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化税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一)
最优税收理论与我国财税改革

最优税收理论与我国财税改革最优税收理论是现代税收理论的基石之一,它是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研究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与局限性,寻求税收政策设计的最佳方式。
最优税收理论的关注点不仅是税负的大小,更在于如何通过不同的税制设计来影响和调节经济行为,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本文将就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观点和我国现阶段的财税改革进行探讨。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观点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观点包括:税收应该遵循公平、效率、简单和可行的原则;税收应该根据不同群体的收入和财富水平分别征收;税收应该根据某种社会福利标准进行优化,以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税收的设计应该充分考虑或回应市场失灵、公共物品和外部性等经济问题,以达到社会经济的最大福利;税收的设计应该考虑制度的长期稳定性和政治可行性。
针对最优税收理论的主要观点,我国财税改革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财税改革现状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进行了一系列财税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税和改税:我国通过一系列的减税和改税政策,逐步建立了符合市场化经济体制的税制。
其中包括增值税制度的建立、所得税制的改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领域的逐步完善。
2.财政体制改革:我国对财政体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中央调剂地方预算”、“财政事权和财政责任划分”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的有效控制。
3.社保体系改革:我国还进行了社保体系改革,建立国家社保基金、设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为居民提供基本保障。
虽然我国财税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现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
1.税制的不公平性:当前我国税收制度的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高收入群体缴税比例较低,低收入群体缴税比例较高,而且对跨地区流动财产的税收调节不足。
2.税率的过高:我国特别是地方税收税率相对较高,这有助于一些地方财政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税负负担,使得市场经济难以充分发挥。
借鉴最优税制理论 完善我国税制改革

借鉴最优税制理论完善我国税制改革提要目前我国税制正处于转轨时期,如何理解西方的理论成果,并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更好的思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本文通过介绍最优税制理论,分析最优税制理论存在的现实意义,提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借鉴意义,以便优化我国当前税制改革,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一、最优税制理论综述(一)最优税制理论涵义。
最优税收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的经济税收理论,它从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原则出发,利用福利经济学和数学工具,通过分析各种税收的性质、效应及其权衡关系,找出进行最优税收决策的决定因素及一些一般性原则,用以指导现实的税收政策与税制改革。
最优税制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如何征税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问题。
信息的不对称使得政府在征税时丧失了信息优势,在博弈中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在自然秩序作用下无法达到最优的帕累托状态。
我们只能通过制度的安排,使之接近于这个状态。
最优税制理论就是在这个时候悄然兴起。
由于该理论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即政府对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习惯偏好不完全了解这个基础之上的,因此更具有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税收的基本原则主要为效率与公平,最优税制应该是同时兼顾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的税制。
税收的效率原则要求税收不干预资源的配置,保持一种中性,以免造成对纳税人的行为扭曲。
也就是税收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
在收入效应中,只有资源从私人手中转移到政府手中,而替代效应则会因为个人行为的扭曲而产生效率的损失。
税收的公平性应该在收入的分配中体现,横向公平为同等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同等纳税,纵向公平为不同福利水平的纳税人应不同纳税。
(二)最优税制理论的基本假设条件。
最优税收理论是一种规范性理论,它无意去预见现实世界税制会成为什么,也无意去解释这些税制怎么会出现,因为这些理论需要一定的假设条件。
1、市场状态假设。
个人偏好、生产技术(一般可获得连续规模收益)和市场结构(完全竞争市场)要明确的表现出来。
最优税收理论与我国财税改革

最优税收理论与我国财税改革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
税收制度的设计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有着重要影响。
最优税收理论是指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前提下,通过对不同收入来源和消费行为征收不同的税率,达到经济效率最大化和社会公平的一种税收理论。
