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管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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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管理规定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八条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九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

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第十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指导、协调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发展。

第十一条设立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第十二条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的出版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应当办理机构编制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

(二)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地址;

(三)出版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格

证明文件;

(四)出版单位的资金来源及数额。

设立报社、期刊社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的,申请书还应当载明报纸或者期刊的名称、刊期、开版或者开本、印刷场所。

申请书应当附具出版单位的章程和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出版单位领取出版许可证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视为出版单位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变更名称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出版单位除前款所列变更事项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经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说明理由和期限;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不得超过180日。

出版单位终止出版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机关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版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属于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九条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自登记

之日起满180日未从事出版活动的,报社、期刊社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报纸、期刊的,由原登记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并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第二十条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期刊社的重大选题,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

出版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二条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第三章出版物的出版

第二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

合法出版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

破坏出版物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出版单位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出版物刊载的内容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六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报纸、期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出版物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载明作者、出版者、印刷者或者复制者、发行者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在版编目数据,出版日期、刊期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出版物的规格、开本、版式、装帧、校对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出版物的质量。

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

第三十条中学小学教科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出版、发行单位应当具有适应教科书出版、发行业务需要的资金、组织机构和人员等条件,并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科书出版、发行资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中学小学教科书,其发行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

第四章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

第三十一条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第三十二条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者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第三十三条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但是,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

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的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委托人应当持有著作权人授权书,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三十四条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承接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第三十五条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的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

从事出版物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经其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跨省或者在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应当经其总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第三十六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出版单位可以发行本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不得发行其他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国家允许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第四十条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不得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版物:

(一)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

(二)非法进口的;

(三)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

(四)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

(五)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

(六)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第五章出版物的进口

第四十一条出版物进口业务,由依照本条例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进口业务。

第四十二条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

机关;

(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四)具有进口出版物内容审查能力;

(五)有与出版物进口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取得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后,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还应当依照对外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十四条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的出版物,不得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的内容。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负责对其进口的出版物进行内容审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的出版物直接进行内容审查。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无法判断其进口的出版物是否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可以请求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内容审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请求,对其进口的出版物进行内容审查的,可以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费用。

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禁止特定出版物的进口。

第四十六条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在进口出版物前将拟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有禁止进口的或者暂缓进口的出版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并通报海关。对通报禁止进口或者暂缓进口的出版物,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不得进口,海关不得放行。

出版物进口备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七条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

第四十八条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在境内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必须报经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

依照前款规定展览的境外出版物需要销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九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对

所属出版单位出版活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并应当配合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所属出版单位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出版单位和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从事出版活动和出版物进口活动的情况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五十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二)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版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十一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版单位综合评估办法,对出版单位分类实施综合评估。

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和进口经营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行政许可。

第五十三条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第七章保障与奖励

第五十四条国家制定有关政策,保障、促进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第五十五条国家支持、鼓励下列优秀的、重点的出版物的出版:

(一)对阐述、传播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有重大作用的;

(二)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以及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重要意义的;

(三)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有重大作用的;

(四)对推进文化创新,及时反映国内外新的科学文化成果有重大贡献的;

(五)对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重大作用的;

(六)其他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

第五十六条国家对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予以保障。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和盲文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国家对在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在农村发行出版物,实行优惠政策。

第五十七条报纸、期刊交由邮政企业发行的,邮政企业应当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发行。

承运出版物的运输企业,应当对出版物的运输提供方便。

第五十八条对为发展、繁荣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五十九条对非法干扰、阻止和破坏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的行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

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版、进口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的;

(二)明知或者应知出版物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而印刷或者复制、发行的;

(三)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出版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而向其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进口、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口的出版物的;

(二)印刷或者复制走私的境外出版物的;

(三)发行进口出版物未从本条例规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的。

第六十四条走私出版物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二)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取得印刷或者复制许可而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三)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

(四)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履行法定手续印刷或者复制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没有全部运输出境的;

(五)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出版物的;

(六)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出版、印刷、发行未经依法审定的中学小学教科书,或者非依照本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的。

第六十六条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

(二)利用出版活动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一)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改变名称,以及出版单位变更其他事项,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变更登记手续的;

(二)出版单位未将其年度出版计划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三)出版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送交出版物的样本的;

(四)印刷或者复制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的;

(五)出版进口经营单位未将其进口的出版物目录报送备案的;

(六)出版单位擅自中止出版活动超过180日的;

(七)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八)出版物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

第六十八条未经批准,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第六十九条印刷或者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散发含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其他非法出版物的,当事人对非法出版物的来源作出说明、指认,经查证属实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单位违反本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一条单位违反本条例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出版从业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资格证书。

第七十二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行政法规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进口、发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

