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
中国经典的代理问题案例

中国经典的代理问题案例代理问题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常遇到的一个难题,尤其是在涉及到海外市场时更加复杂。
下面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代理问题案例:公司A是一家从事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有一个比较大的国内市场,同时也在海外市场有一些消费者。
公司A希望通过代理的方式开拓更广阔的海外市场,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销售额。
于是,公司A选择了B公司进行对外授权代理,B公司负责代理公司A在海外市场的销售。
在一开始,公司A与B公司签订了合同,规定B公司必须按照公司A的标准和要求来销售化妆品,且每月向公司A报告销售情况,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可是,最近公司A发现,在代理期间,B公司并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市场营销策略也与公司A的标准存在很大差异。
由于公司A没有直接出现在海外市场,导致公司A对销售情况实际并不清楚。
这时候,公司A应该如何应对这个情况呢?针对这个代理问题,以下是一些解决方式:1. 寻求和B公司进行协商在发现代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之后,首先应该与B公司进行协商。
双方可以通过会谈和交流,沟通各自的意见和需求,并找出影响销售的具体问题。
如果能够达成共识,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条款,对商标、授权、价格、合同期等进行修改,以保证代理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考虑解除代理关系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公司A可以考虑解除与B公司的代理关系。
在解除代理关系前,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分析,确定解除的方式和时机。
同时需要注意,解除代理关系可能会给公司A带来经济损失,如代理费、营销费、回收库存等费用的支付等。
3. 获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帮助如果公司A和B公司无法达成一致并且不希望结束代理关系,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帮助。
第三方机构可以帮助公司A评估代理过程中的风险和代理商的表现,为公司A提供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
总之,在代理问题上,公司A应该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代理商严格遵守合同要求。
同时,在代理过程中,公司A需要加强对代理商的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代理中出现的问题,以保护公司的品牌声誉和业务利益。
专利代理人挂证典型案例

专利代理人挂证典型案例一、案例一:“影子代理人”小李的尴尬收场。
小李呢,是个有点小聪明但走了歪路的人。
他本来在一个小公司做着不温不火的工作,看到专利代理人挂证能轻松赚钱,就心动得不行。
他通过一些不太正规的渠道,联系上了一家号称急需挂证的专利代理事务所。
这个事务所呢,为了凑够资质,也是病急乱投医。
小李啥都没干,就把自己的证挂了过去。
事务所对外宣称小李是他们的得力代理人,可实际上小李连这个事务所门朝哪儿开都不太清楚。
但是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有一次,一个比较较真的客户,想要和负责自己案子的代理人深入沟通。
事务所没办法,硬着头皮让小李上。
小李接到电话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一下。
客户问的那些专业问题,他支支吾吾根本答不上来。
比如说客户问关于自己专利的新颖性检索是怎么做的,小李在电话这头就像个热锅上的蚂蚁,只能瞎编说“我们有专门的软件,自动就弄好了”。
客户一听就觉得不靠谱,直接投诉到了专利局。
专利局一查,发现这挂证的事儿猫腻可大了。
于是对事务所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取消了他们的一些代理资格。
小李呢,也被拉入了行业黑名单。
这下好了,本来想轻松赚点外快,结果把自己的前程都搭进去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二、案例二:贪心的老张和混乱的事务所。
老张是个经验比较丰富的专利代理人,不过他被钱迷了眼。
他自己本来在一家大事务所工作,但是有个小事务所找到他,说给他一大笔钱,只要他把证挂在那儿。
老张想着,自己在大所的工作也不影响,还能多一笔收入,就答应了。
这个小事务所可不得了,到处挂证。
他们的业务管理也是一团糟。
有个申请人把专利申请交给他们,结果由于事务所挂证人员太多,实际干活的人又少,案子就被扔在一边,好久都没有动静。
申请人等不及了,打电话去催,事务所就敷衍说“正在办理呢”。
后来申请人发现自己的专利和别人已经公开的东西有冲突,要是早点审查就会发现这个问题,不至于浪费这么多时间。
申请人愤怒地调查,发现是挂证导致的人员混乱问题。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及相关分析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商店出具发票,但无保修卡。
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被告找回原告 314.40元,原告当即以20元左右德礼品酬谢被告,并将录像机取回家。
代理的常见典型几个案例