在我国的财税改革中,最优税收理论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是通过合理的税收设计,达到经济效率最大化和社会公平的目标。
这里的经济效率指的是资源的最大利用,社会公平指的是税收在贫富分配上的公平性。
根据最优税收理论,对不同的收入来源和消费行为征收不同的税率,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激励个人和企业增加生产和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增加财政收入,支持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调节收入分配,减少社会贫富差距。
最优税收理论强调税收应当根据税基的性质和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消费行为等因素设置不同的税率,以达到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的统一。
在我国的财税改革中,最优税收理论的应用可以从征税对象、税基和税率等方面展开。
“征税对象”是指需要纳税的主体,包括个人和企业等。
根据最优税收理论,对于不同的征税对象,可以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
对于高收入者,可以适当提高所得税税率,以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对于企业,可以通过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其增加投资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可以通过对不同行业的税收差别待遇,来引导资源向效益更高的行业配置。
税基的选择也是关键。
税基是产生纳税责任的基础,包括生产、消费、财产、所得等。
通过合理的税基选择,可以减少税务征管的成本,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公平性。
税率则是对税基的衡量标准和征收比例。
根据最优税收理论,应当根据税基的特性和社会的公平要求,设定相应的税率,以达到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
我们可以通过对我国的税收体系进行分析,来看一下最优税收理论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中的应用。
首先是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对个人收入的直接征税,是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当代西方税收理论对我国深化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 、当 代 西 方 税 收 理 论 概 述 自 $%世 纪 &%年 代 起 ,席 卷 全 球 的 税 制 改 革 理 论 主 要 有“ 财 政 交 换 论 ”、“最 适 课 税 论 ”、“公 平 课 税 论 ”和“供 给 学 派 的 减 税 理 论 ”。 !"财政交换论。财政交换论最初起源于魏克塞尔关于 财 政学的自愿交换理论以及布坎南等对这一传统理论的现代研 究 成 果 。 布 雷 纳 恩 和 布 坎 南 在《征 税 权 力 》中 所 发 展 的 财 政 交 换 论 ,是 一 种 注 重结果的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是产生不良政 府行为的可能性。他 们 主 张 采 取 必 要 的 制 度 设 计 ,限 制 政 府 权 力 的 过 度 膨 胀 。在 他 们 看 来 ,对 政 府 的 征 税 权 力 必 须 从 宪 法 上 予 以 限 制 ,税 制 设 计 属 于 宪 法 设 计 问 题 ,税 制 改 革 属 于 立 宪 会 议 或 其 他 纳 税 人 组 织 的 事 情 ,而 不 是 政 府 本 身 的 事 情 。 #"最 适 课 税 论 。自 !""’年 的 诺 贝 尔 经 济 学 奖 授 予 研 究“最 适 课 税 论 ”的 米 尔 利 斯 和 维 克 里 以 后 ,该 理 论 成 为 世 界 上 大 多 数国家优化和完善税制结构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最适课税 理论是一种以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收入分配公平为准则,对构 建 经 济 合 理 的 税 制 体 系 进 行 分 析 的 学 说 。主 要 包 括 三 个 方 面 : 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搭配理论、最适商品课税理论和最适所得 课税理论。 $"公 平 课 税 论 。公 平 课 税 论 起 源 于 亨 利·西 蒙 斯 的 研 究 成 果,他认为政府在设计和改革税制时要按照公平原则筹措资 金,政府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必须是私人部门不能有效提供的 服 务 ,并 通 过 再 分 配 产 生 更 大 的 公 平 。公 平 课 税 论 下 的 理 想 税 制主要是根据综合所得概念对宽所得税基课征累进的个人直 接税,以宽税 基 、低 名 义 税 率 实 现 公 平 和 效 率 的 目 标 ,并 主 张 公 司 税 、工 薪 税 、间 接 消 费 税 等 税 种 的 合 理 搭 配 。 公平课税论的核心内容是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公平 原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 的 人 应 该 缴 纳 数 额 相 同 的 税 收 ,称“横 向 公 平 ”;二 是 经 济 能 力 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该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称“纵向公平”。 %"供给学派的减税理论。供给学派在$%世纪(%年 代 作 为 凯恩斯主义的对立面,是在政策实践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 自 由 主 义 理 论 之 一 。它 一 反 传 统 凯 恩 斯 主 义 的 需 求 管 理 政 策 , 主 张 实 行 供 给 管 理 政 策 ,即 从 供 给 方 面 入 手 ,通 过 减 税 刺 激 投
论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

影响税收征管的除了税收制度之外,还有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惩治腐败的制度化程度、公共道德的标准以及对达官贵人遵守法律的态度。
尽管这些因素并非一成不变。
而且它们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影响绝不是显而易见的,但纳税人的遵从行为很大程度上与这些重要的但又看不见摸不着的因素有关。
通过改善这些因素可以使纳税人更好地遵从财税政策。
具体途径有:对纳税人进行教育,使其相信税收是支付给社会的公共费用;彻底改变政府形象,使纳税人相信政府征税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而不是增加人民负担;政府对税款的使用应该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的有效监督,使腐败减少到最小,避免财税风险。
