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名称:

单位:

部门领导:

编制:

XX年XX月XX日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公司内重大铁路运输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重大铁路运输事故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生产影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锦州热电公司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二十五项反措》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 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的力量,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 概况

辽宁XX热电厂装机容量为2x30万千瓦,设计煤种为元宝山露天矿褐煤,平均日耗煤量8000吨,年耗煤量220万吨。来煤采用铁路运输,经叶赤线、锦承线和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输进厂。日进厂最大煤量9700吨。由一套折返式翻车机系统进行翻卸作业。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 XX

副总指挥:XX XX XX XX

机构成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3.1.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1.2.1 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3.1.2.2 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2.3 负责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对全厂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解释和宣传工作。

3.1.2.4 各应急小组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生产,避免影响全厂发电负荷;尽快恢复铁路行车正常。

3.1.2.5 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1.2.6 全厂所有生产单位,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3.1.2.7 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恢复铁路运输行车正常为厂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3.1.2.8 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3.1.2.9 完成厂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2.10 协调好本单位和外委单位事故抢修工作。

3.1.3 专业应急小组

3.1.3.1运行应急组: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燃料部门负责人,设备部负责人,发电部负责人及运行各岗位高级主管。

职责:合理安排输煤系统设备运行方式,准确掌握厂内存煤数量,最大限度保证全厂生产稳定,积极配合抢修铁路损坏设施,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3.1.3.2 检修应急组:公司总工程师,设备部负责人及各岗位高级主管,外委铁路运输维护检修单位负责人.

职责:及时全面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抢修方案,协调好本单位和外委单位事故抢修工作,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并组织人员抢修损坏设施,尽快恢复铁路运输行车正常,积极配合运行人员调整输煤系统设备运行方式,最大限度保证全厂生产稳定,及时提供事故抢修所需的物资备件清单。3.1.3.3 锅炉专业应急组:发电部负责人及锅炉专业高级主管,设备部锅炉专业高级主管。

职责:及时全面掌握事故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科学的锅炉保证稳定燃烧措施,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合理调整配煤,最大限度保证全厂生产稳定。3.1.3.4 物资保障应急组: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计划供应部负责人及各岗位物资计划员,外委铁路运输维护检修单位负责人。

职责:及时全面掌握事故基本情况,掌握事故抢修所需的物资备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及时组织车辆人员将抢修所需的物资备件送到抢修现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 应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本预案所称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上发生的行车事故。其他铁路行车事故处置工作,按《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铁路行车事故。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高效运作;分工负责;预防为主。 2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 (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 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 较大铁路行车事故(Ⅲ级)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1-1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

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2014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

铁路大桥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铁路大桥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破坏设想1: 某桥墩基础收到严重冲刷,发现桥墩在洪水的冲击下横向振幅特别明显,有抖动摇晃,严重威胁行车安全。 应急处置: (1)立即上报车站或行调,封锁区间,用调车机推送10个片石列车到桥的洪水主流的桥孔上,对桥梁加载; (2)组织抢险职工编制铁丝石笼,用平板车运至桥上,掀去受冲刷桥墩处人行道步行板,投抛铅丝石笼与桥墩周围,待抛至石笼高于水面80cm后,在铅丝笼上码砌草袋围堰。 (3)监视河道上游的洪峰情况,认真检查桥墩周围的石笼及草袋围堰状态,若不在抖动摆晃时,退出调车机及桥上片石列车,检查桥梁支座、梁体,检查线路几何尺寸,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放行第一趟列车,随后检查桥梁及线路,视具体情况放行列车。 破坏假想2: 某桥桥台护锥被水冲毁,洪水冲开桥台后铁路路基,线路中断。 应急处置: (1)设好防护,通知(驻台或车站)封闭区间,上游抛投石笼作导流堤,把洪水引向主河道。桥台后投石笼及草袋

装土作基础,若流速超过3.5米/秒时可沿护锥坡度铺滚石笼作基础,再在上面码砌装土草袋作临时护锥; (2)桥台后路堤冲开缺口,如雍水高度不大于时可迅速投片石或碎石草袋堵塞缺口,投抛时应先从路堤缺口的上游开始,逐渐缩小缺口,然后集中力量用大块片石或扎根延续石笼堵住缺口,投石出水面0.8米后,草袋堆码1.0米填土夯实;如缺口长度在10.0米以内时,可采用吊轨挂网填石的办法抢修,若缺口较大雍水较深水流很急,而洪水又不能立即消退时,水的两侧投片石或石笼至水面1.4米以上,以片石垛为基础搭临时枕垛,架设工字钢和扣轨梁,以便桥跨越。(3)铺设线路,检查几何尺寸,以5.0km/h慢行通车。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进行编制,符合以下法律法规与技术规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7.《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8.《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时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处置。 四、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项目部生产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挖沟槽及基坑工程、光电缆敷设工程、铁塔工程、天线安装工程、电力施工立杆工程、通信、信号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挖断既有地下线缆和地下设施,损坏铁路既有设施、物质材料侵限,火灾,触电、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等