出版管理条例 (2001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公布根据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59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版活动,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是指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第三条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四条从事出版活动,应当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保障。 公民在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等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涉嫌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经营场所;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八条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九条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应当由出版单位出版。 本条例所称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 法人出版报纸、期刊,不设立报社、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视为出版单位。 第十条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国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指导、协调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发展。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一、单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贯彻执行出版工作的基本方针,主要体现于出版物的()。 A.复制 B.载体 C.形式 D.内容 2. 编辑人员在作者与读者的相互关系中,处于()地位。 A.指导 B.中介 C.支配 D.辅助 3.关于出版活动中的“复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复制作品的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B.印刷是出版物生产中最常用的复制方式之一 C.电子期刊可以由读者直接下载到计算机上阅读,所以不必经过复制 D.只有经过复制,作品中所含有的精神文化信息才能向消费者广泛传播 4.下列关于音像制品与书、报、刊等出版物主要区别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表达内容的手段不同 B.物质载体不同 C.复制方式不同 D.发行方式不同 5.图书必须具备的结构部件包括()等。 A.封面、主书名页、环衬、护封 B.封面、主书名页、护封、辑封 C.封面、主书名页、腰封、环衬 D.封面、主书名页、目录页、正文书页 6.裁口是指书刊的()。 A.上切口 B.下切口 C.外切口 D.内切口 7.“版心”是指()。 A.图书的主体部分 B.版面上容纳文字图表的部位 C.版面对角线交叉点 D.印版的中心部位 8.从2007 年1月1 日开始,中国标准书号的编号位数是()。 A.10 位 B.13 位 C.9 位 D.15 位 9.下列使用书号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不同装帧形式的同一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B.不同版本的同一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C.一种图书多次重印,使用同一个书号 D.多卷书每卷(册)分别定价使用同一个书号 10.助理编辑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A.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B.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协助发稿 C.检查样书,练习撰写书讯、书评等出版物宣传材料 D.分担稿件复审工作 11.国际标准书号的标志符是()。 A.ISDS B.ISSN C. ISBN D. ISRC 12.作为著作权限制方式“法定许可”内容之一的转载、摘编,仅限于()。 A.报纸、期刊转载或摘编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播放的作品 B.报纸、期刊转载或摘编图书的内容 C.图书转载、摘编报刊上的已发表作品 D.报纸、期刊之间相互转载、摘编作品 1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A.作品首次发表后50 年 B.执笔者死后50 年 C.该法人或组织解体后50 年 D.该作品创作完成后50 年 14.有些客体,如(),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A.计算机软件 B.时事新闻 C.摄影作品 D.电影作品 15.下列各组词语中,拼写有误的一组是()。 A.北京(Běi jīng )桌子(zhuōzi ) B.谛听(dìtīng )理论(lǐlùn )

业务流程管理的3个重要层次

业务流程管理的3个重要层 次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业务流程管理的3个重要层次 田雨筠:资深管理模型专家,中国管理实战实力派代表人物;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学历。 业务流程重组自90年代初由美国两位管理学专家首次正式提出后迅速风靡全球,近年来随着国内信息化进程也日渐被国人所熟悉。然而这个诞生在美国,在大规模生产向个性化定制转变,IT技术被广泛应用这样一个大背景中产生的业务流程管理理论曾一度受到质疑。其原因是大规模业务流程重组成功几率不高,连BPR理论创始人之一哈默后来也承认BPR理论过于激进,在更多时候应该采用业务流程优化而不是BPR。其实对于国内企业来讲,业务流程管理按照其变革程度应该分为三个层次:业务流程建立和规范、业务流程优化和业务流程重组。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变革分别适用于不同阶段和管理基础的企业。 第一个层次是业务流程的建立和规范。 在一个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建立初期,由于企业生存压力,业务流程管理者普遍关注市场和销售,对流程和制度不重视,运作基本靠员工经验和一些简单制度,企业成功往往取决于企业主个人能力和一些偶然机会,比如拥有该行业成功所需要的特定资源。处于这个层次的企业当在解决了生存问题,开始走向规模化时,面临着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这个时候解决的是一个从无到有的问题,象许多企业推行ISO9001体系或其他一些基本制度的建设都是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内大部分中小企业和一些市场化程度不高行业里的企业大都属于这个层次。 处于第一个层次企业面临最大问题是无序,通常会出现组织结构不健全,机构因人设岗,权责不清和没有制度流程。这些企业通常没有成型组织机构,谁熟悉哪一块也就由谁负责该项业务,职能通常有交叉,企业运作基本上依赖于人的经验和惯性,经常会发生越级指挥事件,同时会表现出高度集权特点。 从业务流程管理角度,这个时期企业急需的是建立起基本流程和规范,如业务运作流程、作业指引、岗位说明书、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等。这个时期的企业不能强求业务流程管理的精细,关键是明确权责,识别和描述流程,使工作例行化。 第二个层次是业务流程优化。 由于企业规模扩大,组织机构会逐渐庞大,分工会越来越细,企业官僚化程度也在随着增加,这个时候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低效,也就是效率低下,通常这类企业会表现出以下特点: 组织机构完整,甚至大而全,也有书面职责说明、制度流程,但是会出现部门间合作不畅,跨部门流程工作效率低下,决策时间长,制度流程虽然有但是没有达到精细化程度,流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还通过

图书质量管理细则

四川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 图书编校质量管理细则 一、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规范图书出版,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细则。 二、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不符合者为不合格。 四、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按《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五、我社图书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行编校质量检查,使图书编校质量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对社内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费的实际金额扣罚相关责任人。对省出版局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