税制改革与优化为税收征管创造良好的实施基础,有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税收征管是税制改革与优化的制约因素,良好的税收征管是保证税制有效运行的手段,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税制改革与优化,为税制改革与优化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只有税制改革、优化与税收征管均衡发展。
才能更好地实现税收政策的经济社会目标,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
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并且取得相应进展。
从2004年出口退税制度的改革,到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统一各类企业的所得税改革,我国的税制改革可谓是轰轰烈烈。
与税制改革相比,税收征管改革却显得相对滞后。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我国在1983-1984年、1994年进行两次重大税制改革时,都没有推出整体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与之协调。
大多数专家学者在研究税制改革时,都忽略了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然而,正如维托。
坦齐所说“税收是强调可行性的学问。
一种不可管理的税制是没有多少价值的。
理论上最完美的税制如果所表示的意图在实践中被歪曲,就可能变成蹩脚的税制”。
因此,在进行税制改革和税制优化时,必须把税收征管纳入其研究范围,充分考虑税收征管能力,选择可操作的“有效税制”,使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均衡发展。
一、税制改革和优化有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优化税制理论的精髓是,既然扭曲性税收所带来的效率损失是不可避免且可能很大,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尽量使这些损失达到最小。
优化税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优化税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一、优化税制理论优化税制理论是对如何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研究的学说,它主要是指两大目标的实现:一是税制设置要符合效率原则的要求,二是税制设置在满足效率原则的同时,还要兼顾公平原则。
优化税制理论的两大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为实现这一优化税制所需信息的获取程度。
理想状态下的优化税制理论是假设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对纳税人的经济信息无所不知,而且政府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获取信息的代价也是很低廉的,此时税收对经济效率不会产生任何扭曲的作用。
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信息不对称是广泛存在的,获取信息也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因此,我们只能把理想状态下的优化税制作为参照系,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角度出发,在现实可供选择的税收中设计出最接近理想形式的税制,这又被称之为“现实优化税制理论”。
现实优化税制理论主要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研究:(一)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搭配问题直接税(所得税)有助于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而间接税(商品税)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效率的目标,现实优化税制理论首先分析了将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统一起来的可行性,承认了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两者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的。
其次,在直接税和间接税并存的复合税制情况下,以所得税还是以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则要取决于公平与效率目标间的权衡。
所以,一国最终的税制结构模式还是要取决于该国政府的政策目标。
(二)优化商品税理论优化商品税理论是英国剑桥大学福利经济学家拉姆齐最早在1927年提出的,他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如果政府仅仅只能以“扭曲性”商品税作为获取税收收入的工具,应如何设置商品税系才能使效率损失最小而使纳税人保持尽可能多的福利。
拉姆齐通过严格的数学推导,提出了“拉姆齐法则”(逆弹性法则),即对每种商品课征的税率应该同该商品供求价格弹性成反比,因为对弹性越大的商品征税,这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幅度就越大,从而征税的扭曲效应也会越大,所以,优化商品税理论要求,对弹性大的商品课征低的税率,对弹性小的商品课征高的税率,使总体的超额负担最小化。
试论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控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政策的设计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经济增长、资源配置和社会公平等方面。
最优税收理论是研究税收政策的重要理论框架,对于指导税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最优税收理论进行探讨,并分析其对我国税制改革的政策启示。
1. 最优税收理论概述最优税收理论是由经济学家们在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
最优税收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和社会公平最大化的目标。
最优税收理论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1 税收弹性和税收扭曲税收弹性是指税收相对于税基的变动程度。
