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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融资租赁合同《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8)转租赁条款。由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期间内承担绝对的和无条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 人有权要求将租赁设备转租赁给其他人使用,但是必须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因为租赁设 备如果转租给不可靠、无信用的第三人使用,将会使出租人蒙受损失。 (9)租赁保证条款和担保条款
4.融资租赁购买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联系
信托与租赁
(5)保险条款。在租赁业务中,对租赁物进行保险,是必经程序。保险一般分为两部分,即财产 保险和责任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范围、谁负责投保、保险费用的负担、保险人的 选择、投保的时间和期间、保险受益人等事项。
(6)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的处理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一般有两种选择:留购、续 租或退租。由于租赁物多为专业设备,因此我国目前多数选择留购方式,即由出租人和承租 人商定租赁物的残值,承租人交纳一定的名义价款后即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对租赁期满后租 赁物的处置,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
(3)支付条款。订立合同时要确定用哪种货币进行计价和选择哪种支付方式。选择计价币种 应该对货币的汇率走势、利率走势进行分析比较,将租金的计价币种因素考虑进来,选择有 利于己方的货币。支付方式通常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和凭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有时也 可采用托收方式。
(4)交货和运输条款。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交货日期,对于承租方来说,应尽量早日收到设备投 入生产。对于运输条款,应该明确运输途中的风险分担,并且约定清楚由谁投保。
2.融资租赁合同解约限制
(1)融资租赁合同的限制 (2)融资租合同对解约严格限制的原因
3.租金对融资的补偿性
(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租金的区别
信托与租赁
(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
13.1.2 融资租赁合同的构成及条款
4.融资租赁购买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联系
信托与租赁
(5)保险条款。在租赁业务中,对租赁物进行保险,是必经程序。保险一般分为两部分,即财产 保险和责任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范围、谁负责投保、保险费用的负担、保险人的 选择、投保的时间和期间、保险受益人等事项。
(6)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的处理条款。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一般有两种选择:留购、续 租或退租。由于租赁物多为专业设备,因此我国目前多数选择留购方式,即由出租人和承租 人商定租赁物的残值,承租人交纳一定的名义价款后即获得设备的所有权。对租赁期满后租 赁物的处置,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
(3)支付条款。订立合同时要确定用哪种货币进行计价和选择哪种支付方式。选择计价币种 应该对货币的汇率走势、利率走势进行分析比较,将租金的计价币种因素考虑进来,选择有 利于己方的货币。支付方式通常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和凭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有时也 可采用托收方式。
(4)交货和运输条款。在合同中,应当明确交货日期,对于承租方来说,应尽量早日收到设备投 入生产。对于运输条款,应该明确运输途中的风险分担,并且约定清楚由谁投保。
2.融资租赁合同解约限制
(1)融资租赁合同的限制 (2)融资租合同对解约严格限制的原因
3.租金对融资的补偿性
(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与传统租赁的租金的区别
信托与租赁
(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的确定
13.1.2 融资租赁合同的构成及条款
第10章 信托机构的经营与风险管理 《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信托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各项资金的形成、 筹集和使用的管理,来扩大经营成果,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营管理的加强和各项业务 的开展。
信托与租赁
144
1.信托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
(1)价值最大化原则 (2)风险—报酬权衡原则 (3)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4)成本效益原则
2.财务核算 3.财务分析
(1)对信托资金来源的分析
(2)以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信托与信贷业务分工配合的准则。如果信托、信贷二者都属于 金融业务,没有法律保证,则信托、信贷都难以明确分工和配合,也难以发挥正常作用。因此 要明确制定银行法规,信托法规等经济法规,对各自的业务、经营方式和经营法规加以规范, 使之不得相互混淆,同时,还要使各项业务尽可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 。
(2)在一定意义上分散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因为银行的负债成本是相对确定的(吸收存款必 须付息),但资产收益却相对不确定,这就导致银行经营风险非常大。而同时,银行本身又是一 个高负债经营的企业,负债对资本的比约为10∶1,这样的金融机构其实非常脆弱,一旦资产运 用不当遭遇大的损失时,必定要侵蚀比例极低的资本,甚至危及机构安全,这已从巴林银行得 到证实。扩展开来以银行为主的直接承载资金转移的金融机构都将如此。金融行业的发展
