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中标建造师解卡申请表.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中标建造师解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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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项目经理情况

申请理由

天津市建设工程中标建造师解卡申请表

编号: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中标日期

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

施工招标备案编号施工合同备案编号

招投标监管部门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姓名级别专业注册编号□ 工程完工□ 双方解除合同关系□ 其他

建设施工

单位

(盖章)单位

(盖章)

意见意见

年月日年月日质量

监督

部门(盖章)

意见

年月日市级

建设

行政

主管

(盖章)

部门

意见年月日

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解除项目经理IC 卡的投标资格锁定,恢复项目经

理的投标资格。

二、本表由施工单位负责填报,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企业应当

在“ 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

)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并在表上加盖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和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公章。企业持书面材料和人员IC 卡前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5号窗口办理解卡手续。对于符合解卡条件的,市建委将当场办理解卡手续。

三、本表中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应按“* * *招标办”格式填写;

四、本表中的“双方解除合同关系”是指在施工合同未履行完成之前,建设单位和

施工单位双方终止施工合同关系。

五、企业申报此表时,须同时申报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等复印件。

六、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 (210×297mm)型纸装订成册。附件材料的原件由有关

人员现场核验,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审”印章。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 (试行) 2019年4月12日

目录 目录 (2) 1总则 (1) 2术语 (2) 管理篇 (4) 1规划管理 (5) 1.1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5) 1.2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区两级事权 (5) 2技术文件 (5) 2.1一般规定 (5) 2.2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 (6) 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 (7) 2.4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8) 3规划受理权责 (9) 3.1一般规定 (9) 3.2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 (9) 3.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9) 技术篇 (11) 1基本规定 (12) 2总平面规划设计 (13) 2.1一般规定 (13) 2.2规划布局 (13) 2.3基地出入口 (14) 2.4内部道路和交通组织 (15) 2.5空中连廊或地下通道 (15) 2.6停车场(库) (15) 2.7地下空间利用 (16) 2.8竖向设计 (16) 2.9绿地、开敞空间和景观设计 (16) 2.10围墙和雕塑 (17) 2.11场地防护 (17) 3建筑平面和形态 (18) 3.1建筑平面 (18) 3.2建筑层高 (18) 3.3建筑高度 (18) 3.4建筑层数 (19) 3.5建筑形体 (19) 3.6建筑立面 (20)

3.7建筑屋面 (20) 3.8建筑色彩 (20) 3.9建筑设施 (20) 4建筑退线 (21) 4.1城市道路红线等控制线退线 (21) 4.2建筑用地退线 (21) 5建筑间距和日照影响分析 (23) 5.1一般规定 (23) 5.2一般区域建筑间距 (23) 5.3试点区域建筑间距 (25) 5.4日照影响分析 (25) 6建筑面积计算 (27) 6.1地上建筑面积计算 (27) 6.2地下建筑面积计算 (27) 6.3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算 (28) 7容积率、建筑密度与绿地率 (29) 7.1容积率奖励 (29) 7.2容积率计算 (30) 7.3建筑密度 (30) 7.4绿地率 (31) 8其他规定 (32) 8.1避免违规设计 (32) 8.2鼓励设计创新 (32) 8.3新技术推广应用 (33) 8.4合理分期实施 (33) 本标准用词说明 (34) 引用标准名录 (35)

【建筑工程类】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文件、照片、录像带及所载信息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建设工程中其他专业类工程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基本建设单位。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有多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只有一个单项工程。 2.0.2建筑工程(buildingproject)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单项工程(single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4单位工程(unitproject) 具有单独设计,可以独立施工,但完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2.0.5市政公用工程(municipalproject)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公用基础建设项目和附属建、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安装、维护和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6管线工程(pipelinesandcablesproject)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地上架空线路、地下管道、线路以及相关的地下工程。 2.0.7竣工测量(finalsurveying) 工程竣工后,为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程进行的一次全面量测的作业。对管线工程主要指检查其主点、检查井位置以及附属构筑物施工后的实际平面位置和高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测量工作,包括调查核实其种类、走向、规格、材质和建设年月等,并对资料进行整理,编绘管线竣工图。2.0.8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以简称为工程文件。 2.0.9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ofaconstruction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10监理文件(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11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12竣工图(as-builddrawing) 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方案审批管理制度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制度(TJDT/ZY-AQ-24) 1、目地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地发生,建设优质工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工程. 3、编制依据 3.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3.2《危险性较大地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3.4《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 3.5《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3.6《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 4、施工方案种类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5.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流程如下:

