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备案表

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备案表
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备案表

荆州市新建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制

二O一一年二月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

1、办理物业项目服务相关手续报告文件

2、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临时管理规约

4、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5、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6、建设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移交明细清

单,并注明归档案号(开发企业、物业企业双方盖章)。

7、交接记录

8、查验记录

9、小区规划平面图(标明物业管理用房及车库等)

10、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11、物业管理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注:所有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荆州市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承接查验

移交内容及资料对照:

一、共用设备(现场查验):电梯、水泵、水箱、避雷、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等。

二、共用设施:道路、绿化(植被种类、尺寸、数量等)、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池污水井、化类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监控、人防、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三、共用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

设备间等。

四、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以下资料:

1、图纸类:竣工总平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保等技术资料。

3、供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质量保修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招标、招标文件、物业项目服务方案等

以上内容应列出移交清单(注明物业归档号,以便查找)。

移交程序、标准、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执行。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方法

物业承接查验方案及查验方法 承接查验目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 物业承接查验应具备的条件: 1.需移交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建设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已经竣工验收合格; 2.需移交的物业内供电、供气、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 3.需移交的物业房屋幢、户编号经有关部门确认。 成立物业承接查验小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安排物业整体承接查验,解决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善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工作,跟进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相关记录。1.图纸资料交接 交接时间:承接查验前20天 参加交接人员:行政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2. 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3. 强电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小组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全部人员

4.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5. 消防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保安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6. 综合布线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7. 给排水各系统设备设施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工程部人员 8. 绿化工程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绿化保洁部人员、工程部人员 9. 钥匙承接查验 参加查验人员:客服人员、工程部人员 承接查验内容、要求及方法: 一. 图纸资料交接 要求:仔细清点图纸资料数量,交接双方在《图纸资料移交清单》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向物业公司移交下列图纸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纸质和电子) 2.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如: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3. (1)基建文件(A类)

最新物业承接查验方案.pdf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 准进行查验,并建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 确保物业完好、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 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 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 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 计要求建成; 4.4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 能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 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 物业买卖合同; 5.2 临时管理规约; 5.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欢迎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确保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后续的物业管理服务奠定良好地管理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已建或待建项目。 3.职责 3.1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物业管理管理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修 改、指导和监督; 3.2物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物业接管验收工作,严格按有关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并建 立书面验收档案,对不合格项目向地产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 3.3分公司各项目积极配合服务中心做好验收工作,完成整改工作,确保物业完好、 完整移交。 4.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4.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 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 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4.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 要求建成; 4.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 要求; 4.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门禁对讲、安防系 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4.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4.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5.1物业买卖合同; 5.2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的承接查验重点要求

物业的承接查验一、新建物业承接查验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 一、准备工作 (一)人员准备 . 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各自确定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 (二)计划准备. (1)与建设单位确定承接查验的日期、进度安排; (2)要求建设单位在承接查验之前提供移交物业详细清单、建筑图纸、相关单项或综合验收证明材料。 (3)派出技术人员到物业现场了解情况,为承接查验做好准备工作。 (三)资料准备 在物业的承接查验中,应做必要的查验记录,在正式开展承接查验工作之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制订查验工作流程和记录表格。 (1)工作流程一般有《物业承接查验工作流程》、《物业查验的内容及方法》、《承接查验所发现问题的处理流程》等; (2)承接查验的常用记录表格有《工作联络登记表》、《物业承接查验记录表》、《物业工程质量问题统计表》等。 二、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一)物业查验的主要内容 1.物业资料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接受查验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物业共用部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查验。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结构及外墙、屋面; (2)共用部位楼面、地面、内墙面、天花、门窗; (3)公共卫生间、阳台; (4)公共走廊、楼道及其扶手、护栏等。 3.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种类繁多,各种物业配置的设备不尽相同,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主要内容有:低压配电设施,电气照明插座装置、防雷与接地,给水排水,电梯,消防水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排烟送风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空调等。 4.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物业其他公共配套设施查验的主要内容有:大门、值班岗亭、围墙、道路、广场、活动中心、停车场(库)、游泳池、运动场地、物业标识、垃圾屋、休闲娱乐设施、信报箱等。 (二)物业查验的方式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物业资料,有关单项验收报告,以及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和其他公共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由事业部工程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

