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校新工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安徽省)
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地方应用型高校在“新工科”专业建设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师资队伍不足、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环节不够完善、校企合作不够紧密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校企合作等对策。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提高“新工科”专业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校的发展。
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需求的增加,“新工科”专业建设将迎来更多的挑战和机遇,需要继续加强改革与创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做出贡献。
【关键词】地方应用型高校, 新工科, 专业建设, 问题, 对策, 师资队伍, 课程设置, 实践教学, 校企合作, 高校发展1. 引言1.1 概述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是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新工科专业的需求日益增加,地方应用型高校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强新工科专业建设。
在建设过程中,地方应用型高校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师资队伍不足、课程设置滞后、实践教学环节不完善、校企合作不深入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对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校企合作等,以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分析,探讨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为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旨在分析地方应用型高校中“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通过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前“新工科”专业建设中存在的挑战和困境,为进一步推动该专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通过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我们也旨在促进“新工科”专业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为地方应用型高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的建设和改进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教委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教委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政[1999]51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1999.11.28【实施日期】1999.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教委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1999〕51号)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省教委《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
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实现教育的全面振兴,对于推动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我省经济实力和综合省力,提高国民素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人才。
但是教育发展水平仍较低,教育结构与体制、教育观念与方法都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科教兴皖战略的实施,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振兴安徽教育事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好《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加快发展,为实现我省教育事业的振兴,促进全省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安徽省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安徽省教育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未来10年,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教育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进一步实施科教兴皖战略,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行政计划。
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总体思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省情出发,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内在统一,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加快发展,到下世纪初,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振兴。
关于印发《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科技〔2006〕2号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二○○六年七月十日安徽高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6]7号文件关于“省教育厅负责整合教育系统相关资源,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要求,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强化高等学校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创新型安徽建设,省教育厅决定设立专项经费,依托高等学校建立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立项建设制度。
为做好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参照《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高等学校加强资源共享、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组织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平台。
第三条工程中心建设宗旨是以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学校学科整体规划,面向高新技术发展方向以及我省和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国家安全的发展战略,将具有重要市场价值的科技成果进行工程化研究和系统集成,转化为适合规模生产所需要的工程化共性、关键技术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
第四条工程中心建设目标是形成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工程化验证环境和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评估的能力;建成一支一流的技术创新开发与系统集成队伍;形成不断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成为与相关企业保持长期实质性技术合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技术依托。
第五条工程中心主要任务是以国家和我省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861工程”实施和创新型安徽建设,以技术创新为核心,持续不断地为社会提供工程化技术成果;研究提出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促进国内外引进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推动学科交叉,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及管理人才;为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高水平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公布日期】2018.09.17•【文号】教高〔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探索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现就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挑战,服务制造强国等国家战略,紧密对接经济带、城市群、产业链布局,以加入国际工程教育《华盛顿协议》组织为契机,以新工科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打造世界工程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提升国家硬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目标要求经过5年的努力,建设一批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多主体共建的产业学院和未来技术学院、产业急需的新兴工科专业、体现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新课程等,培养一批工程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专业教师,20%以上的工科专业点通过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工程教育体系,进入高等工程教育的世界第一方阵前列。
三、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1.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加快新工科建设,统筹考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改造升级传统工科专业,发展新兴工科专业,主动布局未来战略必争领域人才培养。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皖政办〔2020〕11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的通知皖政办〔2020〕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7月22日安徽省高等学校高峰学科建设五年规划(2020—2024年)学科是高校学术地位、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
为贯彻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64号)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一流学科专业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2016〕115号)要求,在省现有学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一流、形成高峰,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国家地方急需、国内排名前列、体制机制先进、社会贡献重大”的原则,以对接国家及安徽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学科水平和创新引领能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创新平台建设为基础,以高水平人才队伍(团队)建设为关键,大力推进高校学科优化和内涵式发展,促进学科水平整体实力提升,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6•【文号】教高厅函〔2017〕33号•【施行日期】2017.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理工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行业协(学)会,有关企业: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工程教育改革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我部就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根据前期工作部署,工科优势高校组、综合性高校组和地方高校组分别面向有关高校征集了项目选题建议,经汇总整理并征求专家组意见,形成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
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教育改革创新的迫切性,积极组织新工科研讨,统筹推进本单位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
高校要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主动谋划,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
要认真研究《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改革、注重分类实施,提供经费和条件保障,认真填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
鼓励高校、企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学)会以不同形式联合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所属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择优推荐5-10项。
部属高校应统筹规划本校新工科建设与改革,择优推荐1-3项。
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应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组织推荐1-2项。
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在面临诸多问题的情况下,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提升教育质量和专业竞争力。
本文首先分析了专业设置不合理、师资力量匮乏、实践教学条件不足、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以及与企业合作机会不足等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专业设置调整、加大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增加实践教学资源投入以及加强与企业合作的对策建议。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将能够更好地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提高就业率和企业满意度,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关键词】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问题、对策、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实践教学、学生就业、企业合作、调整、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资源、就业机会、合作机会、增加投入、提升、加强。
1. 引言1.1 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地方应用型高校作为培养这类人才的主力军,承担着重要的使命。
在“新工科”专业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专业设置不合理是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些学校存在着专业设置过于单一、缺乏前瞻性和市场需求性的情况,导致学生毕业后面临就业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学校需要加强对市场需求的调研,合理设置专业方向,开设与市场紧密相关的新工科专业。
师资力量匮乏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地方应用型高校“新工科”专业缺乏有实践经验和行业背景的教师,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为了提升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学校应该加大引进高水平人才的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评价机制。
实践教学条件不足也是限制“新工科”专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些学校的实践教学设备和场地不够完善,影响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学校应该增加对实践教学资源的投入,提升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5〕20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支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我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结合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安徽“调转促”行动计划、结合高校综合改革进行顶层设计、系统安排、整体推进。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分类培养、分类施教、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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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校新工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安徽)
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和新经济发展,根据教育部推进新工科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高校新工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重点建设一批服务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新工科专业,改造一批传统工科专业,培育若干新工科专业示范点,形成一批可推广示范的新工科建设成果,工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工程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和新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和创新引领能力显著提升。
建设新工科专业,使之全面对接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到2020年,增设并重点建设100个左右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工科专业点。
改造传统工科专业,使之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到2020年,对200个左右传统工科专业点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重点服务地矿、钢铁、机械、轻工、纺织、食品等产业转型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
开展新工科专业建设重大教学研究,使之能解决新工科专业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热点、难点问题。
以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围绕更新教育理念、培育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重构课程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协同育人、创新培养模式、变革评价体系等重大问题立项一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
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需要,破解工程教育改革难点和深层次问题,探索新工科专业建设的新理念、新模式、新路径。
2.坚持优化结构。
服务、支持、引领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主动布局新兴工科专业,积极增设前沿和紧缺学科专业,加快传统工科专业的改造升级。
3.坚持服务地方。
紧紧围绕安徽制造强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服务“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优先支持与我省重大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结合的相关新工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