代理的常见典型几个案例刘杨「案情摘要」云南某地水果商刘某委托运输个体户张某开车运输一批水果到北京,由于刘某与张某长期有生意来往,又加上刘某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一直无法脱身,于是刘某拟定了一个价格范围,委托张某将新鲜水果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价格由张某根据当时水果的状况在刘某拟定的价格范围内自由决定。
刘某给予张某运输费3000元,并且约定抽取卖水果所得的4%个张某作报酬。
在张某开往北京运输水果的途中,在安徽境内中途停车吃饭,谁料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导致张某食物中毒,昏迷不醒,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等张某完全苏醒时以是第二天深夜。
张某考虑到水果保鲜期较短,如果不及时运输,会导致水果无法在刘某给定的价格范围内出售,而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开车进行长途运输,与刘某联系得知刘某已出国,10天后才能回国。
于是,张某找到了一个当地的运输公司委托其将水果运到北京指定地点卖个北京的客户并告知了其价格范围,张某交纳了运输费2000元并约定运输公司可以抽取卖水果所得的2%作为报酬。
虽然运输公司及时起运,但由于已经耽搁了两天,运到时水果已经很不新鲜,北京的客户要求降价出售,运输公司联系上张某,要求降价出售,张某考虑到水果情况,答应降价出售。
结果以刘某给定的最低价格的一半出售。
事后,运输公司扣除了卖水果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张某,张某又从中扣除了卖水果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刘某。
刘某计算了一下,其损失将近5000元。
故刘某提出,原来说按指定价格范围卖出,按比例提成。
现在卖价只有给定最低价格的一半,张某就不应再拿4%的报酬。
张某则认为延误是由于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自己当然应当拿4%的报酬。
最后,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就是代理中的复代理制度。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张某与刘某之间就运输水果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刘某与张某之间就出售水果形成的代理关系;张某在饭店吃饭,由于加害给付形成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以及侵权法律关系;张某在运输途中委托运输公司运输水果形成的运输合同关系;张某在中途委托运输公司出售水果形成的复代理法律关系。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

表见代理案例分析表见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指的是一方代表另一方进行交易或谈判。
在实际生活中,表见代理案例屡见不鲜,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几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购房代理的案例。
小张委托了中介公司代表自己购买一套房产。
中介公司在小张的授权下,与房产所有者进行了交涉,并最终达成了购房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中介公司作为小张的代理人,代表小张进行了购房谈判和交易,最终达成了购房协议。
这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交易谈判,最终代表委托人达成交易。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商务谈判的代理案例。
某公司的销售代表被委托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
销售代表在公司的授权下,与客户进行了产品介绍和价格谈判,并最终签订了合作协议。
在这个案例中,销售代表作为公司的代理人,代表公司进行了商务谈判和签约,最终达成了合作协议。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商务谈判,最终代表委托人签订合作协议。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法律诉讼代理的案例。
某个个体经营者委托律师代表自己进行法律诉讼。
律师在个体经营者的授权下,代表个体经营者进行了法律诉讼,并最终赢得了诉讼案件。
在这个案例中,律师作为个体经营者的代理人,代表个体经营者进行了法律诉讼,最终赢得了胜诉。
这同样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有明确的委托关系,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下进行法律诉讼,最终代表委托人赢得了诉讼案件。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表见代理的行为中,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至关重要。
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必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不能超越授权范围进行交易或谈判。
同时,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必须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忠实履行代理职责,不能利用代理行为谋取个人私利。
综上所述,表见代理在商业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关系需要建立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最高法关于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

最高法关于表见代理的典型案例
就说有个公司A,有个员工甲。
这个员工甲呢,平常在公司里负责一些采购方面的事务。
公司A呢,经常和供应商打交道,大家都知道甲是负责采购这一摊事儿的。
有一次啊,公司A其实已经打算不再和某个供应商合作了,但是还没来得及通知人家呢。
这个甲啊,就又向这个供应商订了一批货,而且签合同的时候,用的还是公司A的名义。
供应商一看,是甲来订的货,甲一直都是代表公司A做采购的呀,就很放心地把货给发了。
等公司A收到货了,就说:“我们都不想和你们合作了,这货我们不要,这合同不算数。
”
然后供应商就不干了呀,就把公司A告上法庭了。
这时候就涉及到表见代理的问题了。
最高法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就寻思啊,从供应商的角度看,甲一直以来的行为都让供应商有理由相信甲是能代表公司A做采购的。
虽然公司A内部可能有自己的想法,但是没有及时通知供应商这个变化呀。
所以最后呢,最高法就判定这是表见代理。
也就是说,虽然甲可能实际上已经没有这个权力了,但是因为之前的情况让供应商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那这个合同就得算有效,公司A就得为这批货买单。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表见代理案例啦,就是要让大家知道,在商业活动中,你要是给了别人一种可以代理的表象,那你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呢。
法律代理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智能硬件的企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原告的专利产品被多家企业侵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企业的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聘请了我国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代理方”)为其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二、案情概述原告认为,被告某电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被告辩称,其生产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差异,不属于侵权行为。
被告还提出,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存在缺陷,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代理方工作内容1. 收集证据:代理方针对原告的指控,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专利证书、产品对比图、市场调研报告等,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
2. 制定诉讼策略:代理方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包括起诉状撰写、证据提交、庭审辩论等环节。
3. 专利侵权分析:代理方组织专业团队对原告的专利技术方案进行分析,找出被告侵权的关键点,为庭审辩论提供有力支持。
4. 庭审代理:代理方在庭审过程中,代表原告出庭应诉,针对被告的辩解进行反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权。
四、案件审理过程1. 起诉阶段:代理方协助原告完成起诉状的撰写,并提交相关证据。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本案,原告和被告分别陈述观点,代理方代表原告进行辩论。
3. 证据交换:双方交换证据,代理方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4. 庭审辩论:代理方针对被告的辩解进行反驳,强调原告的专利权受到侵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侵权。
5.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的智能硬件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五、案例分析1. 法律代理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通过聘请代理方提供法律代理服务,成功打赢了知识产权纠纷案。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

