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
关于加强环境科学特色专业建设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项目评选

关于加强环境科学特色专业建设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科学特色专业的建设,提高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生的科研能力,环科系拟择优对本科生科研项目进行资助。
本科学生自主申请,由三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了独立评审,本年度有七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时间为2011年6月1日-2012年5月31日(名单请见附件)。
请项目申请人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开展科研工作,并于2012年5月10日前提交书面结题报告一份。
系里将邀请专家对项目结题报告进行评审,并筛选成绩优秀的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对取得科研成果(专利、论文等)的同学,系里将根据对成果的贡献情况再给予适当奖励。
特此通知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1年6月13日
关于加强环境科学特色专业建设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项目评选结果。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2.23•【字号】武教职成〔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武教职成〔2022〕1号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市级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要基础,优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落实《湖北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实际,引导学校更加专注专业建设、内涵发展,着力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树立标杆、提高质量,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办学标准,重点支持30所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建设。
切实发挥优秀学校、优质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高。
(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双优计划”各方面全过程。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鲁教职函〔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推动高职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职业院校:为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区域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并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专业群,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按照《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及省委省政府每所高职院校重点打造2-3个高水平专业群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实施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程,引导高职院校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校校有特色”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和办学品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要求专业群是指由若干个相近、相关的专业或专业方向共同组成的具有科学合理稳定结构的专业集群,是面向产业集群或与区域产业链对接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综合体系。
专业群的组建要科学确定组群逻辑,符合产业需求和专业建设规律,有利于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
相关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结合全省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需求,确定办学理念先进、产教融合度深、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1个专业群重点建设,可依托我省已立项建设的各类专业群,也可重新优化组合专业群,经过建设要达到国内同类专业最高水平和所服务产业的领先水平。
专业群中牵头专业应为基础最好、最能代表学校水平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专业群中的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应立足既有资源条件,面向行业企业岗位群或岗位链,形成有机联系,产生集群效益;涵盖专业一般不少于3个,在校生原则上不少于500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1.20•【文号】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施行日期】2023.1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23〕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儿童健康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儿科高质量发展,满足广大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现就加强中医医院儿科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设置中医医院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及儿童中医药服务需求,设置儿科门诊、病房床位,配备儿科医师。
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应普遍开设儿科门诊,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可设置儿科急诊,国家中医儿科优势专科应设置儿童重症监护室。
到2025年,实现全国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设置全覆盖,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80%以上设置儿科,少数民族医医院结合实际设置儿科。
二、落实功能定位,统筹推进中医儿科分层发展中医医院儿科在医疗活动中应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县级中医医院普遍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地市级中医医院儿科在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重点提升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儿科急诊建设,强化院前急救。
省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注重提升儿科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能力,组建专科研究团队,积极开展临床科研工作,提升优势病种临床疗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
业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安监总规划[2009]242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2.16
【实施日期】2009.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09〕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自2008年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启动以来,各实验室建设及依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核准的建设方案,完善了组织机构,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强了实验室重点要素保障、外部条件和环境建设,依法组织开展了设备采购,项目总体进展较为顺利。
但是,在开展项目建设中期检查中发现,部分实验室建设存在着建设主体责任不明确、配套条件不完善、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
目前,国家级中心实验室普
遍进展较好,而省级中心94个实验室建设项目中仍有12个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实验室尚未启动。
为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及早发挥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
各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
关于成立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背景
为加强学校重点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和专业水平,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决定成立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
目的
该领导小组将负责制定重点专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相关
