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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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工作制度及_机制

专利工作制度及_机制

专利工作制度及机制一、引言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制度作为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

我国近年来也加大了专利工作的力度,通过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优化专利审查流程、加强专利保护和运用等措施,不断提高专利工作水平。

本文将从专利工作制度及机制的角度,分析我国专利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专利工作制度及机制概述专利工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措施。

专利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保护和运用等方面。

1. 专利申请制度:专利申请制度是指专利权人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并授予专利权的制度。

专利申请制度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条件、专利申请的流程、专利申请的文件等方面的规定。

2. 专利审查制度:专利审查制度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条件的制度。

专利审查制度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审查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3. 专利授权制度:专利授权制度是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制度。

专利授权制度主要包括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的许可等方面的规定。

4. 专利保护制度:专利保护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对社会上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行制裁,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制度。

专利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专利侵权的救济措施、专利侵权的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5. 专利运用制度:专利运用制度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许可、专利技术实施等方式,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制度。

专利运用制度主要包括专利技术转让的条件、专利技术许可的方式、专利技术实施的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专利法律制度

专利法律制度

发明与专利(2)专利法律制度南昌大学章少华引言没有统一的定义,几种学术上的表述:1、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2、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3、创作性成果权利和识别性标记权利4、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引言1、发明┌─工业产权的外延: 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4、商标权知识产权5、服务标记(准物权)6、厂商名称│7、地理标志权8、禁止不正当竞争└─版权(含邻接权及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动植物新品种未公开信息(商业及技术秘密)发现权一、专利制度概述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中国专利制度专利制度的特征专利制度的有关假说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虽然比较简单,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

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

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

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

中国专利制度近代中国专利法律思想及相关制度1898年,在一些启蒙思想家的影响下,清政府颁布《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一章程是改良派变法的成果之一。

民国时期的专利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工商部制定了《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第六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法院认为
1、作为申请人西雷公司,对其修改申请文件的后果 应当具有预见性,西雷公司既已承认自己在提交补 正文本时因不慎导致图片提交错误,就应对此后果 承担责任。
2、审查员依法通知西雷公司补正缺陷本身即是尽其 告知职责,督促西雷公司注意避免差错。
3、现西雷公司以此为由,主张提交图片错误的过错 在审查机关,其主张有悖客观事实,且于法无据。
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 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
《专利法》第41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 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 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 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 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西雷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 委员会 第三人:北京格瑞得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原告西雷公司就“蒸发式冷却器箱”外观设 计专利(简称本专利)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时提 交了7幅视图,专利局于1994年7月2日向西雷公 司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其于指定期限内删除 各视图中的阴影线和点划线。
机构,耗费大量人力物 力;
3、权利稳定;
2、时间长,可能造成
4、信息保密。
申请案大量积压; 3、损害申请人合法权
➢实质审查+形式审查 ➢1836年美国最先实施;
益; 4、降低专利情报价值。
➢美国实质审查制:仅申请美国
缺点
专利,除非授权,信息不公开。

三、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
又称延迟审查制,是指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专利 局先进行形式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将申请案予以公开, 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 专利局将应申请人的请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 不在规定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1964年荷兰最早实施,为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延迟审查制; ➢满18个月公开;3年内都可(应)请求实审,否则被视为 撤回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①中规定判断新颖性的主要原则有两个:(一)是否属于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在先申请公布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方案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二)单独对比原则。

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1}利巾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中相关的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能将其与JL项现有技术或者在先申请中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发明是非显而易见的。

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在现有的摧础上仅仅通过逻辑的推理、分析或实验可得.则不属于抖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实现了新的功能或修正了现有技术的缺陷。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换言之。

实用性就是指发明创造必须是能够在产业中应用的,能够解决技术问题。

不具备实用性的悄况如:发明不能被重复实施,违背了自然规律,如永动机,利用了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或是明显脱离社会需求。

《专利审查指南》中要求对实用性的审查要早于新颖性和创造性。

实践中一般要将巾请的文件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然后根据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审查细则确定是否具备.这时.山于这三个性质均有一定的含义,可以被阐释。

能否授权还需取决于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审查员之间的沟通。

一般.如果审查员认为发明的某一项恃征不这三个要素之一,会给出惫见.这时.需要申请人或代理人积极回应,作出相应修改或阐明自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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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审查