它反映了税收政策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程度。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弹性会导致税收扭曲,即税收政策对资源配置产生副作用。
对于资源配置相对灵活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应该尽量减少税收扭曲。
1.2 边际税率和效用最大化最优税收理论将边际税率与效用最大化联系在一起。
边际税率是指每增加一单位的税收所带来的效用损失。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当边际税率等于边际效用时,税收达到最优水平。
1.3 税收公平原则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公平是税收政策设计的重要原则之一。
最优税收理论主张实现税收公平应该采取税收负担与收入或消费的关联,即税收应按照个人或企业的能力来确定。
2. 我国税制现状及存在问题中国的税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后,我国税制逐渐趋于成熟,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问题包括:2.1 多层次的税制体系我国税制体系由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构成,涉及税种繁多,征收、分配制度较为复杂。
不同税种之间的重叠和交叉使税制更加复杂。
2.2 部分税收扭曲现象由于税制本身的问题,我国税收扭曲现象较为突出。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扭曲现象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经济增长受到限制。
2.3 税收制度不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在征收方式、纳税主体、税收征管等方面尚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
浅析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影响
浅析最优税收理论及其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影响【摘要】最优税收理论是现代财政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通过研究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寻找最佳的税收政策。
在中国税制改革背景下,最优税收理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最优税收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实践应用,然后分析了中国税制改革的目标与实施,以及最优税收理论在中国税制改革中的应用情况。
最优税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在于优化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
展望未来,中国税制改革仍需借鉴最优税收理论,不断完善税收体系,推动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最优税收理论、中国税制改革、基本原理、实践应用、目标、应用、启示、未来展望1. 引言1.1 什么是最优税收理论最优税收理论是指通过优化税收政策来实现最大化社会福利的理论。
其核心思想是要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税收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作用,以促进经济的高效运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优税收理论认为,税收政策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公平性、效率性、简洁性和透明性。
公平性是指税收应根据纳税人的能力分配,让财富更加均衡地分配;效率性则是指税收政策应该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扭曲作用,避免阻碍资源的最优配置;简洁性和透明性则是指税收政策应当简单易懂,不容易被绕过。
最优税收理论是现代税收理论的重要基础,为各国政府优化税收政策、推动税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在中国,最优税收理论也逐渐成为指导税制改革的重要理论基础。
1.2 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始于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税收体制也面临着改革的需求。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税收收入的规模也逐渐增加,税收体系逐渐显现出缺陷和不足之处。
传统的税收体制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上表现出种种不足,如税负过重、税制复杂、征收效率低下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中国政府开始了对税制的改革。
中国税制改革的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
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最优税收理论及对我国税制改革摘要:最优税收评价的基本方法就是借助现代经济分析手段,运用个人效用和社会福利的概念,在赋予各个标准不同权重的基础上,将这些标准统一于唯一的一个标准中以可计量的形式来进行经济分析。
税制设计就是寻找能在公平和效率间达到最佳平衡的税收制度。
社会福利取决于个人效用,但决不是个人效用的简单累加,它还取决于个人效用的公平分配程度:当个人效用不平等加剧时社会福利会减少,从而社会福利也反映了税收制度的公平含义――最大化社会福利同样蕴涵了公平标准。
关键词:效率公平最优税收从现代经济学理论来看,税收原则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一是公平原则,税收应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承担,并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效率原则,税收应能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三是经济稳定和增长的原则,即税收应能促进生产水平、价格水平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
真正对于指导税制设计有帮助的,最优税收所体现的还是公平和效率两个因素,所谓最优税收也就是兼顾了效率和公平的税收。
一、税收效率和公平的统合性按照一般的税收理论,要使税收达到最优,从效率原则考虑就要使税收造成的超额负担最小;而从公平原则考虑应当使税收有助于实现社会所要求的收入分配公平。
