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纠纷的方法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引言1. 调解机制在面临国际贸易纠纷时,调解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解决方式。
调解机制可以为各方提供一个平等的谈判和协商平台,通过共同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调解机制的优势在于其高效、灵活以及保护贸易双方关系的特点。
调解也能减少诉讼的时间和成本,并且有助于各方之间的友好合作。
2. 仲裁机构除了调解机制外,仲裁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
仲裁机构由独立的仲裁员组成,他们通过听取双方观点和证据,作出决定。
仲裁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公正、独立性以及高效行事的特点。
仲裁决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从而确保争端得到公正解决。
3. 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重要机构。
该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是负责处理各国之间贸易纠纷的重要机构。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中,争端解决体系(DSB)负责处理争端,并最终做出决定。
争端解决机构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4. 双边协议和多边协定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也可以通过双边协议和多边协定来实现。
各国可以通过谈判和协商达成双边协议,解决彼此之间的贸易纠纷。
,多边协定也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
多边协定通过建立一套规则和程序,为各国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贸易环境。
5. 法律诉讼作为的手段,法律诉讼也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
当其他解决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时,各方可以选择将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或其他类似机构进行审理。
尽管法律诉讼解决的程式较为复杂,但它能够为各方提供一个公正、权威的解决平台,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维护。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有调解机制、仲裁机构、世界贸易组织、双边协议和多边协定以及法律诉讼等。
对于维护公平竞争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各国应积极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贸易纠纷,以建设性的方式推动贸易合作和互利共赢。
国际贸易纠纷解决途径

国际贸易纠纷解决途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途径引言在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纠纷成为了各国之间经济合作中常见的问题。
而解决这些贸易纠纷,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促进经济繁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
1. 协商协商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中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方式。
当双方在贸易合作中出现问题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协商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低成本,而且可以减少争议的扩大。
协商可以简单地通过双方直接对话或通过第三方的帮助来进行。
例如,当两个国家之间存在贸易纠纷时,它们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谈判来解决纠纷。
2. 调解调解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一种常见方法。
与协商类似,调解也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
调解的特点是引入了第三方调解人,他们作为中立的角色协助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的优势在于可以更客观地评估双方的利益,并努力达成双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例如,国际贸易组织(WTO)常常通过调解来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纠纷。
3. 仲裁仲裁是另一种常用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法。
与协商和调解不同,仲裁将争议提交给一个独立、中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该决定对双方有约束力。
仲裁通常通过双方共同选择的仲裁员或仲裁庭来进行。
仲裁的优势在于快速、高效,并且根据双方选择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使双方都能够预测结果。
4. 诉讼诉讼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中的一种手段。
当其他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国际法院或其他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诉讼。
诉讼的特点是公开、正式,并按照国际法律程序进行。
诉讼的优势在于裁决结果具有强制力,可以执行。
,诉讼的过程通常耗时和成本较高。
结论以上是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几种常见途径。
在实际应用中,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协商和调解适用于争议较小、双方关系较好的情况。
仲裁和诉讼则适用于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最终目标都是维护贸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是在跨国贸易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争端或冲突。
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这些纠纷可能会给国际贸易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维护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和推动经济的发展,国际社会制定了各种解决贸易纠纷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方法,并就其中的几种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一、对话与协商对话与协商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最基本和最常见的方式。
当双方在贸易合作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对话与协商来解决分歧。
双方可以通过直接会谈、交换观点、理性讨论等方式,找到共识并达成协议。
这种方式注重双方的沟通和理解,有利于促进合作关系的维护和发展。
二、国际仲裁国际仲裁是一种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端的方式。
仲裁是通过有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第三方仲裁机构来裁决争议。
国际商会仲裁院和世界组织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中心等机构都拥有广泛的国际仲裁实践经验和行业专业知识,可以对国际贸易纠纷进行公正、合理的解决。
国际仲裁的优势在于裁决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一般情况下,它的速度相对较快。
三、诉讼与国际法院当贸易纠纷无法通过对话、协商和仲裁解决时,当事方可以选择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法院是一个独立的国际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审理国家之间的争端。
国际法院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四、谈判与调解谈判与调解是另一种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
它强调通过各方的妥协和让步,找到争端的和解方案。
谈判与调解注重双方的平等和协作,通过双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达成解决方案,实现双赢的结果。
五、贸易保护主义与关税争端解决贸易保护主义在近年来逐渐抬头,给国际贸易环境带来不确定性和挑战。
当贸易纠纷涉及关税和贸易壁垒时,国际社会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常用的解决关税争端的方式,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审议,解决关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方面的争端。
