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营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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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直营店管理制度

直营店管理制度

前言

随着公司上市进程的推进和2011年公司的现状,2012年总公司对一部分分部,采取直营店的管理模式,它是在我们原有分部制的基础上,集现有分部制的管理优势和管理盲区作出的及时调整制度。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它的优点是经营完全在总公司的掌握之中,缺点是由于完全由总公司出资,总公司派人经营,在市场的拓展方面较慢。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销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销售点,销售点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直接连锁的主要任务在“渠道经营”,意思指透过经营渠道的拓展从消费者手中获取利润。因此直营连锁实际上是一种“管理产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中统一于总部。其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表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计划、宣传、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直营连锁店经理是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各直营连锁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自营店,顾名思义,是企业直接经营的销售店,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品牌往往喜欢采用用直营的方式。直营店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一是能有效显示公司的实力,提供形象规范。特别是旗舰店的形象展示很有说服力和参考性,同时更能有效地提高我们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是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特点,有助于品牌企业获取最有效的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三是拥有直接控制权,便于操作管理,能及时准确地执行公司的营销理念、方针政策。

第一节总则

1.本制度的目的,是以公司经营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为指导,通过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直营的销售业绩、经营水平和赢利能力。

2.管理原则:有效原则(评价制度应能有效改进公司业绩,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实用原则(评价制度应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科学原则(评价制度应科学有据,形成体系)。

第二节人事管理

一、人员招聘及入职

1.直营店需要增补固定人员时需向总部递交“人员增补申请单”,日常销售人员及客服招聘由直营店长统一安排招聘工作。

2.直营店长由总部进行面试考核,店长以下员工由店长进行面试考核。

3.凡新员工入职一般需经过1—7天的培训跟踪期,直营店店长必须亲自培训跟踪。4.上岗一周后,必须将员工档案发到总公司人事部存档备案,同时需向总公司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a、身份证复印件

b、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c、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员工应于早上8点前到达直营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上班时间衣着整齐,全身心投入工作。

2.员工上下班都须签到与签退,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与签退。

3.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1元的行政处罚,迟到超过45分钟以旷工论处,每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半日处理。

4.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视自动离职处理,不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5.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在次月3日前店长必须提交《员工考勤(签到)表》。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店长总部批准同意。

一周以上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店长请假一律由理事会审批,《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3.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4.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5.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三、辞职、调职与解聘

1.当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时,人事部门必须在其离职当天向相关部门发文,告知相关事项及职务接替人。如:人事,客服,行政等。

2.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表》。

3.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在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4.员工离职(包括:辞职、开除、辞退等)必须由店长核准《员工离职表》后发送至公司人事部主管备案,作为员工考勤及工资核算依据。

第三节产品、财务管理

一、产品进、存、退管理

1.直营店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货品时,必须按类别进行清点入库,并在《发货单》上签字回传。

2.各直营店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按类别做好《进销存报表》,以备公司随时检查和监督。3.直营店库存必须严格按照分类、方便的原则做好直营店库存管理,并保持好库存物品包装完整。

4.各直营店因销售原因进货的,必须事前向主管部门填写《进货申请单》,批准后方可进

货。

5.各直营店因调货、退货等需要返回公司的产品,必须保持原包装的整齐和完全,否则将根据相关制度给予处罚。

6.在次月3日前各直营店必须提交《产品库存盘点表》,注明类别和数量,并由店长签字确认。

二、产品销售与价格管理

1.各直营店的销售促销由总公司市场部制定,并严格执行市场计划的内容,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店长承担相应责任。

2.各直营店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更改产品售价。若有特殊原因调整产品售价,需填写《直营店调价申请单》经总公司市场部批准后方可执行。3.各直营店每销售一件产品必须开据相对应的销售收据,并由客户签字确认。销售收据的操作要求如下:

●必须保证销售收据编号号码连号齐全。

●如销售收据填写出错,只能进行作废处理,作废的收据必须三联齐全,并由财务人

员签字确认。

●销售收据必须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1000元以上不等

的处罚。

4.各直营店每日的销售必须于次日早上9:30分之前,把《销售日报表》发到总公司市场部。

5.每月的销售收据及其他销售原始凭证必须交予财务人员,次月带回公司。

6.各直营店必须保证带回的销售原始凭证与《销售日报表》一致,否则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00元以上不等的处罚。

7.在次月2日前各直营店必须按时提交《销售明细月度汇总表》,作为公司财务核算依据。

三、直营店财务制度

1.各直营店每个月3日之前必须做好《直营店财产盘点表》,并提交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以备财务或行政部门审查。

2.公司日常支出办公用品、营业用品及其他临时付出;需提前写好《申请表》固定支出(如房租,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可从营业款中提付,但必须提交财务请示获批后,方可支付;

3.直营店每天的营业现金收入超过1000元必须于当日晚上10时之前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存造成损失的由店长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4.办公用品及其他营业用品采购由店长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并提交总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5.经审批同意由直营店直接支付的费用,于当日晚上21时之前必须向公司提交《费用支付单》,以备公司进行财务审查。

6.在次月3日前各直营店必须按时提交《月报表》(包括存款、刷卡等收银凭证)、《费用报销汇总表》(包括报销单及原始凭证)以便公司的直营店财务管理和提交工作效率。7.在收款过程中如收取假币或少收、未收的,由收款人员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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