1 / 11 5.2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对工程有了充分了解后,由施工单位工程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a)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 b)勘察交底和施工图设计交底 c)风险设计交底 d)周边环境调查 e)工程风险评估 5.3 施工组织设计地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a)工程简况 b)工程周边环境情况 c)工程地风险分析(风险源、风险等级)

d)施工总体部署 e)主要施工方案 f)资源配置 g)进度计划 h)应急预案或应对措施 i)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保证措施 5.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工程部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出具书面审批意见. 5.5 施工单位工程部根据技术负责人地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方可报监理单位审批. 5.6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上报地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 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其施工技术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地针对性、有效性、可靠性. 5.7 审查通过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报建设管理中心签署意见. 6、专项方案和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审查 6.1审查流程 2 / 11

《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是指从事项目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项目投资单位或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对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代建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开展全过程或分阶段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区建设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其中一项甲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满足该项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经验,主持完成2项(含2项)以上,投资额在 2亿元(含2亿元)以上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建设工程相关执业资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 (一)被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 (二)承接的建设项目在近一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三)近一年出现严重失信行为或信用评价为最低级别的; (四)无法履行代建职责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对代建单位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凡符合上述代建单位条件的,在市建设工程代建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上公示。 第三章代建的委托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相关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第30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04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规定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隧道、地铁、轻轨、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并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重要设备和专业工程,应当依法另行招标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但国家或者本市对招标方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天津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程序及准备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序号所办手续办事期限(工作日)所需材料备注 1 项目立项审批1、项目可行性报告(或与可行报告)2、填写项目立项申请 表3、工程方案设计立项批复分为投资批复和建筑面积批 复两部分 2 环保登记 3 环评报告或环境评价 3 办理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5 1、建设用地选址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可 研或项目建议书;4 计划任务书(仅限政府投资项目)5、环保 部门审批意见;6 选址确认书(仅限三小区)7、选址确认图(仅 限西区) 4 办理拨地定桩书3 委托开发区测量队办理 5 注册阶段能源证明3 申请表一份 6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 政府批文或立项批复;4 土地使用合同;5 用地阶段能源可供证明 7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10 1 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申请表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方案设计文件(按规划设计规定)2份及电子光盘 8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15 1 建设项目扩初设计审查申请表2 地质勘察报告3 扩大初步设计文件(含总平面图、综合管网)十套;4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5 改、扩建项目非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的,须提供原设计单位的结构安全鉴定书。6 标注相关尺寸、距离的总平面图开口位置图(A4规格)3张7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 方案设计批复注明: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9 设计阶段能源可供证明企业设计阶段能源申请一份 10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15 1 建设项目施工图备案申报申请表;2 施工图两套。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 扩初批复复印件注:报审文件和图纸装订成A4规格 11 施工图纸报各专业公司审核报控股各专业公司审核施工图,并提出审核意见。 12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5 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立项批复、方案或扩初批复、书面申请、施工图一套 13 环境保护7 环境报告批复 14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 《环境保护措施审批表》3 《消防审核意见书》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5 方案设计审查批复6 扩初设计审查批复7 施工图设计备案8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5 施工图纸审查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2 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通知书;3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5 规划部门批准的1:500施工图总平面图;6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批复;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8 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9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批复文件;10 加固、改扩建等工程的房屋鉴定报告; 1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2 地基处理及桩基检测报告;13 全套施工图设计图纸(2套)14 各专业设计计算书(注明电算程序名称、版本)

天津市建筑工程专用表格(汇总).