总结起来,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与方式多种多样,旨在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纠纷的和解和公平裁决。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解决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经济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贸易伙伴之间的争议也不可避免。
这些争议可能源于合同条款的解释、货物质量问题、支付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对于维护贸易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特点使得其解决相对复杂。
首先,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和商业习惯,导致对同一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处理方式。
其次,争议金额往往较大,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影响深远。
再者,国际贸易的时效性要求较高,争议解决过程若过于冗长,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损失。
常见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协商是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
它是一种通过友好沟通和互相让步来达成一致的方法。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直接交流,充分阐述各自的立场和利益诉求,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具有灵活性高、成本低、能够维护双方关系等优点。
然而,协商的成功往往依赖于双方的诚意和合作意愿,如果一方缺乏解决问题的积极性,协商可能会陷入僵局。
调解是在中立第三方的协助下解决争议。
调解员通常具有丰富的贸易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双方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促进双方达成妥协。
调解相较于协商,更具专业性和规范性,但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若一方反悔,争议仍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仲裁是一种较为常用的国际经济贸易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具有保密性好、程序灵活、一裁终局等优点。
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他们能够依据相关的法律和商业惯例做出公正的裁决。
而且,仲裁裁决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执行力,大多数国家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诉讼则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法院会依据本国的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
诉讼的优点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判决结果具有权威性。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世界各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然而,贸易争端也难免会出现。
当国家间在贸易领域出现分歧和纠纷时,解决争端成为了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常见方式和机构,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协商解决贸易争端协商是解决贸易争端最常用的方式之一。
当国家之间出现贸易争端时,双方可以通过直接对话和协商来解决问题。
通过协商解决争端的好处是,可以降低成本,同时维护双方的关系。
然而,协商方式也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协商需要各方都愿意坐下来谈,并且有互相妥协的意愿。
如果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双方观点差异过大,协商往往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其次,协商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导致争端的解决时间较长。
二、国际贸易仲裁国际贸易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进行裁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在国际贸易仲裁中,争端一方可以请求国际仲裁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裁决。
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确保争端得到公正的解决,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际贸易仲裁的一大优点是迅速性,相比其他方式,仲裁过程可以更快地达成解决。
然而,国际贸易仲裁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仲裁机构的裁决可能并不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可能会对一方不公平。
其次,仲裁过程需要付费,有一定的经济成本。
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全球性的贸易组织,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作为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机构。
争端解决机制通过成立争端解决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争端进行审议和裁决。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是具备法律约束力,通过多边合作来解决争端。
它也提供了公开透明的程序,确保各方对争端解决过程有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然而,WTO争端解决机制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机构的决定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各方的利益,双方在裁决结果上可能存在分歧。
其次,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
四、双边和多边协定除了上述方式和机构外,国家还可以通过签订双边和多边协定来解决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引言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全球经济增长、促进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促进贸易合作的关键一环。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方式以及相关案例,并提出一些解决纠纷的可行方案。
1. 多边贸易体制1.1 世界贸易组织(WTO)- WTO作为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最重要机构,具有调停、仲裁和解决贸易争端的职权。
- WTO争端解决机制通过争端解决理事会、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等机制来处理贸易纠纷。
1.2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作- 争端解决机构负责协助成员国就争端展开调查、评估证据,并作出专业意见。
- 当争端解决机构裁决出争端结果时,各成员国应尽快采取必要的行动以履行裁决。
2. 双边或多边谈判2.1 协商和对话- 各国之间可以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纠纷。
- 协商和对话是实现共赢、和平解决争端的基本方式。
2.2 国际仲裁- 国际仲裁是一种彻底解决争端的方式。
- 通过仲裁程序,各方可以选择独立的仲裁员对争端进行调解。
3. 例证: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案例3.1 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反倾销案- 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此举引发了贸易纠纷。
- 中美双方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了争端解决协议。
3.2 欧盟对美国对钢铁和铝征收关税的争端- 欧盟对美国钢铁和铝征收关税的决定引发了贸易争端。
- 双方进行了对话和协商,并最终通过讨论和谈判解决了争端。
4. 实施和加强解决贸易纠纷的可行方案4.1 加强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强合作,减少贸易壁垒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发生。
- 通过加强合作,可以更好地解决贸易纠纷。
4.2 完善研究和分析机制- 国际贸易纠纷解决需要充分的研究和分析。
- 各国应建立健全的机构和机制,提供专业的研究和分析支持。
4.3 推动和加强国际贸易法的发展-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是解决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
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各国经济的繁荣。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贸易争端和纠纷的增加。
为了解决这些纠纷,国际社会发展了多种方式和机制。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几种常见方式。