(3)充分利用了商业银行现有的条件。商业银行在从事大量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具备了许多 优越条件,如总分行制度下众多的分支营业网点,有广泛的信息资源,有现代化的电脑网络通 讯设备,资金来源稳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等,同时因兼办零售与批发业务而与各种 自然人个人及各种法人建立了联系,有固定的大客户,这些条件非其他金融机构所能相比。
3.选择机构类型的原则
(1)信托业务和信贷业务必须明确分工。信托和银行信贷业务虽然都属于金融业务,二者可 以相互配合,业务经营上也可相互交叉,但二者又具有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因此,从其职能和 特点的规定性来看,信托业务不能违背委托人在契约合同上确定的目的要求,由他主意旨变 为自主意旨的经营;而信贷业务也不能逾越自己的职能和经营范围,需按他人目的和要求代 为管理和处理财产及经济业务。信托、信贷必须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必须合理选择业务分 别核算。
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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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托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
(1)价值最大化原则 (2)风险—报酬权衡原则 (3)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4)成本效益原则
2.财务核算 3.财务分析
(1)对信托资金来源的分析
(2)以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信托与信贷业务分工配合的准则。如果信托、信贷二者都属于 金融业务,没有法律保证,则信托、信贷都难以明确分工和配合,也难以发挥正常作用。因此 要明确制定银行法规,信托法规等经济法规,对各自的业务、经营方式和经营法规加以规范, 使之不得相互混淆,同时,还要使各项业务尽可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客观要求 。
(2)在一定意义上分散了银行的经营风险。因为银行的负债成本是相对确定的(吸收存款必 须付息),但资产收益却相对不确定,这就导致银行经营风险非常大。而同时,银行本身又是一 个高负债经营的企业,负债对资本的比约为10∶1,这样的金融机构其实非常脆弱,一旦资产运 用不当遭遇大的损失时,必定要侵蚀比例极低的资本,甚至危及机构安全,这已从巴林银行得 到证实。扩展开来以银行为主的直接承载资金转移的金融机构都将如此。金融行业的发展
(3)充分利用了商业银行现有的条件。商业银行在从事大量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具备了许多 优越条件,如总分行制度下众多的分支营业网点,有广泛的信息资源,有现代化的电脑网络通 讯设备,资金来源稳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等,同时因兼办零售与批发业务而与各种 自然人个人及各种法人建立了联系,有固定的大客户,这些条件非其他金融机构所能相比。
3.选择机构类型的原则
(1)信托业务和信贷业务必须明确分工。信托和银行信贷业务虽然都属于金融业务,二者可 以相互配合,业务经营上也可相互交叉,但二者又具有各自的职能和特点。因此,从其职能和 特点的规定性来看,信托业务不能违背委托人在契约合同上确定的目的要求,由他主意旨变 为自主意旨的经营;而信贷业务也不能逾越自己的职能和经营范围,需按他人目的和要求代 为管理和处理财产及经济业务。信托、信贷必须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必须合理选择业务分 别核算。
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基金要求投资期限灵活的特点相矛盾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强制性色彩浓厚,灵活性不如有限
合伙 无法根本规避双重纳税问题,财务成本较高; 投资人的资金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未来退出只能通过
分红,减资或清算,退出成本高。
9
优势 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完全分开,更有利于
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 依托信托结构确保基金在制度层面安全性 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募集社会闲散资金 劣势 信托公司属银监会监管,IPO属证监会监管
“错选”和“漏选”的风险 设定项目投资规模和比例的限制条款下,执行严格
的投资纪律
18
外部监督 托管人:委托资信良好的专业基金托管机构,对基金管
理机警的投资操作进行监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审计机构:除向投资人提供季度和半年度的管理报告之
外,向投资人提供经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 告。 律师行:起草基金相关各项合与协议,并对基金运行合 法性与合规性发表意见。 专家委员会:聘请来自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研究院所 等 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和基金运作 进行规范指导。
6
一般有三种:公司制,信托制,合伙制 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制:由金融机构集合多个客户的资金而形成的
基金,直接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PE投资 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
事投资资产管理 ,并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其他普通投 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基本调查 投资意向书 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 目标企业 管理团队 退出机会 专业咨询 项目投资 项目退出(公开发行上市,股权转让,股份回购,公司
清算)
13
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市场规模 行业增长 价格/利润趋势 销售渠道 竞争结构 竞争模式 盈利模式 主要竞争者
合伙 无法根本规避双重纳税问题,财务成本较高; 投资人的资金以注册资本形式注入,未来退出只能通过
分红,减资或清算,退出成本高。
9
优势 资产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完全分开,更有利于
