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终止妊娠药管理制度、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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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范文妊娠是人类繁衍后代的重要过程,但某些情况下,进行妊娠终止可能是必要的选择。

为了保障女性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是指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使用、存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规。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同时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二、终止妊娠药品的分类根据药理作用和使用方式,终止妊娠药品可以分为内服药和外用药两类。

内服药包括口服药和阴道给药,常见的有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

外用药包括各类药物的局部涂抹和注射,例如甲促性腺激素。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医生会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治疗。

三、终止妊娠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要求为了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理使用,购买和使用该类药品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 需要医生处方:终止妊娠药品属于处方药品,患者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适合使用终止妊娠药品。

2. 法定年龄限制: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的年龄限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而定,通常要求患者年满18周岁。

未成年人需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3. 必要的检查和咨询:在购买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之前,患者需要接受必要的身体检查和咨询。

医生会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妊娠情况,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是安全和适当的选择。

四、终止妊娠药品的存储和运输管理终止妊娠药品属于特殊药品,需要特别的存储和运输管理措施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具体要求如下:1. 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终止妊娠药品需要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存储,以防止药物的变质和效力下降。

一般要求存储温度在2-8摄氏度之间。

2. 禁止存放与其他药物混合:终止妊娠药品应与其他药物分开存放,以防止交叉污染和药物相互作用。

3. 专门的药品储存设施:医院、药店等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应具备专门的药品储存设施,确保药品的安全和质量。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一、采购终止妊娠药物应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购买,开具合法票据,并按制度建立购进记录,到票、帐、物相符。

票据和记录应按有关制度妥善保管。

二、终止妊娠药品入库时应专人验收,验收时应按照药品的分类,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逐一检查,药品标签和包装没有制度标志的不得收货;药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储藏条件等。

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三、做好终止妊娠药品入库验收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

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四、验收后的的药品,保管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并注明验收结论。

采购员凭保管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其他问题的品种应予以拒收并报科室。

五、终止妊娠药品应设专柜单独存放,实行专人专帐管理,确保帐货相符,数量、批号准确。

六、终止妊娠药品出库实行双人复核,做到数量、批号准确。

七、终止妊娠药品的报损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销毁。

八、储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仓库要严格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其储存安全。

若发生被盗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篇: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严格遵守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认真执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2、药品管理人员按计划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购进药品,同时做好入库验收,建立专用购进和出库记录。

3、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药房统一管理,早孕终止妊娠使用的米非司酮片和米索前列醇片,由开单的妇产科执业医师到药房领取,药房凭妇产科执业医师开的处方发药,并登记在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簿上。

4、妇产科须建立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簿,将终止妊娠妇女的相关信息、药品使用的名称、数量逐项填写在登记簿上。

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要将查验过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证件或有医学指征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粘贴在病历上,以备查验。

5、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妇产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和监护下使用。

禁止非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6、严格禁止将终止妊娠药品外借、转让和违规使用。

7、购进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1、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外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

2、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

并有两名医务人员署名。

4、如实记录手术对象的情况。

建立终止妊娠手术档案,并定期汇总,每季度向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一次。

5、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6、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等医学证明和计生证明。

样本图:第二篇: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管理,平衡男女性别,构建和谐社会,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药库和药房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采购、入库验收、药品发放三关
二、采购人员要坚持正规道,须三证齐全,确保药品质量
三、药库和药房实行专帐专人、验收登记、质量合格,三证齐全、数量准确才能入库,出库时也要认真登记并由发药、领药人签字。

四、药房严格执行凭处方发药,每月凭处方进行核对。

五、禁止向个人或其他医疗机构出售、出借终止妊娠的药物。

2023年妊娠药品管理制度(3篇)

2023年妊娠药品管理制度(3篇)

2023年妊娠药品管理制度(3篇)书目第1篇附二医院终止妊娠药品选购运用管理制度第2篇卫生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第3篇终止妊娠药品运用管理规定范例附二医院终止妊娠药品选购运用管理制度第三医院终止妊娠药品选购、运用管理制度1.药剂科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帐、专销、专处方五专管理。

2.终止妊娠药品的处方权限于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安排生育技术人员。

3.终止妊娠药品必需单独处方,妥当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4.药剂科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处方档案和专帐,做到帐与处方(帐处)相符,帐与药品(帐物)相符,药品的进、销、存(帐帐相符)。

专帐各栏目内容必需据实填写完整。

5.选购终止妊娠药品必需根据获准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类型,即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编制选购安排。

6.终止妊娠药品权限于本院运用,禁止转让和外借。

卫生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乡村卫生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1)为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限制终止妊娠药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不得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以及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3)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必需索取《终止妊娠许可证》或《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原印章,凡未索证、无证不得销售。

(4)终止妊娠药品必需从具有该类品种生产、经营资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企业购进。