第一,谈判和磋商是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最常见的方式之一。
在贸易纠纷发生时,当事国可以通过直接对话和协商来解决争端。
谈判和磋商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效率。
通过谈判和磋商,当事国可以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了耗时和费力的法律程序。
此外,谈判和磋商还有利于维护双方的贸易关系,避免进一步升级纠纷。
第二,调解和斡旋是另一种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
调解和斡旋是指第三方干预纠纷并通过引导和协助当事国达成和解的方法。
调解和斡旋的优势在于客观和中立性。
第三方的介入可以帮助双方摆脱僵局,寻找共同利益,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调解和斡旋还可以减少纠纷的成本和风险,为当事国提供一个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第三,仲裁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
与谈判和磋商不同的是,仲裁是一种更为正式和法律化的解决方式。
当事国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一个或多个独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的优势在于公正和专业性。
仲裁机构通常由独立的专业仲裁员组成,他们能够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
此外,仲裁过程还相对迅速和高效。
第四,诉讼是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一种最终手段。
当事国可以选择将纠纷提交给国际法院或相关法院进行诉讼。
诉讼的特点是对当事国具有最高法律约束力和最终裁决权。
然而,诉讼的过程复杂和费用高昂,常常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得到解决。
因此,诉讼一般被视为最后的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中,争端解决机制可能对诉讼进行限制或规定。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方式包括谈判和磋商、调解和斡旋、仲裁和诉讼。
不同的方式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和当事国之间的关系。
在解决国际贸易纠纷时,当事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以维护贸易的稳定和发展。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及方式国际贸易纠纷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由于各方在贸易条件、合同履行等方面出现争议而导致的纠纷。
解决这些纠纷是维护正常贸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
1. 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当各方在贸易中出现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来寻求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减轻纠纷对双方的损失。
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对话沟通,增进各方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为今后的合作奠定基础。
2.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WTO)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成为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重要平台。
根据该机制,各成员国可以向WTO提起争端解决申请,WTO将组织争端解决小组进行调查和裁决。
该机制的优势在于具有公正、透明的特点,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各成员国可以避免采取单边行动,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解决贸易纠纷。
3. 仲裁解决仲裁解决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将贸易纠纷提交给独立第三方进行裁决。
通过仲裁解决,各方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高额的法律费用。
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各方达到争议解决的目的。
仲裁还能够确保纠纷解决的保密性,以维护双方商业机密。
4. 司法诉讼解决当贸易纠纷无法通过协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或仲裁解决时,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
各方可以向国际法院或各国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议。
司法诉讼具有正式性和法律效力,并能够对纠纷进行全面调查和裁决。
司法程序通常较为耗时和费用高昂,尤其是涉及跨国纠纷时,还需要解决不同法律体系的问题。
,国际贸易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解决、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仲裁解决和司法诉讼解决等。
不同的解决方式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纠纷,促进国际贸易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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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纠纷的方法在国际经济贸易实践中,争议解决的方法有三种:即协商调解、司法诉讼和提请仲裁。
1、协商调解这种解决方法又分两层意思,一是协商,二是调解。
协商和调解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协商是指争议发生后,在没有第三者参加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法。
应该说,协商是一种理想的解决方式。
正因为如此,几乎在所有的商务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无不写下这样的语句:"由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这一条款已成为国际通行条款。
2、司法诉讼司法诉讼就是到法院打官司。
在国际商务争议中,如果通过协商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曾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其中当事一方反悔而拒绝执行和解协议,而同时合同中又没有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当事双方又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国际商务争议当事人可将其争议提交下列法院审理:一是当事一方国籍所属国的法院。
只要当事一方具有法院地国的国籍,法院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宗商务争议的管辖权。
这就是国际法上所确认的"属人优越权原则",即属人化管辖。
二是争议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
这就是国际上所载明的"属地优越权原则",即属地化管辖。
三是当事各方协议的法院。
这就是由当事各方共同选择某法院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即协议性管辖。
目前,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如果争议标的属于一国法院的专属管辖事项,那么,由此产生的争议只能由特定国家的法院管辖。
例如,涉及位于一国境内的不动产争议,专利权与商标权的有效性的争议,一般只能提交不动产所在地国或对有争议的专利或商标提供保护的国家的法院解决。
对于国际商务争议而言,只要一方当事人把它提交某国法院,该法院首先要审查该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州法律是否规定其对该宗诉讼有管辖权,只有法律确认其对该争议享有管辖权时,方可受理,并按诉讼程序强制被告出庭,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对当事人各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在国际商务交易中,有时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往往需要由另一国法院执行。
而在一国境内作出的法院判决并不能在另一国自然获得效力,除非得到另一国法院承认。
于是,就有了国与国之间签订的司法承认和协助的条约。
如果争议判决地和执行地分属两国,而两国之间又没有条约的约束,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在另一国执行时,往往遇到一系列的法律障碍,有时当事人不得不在该执行地法院重新打官司。
所以,在打官司之前,要好好了解有关国家之间的条约和协议。
3、仲裁仲裁又叫公断,就是有争议的当事各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其争议提交给他们自己选择的"裁判官"公断,公断结果(即仲裁判决)对当事各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果败诉方不能自动执行该裁决,胜诉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与协商调解、司法诉讼这两种解决争议方法相比,有自己很突出的长处,它能充分尊重当事各方的意愿,在友好和谐的气氛中使争议得到最终的解决。
所以,仲裁已成为解决国际商务争议最为普遍的一种方法,在国际经济贸易合同中,几乎都有通过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仲裁条款"。