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 依托信托结构确保基金在制度层面安全性 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募集社会闲散资金 劣势 信托公司属银监会监管,IPO属证监会监管
“错选”和“漏选”的风险 设定项目投资规模和比例的限制条款下,执行严格
的投资纪律
18
外部监督 托管人:委托资信良好的专业基金托管机构,对基金管
理机警的投资操作进行监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审计机构:除向投资人提供季度和半年度的管理报告之
外,向投资人提供经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 告。 律师行:起草基金相关各项合与协议,并对基金运行合 法性与合规性发表意见。 专家委员会:聘请来自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研究院所 等 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投资项目和基金运作 进行规范指导。
6
一般有三种:公司制,信托制,合伙制 公司制: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信托制:由金融机构集合多个客户的资金而形成的
基金,直接或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PE投资 合伙制: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
事投资资产管理 ,并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有 限合伙企业(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其他普通投 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基本调查 投资意向书 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 目标企业 管理团队 退出机会 专业咨询 项目投资 项目退出(公开发行上市,股权转让,股份回购,公司
清算)
13
尽职调查 行业/竞争结构:市场规模 行业增长 价格/利润趋势 销售渠道 竞争结构 竞争模式 盈利模式 主要竞争者
第二章 一般信托业务 《信托与租赁精讲》PPT课件

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提高办事效率
保证公益信托资金的安全,并获得稳定的收益
保证公益事业的持久稳健发展,促进社会进步
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公益信托的内容
救济贫困
救助灾民
扶助残疾人
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平衡
五、公益信托的特点
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的区别
★企业并购的风险分析: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融资风险、信 息风险、法律风险、反收购风险、政府干预风险
★信托机构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寻找并购对象 提供信息咨询 参与制定并购战略与并购方案 帮助筹集资金 完成并购操作 帮助目标公司策划“反收购”
二、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含义:广义和狭义之分
★项目融资的主体:项目公司、项目主办人、项目主办人、项目 融资方
按照代理权限范围的不同,代理业务可以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信托机构的主要代理业务
代理收付款业务
代理清理债权债务业务
代理有价证券业务 代理保管业务
代理不动产管理
代理会计事务
二、咨询业务
★咨询业务的含义:指信托机构接受客户委托,利用专门的知识、技术、 经验和广泛的联系,为委托人提供信息、数据资料、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 告以协助其决策的业务。
委托人可以是个人(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信托财产的多样性 信托财产的管理难度较大 三、通用信托的种类 不动产信托 基金信托
第四节 公益信托业务
一、公益信托的含义
也称为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设 立的信托。
二、公益信托的当事人
委托人
受益人
受托人
信托监察人 经营委员会
《信托与租赁》教学课件(全)

5.信托机构的作用
(1)促进了商品经济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2)有利于增加个人财富、更新财富传统继承观念 (3)促进了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4)促进了企业融资、重组等各种商事活动的顺利实现
信托与租赁
23
§1.3 信托业务的分类 1.3.1 信托业务分类概况
1.信托业务分类的定义与原则 2.信托一般分类
Act)《公共信托 突破了长期以来 受理信托业务,标
局收费章程》 的义务行事。但 志着英国由个人
Fees Order of
是属于实费开支, 受托向法人受托
Public Trustee 收费较低。而且 、由无偿受托向
Office
多是自然人作为 有偿受托转变。
受托人,信托事务 但英国信托业真
管理和处理受到 正进入营利性商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或称房地产信托)
(4)债权信托
2.按委托人性质进行分类
(1)个人信托业务,指个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
信托与租赁
28
(2)法人信托业务,指法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 (3)个人和法人通用信托业务,指个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这种以委 托人性质所划分的种类便于了解信托的主要业务内容,也有利于进行经营管理或监管。
(3)服务性突出。信托机构作为专业理财机构,是标准的受托人,受托为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利 益经营业务,或为管理财产谋求事业的平稳发展,或为投资理财谋求增值,或为慈善目的或其 他特定目的。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准则是为受托人利益着想,为他人谋利,因而收取的是手 续费性质的信托报酬。这一点是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运作最大的不同之处,后者是 作为社会资金运行中的中间借款人和中间贷款人出现,而不是受托人。此外,信托机构聚集
(1)促进了商品经济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2)有利于增加个人财富、更新财富传统继承观念 (3)促进了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4)促进了企业融资、重组等各种商事活动的顺利实现