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一)第五部分代理的常见典型案例 1. 章春芳诉章建华代理纠纷案「案情摘要」原告:章春芳,女,38岁,在上海制药机械二厂工作被告:章建华,男,44岁,在上海市食品进出口公司活畜禽经营部工作原告章春芳诉称:被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她闻悉广州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委托被告章建华代购。
为此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要求被告在四种型号中任选一台录像机。
数日后,被告交付给她录像机一台,她发现外观不好,商标贴纸折叠脱落,无产品说明书,经试放发现性能异常,请人打开机盖,发现内部零件锈迹斑斑,由此判定该机是旧机器、废机器、"海水机",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经她与被告交涉无结果,为此起诉要求被告退回录像机价款人民币2270 元。
审理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录像机修理费人民币1500元。
被告章建华辩称:原告主动要求他代购录像机,他按原告的委托要求,经挑选试放完好才购下录像机,原告得录像机时放弃试放要求。
现银货两讫,自己得代理行为已完车。
至于原告所称该机内部质量问题,他无义务予以确保,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要求。
「审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章建华是原告章春芳母亲家的邻居。
被告因工作经常往返于广州上海。
原告耳闻广州市场上录像机价格低于上海,遂于 1991年10月3日交付被告人民币2600元,委托被告从松下J20、日立747、东芝95、TV660四种型号的录像机中,任选购一台新录像机,对质量、外观等并无其他要求。
10月9日,被告以广州市效区市场上的录像机价格较市区低,遂邀同事李茂章一起前往广东省增城县新塘镇购德松下J20录像机一台,经当场试放,未发现质量问题,遂付款人民币2270元。
商店出具发票,但无保修卡。
10月12日,被告在原告母亲家将录像机交付原告,并提出由原告当场开机试放。
原告表示无此必要。
双方当场按发票和车票结清了货款以及被告自广州市区至增城县新塘真的车旅费共计2285.60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法律和商业领域,代理是一种常见的实践,其中一个人或组织(代理人)代表另一个人或组织(委托人)行事。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代理案例:
一、房地产代理
张先生想卖掉他的房子,但他没有时间或专业知识去做这件事。
因此,他委托一家房地产代理公司来代理销售。
这家公司作为代理人,负责找到潜在买家,协商价格,处理法律文件等。
最后,该公司成功地以一个好价钱卖掉了张先生的房子。
张先生按照协议支付了佣金。
二、诉讼代理
李女士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她决定起诉肇事司机。
然而,她对法律程序一无所知。
因此,她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
律师代表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证据,参加听证会,并在法庭上为她辩护。
最终,李女士赢得了官司并获得了赔偿。
三、品牌代理
一家国际知名运动品牌想进入中国市场,但它对中国市场不熟悉。
因此,它选择了一家中国公司作为其品牌代理人。
这家中国公司负责在中国推广和销售该品牌的商品,处理与分销商和零售商的关系,以及执行市场营销策略。
通过这家代理公司的努力,该品牌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四、国际贸易代理
一家中国电子产品制造商希望将其产品出口到美国,但它对美国市场不了解。
因此,它委托一家美国贸易代理公司来代表它在美国销售产品。
这家美国公司作为代理人,负责与美国买家协商价格,处理订单和支付,以及确保产品符合美国的进口法规。
通过这种方式,中国制造商成功地打开了美国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