费的2倍额度扣罚相关责任人,该书折半计算造货码洋。对总署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品,按照该书编校费的2倍额度扣罚相关责任人,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不论图书产品编校质量差错率是否超过万分之一,书中如有政治性、导向性差错并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按照该书编校费3倍额度及直接经济损失的50%扣罚直接责任人,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并视具体情况对其实行停止本职工作三个月至一年的处罚;特别严重者调离编辑工作岗位。不论图书产品编校质量差错率是否超过万分之一,因书中重大知识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该书编校费三倍额度及直接经济损失的30%扣罚直接责任者,该书不计算造货码洋。 2、每个校次的校对人员需严格填写“校对记录表单”,记录原稿及各校次编校硬伤。一校发现原稿硬伤超过万分之三,每一处错误,得到责任编辑确认,扣罚责任编辑一元;二、三校发现硬伤超过前一校次30%以上,每一处错误,得到责任编辑认可,扣罚前一校次校对人员一元。社内首次校对均视同为一校,参照一校扣罚标准。 校对统计半年核算一次,差错扣罚在工资中扣减。 总署、省出版局质量抽检差错率在万分之零点五以内的图书,每种一次性奖励500元。 3、校对人员发现书稿政治性、导向性差错,扣罚责任编辑300元、复审300元、终审300元,扣罚金额用于奖励相关校对人员。 4、实行图书印前抽查,抽查字数为书稿的30%。经责编认定后,如抽查部分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即为不合格。印前检查不合格者,

书店员工培训课件:图书基础知识

图书的基本概念 1、封面:又称“封一”、“封皮”、“书皮”,起着保护书籍、装饰书籍的作用。封面一般印有书名、作者(包括译者、编著者、校订者)和出版社名称。 2、封里:又称“封二”,即封面里边的空白页。 3、封底里:又称“封三”,即封底里边的空白页。有时也会印有广告或者书籍信息(定价、作者简介等等) 4、封底:又称“封四”,是书的最后一面,与封面相连。一般印有书号和定价。 5、护封:是封面外的保护层。其实就是一个有勒口的封面,护封的组成部分从它的折痕来分有前封、书脊、后封、前勒口、后勒口和大多是没有印刷内容的里页 6、护封:又称“外包封”,指图书封面外的包封纸。一般印有书名和装饰性图画,可保护封面,增加图书的美观。 7、腰封:也称“书腰纸”,附封的一种形式,是包裹在图书封面中部的一条纸带,属于外部装饰物。 8、书脊:又称“封脊”,即书的脊背,接连封面和封底。一般印有书名、册次和出版社名称。分为方脊、圆脊。方脊线条清晰,现代感强。圆脊厚重、严实、经典味强。 9、封套:指书信或书籍的厚纸外套。封套的用途是将单页或样本插入封套内,形成整合的一套文件材料 10、勒口:亦称飘口、折口。是指书籍封皮的延长内折部分。编排作者或译者简介,同类书目或本书有关的图片以及封面说明文字,也有空白勒口。 11、环衬:亦称环衬页,是封面后、封底前的空白页,连接到封面的叫前环衬,连接到封底的叫后环衬,是封面到扉页和正文到封底的过渡。目的在于封面和内心的牢固不脱离。 12、扉页:又称书名页,是内文部分的首页。指在书籍封面或衬页之后、正文之前的一页。扉页上一般印有书名、作者或译者姓名、出版社和出版的年月等。扉页也起装饰作用,增加书籍的美观。 13、版权页:一般安排在正扉页的反面,或者正文后面的空白页反面。文字处于版权页下方和书口方面为多。记录内容提要、书名、著译者、出版者、制作者、印刷者、开本、印张、版次和印次、出版日期、字数、累计印数、书号、定价等。 二、图书的内容要素

图书出版流程

图书出版流程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题报批 省一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对出版图书选题内容进行审批,确保有关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 860 号)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内容,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即出版单位须向新闻出版总署专题申报备案,同意后方可出版。 3.组稿、编辑 选题经批准后,出版业务进入编辑环节。 编辑组织稿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组织稿件,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代理组织稿件。每一种图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和保护作者和出版社双方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的是著作权人(作者)许可使用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对其著作的使用范围、许可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标准、付酬方式等。合同期限一般在3-10年。 出版社向作者支付稿酬一般有三种方式: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版税和一次性付酬。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以千册为单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即印数稿酬);作品重印时只付印数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版税,指出版者以图书定价×发行数×版税率的方式向著作权人付酬;版税率一般是3%-10%。一次性付酬,指出版者按作品的质量、篇幅、经济价值等情况计算一个确定现金数额的报酬,并一次性向著作权人付清。 4.审稿、申报书号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新出图[1997]79号1997年3月3日) 新出图[1997]79号新出图1997年3月3日发布 为加强图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我署在1992年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补充,制定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照此施行。在施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我署。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使图书出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我国《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图书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的图书。 第二章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 第三条 图书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选题、内容、编辑加工、校对、装帧设计、印刷装订等方面。为了便于管理,本规定将有连带关系的选题和内容,合并为内容项;将编辑加工和校对,合并为编校项。 第四条 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分为两级,即:合格、不合格;编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分为四级,即: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 1、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2、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第六条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 1、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2、差错率超过0.25/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3、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4、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见本规定附件。 第七条图书装帧设计的质量分级标准 l、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字体、字号合理的,为合格。 2、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

