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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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二篇)

2024年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二篇)

2024年事业股级干部任免制度为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管理,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职务的任免(不含县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干部)。

二、工作原则1、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2、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股级干部的任命应同时具备有编制、有职数、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条件。

3、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适才适用”的原则。

三、任职资格和条件1、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与____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决议,服从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有胜任本职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新提任的股级干部,原则上应当具有____年以上工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担任行政单位的股级干部,除具备上述资格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

四、任用程序1、提出拟任职人选。

用人单位在职数限额内,根据空缺情况,采取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拟任职人选,并向县人劳社保局提出拟任报告,报告应说明拟任理由、任职方案、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等。

2、考察。

县人劳社保局按照拟任职务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拟任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后正式填写职务任免呈报表,连同考察材料,提出任免意见。

3、决定任命。

由县长办公会根据县人劳社保局提出的意见,集体讨论,作出是否任免职的决定。

4、下发任免通知。

县人劳社保局向提出任免职的机关下发任免职批复,单位接到任免职批复后,下发任免职通知。

五、纪律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随意增设股级机构、增配股级干部。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二级机构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区直属事业单位、桥中、双中、双小及区医院除外)。

第三条选拔任用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㈠党管干部的原则;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㈥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选任的职务实行选任制。

第五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是管理全区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主管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系统二级机构领导干部。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权限第六条为了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体现归口管理的原则,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如下:㈠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机关等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㈡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等内设机构及其事业单位(双桥中学、双路中学、双路小学、区人民医院除外)领导干部的管理。

第三章职数控制第七条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职数在部门“三定”基础上,体现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按下列标准掌握:㈠人员编制2—4人的设一职;㈡人员编制5—15人的可设一正一副;㈢人员编制15人以上的可设一正二副;第九条任命、聘任、选任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领导职数的,须经组织、人事联席会研究批准,否则无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1.1、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1.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1.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1.5、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1.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可采取提名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2.1、干部提名2.1.1、任命副厂长(总工)的程序a)副厂长(总工)人选由厂长直接提名;b)经厂务会议(厂级干部参加)通过后,上报人力资源,经分管人力资源部领导复查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

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

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

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概述学生班干部是学校管理和组织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对于班级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合理的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对于健全学生自治组织,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选举与任命结合为了保证学生班干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可以将选举和任命结合起来,既注重学生的民主权利,又考虑到实际情况。

“选举”主要适用于班级的重要职位,如班长、副班长等,由全班学生进行直接投票选举。

“任命”适用于其他职位,如班级的学习委员、生活委员等,由班级指导老师和学生代表共同商议确定。

2.平等原则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应坚持平等原则,即不因性别、成绩、血缘关系等差异而区别对待。

“班级的好汉不是一个把班级搞得乌烟瘴气的好汉,也不是一个一切由他安排的好汉,更不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好汉,而是一个唤醒他人,理解他人,发展他人的好汉。

”(杨冰忠《班级好汉论》)只有平等待人、平等对待,才能形成和谐的班级氛围。

3.任期制度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应明确任期制度,即学生班干部的职务应设置一定的任期,一般为一年或半年。

这样可以保证学生班干部在一定时间内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也为其他同学提供了机会,轮岗轮训,培养更多的管理和领导人才。

4.考核与评价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班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可以建立一套考核和评价制度。

例如,可以从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以及参与班级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等进行考量,通过定期评比或民主评议的方式来评价和鼓励学生班干部的工作。

5.培训与学习学生班干部的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头衔”,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因此,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中应明确培训和学习的内容和方式。

可以组织学习班干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培训班、培训讲座等,提升学生班干部的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6.协作与配合班级管理需要整体协作和密切配合的团队精神。

学生班干部任免办法应明确学生班干部之间的关系和协作方式,发挥团队的力量。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务任免旨在依法合规、公开公正、选贤任能、科学管理、激励干部、激发创新,真实反映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各级干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组织发展和服务全局中的作用发挥。

第三条干部职务任免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科学斟酌的原则,坚决反对一刀切、拉关系、捞亲戚、选老同学、排山倒海和高支出等不正之风。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开报名、择优录用,选拔依据是干部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干部选拔程序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任免等环节。

第六条干部申报(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干部任免程序的,应当进行干部申报。

(二) 干部申报应公示通知,吸引广大干部报名,公示广泛参与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干部资格审查(一) 干部选拔机构对申报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 干部资格审查应公开透明,确保无歧视、无偏见。

第八条干部考核(一) 在干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干部考核。

(二) 干部考核应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

第九条干部选拔结果公示(一) 干部考核结束后,应当公示干部选拔结果。

(二)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干部任免程序(一)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期满,经上级机关批准后,进行干部任免。

(二) 干部任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守政治底线、荣辱观念、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等原则。