信托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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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信托业务的分类 1.3.1 信托业务分类概况
1.信托业务分类的定义与原则 2.信托一般分类
Act)《公共信托 突破了长期以来 受理信托业务,标
局收费章程》 的义务行事。但 志着英国由个人
Fees Order of
是属于实费开支, 受托向法人受托
Public Trustee 收费较低。而且 、由无偿受托向
Office
多是自然人作为 有偿受托转变。
受托人,信托事务 但英国信托业真
管理和处理受到 正进入营利性商
(1)资金信托
(2)动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或称房地产信托)
(4)债权信托
2.按委托人性质进行分类
(1)个人信托业务,指个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
信托与租赁
28
(2)法人信托业务,指法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 (3)个人和法人通用信托业务,指个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委托人设定的信托业务。这种以委 托人性质所划分的种类便于了解信托的主要业务内容,也有利于进行经营管理或监管。
(3)服务性突出。信托机构作为专业理财机构,是标准的受托人,受托为委托人或受益人的利 益经营业务,或为管理财产谋求事业的平稳发展,或为投资理财谋求增值,或为慈善目的或其 他特定目的。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准则是为受托人利益着想,为他人谋利,因而收取的是手 续费性质的信托报酬。这一点是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运作最大的不同之处,后者是 作为社会资金运行中的中间借款人和中间贷款人出现,而不是受托人。此外,信托机构聚集
第三章法人信托《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2)信托公司的职权与职责。信托公司一旦被选任或选派为清算人,则具有代表公司一切行 为的权力,此种职权与清算公司的董事相同。清算人的主要职责为:检查公司的财产状况;了 结公司现有的业务;收回公司的债权、偿还公司的债务;分派清算公司的剩余财产;请求承认 清算结果。
§3.3 企业筹资信托
3.3.1 企业筹资证券化趋势
(1)代办公司改组事项。公司的改组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因营业需要而改组,二是因法定的程 序而改组,三是因经济困难而改组。
(2)改组时集中管理证券。公司改组时须先集中股权、债权。信托公司于公司改组完毕时代 为办理凭原收据换发新股票或新债券的手续。信托公司办理的此种代保管证券业务能推进 公司改组的进程。
1.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 2.关于筹融资的信托 3.关于企业营运的信托 4.处理债务的信托 5.动产信托 6.关于权利的信托 7.关于公司员工受益的信托
§3.2 企业创设、改组合并、解散清算信托
3.2.1 公司创设信托
公司创设信托,是信托公司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司创设事项的信托。 1.公司创设代理内容
雇员退休后定期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一种信托业务。
3.6.3 财产积累信托 财产积累信托是法人信托的一种,它是指把职工的财产积累 储蓄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以便将来能形成一项财产(如 住房)的一种指定金钱信托业务。
3.6.4 自我雇佣者退休金信托 自我雇佣者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虽然公司的税后利润 都归其所有,但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其资产所有者在晚年也可
(3)代办公司合并事项。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方式 有两种:一是将现存的两个以上的公司同时解散,共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二是将一个或一个 以上的公司予以解散,而将其财产转归一家现存的公司。
§3.3 企业筹资信托
3.3.1 企业筹资证券化趋势
(1)代办公司改组事项。公司的改组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因营业需要而改组,二是因法定的程 序而改组,三是因经济困难而改组。
(2)改组时集中管理证券。公司改组时须先集中股权、债权。信托公司于公司改组完毕时代 为办理凭原收据换发新股票或新债券的手续。信托公司办理的此种代保管证券业务能推进 公司改组的进程。
1.关于公司创设、改组合并、撤销和清算的信托 2.关于筹融资的信托 3.关于企业营运的信托 4.处理债务的信托 5.动产信托 6.关于权利的信托 7.关于公司员工受益的信托
§3.2 企业创设、改组合并、解散清算信托
3.2.1 公司创设信托
公司创设信托,是信托公司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司创设事项的信托。 1.公司创设代理内容
雇员退休后定期向其支付退休金的一种信托业务。
3.6.3 财产积累信托 财产积累信托是法人信托的一种,它是指把职工的财产积累 储蓄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以便将来能形成一项财产(如 住房)的一种指定金钱信托业务。
3.6.4 自我雇佣者退休金信托 自我雇佣者也就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虽然公司的税后利润 都归其所有,但当公司经营不善时,其资产所有者在晚年也可
(3)代办公司合并事项。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方式 有两种:一是将现存的两个以上的公司同时解散,共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二是将一个或一个 以上的公司予以解散,而将其财产转归一家现存的公司。
第二章个人信托《信托与租赁》PPT课件

2.3.4 人寿保险信托
人寿保险信托是人寿保险业务的继续,业务的内容有所区别, 但目的统一,都是为受益人提供服务。
(1) 被动人寿保险信托,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 (2) 不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3) 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4) 累积人寿保险信托
2.3.5 特定赠与信托 特定赠与信托是日本根据1975年设立的“对特定残废者免
2.1.4 个人信托成立的基本程序