出版社培训总结

篇一:出版集团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心得体会 出版集团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心得体会 xx年7月,在大学刚刚毕业之际,我很荣幸地成为了xx出版集团的一名新进员工,开始了自己人生中新的征程。为了使我们这些新鲜的血液能够尽快地融入出版社的大家庭,尽早适应工作环境,明确工作内容,从7月中旬开始,集团领导特地为我们安排了近两个月时间的岗前培训。这次培训的内容十分丰富,从一线实践到理论学习,从体力锻炼到脑力激荡,可以说涉及到了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在这期间,我们也通过系统和全面的学习,掌握了集团的发展情况,也对自己今后所要从事的工作有了更加清醒地认识。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在培训期间,我和其他22位同事在共同学习、共同帮助、共同竞争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同时我们也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提升了自身的素质。对我们而言,这次的培训,一方面为我们踏上工作岗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培训所衍生出的关于责任、合作、共赢等等理念,也给了我们很大的教益和启发。在诸多不舍和留恋中,我们的岗前培训活动即将画上圆满的句点,在此期间,我付出了汗水和努力,也收获了快乐和启发。现就这次的培训活动简单地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这次的培训活动内容非常丰富,可以说是涉及到了我们日后工作的方方面面。从我集团在xxxx的物流实习基地开始干起,我们先后被派往xx省各市区的新华书店进行参观学习,后进行拓展训练,最后的安排是由集团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我们进行相关业务方面的理论培训。在物流一线锻炼期间,我们了解了图书的配货、发货和退货等环节的情况,体会到了一线工人的辛苦和努力,也理解了发行人员在图书推广方面的不易,更是亲身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图书编辑对自己手中的图书所担负的责任;在济xx城路书店时,我和另外一名同事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暑期做活动的两本图书的推荐和营销活动,并尽己所能地向读者们宣传我集团的文化理念和其他品种的图书,提高了集团图书的市场影响力。对个人而言,在图书信息密集的书店进行学习,可以更加迅速和直观地了解到当前图书的发展情况,能更加清晰地看到大社、强社图书的优势。书店无疑是最生动的课堂,在书店工作对我们视域的开阔也是极有帮助的。第三阶段的培训内容为拓展训练,这是对自身能力和潜力有极大挑战性的活动。在训练中,我们这批新人有了彼此加深了解和认识的机会,也培养了高度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拓展训练中的个人挑战项目和集体共同突破的项目,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之中所传达出的精神要义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岗前培训的最后一大项内容就是理论课的学习。通过各个部门领导人的言传身教,我们对图书出版环节的具体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从市场发展前景到文字的编校,从图书的制版印刷到发行渠道的创建,脉络清晰,可操作性强。在课程最后,我们以书面测试和口头演讲的方式,向领导汇报了这次岗前培训的践行情况。回顾这一阶段的培训情况,我认识到: 1. 要做一名合格的从业者,首先要转变心态,完成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变。通常来说,达到理想心理状态的关键点有:渴望成功、目标长远、努力学习、懂得感恩和心态积极。这五个方面实际上涵盖了一种优秀的工作态度的方方面面。我们这些刚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新人来说,我们身上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要提高自身的能力,加强对自己的要求,当务之急在于快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尽快将自身的工作状态调整到最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日渐成长,工作才能成为我们自己所喜爱的事业,让我们为之不懈奋斗。 2. 工作即意味着一种责任。在责任面前,要有激情,有干劲,有快捷有效的行动能力。做好工作的前提首先在于明确自己的责任,并有信心承担其后果。只有树立对工作负责的态度,遇事认真不搪塞,不找借口不推脱,才能真正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到位。在履行工作职能的同时,不仅仅要有一贯的责任意识,还应该有一种自发开拓创新的热情,不能被动地接受,而应该主动地学习和提高。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专长,充分享受工作的乐趣。 3. 工作中,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效果事半功倍。沟通是有技巧的。通过课堂的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最全知识总结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最全知识总结

第一章出版概论 第1节出版活动 一、出版的概念 出版是指编辑、复制作品并向公众发行,以传播科学文化、信息和进行思想交流的一种社会活动。 在我国最早使用“出版”,1833年创办于广州的中文月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计传》 我国第一次在法律文件上使用“出版”,1906年清政府《大清印刷物专律》二、出版活动的构成要素 编辑、复制、发行 三、出版活动的前提 作品:文字作品、口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 建筑作品、摄影、电影、设计图、地图、模型、计算机软件。 四、出版活动的特征 1.文化的记载、传播、交流和传承 2.不同劳动的有机结合 3.意识形态属性 4.经济属性和产业属性 五、出版活动与社会的关系 (一)社会发展对出版活动的决定性影响 1.社会的政治状况主导着出版活动的方

向 2.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物质条件 3.科学技术是出版活动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4.社会文化的发展为出版活动提供活力 (二)出版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 1.对政治发展的影响 1)形成舆论导向 2)深化思想政治教育 3)促进社会和谐 2.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1)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社会生 产力发展 2)传递各种社会信息,加快经济 的发展速度 3.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 4.对文化发展的影响 1)增进文化积累 2)推进文化创新