仲裁有临时仲裁和常设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最有名的有: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
(1)国际商务仲裁的基本原则根据国际司法涉外民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基本理论,在我国,凡属仲裁协议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仲裁协议订立时当事双方的住所、惯常居所或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或者仲裁协议中涉及的商务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争议标的物位于国外的,都应视为国际商务仲裁。
(2)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务争议的基本前提。
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存在,就不可能有仲裁的发生。
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方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仲裁条款是现代国际商务合同中经常采用的一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
拟提交常设仲裁机构仲裁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的典型表述方式是:"由于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或请求,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xxx(仲裁机构)在xx(地点)依法按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一些常设仲裁机构在公布其仲裁规则的同时,还公布了供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的仲裁示范条款。
仲裁协议书是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将其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
在国际商务交易中,如果合同中无仲裁条款,对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时,若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某仲裁机构解决,即可订立一项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涉及到的主要阶段包括: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案件的审理和仲裁争议的裁决。
--仲裁案件的管理仲裁机构管理仲裁案件,不仅凭当事双方的仲裁协议,还须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是开始仲裁程序的最初步骤。
几乎所有的仲裁规则(也即国际通行规则)都规定仲裁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
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申请仲裁的手续符合其仲裁规则的规定,即可受理该仲裁案件。
--仲裁员与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与仲裁员之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关系。
在解决国际商务争议的实践上,仲裁员应具备某些专门知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且还应具有解决争议的经验,为争议各方当事人所信赖。
仲裁员可以是商人、工程技术人员、律师、教授或某一领域的专家。
尽管许多国家的法律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员的资格没有专门规定,但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仲裁员协会,只有获得会员资格的人,一般才有可能为当事人所信任,并有可能被指定为仲裁员。
国际上,许多仲裁机构都设有专门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择。
仲裁庭是由仲裁员组成。
它可以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也可由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通常取决于当事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
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未能就仲裁庭人数达成一致,通常的做法是争议金额较小且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由独任仲裁庭解决;而争议金额较大且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都应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仲裁庭解决。
--仲裁案件的审理仲裁庭依法设立后,即对争议案件进行全面的审理。
仲裁审理程序不像法院诉讼程序那样严格,一般允许当事人对如何进行仲裁审理作出约定。
在国际商务仲裁实践上,仲裁机构的规则或仲裁庭在确定仲裁审理方式时,一般都遵循当事双方在仲裁协议书中的约定: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而只进行书面审理;开庭审理时,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不公开进行。
事实上,多数仲裁庭在审理仲裁案件时,都采用口头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公开的开庭审理,以保护当事双方的商业秘密。
--仲裁裁决各国立法和1958年《纽约公约》对"裁决必须是书面的"都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仲裁裁决本身的各种表现形式都必须是书面的,而不论是部分裁决还是终局裁决,还是根据双方同意作出的裁决。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裁决书都用文字表述并注: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这已成为国际通行惯例。
那么,仲裁裁决作出以后,它的效力如何?它的有效性应适用何国法律呢?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适用仲裁地国的法律,如果依照仲裁地国家的法律,某一裁决为无效裁决,或者裁决已被该国法院撤销,则裁决在外国一般也不能得到承认与执行。
按照一些国家的法律与实践,宣布仲裁裁决无效,或者撤销仲裁裁决,只归属仲裁地国法院的管辖,而其他国家的法院对该裁决而言,只是承认与执行的问题。
异国法院可以根据法院地法律承认或拒绝承认该外国裁决在其境内的效力,但无权宣布该外国裁决本身无效或撤销该外国裁决。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的详细资料一、对FOB术语的解释FREE ON BOARD(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
按照《200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
但是,如合同当事人不采用越过船舷交货,则采用FCA 术语更为适宜。
(一)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
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1.卖方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在装运港,按照习惯方式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自付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
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经由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的通知;(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二)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分为六种,其中只有: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与《2000年通则》对FOB术语的解释相近。
所以,《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 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
如果只订为“FOB San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处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损坏。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FOB的变形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卖方要负责支付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
但各国对于“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的解释,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由谁负担,各国的惯例或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致。
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船方管装管卸,装卸费计入班轮运费之中,自然由负责租船的买方承担;而采用程租船运输,船方一般不负担装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