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与创造性的审查简介:实用新型专利新颖性审查的有关内容,包括新颖性的概念、新颖性的审查原则、审查基准、优先权的审查以及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等内容。

征和方法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
在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审查中,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的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

准以及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等内容,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的规定。

但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实
的标准。

断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时,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存在区别,这种区别体现在下述两个方面。

(1)现有技术的领域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不仅要考虑该发明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还要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以及该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其中去寻找技术手段的其他技术领域。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着重于考虑该实用新型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

但是现有技术中给出明确的启示,例如现有技术中有明确的记载,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到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寻找有关技术手段的,可以考虑其相近或者相关的技术领域。

(2)现有技术的数量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可以引用一项、两项或者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一般情况下可以引用一项或者两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加”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

专利审查制度

专利审查制度

专利审查制度
专利审查制度是指国家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进行审查,在法律和技术方面检验其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的要求,确认其是否具有创新度、实用性和外观设计新颖美观性等特点,从而对其是否授予专利权做出决定的一种制度。

其目的在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确保专利质量,保护专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专利审查制度包括初审、实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其形式、内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其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和评价。

实审:当初审通过后,由专业的审查员对申请的技术性和创新性进行深入研究和考察,包括检索相关技术文献、对比分析和评估技术特点等。

授权:最终决定是否给予专利权,并发布专利公告。

通过专利审查制度,可以避免专利授权不严谨、专利权保护不公等问题,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行为起到促进作用,鼓励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的应用,推动创新性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机会和竞争优势。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
先申请制 先发明制 我国专利法的规定 A.9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专利保护的对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
专利保护的对象(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A.2, R.2
设计本身并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妨害公 共利益,正常使用也不会产生违法行为,但有可能被 人利用来进行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 应以正常使用状态处理。
违反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设计
自然物 无固定形状的产品 纯粹美术作品(如绘画、雕塑、版画), 与特定的地理条件相关的建筑物等。
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与两次修改
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 专利局部门规章的制定和颁布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二)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形式条件 先申请制和先发明制 优先权与优先权日 申请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授予专利权要求的实质条件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案的结合所作的设计 是能够引起美感的设计 是工业上能够利用的设计 是新的设计
原创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各成员可以规定,外观设计如果与已知的外观 设计或者已知的外观设计特征的组合没有显著 区别的,即不是新颖的或者原创的外观设计。
各成员可以规定,这种保护不应延及主要是根 据技术或功能的考虑而作出的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客体(什么东西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A.2, R.2
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怎样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文件的提交(怎样提交申请)

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一、引言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中国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详细规定了专利的申请、审查、保护、实施、转让、期限以及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将从七个方面详细阐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

二、专利的申请与审查专利申请的资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专利,但必须具备专利性,即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

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需要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等。

专利审查:申请提交后,将由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然后根据需要进行实质审查。

审查过程可能包括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和补正。

专利授权:如果审查通过,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

驳回与复审:如果申请未通过审查,申请人可以请求复审或重新申请。

三、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保护对象: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确定。

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至少一个与权利要求书中描述的独立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则该产品或方法可能侵犯了专利权。

保护限制:为了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对专利权的保护有一定的限制,例如先用权、合理使用等。

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对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四、专利的实施与转让实施许可: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许可给他人实施,以获得相应的收益。

实施许可可以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等类型。

转让:专利权人也可以将其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

在转让过程中,必须进行专利权属变更登记。

合同:实施许可和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备案制度:实施许可和转让合同签订后,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备案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无效宣告请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的,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如果该请求成立,则相关专利权将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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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针对产品的外观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提出的新型技术解决方案,具有实用性并且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显著进步的创新成果所授予的一种知识产权。

下面是关于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
1. 审查程序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程序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产局”)完成,复审由知产局或者被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完成。

2. 审查标准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标准主要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其中,新颖性指该方案必须在申请日前没有被公开或者被他人先行申请;创造性指该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有较大的技术进步或经济效益;实用性指该方案能够得到实际应用。

3. 审查周期
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通常为6-12个月左右。

其中,初审时间为3-6个月,复审时间为3-6个月。

4. 可行性意见
如果初审时发现申请人的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标准,知产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可行性意见,指出检索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或者修改申请。

如果申请人未能按照要求答复或修改申请,则该申请将被驳回。

总之,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是相对严格的,需要通过专业的审查程序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创新成果的质量和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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