3)促进文化交流 第2节我国出版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方针原则 1.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2.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古为今用、 洋为中用 3.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4.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 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5.坚持质量第一:选题对路、内容正确充实,有尽 可能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或艺术性,对出版物的编校质量、装帧设计 质量、物质生产质量严格要求,精益求精。

业务流程管理

业务流程管理 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BPM),即业务流程治理,是一套达成企业各种业务环节整合的全面治理模式。通英文缩写BPM = Business Proce ss Management,是指按照业务环境的变化,推进人与人之间、人与系统之间以及系统与系统之间的整合及调整的经营方法与解决方案的IT工具。 业务流程重组(BusinessProcessReengineering,BPR)自90年代初由美国的两位治理学专家首次正式提出来以后,迅速风靡全球,近年来随着国内信息化的进程,也日渐被国人所熟悉。然而那个产生在美国,在大规模生产向个性化定制转变,IT技术被广泛应用的如此一个大背景中的产生的治理理论曾一度受到质疑。其缘故是大规模的业务流程重组的成功几率不高,连BPR理论的创始人之一哈默后来也承认BPR理论过于激进,在更多的时候,应该采纳业务流程优化(BusinessProcessImprove,BPI)而不是BPR。事实上,关于国内的企业来讲,业务流程的治理按照其变革的程度应该分为三个层次:业务流程的建立和规范、业务流程优化和业务流程重组。这三个不同层次的变革分别适用于不同时期和治理基础的企业。 业务流程的建立和规范 在一个企业专门是中小企业建立的初期,由于企业生存的压力,治理者普遍关注市场和销售,对流程和制度不重视,运作差不多靠职员的体会和一些简单的制度,企业的成功往往取决于企业主的个人能力和一些偶然的机会,例如拥有该行业成功所需要的特定资源。处于那个层次的企业,当在解决了生存咨询题,开始走向规模化的时候,面临着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那个时候解决的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咨询题,象许多企业推行ISO900 1体系或其他一些差不多制度的建设,差不多上为了解决那个咨询题。国内的大部分中小企业和一些市场化程度不高的行业里的企业大都属于那个层次。 处于第一个层次的企业,面临的最大的咨询题是无序,通常会显现组织结构不健全,机构因人设岗的,权责不清和没有制度流程。这些企业通常没有成型的组织机构,谁熟悉哪一块也就由谁负责该项业务,职能通常

怎么出版书籍 图书出版流程是什么

怎么出版书籍图书出版流程是什么 一本书从收稿到最终作者拿到样书,大致要经过哪些流程环节和经手多少人。 图书出版流程: 1、出版社编辑收到稿子,要交给排版厂打印成纸稿(原稿),这经手第2 个人(编辑算第1个)。 2、打印好后,如果编辑有空就自己看,没空就发给社外编辑逐字逐句进行审查、修改、提出疑问,经手第3个人。 3、社外编辑看完之后,返给编辑,编辑还要看,有问题要返给作者修改,经手第4个人。 4、作者修改好之后,编辑检查没问题了,发给复审——第5个人。 5、复审审查书稿1/4左右内容之后,退给编辑解决问题,编辑解决好之后,发给终审——第6个人。 6、终审审查书稿1/4左右内容之后,退给编辑解决问题,编辑解决好之后,发给总编办,登记、发稿、向新闻出版署申请书号——第7个人。 7、书稿交给排版厂的排版员进行排版——第8个人。 8、排版好之后打印,和原稿一起交给校对人员——第9个人。 9、校对人员按照编辑、复审、终审留在原稿上的修改字迹对比新稿子进行核对,有问题作出标记,核对好之后返给编辑修改、确认,然后再发排版人员 修改。 10、这样在校对、排版、编辑之间反复三次,最终没有错误了,才能到出 片环节。 以上所有环节就是传说中的“三审三校”。 11、“三审三校”环节进行中,编辑还要请设计人员设计好图书封面——第 10个人。 12、书稿片子出好之后(出片人员,第11个人),和封面片子汇到一起,发给印制员审核——第11个人。