(1)审查有关成立人、保护人、受益人的资料。 根据一连串内部的程序,确保有关人士的身 份及财产来源的合法性。
(2)委托人须与信托公司、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商讨其意愿并确定相关事项。如确定信托目 的、受益人的类别,信托公司的权利及责任、何种资产需要注入信托及何时以何种形式将资 产分配给受益人。
(2)“继承未定”前的遗产的受托管理。①有的遗产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继承的 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分产,但各方意见分歧,经久不好解决,此即继承未定。
但遗产不能无人管理,只能委托信托机构办管理遗产信托。②有的遗产分割继承有遗嘱可 据,但继承人一时找不到,继承不能落实,遗产又不能无人照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 产信托。③有的遗产既无遗嘱可据,按法定程序,又一时找不到继承人。这时,同样可以委托 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
生前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也可以由委托人自为受益人。 1.委托人自为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第三者为受益人 3.先为自身受益,后为第三者受益
2.2.4 生前信托的受托人选择
建立信托关系的前提是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赖关系。
§2.3 身后信托
2.3.1 执行遗嘱信托
1.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 2.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3.信托机构作受托人的优势 4.执行遗嘱信托的优势
人寿保险信托是人寿保险业务的继续,业务的内容有所区别, 但目的统一,都是为受益人提供服务。
(1) 被动人寿保险信托,又称消极人寿保险信托 (2) 不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3) 代付保费人寿保险信托 (4) 累积人寿保险信托
2.3.5 特定赠与信托 特定赠与信托是日本根据1975年设立的“对特定残废者免
2.1.4 个人信托成立的基本程序
(1)审查有关成立人、保护人、受益人的资料。 根据一连串内部的程序,确保有关人士的身 份及财产来源的合法性。
(2)委托人须与信托公司、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商讨其意愿并确定相关事项。如确定信托目 的、受益人的类别,信托公司的权利及责任、何种资产需要注入信托及何时以何种形式将资 产分配给受益人。
(2)“继承未定”前的遗产的受托管理。①有的遗产没有立遗嘱,无法体现遗嘱人对继承的 具体意思表示,虽然根据法律顺序可以分产,但各方意见分歧,经久不好解决,此即继承未定。
但遗产不能无人管理,只能委托信托机构办管理遗产信托。②有的遗产分割继承有遗嘱可 据,但继承人一时找不到,继承不能落实,遗产又不能无人照管,只得委托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 产信托。③有的遗产既无遗嘱可据,按法定程序,又一时找不到继承人。这时,同样可以委托 信托机构,办理管理遗产信托。
生前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也可以由委托人自为受益人。 1.委托人自为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第三者为受益人 3.先为自身受益,后为第三者受益
2.2.4 生前信托的受托人选择
建立信托关系的前提是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赖关系。
§2.3 身后信托
2.3.1 执行遗嘱信托
1.执行遗嘱信托是遗嘱信托的一种形式 2.遗嘱的形式和内容 3.信托机构作受托人的优势 4.执行遗嘱信托的优势
信托与租赁ppt

诚实、信用:《民法通则》的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 、信用原则。 谨慎:处理信托事务要同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小心谨慎、履行 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职责。 要对信托财产采取积极的、有效的管理方式。
(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
2.忠实服务的义务
(1)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 为自己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 利益归入信托财产(第26条)。
受益人的变更:
委托人在下述情况下可以变更受益人或处分其收益 权(第五十一条):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受益人同意; (4)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情形发生。 如果属于(1)(3)(4)所列情形,委托人有 权中止信托。
综合:三方当事人的兼任与存续
(一)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
(4)解任权
分为自行解任或申请法院解任两种。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 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 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 第23条)。 信托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自行解任,无规定的,需 要向法院申请解任。
(一)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
(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
5.共同行动,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
当一笔信托有多个受托人时,叫做共同信托。在共同信 托中,信托财产属于“合有”,不能分块处理。那么在信 托中对受托人中的任一个人的意思表示或者任一个受托人 的行动都被视作共同行动,信托文件有规定者除外。
比如:房产信托中,一个受托人跟第三方签订的出租 合同对所有受托人都有效,其负有的信托责任(比如处理 信托不当),由全体受托人共同承担。类似“合伙人”制 度。
职责终止情形(第二十九条):
(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
2.忠实服务的义务
(1)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 为自己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 利益归入信托财产(第26条)。