必需索取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5)终止妊娠药品流向记录由质管员每年1、4、7、10月5日前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樟树市安排生育委员会书面报告,并不得迟报、瞒报,购销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购进的终止妊娠类药品必需储存于专用仓库或专柜,双人双锁、专帐记录,专人保管。

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首先,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法律和道德的基础上。

在终止妊娠的问题上,很多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包括医疗条件下的合法终止妊娠以及非法终止妊娠的处罚。

因此,对于使用药品终止妊娠的管理制度来说,应该充分尊重法律的规定,确保在合法和安全的范围内进行。

其次,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医生的指导下。

药品终止妊娠并非简单的药物治疗,而是一项涉及到妇女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决定。

因此,在使用药品终止妊娠时,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剂量和正确的方法下进行药物治疗。

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咨询和指导,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终止妊娠过程中不会出现严重的副作用或并发症。

另外,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患者的知情同意下。

作为患者,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妊娠,以及选择何种方式终止妊娠。

因此,在使用药品终止妊娠时,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并确保患者充分了解药物终止妊娠的风险、效果以及可能的副作用。

只有患者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使用药品终止妊娠,才能确保治疗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外,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安全和保密的环境下。

在使用药品终止妊娠的过程中,患者需要借助医生或医院的协助,确保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治疗。

同时,患者的隐私和保密权也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医生和医院不得泄漏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治疗记录,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益。

综上所述,药品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在法律、医生、患者、安全和保密等方面的基础上,确保在合法、安全、知情同意、保密的前提下进行治疗。

只有在这样的制度下,药品终止妊娠才能健康有效地进行,保护妇女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终止妊娠药物管理制度
一、各医疗单位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医技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才准予上岗。

二、各医疗单位应建立健全终止妊娠药品出入仓库登记管理制度。

药库在购进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时,必须向合法的医药供应商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保证,以保障使用者有人身安全。

三、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三专“管理(即专人、专柜、专册)。

医院药库要对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进行专人管理,并做好相应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人、领药人、发药时间、领药时间、药物名称、药物剂量、药物数量等。

监督药品的合法、合理使用,并给予临床医生必要的药品使用建议,确保安全使用,定期对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临床接诊医生对使用米菲司酮、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等终止妊娠药品的妇女,必须掌握使用指征,做好必要检查,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详尽说明使用前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让使用者清楚,所有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和监督下使用。

五、临床接诊医生对、利凡诺(乳酸依沙吖啶)终止妊
娠药品必须及时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工作,每次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必须做好相关资料登记,包括患者姓名、使用人、使用证明人、使用情况、使用药量、使用时间及使用效果等。

六、临床接诊医生有义务对育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健康宣教,减少计划外妊娠的发生。

保护妇女身心健康。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保障妇女健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安全、有效:确保终止妊娠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健康。

3. 保密、诚信:严格保护患者隐私,诚信服务。

第四条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1. 我院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提供。

2. 药品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 药品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时间、验收标准等。

第五条终止妊娠药品的储存:1. 终止妊娠药品应存放在专用的药品库房,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

2. 库房温度、湿度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控制。

3. 终止妊娠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分类、分架存放。

4. 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六条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1.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在明确诊断、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和风险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开具处方。

2.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领用、调配、发药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应实行专柜、专账、专人管理,详细记录使用时间、使用对象姓名、年龄、单位或住址、吃生育情况等。

第七条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1. 我院设立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

2. 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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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印发《贵州省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黔食药监办[2009]120号)和《关于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35号)的精神,特制订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

2、终止妊娠药品主要指下列药品:①米非司酮(别名:抗孕酮);②米索前列醇片;③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别名:利凡诺注射液,雷佛奴儿注射液);④催产素注射液(别名:缩宫素注射液):⑤卡前列甲酯栓(别名:卡孕栓)。

3、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

4、不得为药品零售企业或未依法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和个人代购终止妊娠药品。

5、禁止不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个人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经核准开展产科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正常使用催产素的除外。

6、必须凭妇产科医生开具的纸质处方调配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并将处方单独保管,建立处方档案。

7、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止非妇产科医生和非计划生育人员开具终止妊娠药品处方。

8、使用部门应认真填写《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登记表》。

9、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购进和使用记录,购进和使用记录及处方至少保存三年。

10、依法设置“禁止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警示标志。

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促排卵药品的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促排卵药品主要指下列:1.氯米芬;2.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3、促排卵药品由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药品采购员统一购进验收后入库,任何人或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促排卵药物。

4、促排卵药品的处方权限于本单位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方能开具促排卵药
品处方,不合格处方药房不得发药。

5、促排卵药品必须单独处方、妥善保存,每月汇总装订一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5、促排卵药品有专人专帐保管,并建立完整的购进、保管和使用记录,每月核对一次促排卵药品出入库记录,并核对实际情况,促排卵药品的通用名称、批号、用药者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用药时间、用法用量,并对档案进行保存。

购进和使用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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