13、印制员审核无误之后发给印刷厂开始印刷——第12个人。 14、印刷好之后,工人进行装订、打包——第13个人。 15、打包好的新书,拉到出版社库房,库管员将新书入库等待发货,作者 样书送到编辑处——第14人。 16、编辑把样书寄给作者。 到此,一本书从收稿到最终作者拿到样书,至少要在14个人(这还是很保守的统计,实际不止)、几十个环节中转来转去。出一本书多么不容易!每一 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图书的质量和出版进度。而编辑,是所有环节的枢纽,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编辑处理,出了责任事故也大部分需要编辑承担。 怎么出版书籍 一、选择公司和编辑 首先,你的第一本书不是为了迎合市场而写的,你写的时候不知道这个东 西能出书,那么你在自己喜欢的平台上写,有一天,编辑找上了你,说明这个 第一个找上你的编辑比其他人更早发现你的东西的好处了,但是这时候会有其 他编辑紧接着也来找你,怎么办呢? 还有一种可能,你就是想写一本书,然后出版,那么你就要考察你写的东 西和市场上的同类比较的独特新、相关性,判断你的东西会不会好卖,适当发 布到相关网站,等待编辑找你,或者你主动找编辑。 那么就需要自己选择一个编辑,这个选择不仅仅是选择编辑,同时还是选 择编辑所在的出版社或者公司。 主动投稿的,最好就找自己在微博上或者豆瓣上熟悉的人吧,现在主动投 稿的出版几率很少。 就题材内容而言,现在市场多元化,以前的书都是文学、小说什么的,现 在就不一样了,什么东西只要是需要文字和图像表达的,都能选择书作为载体,没有什么卖不好,没市场,只有说你这个东西市场多大,是大众类的还是小众 类的。按照投资比例说能不能挣钱。 要是是出版社的编辑找你,你先可以等等,因为出版社现在市场化的就那 么几家,而且他们大多滞后,你就要遴选一下。去当当亚马逊查查,但是也要

图书出版合同(示范文本)

图书出版合同(示范文本)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9361

图书出版合同(示范文本) 订立合同双方: 出版者:____,以下简称甲方; 著(译)者: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承担乙方书稿的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出版乙方书稿《_____》并享有该书稿的专有出版权,其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形式出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再续订。 第二条本书稿是乙方本人的智力成果(或受他人委托的智力成果),如发生抄袭和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不得将本书稿以任何形式在其他

出版单位另行出版。否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四条本书稿的字数和插图(照片)___。 第五条本书稿的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__元,并按规定付印数稿酬。书出版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稿酬。 第六条本书定于____年__月底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甲方应预支给乙方30%以内的基本稿酬。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形势的变化不能出版,甲方应支付给乙方30%的基本稿酬。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出书,付给乙方50%~70%的稿酬。遇有这两种情况,都应在__天内将原稿退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对原稿负责,原则上不给乙方看清样。如乙方要求看清样,只能作个别文字改动,如因改动过多而造成经济损失和延长出书时间,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书出版后,赠乙方样书20册,乙方可按定价的70%购书100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乙方样书2册。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经乙方许可,甲方有权允许第三者转

科技开发费管理业务流程介绍

3.3科技开发费管理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1.1 提高股份公司科学技术水平。 1.2 规、合理、有效使用科技开发费用。 1.3 推广科研开发成果。 2 财务目标 2.1 保证核算真实、准确、完整。 3 合规目标 3.1 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股份公 司部规章制度。 3.2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委托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合同必须符合合同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部规章制度。 二、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1.1 科技开发计划、项目管理不当,导致科技资源未得

到优化配置。 1.2 费用支出缺乏依据、控制不严,超过年度预算,影 响科技开发计划的执行。 1.3 科技开发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或非项目费用列入科技 开发项目。 1.4 技术转让不当导致股份公司技术流失。 1.5 未经审核,变更标准合同文本中涉及权利、义务的 条款所导致的风险。 2 财务风险 2.1 科研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划分错误,核算不真实。 2.2 科研收入、费用记录不完整,账务处理不正确,导 致会计信息失真。 3 合规风险 3.1 违反国家有关科技、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股份 公司部规章制度,导致法律纠纷或受到处罚。 3.2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委托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合同不符合合同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造成损失。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年度科技开发预算编制与分解

1.1 科技开发部依据股份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对技 术的需求,根据分(子)公司(含研究机构)上报 的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和总部层面的技术需要,经审 核后,编制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和预算,按规定 权限报批。 1.2 科技开发部在年度科技开发预算,对经审定的项目 进行分解,形成年度科技开发专题计划,经主任审 核后,安排与项目(或课题)的可能承担单位进行 对接。 1.3 各分(子)公司科技开发部门在股份公司下达和本 分(子)公司安排的年度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和预算 指标,对项目计划和预算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安排 与项目(或课题)的可能承担单位进行对接,并纳 入科技开发费统计。各分(子)公司自行安排的年 度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和预算按规定权限审批后报科 技开发部备案。【ERP】相关部门在ERP系统中维护 项目或科研订单,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下达项目和 预算。 2 科技开发项目立项和技术开发合同签订 科技开发项目(课题)按研究和开发阶段分别立项。 2.1 各级科技开发部门按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管 理暂行办法》审查承担单位资格后,由科技开发部