税收遵循效率原则,目的是为促进经济发展,让社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税收遵循公平原则,目的是让税收负担能尽可能合理地分摊到社会每个成员身上,使纳税人税后的边际效用相同。
只有经济发展才能培育税源,只有丰厚的税源,才谈得上税收如何公平负担。
同样如果税收不能比较公平地分担,产生较大的替代效应,则势必影响纳税人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因此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保证。
效率原则中的社会效率,强调的是通过税收调节,维持社会分配格局的基本平等,核心思想就是维持社会公平;公平原则中的量能负担标准,就是要使税收具有尽可能小的社会成本,强调的是税收本身的效率。
因此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从纵向看目标是统一的;从横向看效果是互补的,也就是说税收的效率和公平原则并非互斥,相反具有一定统合性。
最优税收理论38页PPT
展进行述评,进而联系实际,以中国为例,讨论最优税收理论研究对于我国 税收制度改革进程中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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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所得税
基础的最优税收理论开始于最优所得税的研究,它是从讨论公 平开始的,试图将公平考虑纳入最优税制的设计中。
1、 1897 年, 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 Edgeworth)最早考察了 最优税收问题 。埃奇沃思的思路是求出在既定约束条件下, 社 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解。在假定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条件下,
有关最优税收文献的贡献,在于系统地考察了各种伦理和行为假设的含
义,从而推动税收政策更清晰的讨论。以上理论, 除阿尔姆和史瑞森所讨论
的是有关现实中的最优税收制度设计外,其余所列举的有关最优税收的 讨论都是严格假定条件下的或者说是非现实中的最优税收设计。 这些假定条件基本包括: ( 1) 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2)政府没有行为缺 陷且有父爱情结。( 3 )政府没有行为成本。( 4)一定社会福利函数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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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最优所得税理论
最优所得税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有很多学者创建了相关的 理论模型,这里挑出两个来进行讲解,分别是埃奇沃思模
型,斯特恩最优线性所得税模型。
一 、埃奇沃思模型 假设:1)采用边沁功利主义的社会福利函数,即社会福利
函数是个人福利函数的简单加总
2)所有的个人效用函数是相同的,效用是收入的增函数,
一种累进的所得税制把富人的收入转移到穷人手中以达到模型
当中的完全平等。所以在税率设置的时候要求多级次高税率的 累进制,高所得者的边际税率可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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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化税制理论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一)
摘要:如何合理地改革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以顺应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已经成为一个极其重要和紧迫的问题。
本文阐述了优化税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并指出优化税制理论对于我国的税制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税制改革的具体构想。
关键词:优化税制理论;税制改革
一、优化税制理论
优化税制理论是对如何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研究的学说,它主要是指两大目标的实现:一是税制设置要符合效率原则的要求,二是税制设置在满足效率原则的同时,还要兼顾公平原则。
优化税制理论的两大目标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为实现这一优化税制所需信息的获取程度。
理想状态下的优化税制理论是假设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对纳税人的经济信息无所不知,而且政府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获取信息的代价也是很低廉的,此时税收对经济效率不会产生任何扭曲的作用。
但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信息不对称是广泛存在的,获取信息也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因此,我们只能把理想状态下的优化税制作为参照系,从信息不对称的现实角度出发,在现实可供选择的税收中设计出最接近理想形式的税制,这又被称之为“现实优化税制理论”。
现实优化税制理论主要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研究:
(一)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搭配问题
直接税(所得税)有助于实现公平分配的目标,而间接税(商品税)则有助于实现经济效率的目标,现实优化税制理论首先分析了将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统一起来的可行性,承认了无论是直接税还是间接税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两者是相互补充而非相互替代的。
其次,在直接税和间接税并存的复合税制情况下,以所得税还是以商品税作为主体税种,则要取决于公平与效率目标间的权衡。
所以,一国最终的税制结构模式还是要取决于该国政府的政策目标。
(二)优化商品税理论
优化商品税理论是英国剑桥大学福利经济学家拉姆齐最早在1927年提出的,他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如果政府仅仅只能以“扭曲性”商品税作为获取税收收入的工具,应如何设置商品税系才能使效率损失最小而使纳税人保持尽可能多的福利。