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合同示范文文本本修改.docx

. . 合同编号: ______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文本)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文本,由_____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和_____物业管理办公室共同制定,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 中选择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予以删除。 4、本合同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容。 5、本合同文本条款由 _____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______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 _____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以 [ 公开招标方式 ] 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建筑面积:万平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 务的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宜。业主入住前的服务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受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

14、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2012改)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事业部与物业公司/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室审批分公司上报的有关文件;对承接查验中重大事项提供指导; 2、分公司责任人与事业部领导协调承接查验的组织工作及承接查验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 4、承接查验工作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5、分公司工程责任人负责与事业部协调处理承接查验中专业技术问题; 6、公司工程部负责协助分公司处理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疑难或遗留问题。 四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制定计划与方案签订 承接查验协议 验收准备实施验收其他物品工程技术资料 共用部位及设 备设施 办理接管移交手续 培训、表单及工具 分项核对 数量 数量清点资料核对现场试、查 限期整改完善 查验 合格 不合格再验 建立档案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事业部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事业部汇同物业分公司汇同事 业部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事业部工程负责人担任,由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担任付组长,成员 由事业部工程负责相关人员、物业分公司责任人、服务中心责任人、物业分公司工程负责人组成; 3、由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小组,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由事业部项目工程负责人担任,服务 中心经理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人员以项目双方工程管理人员为主,适当配备其他相关业务人员。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并在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事业部与物业分公司共同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参见附件三)。《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10日 办理承接查验手续; 2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由物业分公司人员制定《承接 查验计划及方案》,包括人员组织、时间安排、查验内容、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等内容; 3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物业公司总部总经 理室、工程部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物业服务中心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 设备安装质量,项目工程师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物业公司人员参与,将现场情况填写于《工程人员工作日志》上。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形成报告, 通过《工作联系单》报告项目部/事业部及物业分公司;并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 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 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项目部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一)。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物业分公司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需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具 体内容可参考附件《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上所列明细)。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例文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例文 Example of early property management servic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例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 《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 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 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 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 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 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1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为明确业主及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自的责任,实现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在法律上界定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物业管理中因物业质量责任不清而导致的纠纷,确保物业具备正常的使用功能。规范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新接项目、分期交付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 三、作业规范与标准: (一)工作流程: (二)、工作内容: A、承接查验前三个月成立承接查验小组 1、在公司确定新建项目或分期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时间前三个月,由公司组织成立承接查验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2、承接查验领导小组负责承接查验工作中的组织、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项目副经理。

3、承接查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护卫部、综合部组成,由后勤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护卫部、综合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部门适当配置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B、制订承接查验计划与方案 1、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承接查验的具体时间和承接查验的范围、内容、进度、步骤等,并在《承接查验协议》明确规定。 2、由公司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办理承接查验相关手续。 3、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根据领导小组确定的物业交付时间计划安排,制定相应的《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 4、《承接查验计划及方案》经承接查验领导小组确定后报公司备案。 C、承接查验准备工作 1、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由后勤部工程人员参与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了解掌握设施设备安装质量,项目经理应予以协助,并与施工单位协调,方便公司对应业务人员参与。 2、工作小组人员对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发现问题每周进行汇总,工作小组组长形成报告,报告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总经理,工作小组人员应跟踪处理结果。 3、对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进行培训,正式承接查验前三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人员学习、熟悉承接查验规范,了解熟悉接管项目设施设备情况。 4、工具和资料、表单的准备:承接查验前1个月内,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准备查验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准备查验的各种记录表单、文件。 5、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会议纪要,与会人员会签。 D、承接查验的实施 1、资料的承接查验 (1)、承接查验工作小组组长事先准备好拟移交的工程资料,并做好资料移交清单明细。在现场承接查验前20天,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资料及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资料进行查验验收,重点核查共用设施设备出厂、安装、试验和运行的合格证明文件。工作小组综合部人员应对接收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在《资料移交清单》上。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 (1)、物业交付使用前15天,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办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的相关事宜。 (2)、承接查验工作小组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查对。 (3)、根据国家物业相关法规及建筑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标准、外观质量和使用功能。作好查验工作的相关记录,现场查验的内容记录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表》上,可参考《承接查验标准》相关内容。 (4)、对查验中发现的数量和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应予以详细记录,填入《物业承接查验问题统计表》并由承接查验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3、其他移交的物品进行查验和清点