图书印制培训知识

图书印制基础知识 一、什么叫印刷: 1.通过不同版面,施加不同压力把油墨转移到纸上的过程就叫印刷。 2.印刷分为凹版、平版、凸版,平版是咱们目前所常用的胶版。 3.印刷四色:黄(Y)、品(M)、青(C)黑(K) 4.增加黑墨的目的:(1)增加黑的纯度(2)节约CMY的用量。 5.印刷分为:四色印刷、双色印刷、单色印刷。 6.印刷专色:为了突出品牌颜色或印刷工艺的需要,比如:标志色不能有色差,或者 金银色,必须为专色,将某一种颜色制作成单独一块版印这个颜色,这就是专色。 7.专色可以为:潘通色,四色油墨中一种或者两种混合。 注意: 1)黑色文字或者专色文字一定用单一颜色印刷,不要套印叠加颜色。避免重影。 2)专色文字与黑色套印时,一定要做陷印处理。 8.是陷印而非掐印介绍: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一个圆,中间有另外一个圆,就是外面一个圆环是一个色,中 间的圆是另外的一个颜色,这样的一个搭配如果不是用四色叠印而是用两个专色印 刷的话,就用到陷印。 由于印刷机械精度的问题,不可能做到套印100%准确,如果有一点点套印不准的 话,两个颜色之间就会有白边,露出纸张的颜色,不是上下就是左右,反正有一边 是漏底色的,这样十分不美观,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菲林的时候,将内圆适当放 大0.2,圆环的内经缩小0.2,这样就有0.4的重叠,无论上下还是左右偏位,都 不会有底色漏出来了,当然不能超过0.2的套印不准的误差啦,这种缩小与放大的 印刷方式就是陷印。 9.陷印处理:就是在交接的地方用这交接的两种颜色互相渗透一点,就不会产生白边。 10.专色,大篇幅阅读性文字最好采用深色调。用浅色调容易产生视觉疲劳。 11.在填写印制信息表里,需要填写色数,一般都是单色或者四色,如果正背四色,请 写4/4;如果正背单色,请写1/1;如果正4色背白,请写4/0;如果正四色且有 有专色背白,请写4+专色/0,且标注什么专色,最好附上色标。 二、印刷前部分: 1.菲林(film):印刷制版中的胶片,记录图书图文信息的一种载体。菲林都是黑色 的,菲林的边角一般有一个英文的符号,是菲林的编号,标明该菲林是C、M、Y、 K中的哪一张,是cmyk的其中一个(或专色号),表示这张菲林是什么色输出的。 2.四色菲林:一套为4张,有时为了拼版套准,需要多出1套或者2套菲林。 问题:封面为什么需要几套菲林? 解答:保证封面套印准确。封面一般都是对开印刷,封面自身为8开, 如图示:

出版业基础知识

一、图书出版、印刷基本概念 1.版式:书籍排版的式样。指版面、版心、排式(横排或直排)、书眉、页码、行距、标题、字体、插图等大小格式的安排。 2.版面:是指书籍一页的幅面,包括版心、白边页码、书眉以及正文等内容。 3.版心:又称“版口”,是书页上除四周白边排印正文的部分。 4.装帧:图书付印前的整体设计。如封面、扉页、插图、装订形式等美术设计和板式等技术设计。 5.封面:又称“封一”、“封皮”、“书皮”,起着保护书籍、装饰书籍的作用。封面一般印有书名、作者(包括译者、编著者、校订者)和出版社名称。 6.护封:又称“外包封”,指图书封面外的包封纸。一般印有书名和装饰性图画,可保护封面,增加图书的美观。 7.封里:又称“封二”,即封面里边的空白页。 8.封底里:又称“封三”,即封底里边的空白页。 9.封底:又称“封四”,是书的最后一面,与封面相连。一般印有书号和定价。 10.书脊:又称“封脊”,即书的脊背,接连封面和封底。一般印有书名、册次和出版社名称。 11.版本:指一本书的不同版本,即内容和形式上与原版有所不同的图书。出版形式不同,包括开始出版,同时有几种形式的版本,或再版的印刷地点和时间不同;装帧形式不同,如平装本、精装本、普及本、线装本;排版形式不同,如横排本、直排本。内容不同,是指出版以后,内容增删或修改,如增订本修订本、缩写本,以及翻译不同的版本和节译本。 12.版本记录:又称“版权记录页”,简称“版权页”。是一本书的出版记载,提供读者了解图书出版情况,附印于图书正文前页或后页。有书名、著作者、出版者、开本、印张、版次、印次、印数、字数、出版年月、书号、定价等项目。 13.印张:计算图书篇幅的单位,表示一本书所需要的印刷纸张数。一个印张等于半张纸,一张纸两面印刷,则为两个印张。

图书出版流程共8页文档

图书出版流程 一本书从选题、组稿、编著或翻译、编辑审读、加工到出版发行,要经过许多环节和一系列的具体手续。 出版社一般根据长远和近期的选题规划以及当前和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出选题,物色合适的著(译)者,并与著(译)者签订图书出版合同。著(译)者根据与出版社协商同意的内容及图书出版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编写或翻译工作。 除出版社主动向著(译)者组稿外,著(译)者也可以主动与出版社联系,自荐欲著(译)书稿或自投已写(译)好的稿件。我们希望著(译)者先与出版社联系并列选后再进行写作。著(译)者在联系信件中,除将本人简历和主要情况做一简要介绍外,应讲明撰写或翻译该著作的价值和意义,该著作的主要内容和特色,并提出简要的编写提纲,以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选。对于翻译著作,除介绍翻译价值、原著作主要内容和特点外,还应提供该书目录中译文和版权页复印件。对于著(译)者的自投稿,出版社根据稿件质量和读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采用。 著(译)者完成初稿交出版社后,出版社要对稿件进行全面审读。必要时,出版社将请相关专家或召开审稿会审查书稿。翻译稿一般要请人校订,必要时还要看试译样稿。决定采用的书稿,即由出版社进行编辑加工及复审和终审,这一阶段会对书稿提出需要修改、补充或删减等意见,