01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安全的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得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以及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瑞九铁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瑞九铁路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正常行车的铁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铁路沿线可能发生水灾、边坡塌陷、路基下沉、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时,各 - 1 -

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充分适应相关法律法规与铁路行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切实实现应急行动快速、有序、高效运行,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预防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 事故风险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在进行起重作业或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候因地面不平整或安设不稳固造成设备倾覆侵入铁路限界风险。 - 2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λ、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λ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λ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Σ险货物泄?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 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

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延安工务段铁路长大隧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及时、科学、高效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处置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铁路处置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铁办〔2010〕11号)文件规定、《西安铁路局处置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铁安函〔2011〕602号。 1.3适用范围

投入运营的国家铁路或由国家铁路控股的,长度超过3km的铁路隧道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隧道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沿线群众和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加强隧道内固定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列车在隧道内运行质量状态良好,从根本上提高铁路隧道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加强铁路隧道应急体系建设,应用先进预警监测技术,不断提高隧道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3)统一指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隧道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段为应急救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完善管辖范围内隧道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和指挥隧道应急救援工作。各相关车间和科室要统一执行段的应急预案,各车间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化方案,强化协同应对,确保救援有序、高效进行。 (4)快速救援。针对客货列车火灾、爆炸、冲突、脱轨实际情况,快速制定救援方案。隧道内救援难度大,要抓住有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人员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铁路运输引发的线路、机车、车列损坏事故,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发电厂“铁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因铁路专用线引发的人员伤害、机车颠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3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内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4.8公里,东风4B内燃机车一台。设有10条铁路专用线,分别称电Ⅱ--电Ⅶ六条,材料线、卸油线、机车线各一条,电Ⅰ线与钢厂共用。是一个尽头站(专用线)。 2.2具备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机械卸车能力和机车检查、维修、整备的能力。 2.3铁路运输主要担负着85万千瓦机组发电燃煤运输、厂内调车作业及燃油、设备等物资的短途运输任务。 2.4由于安阳西站容量限制,每年运量95万吨,最高不超过100万吨。 2.5铁道线路中、大修,委托国铁安阳工务段;内燃机车中、大修,委托国铁郑州南站机务段。 2.6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确定自备铁路专用线、机车作为应急目标。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458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重大铁路事故应急预案.DOC

重大铁路事故应急预案.DOC 1、1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公司内重大铁路运输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重大铁路运输事故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生产影响,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机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锦州热电公司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二五项反措》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 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公司的力量,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危机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危机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机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个人都有参与危机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2 概况辽宁XX热电厂装机容量为2x30万千瓦,设计煤种为元宝山露天矿褐煤,平均日耗煤量8000吨,年耗煤量220万吨。来煤采用铁路运输,经叶赤线、锦承线和电厂铁路专用线运输进厂。日进

厂最大煤量9700吨。由一套折返式翻车机系统进行翻卸作业。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总指挥: XX副总指挥:XX XX XX XX机构成员:XX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3、1、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3、1、2、1 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3、1、2、2 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1、2、3 负责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对全厂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的影响解释和宣传工作。 3、1、2、4 各应急小组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生产,避免影响全厂发电负荷;尽快恢复铁路行车正常。 3、1、2、5 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1、2、6 全厂所有生产单位,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适应高速铁路应急处置、救援的特点,满足高速铁路应急处置、救援需要,进一步增强应对高速铁路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将《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请各铁路局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铁道部。

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目录 1 总则 l.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应急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标准 4.2 应急响应行动 4.3 信息报送 4.4 指挥和协调 4.5 应急处置 4.6 救护和医疗 4.7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9 信息发布 4.10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和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资料保障 6.2 通信保障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治安保障 6.5 医疗卫生保障 6.6 物资保障 6.7 资金保障 7 监督检查 8 培训和演练 8.1 培训 8.2 演练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奖励与责任追究 9.4 解释部门 9.5 预案实施时间 10 附录 附件: 1.高速铁路客运非正常情况应急处置办法

