,甲对乙实施家庭暴力,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应准予离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甲对乙实施家庭暴力,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甲对乙实施家庭暴力,若造成乙身体伤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参加诉讼的,可以延期审理。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最新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精品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解决措施家庭暴力实际上是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是家庭成员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上或者精神上的不法侵害,有些地方思想落后,封建气息严重,导致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存在,这样的不平等封建制度和丑陋的习俗导致受害者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新婚姻法的实施在其中制定了几项具体的规定来约束和制裁这种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犯罪,需要以法律手段来制止和制裁,本文对家庭暴力的内涵特征,成因和对策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将家庭暴力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

一、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对于家庭暴力的概念,我国学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成员之间一方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行为,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内部间以暴力手段欺凌弱者,并对其人身和精神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行为。

在学界又将家庭暴力分为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广义上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以及其他的家庭成员等等,而狭义上的理解就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不法侵害,包括人身权利的侵犯,精神虐待情感虐待和性虐待等,本所讨论的家庭暴力只是狭义上的家庭暴力,也就是夫妻间产生的情感伤害和人身伤害。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 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家庭暴力实际上是一个普遍发生的问题,世界各地都存在,只是发生频率不同,在我国,家庭暴力在某些地区也绝不是个别现象,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我国近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这是多大的比例啊! 这项调查还显示,除了我们传统印象里的拳打脚踢,还有用木棍,绳索等工具施暴的,还通过冻、饿等虐待方式进行惩罚,以及性侵害。

在一些地区,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竟达到一半左右,而在这一半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丈夫对妻子实行的暴力侵害,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已经证明我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并且呈上升趋势,在一些资料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八十年代,家庭暴力上升了 25.4% ,并且这一数据还是在逐年增长,现在离婚率普遍升高,而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竟然有四分之一的离婚源于家庭暴力,在相关机关积极干预以及法制约束的前提下,家庭暴力的势头依然有增无减,这些数字足以让我们不寒而栗。

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

家暴什么程度可以判刑到底算是家暴情形包括身体上的暴力,对肉体造成伤害。

用语言攻击和侮辱,对精神造成伤害。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内部对对方造成了伤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家暴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家庭暴力一、家暴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家庭暴力1、家暴具有伤害行为。

也就是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害其人身、精神等方面的行为。

比如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

2、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

家庭暴力行为会导致一定程度的侵害后果,侵害对象不光光是受害人自己,也包括其他近亲属,比如父母、孩子等。

家暴,不仅对受害者和其他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的伤害和威胁,也会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对子女的身心产生严重的伤害。

如果孩子长期生活在家暴的环境中,目睹家暴,就会给他们的身心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可能会变得胆小内向,不喜欢说话,或是开始变得逃避家庭,性格孤僻。

3、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须是由对方家暴行为导致的。

如果受害人的身体损害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那么是不能认定为是家庭暴力的。

二、家暴施害方会承担什么处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家庭暴力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以《刑法》规定的罪名为基础,家庭暴力构成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等。

(一)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的七个解决方案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的七个解决方案

如何应对家庭暴力的七个解决方案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家庭暴力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七个解决方案,以帮助受害者应对家庭暴力。

解决方案一:寻求支持和安全的庇护所受害者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首先需要找到支持和安全的庇护所。

这些庇护所为受害者提供了暂时的住所,同时也提供心理和法律援助。

受害者可以向社会福利机构、妇女保护组织或当地警方寻求帮助,他们将指引受害者如何寻找庇护所。

解决方案二:建立支持体系受害者需要建立一个稳固的支持体系,包括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员。

这些人可以提供情感支持、建议和帮助受害者制定应对家庭暴力的计划。

受害者不应该独自面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将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

解决方案三:了解法律权益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是应对家庭暴力的关键。

受害者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组织,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

这包括申请保护令、报警和起诉施暴者等。

掌握法律知识将帮助受害者在法律上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决方案四:参加心理辅导家庭暴力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创伤,因此,参加心理辅导至关重要。

心理辅导可以帮助受害者恢复自信,解决创伤后应激障碍和焦虑等问题。

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能够提供合适的支持和治疗,帮助受害者重建自己的生活。

解决方案五:学习应对技巧受害者可以通过学习应对技巧来增强自己的应对能力。

例如,学习冷静应对施暴者、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这些技巧可以帮助受害者更好地面对危机,并避免进一步的暴力行为。