受益人的变更:
委托人在下述情况下可以变更受益人或处分其收益 权(第五十一条): (1)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受益人同意; (4)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情形发生。 如果属于(1)(3)(4)所列情形,委托人有 权中止信托。
综合:三方当事人的兼任与存续
(一)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
(4)解任权
分为自行解任或申请法院解任两种。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 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 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 第23条)。 信托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自行解任,无规定的,需 要向法院申请解任。
(一)信托关系中的委托人
(二)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
5.共同行动,承担连带责任的义务
当一笔信托有多个受托人时,叫做共同信托。在共同信 托中,信托财产属于“合有”,不能分块处理。那么在信 托中对受托人中的任一个人的意思表示或者任一个受托人 的行动都被视作共同行动,信托文件有规定者除外。
比如:房产信托中,一个受托人跟第三方签订的出租 合同对所有受托人都有效,其负有的信托责任(比如处理 信托不当),由全体受托人共同承担。类似“合伙人”制 度。
职责终止情形(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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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限内不能要求偿还的一种基金。
封闭型基金受益凭证发行份数固定,发行 期满,基金就封闭起来。发行机构不负责赎回受 益凭证,但可在金融市场上转让,转让价格由市 场供求来确定,会出现溢价或折价交易的情形。
B、开放型基金:即资本形成不完全固定, 其已发行股票可以按资产净值价值赎回的一种基 金形式。基金价格一定其资产净值。
信托与租赁10
管理破产企业信托
管理破产企业信托的含义 处理破产企业信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合
委托人是债权人。如果债务企业出现债务负担过重 、资金周转不畅、不能及时偿还债务本息的,甚至 出现资不抵债、需要解散清理的情况,可能会影响 到债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债权人便 可以向信托机构申请办理该项信托。
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比较:
立法基础 法人资格 投资者地位 资本结构
融资渠道 投资顾问设置 资产
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
公司法
信托法
有
无
公司股东
信托受益人
普通股、债券、 信托受益凭证 优先股
可向银行贷款 不向银行贷款
多数自任顾问 有投资顾问
公司资产
信托财产
2. 封闭型基金和开放型基金 A、封闭型基金: 即资本形成固定,且在一
三、基 金 信 托
(一) 基金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基金信托也叫投资信托,简称基金,即集合不
特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投资基金, 并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操作, 使中小投资者都能在享受投资的丰厚报酬的同时减 少投资风险,共同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
投资信托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盛行于美国, 20世纪50年代起,投资信托在西方国家获得迅猛发 展。具有集中零散资金、专家理财、组合投资、流 动性强等特点,从而能有效分散风险、增加收益, 成为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设计的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和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6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模式可降低交易成本。
(四)投资基金的种类
1、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A、公司型基金:组建基金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募集投 资者资金,委托基金经理公司管理操作,委托金融机构 保管。 B、契约型基金: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签定的信托契约, 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由基金经 理公司负责经营决策,由基金保管公司负责保管基金。
LOF主要特点有三:(1)本质上仍是开放式基金,基金份 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 所申购、赎回。(2)上市开放式基金发售结合了银行等 代销机构与深交所交易网络二者的销售优势。银行等代销 机构网点仍沿用现行的营业柜台销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 统LOF基金则采用通行的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3)上 市开放式基金获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 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 回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证券营业部按撮 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
2004年1月1日,上证所推出上证50指数,3个月之 后,上交所正式向证监会申请开发ETF。2004年12 月30日,内地股市首个获准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上证50ETF基金正式成立。