物业小区承接查验实施方案2016

小区物业项目 承 接 查 验 方 案 XX物业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日期: 2016 年 4 月15日 目录 1承接查验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2承接查验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承接查验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4承接查验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5承接查验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6承接查验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7承接查验工作组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组织机构 (7) 小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参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小组工作节点计划(参考).....................................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验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8工作实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准备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条件确认.................................................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验小组成立及培训.......................................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具配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单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验费用预算 (10) 正式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料移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供配电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给排水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消防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电梯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空调查验 (10) 智能化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库交通标识查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 记录、反馈及跟踪验证...................................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扫尾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9备案、存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

附件3: 北京市区(县)(物业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

北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变更申请书(分立)

1.【编号】“[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横线处填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称。 “划字[ 年]第号”,第一个横线处填写年度,如“2010”,第二个横线处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填写,如“01”。 2.【物业项目名称】填写拟进行分立物业项目名称,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3.【申请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业主大会名称;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填写全体业主。 4.【业委会备案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不需要填写业主委员会备案号。 5.【申请内容】与业主大会决议一致。 6. 【提供材料】 (1)原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应当与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致; (2)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申请分立物业管理区域事项,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拟分立后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3)物业管理区域变更应当符合以下原则: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4)新变更的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构成、物业共用部分明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格式参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附件。 7.【新物业管理管理区域基本情况】填写分立后各物业管理区域的情况;如果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成多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可以自行增加新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165号文件(2011.01.01)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 建房[2010]16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知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 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 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表.doc

填报人: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表 联系电话(手机):填报日期: □住宅□商住 项目基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物业类型 □商业□其他 总占地面积 本 情 总建筑面积绿化率 况 总户数 建 建设单位 设 单 位法定代表人 情 况项目负责人 物 中标/ 协议单位业 服 法定代表人 务 企 业项目负责人 情 物管企业资质等级况 物业服务收 费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 用房面积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评标时间 1、□包干制 / □酬金制,按提取酬金; 2、□含 / □不含公共水电分摊; 3、其他。电梯住宅:元/ ㎡ / 月;无电梯住宅:元/㎡/月,服务内容及标准如下: 住宅物业服一、综合管理服务:服务级别,收费元/ ㎡/ 月; 二、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级别,收费元/㎡/月; 前 务收费标准三、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级别,收费元/ ㎡/ 月; 四、保洁服务:服务级别,收费元/ ㎡/ 月; 期 五、绿化养护:服务级别,收费元/ ㎡/ 月; 物 业 其他物业服车位(个):(□元/㎡/月□元/个/月) 管 元/㎡/月 商业(个): 理 务收费标准 (□元/㎡/月□元/个/月) 备(个): 案维修资金开户银行: 内 维修资金基本情况维修资金开户单位: 容 维修资金一级账号: 管理期限年月日至止公共设施经营方 式及收益处理方 法

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现申请办理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请给予办理为盼。 备 案 单 位 填 写 建设单位(盖章)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申请日期: 备 注 注意事项: 1、住宅物业收费超政府指导价或不含公共水电分摊,应先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 收费备案。 2、此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

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 一、申请 (一)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配套用地范围红线图(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4.物业管理区域划定说明(须设计单位盖章确认)(原件一份) (二)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2.业主大会决议(原件一份,需街道、乡(镇)政府监章) 3.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方案(原件一份,需街道、乡(镇)政府监章) 4.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方案公示图片(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 1 -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齐全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补正告知单”。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核实 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核实: (一)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 (二)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由项目设计单位确认划定后的区域独立性; (三)已交付使用或需要调整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划定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的《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 要件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 3.补正告知单 4.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证明 5.不予受理通知书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范本

__________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书 甲方(物业企业): 乙方(建设单位): 为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对(项目名称)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接查验内容 一、按《承接查验办法》第14条规定:乙方已依法向甲方移交如下基础资料(与 交档案馆资料相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乙方尚未向甲方移交的资料: 1、;