解决方案六:经济独立经济独立对于受害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经济依赖,受害者可能无法离开暴力环境。

因此,寻找工作、提高技能或通过社会福利机构获取经济援助等都是重要的步骤。

经济独立将使受害者能够摆脱暴力环境,重新掌控自己的生活。

解决方案七:宣传教育最后一个解决方案是宣传教育。

只有提高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才能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这一问题的发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04.28•【文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正文关于印发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的通知各级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引导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推动开展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促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张某某虐待案等六件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印发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4月28日案例一张某某虐待案【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某,男,1979年1月出生。

被害人李某某,女,殁年41岁。

二人2004年底结婚。

张某某酗酒后经常因李某某婚前感情问题对其殴打,曾致李某某受伤住院、跳入水塘意图自杀。

2020年2月24日凌晨3时左右,张某某酗酒后在家中再次殴打李某某,用手抓住李某某头发,多次打其耳光,用拳头击打其胸部、背部。

李某某被打后带着儿子前往其父亲李某华家躲避,将儿子放在父亲家后,在村西侧河道内投河自杀。

后村民发现李某某的尸体报警。

经鉴定,李某某系溺水致死。

山东省平原县公安局于2020年2月24日立案侦查,3月9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20年3月11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对张某某决定逮捕,4月9日,对其提起公诉。

2020年8月28日,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年。

一审宣判后,张某某未上诉。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一)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因张某某在村外居住,村民对李某某是否被殴打不知情,张某某的父母也有包庇思想,被害人尸体无明显外伤,侦查初期证据收集较困难。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后,提出以殴打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作为取证方向。

侦查机关根据李某某曾被殴打住院的线索,调取李某某就诊的书证,李某某的父亲、母亲、儿子、医生的证言等证据,证实张某某多次殴打李某某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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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家庭暴力实施者有什么制裁措施
核心内容:什么是家庭暴力呢?又怎样才能使自己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侵害呢?长期以来,在很多人都认为一家人之间打骂争吵都是家务事,但是如果行为超过一定的限度,给家庭成员造成肉体上的严重伤害,就不再是家务事了,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这种违法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家庭暴力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行为范围是哪些?
根据法律的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殴打、暴力伤害是家庭暴力的最明显的行使方式。

但是有些家庭暴力却是比较隐蔽的,比如说把家庭成员关起来限制其自由、不给吃饭等等。

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都是家庭暴力。

大家对家庭暴力的直接反应就是“丈夫打妻子”。

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

其他类似于父亲打儿子则是天经地义的,不能算是家庭暴力。

其实,家庭暴力是发生在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只要是经常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父亲打儿子”、“儿子打老子”这样的行为,都是家庭暴力行为。

二、家庭暴力法律禁止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员也有以下相应的制裁措施:
(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侵犯,你可以打“110”
如前所述,家庭暴力并非是家务事,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此,在你遭受家庭暴力的侵犯时,你可以打电话报警。

如果家庭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四、进行伤害鉴定,注意保留证据
家庭暴力伤害导致的伤痕等如果当时没有留下有效的证据材料,到日后离婚时要求赔偿,或是要求公安机关、法院等给予施暴人以制裁时,往往会遇到证据不足的困难。

为了避免此情况发生,有效地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我们提出两点建议: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在受伤后应尽快到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并要求医生将损伤的部位、大小及性质记录在病历上。

保存好你的病历,病历是一种证据材料。

(二)可以去做家庭暴力伤害鉴定。

目前,不少地方的法医学鉴定机构成立专门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法医鉴定中心。

建立较早的有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家庭暴力受害人损伤鉴定门诊、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家庭暴力伤害鉴定中心。

这种鉴定,可以避免因为普通病历记载不全从而导致证据是否有效的问题。

五、在必要紧急的情况下可以正当防卫
某些情况下,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来不及向有关的机关或者其他的人求助,而暴力的程度已不是一般性的殴打,而是可能造成受害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严重暴力行为。

这时,受害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制止暴力行为,以维护自己的人身权。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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