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汉语称 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 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 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不过 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 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 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 回,也要 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经开通的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在场内 认购的LOF不需办理转托管手续,可直接抛出。
在二级市场交易。
买卖价格 形成方式
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计 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
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 难以直接反映基金的资产净
的资产净值。所有费用均在 值。其他证券交易税和手续
此。
费用另交。
案例2: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创新:LOF与ETF
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通知。2004年10月14 日,南方基金公司发行的南方积极配置首次利用 LOF平台发行,35. 36亿元的首发规模创下了2004 年下半年以来基金发行的新高,通过LOF平台认购 的比例占到了总发行规模的1/3,达到11. 70亿元 。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一旦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往往要启动破产程序,将债务人财产列入破 产财产,以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然而破产程序 的启用,会使债务人丧失商业信用,陷入困境,导 致财产无法立即出售,或者财产变现时会以不利的 价格成交,这对债务、与债权人都有损失。
如果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将债务人的财产信托给受 托人或信托公司进行谨慎的管理,一方面可以防止 资产流失,使债权人获得更切实的清偿。因为信托 公司以受托人的名义出售财产并清偿债务,可避免 债务人丧失信用或变现引起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 ,通过信托机构合理地清偿债务,可为债务人赢得 一定的机会,使其经过一段缓冲期后,业务可能有 所好转,这样可避免破产的风险。
开放型基金
封闭型基金
基金规模 基金单位可以赎回、申购, 有明确的存续期(我国不少
资金总额不断变化。
于5年),已发行基金单位
不能赎回
基金单位 买卖方式
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 基金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 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一般 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 不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购,上市交易后,仅可以再
(二) 基金的投资对象 1、可流通证券: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上的短期票据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货、黄金 、期权交易等。亦称证券投资基金。 2、未上市企业:产业投资基金
(三)投资基金的特点:
1、实行专业管理、专家操作。避免个人投资者因时间、精力 、信息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盲目决策现象。
2、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基本原则。基金把一定量的 资金按不同比例不同种类、不同行业的有价证券,且有关证 券的相关性弱,从而整体的风险降到最低。
3、实行资产经营与保管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基金保管人与基 金管理人分工明确,并有监督,保障基金的安全性。
4、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收益与风险均 按出资比例分担。 5、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基金买卖有价证券的目的是为了 利息、股息、红利或买卖差价收益,而不为控制企业。
封闭型基金受益凭证发行份数固定,发行 期满,基金就封闭起来。发行机构不负责赎回受 益凭证,但可在金融市场上转让,转让价格由市 场供求来确定,会出现溢价或折价交易的情形。
B、开放型基金:即资本形成不完全固定, 其已发行股票可以按资产净值价值赎回的一种基 金形式。基金价格一定其资产净值。
信托与租赁10
管理破产企业信托
管理破产企业信托的含义 处理破产企业信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合
委托人是债权人。如果债务企业出现债务负担过重 、资金周转不畅、不能及时偿还债务本息的,甚至 出现资不抵债、需要解散清理的情况,可能会影响 到债权人的利益。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债权人便 可以向信托机构申请办理该项信托。
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比较:
立法基础 法人资格 投资者地位 资本结构
融资渠道 投资顾问设置 资产
公司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
公司法
信托法
有
无
公司股东
信托受益人
普通股、债券、 信托受益凭证 优先股
可向银行贷款 不向银行贷款
多数自任顾问 有投资顾问
公司资产
信托财产
2. 封闭型基金和开放型基金 A、封闭型基金: 即资本形成固定,且在一
三、基 金 信 托
(一) 基金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基金信托也叫投资信托,简称基金,即集合不
特定的投资者,将资金集中起来,设立投资基金, 并委托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投资专家经营操作, 使中小投资者都能在享受投资的丰厚报酬的同时减 少投资风险,共同分享投资收益的一种信托形式。
投资信托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盛行于美国, 20世纪50年代起,投资信托在西方国家获得迅猛发 展。具有集中零散资金、专家理财、组合投资、流 动性强等特点,从而能有效分散风险、增加收益, 成为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设计的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和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6 、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模式可降低交易成本。