天津市建筑工程专用表格 建设单位用表 建备表1_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表1_天津市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竣工)验收通知书 建设表2_地基/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建设表3_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书) 建设表4_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书) 建设表5_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建设表6_监理评估报告 建设表7_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单位用表 2005版新表格津监理A1 工程开工报审表 津监理A1-1 工程开工报告 津监理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津监理A3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津监理A4 分包(供货、试验)单位资格报审表 津监理A5 工程复工报审表 津监理A6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申请表 津监理A7 ()报验申请表 津监理A8 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 津监理A9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申请表 津监理A10 施工设施(机具、措施用材料)备案表津监理A11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津监理A12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 津监理A13 费用索赔申请表

津监理A14 监理通知回复单 津监理B1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通知书 津监理B2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调整)通知书 津监理B3 监理通知单 津监理B4 工程暂停令 津监理B5 工程变更通知单 津监理B6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津监理B6-1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目录 津监理B6-2 工程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及其分工表 津监理B6-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津监理B6-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 津监理B6-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津监理B6-6 工程竣工预验收整改意见书 津监理B6-7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记录津监理B7 现场证物照片 津监理C1 监理工作联系单 津监理C2 工程变更报审表 津监理C3 会议纪要 津监理F 监理日记 津监理G1 监理月报 2004版新表格 津监A1_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津监A2_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津监A3_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津监A4_()报验申请表 津监A4-1_砼开盘申请表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行标准范本)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参考填写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修改版解析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天津市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大厅1、2及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天津市静海县旭华道冠华家园南 工程内容: 本工程共3幢,其中服务大厅1框架2层面积2147.9㎡,服务大厅2框架3层,面积1436.64㎡,食堂框架2层面积645.44㎡,三幢总面积4229.98㎡。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大厅1、2及食堂工程,招标规模为三幢总面积4229.98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1框架2层面积2147.9㎡,服务大厅2框架3层,面积1436.64㎡,食堂框架2层面积645.44㎡,投资约12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8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万零陆仟贰佰玖拾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北流村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张兆亭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知识分享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建交报字第号

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建[2000]1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义》、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第78号部长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安管[2000]1134号),结合本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购的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督市、区(县)两级管理的要求,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 2、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应审查如下资料: (1)、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申报表;

(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计划); (4)、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 (5)、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6)、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对文件资料短缺,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通知其补办齐全符合规定后,方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4、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领《施工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筑工程管理)XXXX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计算规则及说明XXXX0826

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市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4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控标线、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及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本办法、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预算基价(以下简称“预算基价”)、2012年天津市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计价指引”)。 1.0.6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本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价格指数等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量清单和确定招标控制价及控标线、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是核定投标报价与成本价的基础。 1.0.7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和施工图预算计价及相应的工程价款调整和竣工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依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确定的综合单价法;施工图预算计价是依据各专业预算基价确定的工料单价法。 1.0.8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法不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亦可采用施工图预算计价,但同一工程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价方式。 1.0.9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利润中的施工装备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应按照各专业预算基价规定计算并应包括在工程价款总价中。 1.0.10 本办法未包括的内容按现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2 工程量清单编制 2.1 一般规定 2.1.1 2.1.2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 2.1.4 1 本办法; 2 各专业计价指引;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2005年6月11日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一、土地获取阶段成本测算步骤 第一步:发展部结合研发中心及销售进行简单方案初选,形成项目总平面图,并填写《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明细表》,将方案意图反映为直观数据,便于成本测算。 第二步:依据初选方案进行成本测算,计算项目利润率,判断方案是否合理,利润率是否满足要求,否则需进行方案重选,重新测算,直至方案最优,利润率最大。 二、成本测算方法 1、面积计算统一口径为:可售面积。 2、产品形式需按照建筑类型(多层、高层等)、结构类型(如砖混、框架、钢结构等)以及使用功能(住宅、商业、非经营性公建等)加以分别列项,进行测算。 3、项目综合成本区分住宅、商业、别墅等售价出入较大产品类型,其中不计入可售面积部分(如:地下车库、会所、幼儿园、小学等)成本摊入可售面积部分。 4、项目毛利率=(销售均价-直接成本)/销售均价 项目净利率=(销售均价-完全成本)/销售均价 5、在具体成本测算过程中,应合理预计各项成本需发生的费用,属于有固定收费标准的项目,按照标准进行预测;属于经验判断项目,结合以往类似工程