第三章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与方式第十二条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主要包括干部选拔考核结果、组织工作需要等。

第十三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方式主要包括正式任命、临时委托、代理或轮岗。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晋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和《领导人员职数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晋能组人字〔2014〕261号),结合晋能电力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晋能电力集团干部任免实行分级管理。

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干部范围为: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副职,晋能电力集团非发电直属企业班子正职、副职,地电公司、资产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所属企业班子正职。

第三条干部职数配备(一)晋能电力集团本部实行大部制设置,原则上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二)配电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4-5人。

(三)晋能电力集团其他全资控股公司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3-5人。

(四)各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理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总师1-3人。

第四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论、重实绩、重发展的原则;(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五)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的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所属企业班子正职的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8周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 精品

关于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二级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二级机构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区直属事业单位、桥中、双中、双小及区医院除外)。

第三条选拔任用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㈠党管干部的原则;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㈢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㈤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㈥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一般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选任的职务实行选任制。

第五条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是管理全区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主管部门,按有关管理权限负责管理本系统二级机构领导干部。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权限第六条为了与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体现归口管理的原则,二级机构领导干部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划分如下:㈠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机关等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㈡区人事局主要负责各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等内设机构及其事业单位(双桥中学、双路中学、双路小学、区人民医院除外)领导干部的管理。

第三章职数控制第七条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职数在部门“三定”基础上,体现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进行配置。

第八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按下列标准掌握:㈠人员编制2—4人的设一职;㈡人员编制5—15人的可设一正一副;㈢人员编制15人以上的可设一正二副;第九条任命、聘任、选任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在规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十条因特殊情况,确因工作需要增加领导职数的,须经组织、人事联席会研究批准,否则无效。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促进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动机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逐步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寿险分支机构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A类干部任何其他形式的变动不在此列)和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

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和个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负责;团险和银行保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上海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机构A类干部晋升:机构有选拔推荐权,但考核任免由总公司负责;机构B类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资格认证及任免核准审批;机构室主任级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审核任职条件。

第二章机构干部晋升的原则及条件第四条晋升的原则(一)干部晋升应坚持德才兼顾、任人为贤,既重业绩能力,又重发展潜力的原则;(二)干部晋升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设置状况进行,不得因人设岗。

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只配备1个负责人,室主任的晋升必须符合三人以上设室的原则;(三)干部晋升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严格经过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胜任素质三把尺子的筛选;(四)机构干部晋升人选原则上应从潜力人员名单或接班人计划中产生,同时遵循逐级提拔的原则,A类干部应从B类(B类职级)干部中选拔,B类干部原则上应从室主任(室主任级)干部中选拔,并具有总公司原任职批复。

第五条晋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学历: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正规院校脱产学习的毕业生;但年龄在三十岁以上,能力很强、潜力较大,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学历可放宽至正规院校脱产专科,并通过在职学习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二)任职资格:A、B类干部晋升必须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干部晋升培训班并取得任职资格。

第六条 A类干部的晋升(一)A类干部的晋升是指由B类干部晋升为A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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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of cadres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
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
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1、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
1.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
1.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
1.5、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
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可采取提名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2.1、干部提名
2.1.1、任命副厂长(总工)的程序
a)副厂长(总工)人选由厂长直接提名;
b)经厂务会议(厂级干部参加)通过后,上报人力资源,经分管
人力资源部领导复查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

2.1.2、任命车间正、副主任的程序
a)车间正、副主任人选可由分管副厂长直接提名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车间正、副主任,应由厂办负责填写《安泰集团干部任职资格审查表》,并按规定的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召开厂务扩大会议(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参加),车间正、副主任人选需要参加会议者半数以上同意后(若意见分歧较大需另择人选),由厂长确认;
d)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1.3、任命班组级的程序
a)车间班组级人选可由车间主任、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班组级人选,由厂办对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批准后下发。

2.2、竞聘上岗程序
2.2.1、公布职位、任职条件等。

2.2.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2.3、统一面试和考试(或民主测评)。

面试采用述职与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二是对竞聘上岗后的工作设想;三是竞聘者回答评委提问。

2.2.4、组织考察,确定人选。

考察项目:①、业务要求:掌握所竞聘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原理、设备性能;熟悉企业管理,掌握集团、厂部、车间的管理制度。

②、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③、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细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责任心。

2.2.5、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领导审批。

3、干部免职程序
3.1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由于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原因需免去职务的班组级干部,由厂部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的原因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3.2非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a)因犯错误需免职班组级干部,由厂部下达处分决定;
b)因犯错误需免职车间级、厂级干部,由集团下达处分决定;
4、干部的工资待遇
4.1、新提拔的干部,从次月起执行新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4.2、干部免职后工资待遇从免职之日起执行新任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4.3、凡是受到停职处分决定的人员,在停职检查期间应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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