(四)投资基金的种类
1、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A、公司型基金:组建基金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募集投 资者资金,委托基金经理公司管理操作,委托金融机构 保管。 B、契约型基金: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签定的信托契约, 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募集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由基金经 理公司负责经营决策,由基金保管公司负责保管基金。
LOF主要特点有三:(1)本质上仍是开放式基金,基金份 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 所申购、赎回。(2)上市开放式基金发售结合了银行等 代销机构与深交所交易网络二者的销售优势。银行等代销 机构网点仍沿用现行的营业柜台销售方式,深交所交易系 统LOF基金则采用通行的新股上网定价发行方式。(3)上 市开放式基金获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后,投资者既可以选 择在银行等代销机构按当日收市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 回基金份额,也可以选择在深交所各会员证券营业部按撮 合成交价买卖基金份额。
2004年1月1日,上证所推出上证50指数,3个月之 后,上交所正式向证监会申请开发ETF。2004年12 月30日,内地股市首个获准推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上证50ETF基金正式成立。
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汉语称 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 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 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不过 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 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 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网点赎 回,也要 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已经开通的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在场内 认购的LOF不需办理转托管手续,可直接抛出。
在二级市场交易。
买卖价格 形成方式
以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为计 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
算的,可直接反映基金单位 难以直接反映基金的资产净
的资产净值。所有费用均在 值。其他证券交易税和手续
此。
费用另交。
案例2: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创新:LOF与ETF
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通知。2004年10月14 日,南方基金公司发行的南方积极配置首次利用 LOF平台发行,35. 36亿元的首发规模创下了2004 年下半年以来基金发行的新高,通过LOF平台认购 的比例占到了总发行规模的1/3,达到11. 70亿元 。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一旦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往往要启动破产程序,将债务人财产列入破 产财产,以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然而破产程序 的启用,会使债务人丧失商业信用,陷入困境,导 致财产无法立即出售,或者财产变现时会以不利的 价格成交,这对债务、与债权人都有损失。
如果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将债务人的财产信托给受 托人或信托公司进行谨慎的管理,一方面可以防止 资产流失,使债权人获得更切实的清偿。因为信托 公司以受托人的名义出售财产并清偿债务,可避免 债务人丧失信用或变现引起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 ,通过信托机构合理地清偿债务,可为债务人赢得 一定的机会,使其经过一段缓冲期后,业务可能有 所好转,这样可避免破产的风险。
开放型基金
封闭型基金
基金规模 基金单位可以赎回、申购, 有明确的存续期(我国不少
资金总额不断变化。
于5年),已发行基金单位
不能赎回
基金单位 买卖方式
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或 基金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 销售机构申购或赎回,一般 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 不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购,上市交易后,仅可以再
(二) 基金的投资对象 1、可流通证券: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债券,货币市
场上的短期票据和同业拆借,以及金融期货、黄金 、期权交易等。亦称证券投资基金。 2、未上市企业:产业投资基金
(三)投资基金的特点:
1、实行专业管理、专家操作。避免个人投资者因时间、精力 、信息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限制而产生的盲目决策现象。
2、以“组合投资,分散风险”为基本原则。基金把一定量的 资金按不同比例不同种类、不同行业的有价证券,且有关证 券的相关性弱,从而整体的风险降到最低。
3、实行资产经营与保管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基金保管人与基 金管理人分工明确,并有监督,保障基金的安全性。
4、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收益与风险均 按出资比例分担。 5、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基金买卖有价证券的目的是为了 利息、股息、红利或买卖差价收益,而不为控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