及项目实际测算。 6、具体各项明细测算经验总结:以杭州市区标准为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土地成本 1 地上物拆迁安置补偿费 含在地价中(见土地出让合同) 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收益 评估地价*20%(见土地出让合同) 3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大配套) 城镇普通商品住宅项目 不大于1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指小区地块红线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大配套的费用,包含区外给水、雨

天津市“建立”工程前期手续要件明细及办件指南

一、项目立项备案(行政许可发改委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带公章窗口填写) B.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项目简介 E.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F.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当天,取得立项红头文件(计划文)。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规划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窗口领取) B.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C.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法人签字) D.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F.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计划文) G.核定用地图2份、现势地形图2份、光盘【DWG和SHP两种格式】(测 绘大队出2套,办理详规时用一套) 三、环境影响评估(行政许可环保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万㎡以上]/表[10万㎡以下](找环评单位花钱出 需要向环评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a)计划文(复印件) b)出让合同(复印件) c)总平面图(带经济技术指标、复印件或电子文件) d)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B.区县环保局预审意见(行政许可大厅环保局窗口出)

四、合理用能评估(行政许可工信委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窗口给发邮件,填写完整后,回传邮件预审,通过后打印) A.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书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C.《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登记表》 D.项目申请报告书 E.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审计院图纸相关) 五、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 文件依据:(行政许可大厅86号窗口勾姐领取指南) 1.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 质安[2005]121号) 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的通知》(建质安[2005]991号) 全称: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文明施工措施费 账号:120001195 行号:1 开户行:建行天津海河东路分理处 用途:文明施工措施费-01(市管项目) 付款方式:电汇 2、最高限额以一个施工合同为计算单位。

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意见》和市建委有关建筑业企业诚信建设指示精神,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企业素质,向建筑市场推荐信誉好、质量安全好、节能环保好、经营效益好和社会贡献大的优秀诚信企业,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在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导下,由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组织实施,企业自愿申报。 第三条获得“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的施工单位,在诚信体系建设、经营管理、施工能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应达到我市建筑行业的先进水平。 第四条“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奖每年评选一次。获此奖项企业享受天津市建交委下发的津建招标【2014】447号和建筑[2009] 257号文件规定的政策优惠。 第五条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是以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为主体;以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的业绩资料为主要考核内容;以我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库和市建委所属市场监管机构信用评价信息作为开展评价的验证基础。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时间 第六条参加评选的“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的单位,必须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已做进津备案,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施工和综合交通工程

等施工的二级以上总承包企业。 第七条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后半个月内启动优秀诚信企业评价工作,根据要求上报材料,具体时间以《关于申报“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为准,要求填报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数据。 第三章评选基本条件和内容 第八条参评“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机电安装总承包企业产值须达到3亿元以上、其他总承包企业产值须达到5亿元以上。 二、在申报优秀诚信企业当年无较大事故(含)以上安全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及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无违法行为。工程合格率100% ,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取消参评资格。 三、诚实守信经营,未出现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行为;未违反合同法,因欠薪、欠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企业领导班子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九条须在天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达到A级。 第十条评选内容:由企业基本情况、诚信建设、奖惩记录和社会责任等四个板块组成。 第四章申报方法 第十一条评选活动的具体时间,届时以《关于开展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为准,申报企业须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申报表》一份,连同其他验证资料装订成册后,报送天津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第十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优秀诚信企业申报表》,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其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市重点工程为市

(完整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行标准范本).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 参考填写格式 )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2011】天津政府第30号令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重要设备和专业 工程,应当依法另行招标。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但国家或者本市对招标方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

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开展平等竞争,控制建设工期,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来源渠道 及方式,均须按本办法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投标,必须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资质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条件公平竞争。 第四条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建设单位以及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检注册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本办法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和投标。施工招标投标为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建委)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

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各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 (三)监督本市辖区内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审批本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各级管理机构的资格; (五)审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业务代理单位的资格; (六)调解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纠纷,裁决定标结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直接投资或相关投资公司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六条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 (一)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县、宝坻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界内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管理; (二)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界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建委负责管理; (三)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天津市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JF-2001-015)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 2.2 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2.3 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2.4 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 3.1 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2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3 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3.3 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 3.3.4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 3.3.5 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 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 3.4.1 。 3.4.2 。 3.4.3 。 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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