部门和教师团队,推动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成
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 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负责领导和指导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 副主任:由相关学院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 成员:包括相关学院副院长、重点专业教师代表等,共同参
与重点专业建设工作。
职责
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1. 制定重点专业的建设规划和发展方向;
2. 协调相关部门和教师团队,推动重点专业建设工作实施;
3. 指导和支持重点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4. 审核和评估重点专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质量;
5. 组织重点专业建设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6.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重点专业建设情况。
工作安排
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表,并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安排各项工作。
请各相关学院和部门积极配合和支持领导小组的工作,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学校重点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联系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的主任办公室。
以上事宜,请各位注意落实。
学校领导
日期。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1.09.05•【字号】浙教职成〔2001〕281号•【施行日期】2001.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浙教职成〔2001〕281号各市教委、国家级、省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有关中等专业学校:为贯彻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示范专业建设,强化办学特色,提高教育质量,现就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省级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核心,是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重要手段。
我省从1998年起,在职业高中开展了省级示范专业建设,先后评选出42个省级示范专业,在推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级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省级示范专业建设,逐步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整体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强化办学特色;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促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实习设施现代化建设;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积极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
省级示范专业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十五”期间,建设好100个与当地经济紧密结合,拥有一流师资和一流的实验实习设施,教育教学特色鲜明,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全国一流的省级示范专业,并在中等职业教育中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申报省级示范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㈠已形成具有特色的与我省经济紧密结合的专业教学方向,全省或当地当前及长远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该专业中职毕业生有较大需求,重点发展与当地支柱产业相结合的现代生产技术、信息技术、环保技术应用和商贸与旅游服务等领域以及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适应城镇化建设的专业。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1.08•【字号】黔教高发[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的通知(黔教高发〔2014〕12号)各普通本科高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学特色,争创一流"和"优化学科专业设置"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能够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就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加强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各校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和同步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战略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为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建立起服务于"五个一百工程"、"五张名片"和战略型新兴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及建筑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急需的、具有贵州特色的学科专业群,为实现"产业结构二三一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
进行专业调整和优化时,各校要将"服务地方发展需要"作为专业设置的首要依据,坚决杜绝因人设课、因人设专业的做法,在专业建设上"既做加法,又做减法",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分析所开设专业的社会需求、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加强教学管理,创新培养模式,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实行专业预警,同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度不高的专业要减少或停止招生,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和优势学科专业群,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8.08•【字号】川教函〔2023〕285号•【施行日期】202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85号省内各地方本科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两个“先行先试”工作部署和《关于新时代振兴四川高等教育的实施方案》,推动地方高校主动面向区域、面向行业、面向产业办学,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开展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重点对接我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先进材料、能源化工、医药健康六大优势产业,首批本科高校应用型品牌专业申报范围为:验收结论为“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示范专业和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支撑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每个专业应选取3-5个办学实力较强、核心专业知识关联度较大、具有共性技术特征和契合区域产业链上下游专业知识结构的专业组群建设,同时可申报2门校企深度合作的核心课程作为应用型品牌课程建设项目。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产教深度融合机制。
强化高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深化产学研全方位合作,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
推动产学研用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实现学校和行业企业协同发展、同频共振、融合创新。
(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突出“产业需求导向、跨界交叉融合、支撑引领行业”的培养要求,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发挥企业重要育人主体作用,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模式。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16•【字号】浙教高教〔2016〕106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各普通高校:为贯彻落实全省高等教育工作会议和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普通高校专业建设提升水平、彰显特色,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根据我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要求,决定在省属普通本专科高校开展“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一)按照高校专业建设要“突出优势、强化特色”的要求,通过优势特色专业项目建设,重点支持300个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跻身或有望跻身国内同类前列的本专科专业,进一步改善专业办学条件,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专业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和强化在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领先优势,部分专业高标准通过国际专业认证,率先成为国内一流、国外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标杆。