2.高速铁路动车组脱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3.高速铁路非正常行车应急处置办法4.高速铁路动车组车辆故障应急处置办法5.高速铁路工务设备故障应急处理办法6.高速铁路牵引供电设备应急处置办法7.高速铁路信号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办法8.高速铁路通信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办法9.高速铁路应急通信保障措施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⑴陕西省境内铁路发生行车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陕西省境内国家铁

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⑵ 陕西省境内铁路繁忙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以上,或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 ⑶ 陕西省境内、西安铁路局(以下简称"铁路局")管外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的,陕西省人民政府配合周边相应的铁路局做好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下,铁路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在发生铁路I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按照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发生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路局报请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铁道部或陕西省人民政府授权铁路局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暂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 —1 —

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2 —

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人员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铁路运输引发的线路、机车、车列损坏事故,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发电厂“铁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因铁路专用线引发的人员伤害、机车颠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3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 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内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4.8公里,东风4B内燃机车一台。设有10条铁路专用线, 分别称电 Ⅱ--电 Ⅶ 六条,材料线、卸油线、机车线各一条,电 Ⅰ 线与钢厂共用。是一个尽 头站(专用线)。 2.2具备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机械卸车能力和机车检查、维修、整备的能力。 2.3铁路运输主要担负着85万千瓦机组发电燃煤运输、厂内调车作业及燃油、设备等物资的短途运输任务。 2.4由于安阳西站容量限制,每年运量95万吨,最高不超过100万吨。 2.5铁道线路中、大修,委托国铁安阳工务段;内燃机车中、大修,委托国铁郑州南站机务段。 2.6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确定自备铁路专用线、机车作为应急目标。 3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对正常生产的影响 3.1根据本厂铁路运输方式及铁路布置形式,可能发生以下重大铁路运输事故: 3.1.1铁路桥梁垮塌; 3.1.2机车、车辆正面冲突; 3.1.3洪水冲垮路基; 3.1.4机车、车列严重颠覆。 3.2如果发生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将对全厂生产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3.2.1直接影响煤场储煤量; 3.2.2影响生产所需大宗材料、设备到站卸货。 4 组织机构 4.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4.2 职责 4.2.1 领导小组职责: 4..2.1.1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4.2.1.2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铁路长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太原铁路局处置铁路长大隧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及时、科学、高效的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铁路隧道内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实现安全风险全面受控,确保铁路安全生产稳定有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标准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I级应急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4)铁路繁忙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货物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 (5)国务院决定需要启动的I级应急响应。 1.3.2 Ⅱ级应急响应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⑵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⑶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⑷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⑸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⑹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⑺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行车繁忙干线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一、填空题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经2007年7月11日国家总理(温家宝)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3.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4.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5.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9.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

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1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1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15.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1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18.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整体方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防止疫情借铁路交通工具传播,保障广大旅客、铁路职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1.3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他服务是公共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铁路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主要包括: 国内突然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共健康严重损害,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国务院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参与处理的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主要包括: (1)省际间或铁路范围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或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费炭疽发生,并有可能借铁路传播。 (2)跨两个以上铁路局范围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3)铁路车站、旅客列车及铁路单位内部发生的食物中毒人数100人(含100人)及以上,或出现1人及其以上死亡病例。 (4)铁路单位内部发生的集体性急性职业中毒10人(含10人)及以上,或出现1人及其以上死亡病例。

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LOGO 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 案

为了应急救援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和设备的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对于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平煤集团公司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翻车 汽、列车行驶在公路或山区急转弯时,发生翻车事故几率较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引起翻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高速行驶;刹车失灵等。 1.2 碰撞 汽、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车辆人员易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引起碰撞事故的原因有:超载;疲劳驾驶;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 1.3 失火

汽、列车在行驶途中易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堵塞。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有:电路系统、发动机故障、外部因素等。 1.4其他事故 汽、列车在运行途中,遭遇大雾、雨雪、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救援原则,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等。 2.2 以排险救人为主,做到轻重缓急、有序进行。灾害影响范围较大或受灾人员较多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援助。 2.3遵照抢险与疏导交通相结合、防连锁事故的原则。加强对事故现场人员和交通运输管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2.4要加强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监护肇事人员,保管现场物品,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条件。 2.5 现场处置与事故责任认定紧密结合,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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