著(译)者应予以配合,认真修改。著(译)者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提出,经协商一致后定稿。如果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并经反复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出版社可按合同约定退稿。 完成编辑审稿和加工工作的书稿经装帧设计后发送排版,在按规定进行校对后,经印刷、装订,正式出版。为了保证书稿质量,除需要出版社内各环节密切配合外,特别希望著(译)者交付符合“齐、清、定”要求的稿件并在著(译)和出版过程中与出版社很好地合作。 ----------------------------------------------------------------------------- 在中国,一本书的问世要经过这样几个步骤: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过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出版社社长和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的三级论证,最终由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批准。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

一、单项选择题(共3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贯彻执行出版工作的基本方针,主要体现于出版物的()。 A. 复制 B.载体 C.形式 D.内容 2. 编辑人员在作者与读者的相互关系中,处于()地位。 A. 指导 B.中介 C.支配 D.辅助 3.关于出版活动中的“复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复制作品的过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产过程 B. 印刷是出版物生产中最常用的复制方式之一 C.电子期刊可以由读者直接下载到计算机上阅读,所以不必经过复制 D. 只有经过复制,作品中所含有的精神文化信息才能向消费者广泛传播 4.下列关于音像制品与书、报、刊等出版物主要区别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 表达内容的手段不同 B.物质载体不同 C.复制方式不同 D.发行方式不同 5.图书必须具备的结构部件包括()等。 A. 封面、主书名页、环衬、护封 B.封面、主书名页、护封、辑封 C.封面、主书名页、腰封、环衬 D.封面、主书名页、目录页、正文书页 6.裁口是指书刊的()。 A. 上切口 B.下切口 C.外切口 D.内切口 7.“版心”是指()。 A. 图书的主体部分 B.版面上容纳文字图表的部位 C.版面对角线交叉点 D.印版的中心部位 8.从2007 年1 月1 日开始,中国标准书号的编号位数是()。 A.10 位 B.13 位 C.9 位 D.15 位 9.下列使用书号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A. 不同装帧形式的同一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B. 不同版本的同一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C.一种图书多次重印,使用同一个书号 D. 多卷书每卷(册)分别定价使用同一个书号 10.助理编辑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A. 协助编辑进行工作 B.在编辑指导下,初审和加工稿件,协助发稿 C.检查样书,练习撰写书讯、书评等出版物宣传材料 D.分担稿件复审工作 11.国际标准书号的标志符是()。 A.ISDS B.ISSN C. ISBN D. ISRC 12.作为著作权限制方式“法定许可”内容之一的转载、摘编,仅限于()。 A. 报纸、期刊转载或摘编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播放的作品 B.报纸、期刊转载或摘编图书的内容 C.图书转载、摘编报刊上的已发表作品 D.报纸、期刊之间相互转载、摘编作品 1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A. 作品首次发表后50 年 B.执笔者死后50 年 C.该法人或组织解体后50 年 D.该作品创作完成后50 年 14.有些客体,如(),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A. 计算机软件 B.时事新闻 C.摄影作品 D.电影作品 15.下列各组词语中,拼写有误的一组是()。 A. 北京(Běi j īng )桌子(zhuōzi ) B.谛听(dìtīng )理论(lǐlùn )

清华大学出版社样书申请流程

清华大学出版社样书申请流程 尊敬的老师,您好: 为了使您对清华大学出版社的教材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更好地选择到适合您教学需要的教材,您可在我社清华教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c3257407.html,/teacher)挑选与你专业相关的教材,我们将为选用清华版教材的老师免费提供样书。具体申请流程,请参见下文。 第一步:如果您不是我社教师服务频道会员,请首先注册为会员,届时您将享受到我社诸如免费索取样书、电子课件、申报教材选题意向、清华社各学科教材展示、试读等等优质服务。我们会在24小时之内,开通您的会员功能。(如您已是会员,请参阅第二步) 在注册页面输入邮件地址、昵称及密码后,在“请选择用户身份”一项请务必注意点选“高校教师”。 扩展出注册项后,请认真详实的按要求填写每一“*”号项后,点选“完成”,后台审批通过后,即可成为会员同时获赠300积分,用于换取各种教学资源。 点选“完善其它信息”并按要求填写,可额外获得200积分。 不明之处,请联系我社当地院校代表(请参阅教师服务频道“联系我们”一栏) 第二步:图书搜索 会员审批通过后,您可以在“文泉书局——清华教研”的页面点选“样书申请”(图一)或在“我的帐户”中的“教师服务”版块点选“可申请样书查询”(图二)均可,之后在对应的表单中输入要下载图书的书名或作者,点击“检索”(图三) 图一:

图二: 图三:

第三步:申请样书。 在查询结果中点击书名进入图书介绍页面,可以申请电子书、纸质书、配套资源等。(提示:申请电子书、申请纸书功能按钮只有教师会员并且在登录的状态下可见) 1 申请电子书:每成功申请1本电子书,扣减固定的100积分。在积分足够的情况下,只需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后即可自动获得电子书,无需人工审批。(提示:积分不够可以继续申请,但需人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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