2、; 3、; 4、; 5、; 6、; 其中1:、、、 、、于现场查验日前向甲方移交; 2:、、、 、、于物业交付使用后日内向甲方移交。 二、按《承接查验办法》中16条规定进行现场查验:查验范围为共用设备设施、物业共用部位、物业服务用房、设备设施用房等业主共有财产。 1、共用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备、监控设备、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2、共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雨污水窨井及地下总馆、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3、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详见单项验收报告。 经甲方查验,乙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5、; 6、;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方法如下: 1、; 2、; 3、; 4、; 5、; 6、; 第二条承接查验及交接时间 一、现场查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物业交接工作: 物业交接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交接记录应当包括移交资料明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细、交接时间、交接方式等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章确认。 乙方将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交接给甲方,按方式: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部)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 依据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通知)规定及国家有关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范房地产开发单位与物业公司对新接项目的承接查验工作,使承接查验工作程序化、标准化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承接查验,是指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承接查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客观公正、权责分明以及保护业主共有财产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参与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活动,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物业管理的建议,为实施物业承接查验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 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约定其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 第七条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对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事项作出约定。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承接查验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 (三)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四)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五)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 (六)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实施物业承接查验,主要依据下列文件: (一)物业买卖合同;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物业规划设计方案; (五)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 (六)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 第十三条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郑州市物业服务合同 备 案 表 报备单位:(章) 填表日期: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填表须知 一、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按表内所列栏目如实填写。 二、本表请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三、填写内容用微机录入后打印输出或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四、本表内的数字、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本表中“物业类型”填写为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其他。 六、本表填写一式两份,由县(市、区)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区、镇人民政府)各留存一份。

郑州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表 物业管理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物业类型 具体地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区、镇人民政府) 所属社区 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套住宅建筑 面积 ㎡ 非住宅建筑 面积 ㎡ 物业服务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办公地址 资质等级资质证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 委托方情况委托方名称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 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要件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合同 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县(市 、区)物业科意见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编号:物备〔〕第号 领取人(签名):年月日

郑州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编号:物备〔〕第号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材料收悉,现同意给予备案,备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委托单位: 三、项目地址: 四、总建筑面积: 五、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特此证明。 郑州市二七区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2011年月日 抄送:街道办事处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执行手册 (文件二)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办法 1.0目的 按照及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要求,为了规范其物业承接验收的行为,促进承接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承接验收质量和验收工作完成后物业管理服务正常实施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0适应范围 适用于集团所管辖的物业承接查验过程。 3.0 职责 移交部门:地产工程部; 接收单位:物业公司; 监督部门:地产客服部等; 3.1地产工程部:地产工程部负责按计划完成所有工程的竣工,派专人与物业公司对接图纸 移交及设施设备的移交工作的落实,负责移交督办承接查验的全过程;按期解决物业前期承接查验时提出的质量问题; 3.2物业公司:负责组建物业公司“承接查验小组”及进度计划的制定,并负责对物业项目的 图纸及设施、设备的验收和接收工作;配合协助解决交楼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3.3地产客服部:依据销售合同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监督房屋承接查验实施工作, 并及时跟进与物业公司和地产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提前两个月确定承接查验的工作计划;负责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按期整改。 4.0承接查验

4.1术语和定义: 承接查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共同对新接管项目的业主的专有部分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检查和验收的活动。在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于业主入住之前,将查验时发现的问题提交地产项目部处理,并办理物业移交手续的过程。包含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建筑资料、业主资料和其他物业管理所需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 4.2承接验收前提条件: 4.2.1依据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具备移交前 的相应条件; 4.2.2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满足住宅功能要求,并竣工验收合格;因滚动开发项目 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暂定甩项的工程除外; 4.2.3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条件具备。 4.3承接验收时限: 4.3.1承接查验时间:一般为向业主集中交付前1个月,工程部在承接查验前以书面形 式通知物业公司,并组织召开承接查验专题会; 4.3.2资料移交时间:必须在物业现场查验20日前,地产项目部应该组织相应的施工 单位向物业公司移交相关资料,以便前期物业公司对项目的设计、施工过程及成 立承接查验小组做相应的准备;资料完整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办理移交 手续;不齐全的由工程项目部在30个工作日内补齐,经物业公司查验后,3个 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无法弥补的由工程项目部书面说明,双方签字确认后备 案待查。 4.3.3现场查验时间:在物业交付使用50日前,由工程项目部组织,物业公司参与完 成业主的专有部分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初验工作,针对承 接初验发现的问题召开工程协调整改洽谈会,15日内完成初验整改.物业交付使 用30日前完成复验,针对承接复验中发现的问题召开工程协调整改洽谈会,10 日内完成复验整改;(复验整改不合格的按合同进行处理) 4.3.4办理移交时间:在整改验收合格后,地产项目部应当在物业移交前15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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