(二)大力扶持400个某一高校独有或仅在少数高校开设,为区域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在专业办学方面特色初显、有发展潜力的本专科专业,积极改善专业基本办学条件,进一步培育和凝练专业特色,增强为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省内外同层次同类型专业中的骨干。
二、建设原则(一)坚持服务导向。
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要立足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的基本职责,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出发点,加快推进专业办学同产业行业的协同对接,更好地为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为社会发展服务。
(二)坚持竞争择优。
遴选标准及权重,30%看专业办学条件;30%看社会评价,包括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对学校满意度以及近3年本专业毕业生一年后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度;20%看教育教学改革;20%看进一步建设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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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职业中学关于加强专业建设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教研组:
为加强我校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现就我校专业发展、实训室(车间)管理及实训开展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专业建设:
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基础建设的完善,提高教学质量以成为当务之急,为进一步完善本专业课程体系,探究本专业教学模式,带动本专业跨越式发展。
结合我校实际,经过学校研究决定,任命以下同志为各专业校级骨干教师。
1、西吉职中专业骨干教师名单
数控技术专业骨干教师:姬红利
机电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穆占彪
钳工技术、焊工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程冰
汽车技术专业骨干教师:李小平
太阳能光伏技术专业骨干教师:王彪
建筑专业骨干教师:赵龙
学前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冯小兵
酒店专业、旅游专业骨干教师:喜春林
美容美发专业骨干教师:王娟娟
中医保健专业骨干教师:潘亮
信息技术专业骨干教师:周辉
广告设计专业骨干教师:黄培红
骨干教师的任命,既是对相关同志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大家的鞭策,希望骨干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作为我校各专业的发展做好领头羊。
2、骨干教师工作要求
1)需在2012年12月20日之前建成本专业专业建设研讨小组;
2)需在2013年1月20日之前建成本专业课程体系;
3)需在2013年1月25日之前,配合教务处完成下学期课程安排、教材选用等工作。
二、加强实训室、实训车间管理
师训室、实训车间是职业教育开展职业化教学的重要场所,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发展,实训室、实训车间不管从规模上还是开出率上都会大大提高,其管理势必是教学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必须以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专业建设、有利于学生实训、有利于设备管理为基本思路,现结合实际就我校实训室、车间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望有关人员认真负责。
1、实训部设置材料管理室,负责人:连瑛,将各个实训车间所使用的材料、量具等统一管理,使用教师需到材料室借取,并及时归还。
2、计算机实训室,交由信息技术教研组负责,采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办法。
即给每台设备配置使用记录,使用学生每节课向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实习指导教师需在每个学生使用单上签字),实训指导教师向本专业教研组组长负责,专业组组长向学校教务处实训部负责,实训部向学校负责。
其中卫生打扫由每节课指导教师负责,专业组组长负责检查,若有领导考察由专业组安排实训指导教师轮流负责,对不打扫和不参与者按照教学事故通报批评,实训部定时对各实训室和实训车间进行检查,对出现问题的专业组从组长以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要求,第二节课后、第四节课后、第六节课后必须彻底打扫,教研组需做好检查);设备维护,每节实训课之前,各实训指导教师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若由学生个人故意损坏的,由学生负责赔偿;若由于教师没有讲到、管理到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由相关实训指导教师负责;正常耗损由实训部协调报修;课程安排、实训项目均由专业组配合教务处安排,实训课时由专业部结合实训课程的性质进行设置,报教务处审批,实训项目由各专业骨干教师制定,并尽快形成实训方案,报教务处审批。
2、其他专业类实训室、实训车间车间由专业教研组统一负责,其中:
1)汽车维修实训车间,车间负责人、指导教师:李小平,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具管理员:单玲负责工具管理,并协助车间负责人做好设备保养和卫生打扫工作;
2)太阳能光伏车间,车间负责人:王彪,指导教师:王彪刘虎
军,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具管理员:梁慧兰,负责工具管理,并协助车间负责人教师做好设备保养和卫生打扫工作;
3)钳工车间、焊工车间负责人、指导教师程冰,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4)木工实训车间、楼宇自动化实训室,车间负责人、指导教师赵龙,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5)美容室,负责人、指导教师:王娟娟,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6)美发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朱佩佩,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7)三楼电子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穆占彪,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8)四楼电子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贾锁林,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一楼电工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刘娟萍,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汽车模拟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李林涛,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汽车驾驶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马晓宁,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汽车电路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张强,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旅游、酒店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喜春林,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中医康复保健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潘亮,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阿语语音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马俊芳,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艺术雕刻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黄培红,负责学生实训、
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3、艺术类实训室由艺术教研组负责,其中:
1)美术方面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马文瑞,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2)音乐、舞蹈方面实训室,负责人、指导教师:刘成玉,负责学生实训、设备维护和卫生打扫等工作,并完成教务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