拉姆齐通过严格的数学推导,提出了“拉姆齐法则”(逆弹性法则),即对每种商品课征的税率应该同该商品供求价格弹性成反比,因为对弹性越大的商品征税,这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幅度就越大,从而征税的扭曲效应也会越大,所以,优化商品税理论要求,对弹性大的商品课征低的税率,对弹性小的商品课征高的税率,使总体的超额负担最小化。
显然,拉姆齐法则没有将公平原则考虑在内,仅从效率原则入手。
因为考虑缴纳商品税的个人都是不同质的,对低弹性商品(如食品)按高税率课税往往会使穷人的税收负担高于富人。
因此,以米尔利斯为代表的现代优化税制学派对拉姆齐法则进行了发展,一是加入考虑再分配公平的目标,就现实的一般情况而言,对必需品适用低税率或免税,对奢侈品要适用高税率。
二是由于拉姆齐式的商品税不能保证生产效率的高效,政府还必须开征其他扭曲性的税收。
这是因为政府在现实情况下不可能获得充分的信息,而且征税能力也会受到限制。
(三)优化所得税理论
优化所得税理论是维克里在1946年首先提出的,与拉姆齐不同的是,他的研究是直接从不充分信息对优化税制的约束条件入手,是直接从效率与公平两大原则并重条件下税制对经济行为主体刺激作用入手。
维克里研究的基本问题是,如何使个人累进所得税的设置既能促进收入再分配目标的实现,又不至于影响个人工作的积极性。
从相当意义上说,维克里的研究思路实际上是现实优化税制的真正出发点。
他首先论证了累进所得税对劳力供应与个人工作积极性的负面影响,创造性地建立了使所得税效率与公平达到相对均衡的模式,但他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模式过于复杂,且许多论点不够明确。
后来,米尔利斯用数理推导出了关于优化
累进所得税的一般结论,即在政府目标是使社会福利函数最大化的前提下,社会完全可以采用较低累进的所得税来实现收入再分配。
所得税累进程度越高,替代效应越大,超额负担也越大,即过高的边际税率不仅会导致经济效率的损失,而且对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也是无益的,因为,低收入者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固定不变的,过高的边际税率只能使高收入者的收入减少,却不能使低收入者的福利水平提高。
米尔利斯还进一步提出了“倒U型”的优化所得税率模式,即从社会公平和效率的总体考虑,中等收入者的边际税率可以适当高些,而处在收入水平两极的低收入与高收入者都不应受制于过高税率,这样不仅能稍减经济效率的损失,也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
二、优化税制理论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优化税制理论虽然没有为我们创建出一个具体的最优税制结构,但它却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理论原则,为我们提供了设计良好税制的理论标准,对于我们的税制改革具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去借鉴。
(一)优化税制理论不能盲目照搬,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
优化税制理论不能教条主义地生搬硬套,它必须适应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实际发展状况,为我国税制改革服务才具有真正指导实践的意义。
我们在进行税制改革时除了要借鉴优化税制理论的思想精华以外,还必须深入研究目前各类经济活动和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及其引起的税源变化。
首先要考虑的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如产业政策、分配政策、财政政策等。
其次是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经济对税收的挑战是全面的。
高新技术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增长的核心,它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科技研发投入的增长,人力资本的形成等,这些都与税收息息相关,都需要得到税收的支持。
最后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要求,国家的税收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制定出有利于保护资源的税制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也尤为重要。
(二)税制改革应综合考虑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
将效率和公平两大原则统一起来综合考虑是优化税制理论的一大贡献。
长期以来,我国的税制结构实行的是以增值税为核心的间接税为主体的模式,重效率,轻公平,这种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模式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市场发育不健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它要求税制结构要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收入公平分配、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三个“有利于”就意味着税制改革要综合考虑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
因此,税制结构模式向双主体的转换也就成了必然,以增值税为核心的间接税必然会与以个人所得税为核心的直接税一起共同来实现效率和公平这两大目标。
(三)税制改革要把握好税收调控的“度”
税收中性强调的是市场机制的有效性,主张税收不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仅仅在极其有限的市场失灵领域内承认税收的调控作用,而税收调控则强调市场机制的现实局限性,主张税收可以干预市场经济,两者看似对立其实统一。
税收中性强调减少干预,是因为税收干预会扭曲相对价格,造成效率损失。
而税收调控强调积极干预,是因为市场机制自我调节的盲目性、滞后性会造成经济波动,产业机构失衡等,从而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其实也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率,减少效率的损失。
可见,两者目的是一致的,那税收究竟应该在多大范围内起调控作用呢?现实优化税制理论告诉我们,效率原则的要求是确定那些扭曲性税收所可能带来的效率损失或超额负担的大小和来源,从而尽可能地使这些效率损失达到最小,使税制有助于或较少干预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这可以说是效率的“次优原则”。
总之,税收应当在市场失灵和市场低效的范围内充分发挥调控作用,而且调控的范围也因国情不同而有差异,因此,我们不应不加分析地将税收中性作为税制建设的指导原则,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充分发挥税收应有的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