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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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院统计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深卫规财发[2007]105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院统计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深卫规财发[2007]105号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院统计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正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医院统计工作专项考评的通知(深卫规财发[2007]105号)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单位:随着现代医院管理和科学决策的发展需要,统计工作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医院统计工作,提高医院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并检查《深圳市卫生统计业务工作规范(试行)》执行情况,及时收集意见,总结经验,决定于12月24-28日对全市医院统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内容及标准:参见《深圳市卫生统计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第7-8页“统计信息工作考核评估表”,或见附件。

二、考评办法:现场考评与日常登记相结合。

三、组织实施:由我局选调有关专家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头实施考评工作。

时间及单位安排如下:第一组:日期上午下午12月24日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12月25日市东湖医院市妇幼保健院12月26日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12月27日罗湖区人民医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12月28日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区妇幼保健院、盐港医院第二组:日期上午下午12月24日福田区妇幼保健院12月25日福田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中医院、梅林医院12月26日龙岗区布吉医院龙岗区南岭医院、沙湾医院12月27日龙岗区平湖医院龙岗区横岗医院12月28日龙岗中心医院龙岗区人民医院第三组:日期上午下午12月24日龙岗区坑梓医院龙岗区坪地医院12月25日龙岗区妇幼保健院12月26日市人民医院市康宁医院12月27日龙岗区南澳医院龙岗区大鹏医院12月28日龙岗区葵涌医院龙岗区坪山医院第四组:日期上午下午12月24日南山区人民医院南山区蛇口医院12月25日南山区妇幼保健院、西丽医院12月26日宝安区龙华医院宝安区观澜医院12月27日宝安区石岩医院宝安区光明医院12月28日宝安区公明医院宝安区松岗医院第五组:日期上午下午12月24日市儿童医院12月25日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眼科医院12月26日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西乡医院12月27日宝安区沙井医院宝安区福永医院12月28日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宝安区中医院若有变动,由考评组提前电话通知有关单位。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7.20•【字号】粤卫办函[2009]252号•【施行日期】2009.07.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粤卫办函〔2009〕252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及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粤卫〔2009〕73号)要求,我省所有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实验活动的一、二级实验室均实行备案管理。

为做好实验室备案的启动工作,我厅定于2009年7月28日举办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委托广东省职业卫生教育协会具体承办。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概论,《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解读,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系统操作程序。

二、参加人员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科教处(科)长及具体负责实验室备案操作人员共2人;各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分管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各1人;省疾控中心、广州市疾控中心及深圳市疾控中心各1人。

三、时间及地点地点:广州市东风大酒店五楼第二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2号),电话:************。

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会期半天。

27日下午开始报到,28日中午离会。

四、其他事项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名额派人参加,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培训回执》于2009年7月23日前传真至广东省职业卫生教育协会。

广东省职业教育协会联系人:黄惠霞,联系电话(传真):************。

广东省卫生厅科教处联系人:张顺华,黄毓文,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培训班回执(略)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22•【字号】深卫人发[2010]166号•【施行日期】2010.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166号)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有效处置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遏制肠道传染病高发态势,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2010年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病原谱哨点监测工作方案感染性腹泻是我市多发丙类传染病,近年来,发病率快速增长,病例数占丙类传染病的50%以上,造成沉重疾病负担,已成为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重点肠道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有效处置感染性腹泻暴发疫情,遏制肠道传染病高发态势,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建立以实验室为基础的感染性腹泻病原谱监测网络,了解深圳市感染性腹泻的病原谱构成,追踪病原谱变迁趋势,探明病原毒力因子。

(二)构建病原菌分子分型数据库,并结合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和病原学资料为暴发疫情的早期预警预测提供基础数据,探索一种更灵敏的疾病监测模式。

(三)协助早期识别特定感染性腹泻的暴发疫情,分析流行因素,引导对重点地区和人群的主动监测。

(四)对菌株进行抗菌药物敏感性监测,指导临床合理的治疗和预防用药。

(五)促进临床实验室和公共卫生实验室数据的交流。

(六)为食品安全微生物风险评估提供疾病监测的本底数据。

二、工作内容(一)监测病例定义1、监测病例的纳入标准(1)细菌性监测:每日排便3次或以上,且大便性状有改变呈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启动会及流调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启动会及流调培训班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启动会及流调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5.24•【字号】深卫人发[2010]333号•【施行日期】2010.05.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启动会及流调培训班的通知(深卫人发【2010】333号)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抽样调查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184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通知》(粤卫函〔2010〕187号),我委定于5月27日举办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启动会及流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一)启动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二)介绍《深圳市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细则》,培训现场调查技术、质量控制、数据整理分析等内容。

二、会议时间、地点(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27日,时间1天,9:00前报到。

9:30正式开会。

(二)地点:深圳市大梅沙雅兰酒店(电话:25062299)三、参加人员(一)市级流调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成员;(二)各区卫生局分管局长、防保科科长;(三)各区慢性病防治机构分管领导、结防科主任;(四)各区流调队全体队员。

四、其他事项参会的统计分析人员请自带一台笔记本电脑。

请参会人员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至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联系人:张玉华,电话及传真:*************,email:*************)附件:会议回执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卫生计生系统2009年省级以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卫生计生系统2009年省级以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卫生计生系统2009年省级以上医学科研项目备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管理
【发文字号】深卫人发[2010]191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3.26
【实施日期】2010.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我市卫生计生系统2009年省级以上医学科研项目备
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191号)
各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据了解,我市有些医疗卫生单位的科研项目未报我委备案。

为规范我市医学科研项目管理,我委经研究决定,各医疗卫生机构从多种渠道申请取得的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立项的项目(包括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研课题等)均须报我委备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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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3•【字号】深卫基妇发[2008]40号•【施行日期】2008.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基妇发[2008]40号)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及有关医疗保健单位:为了探讨我市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供依据,根据《深圳市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方案》(深卫基妇发[2007]38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二○○八年九月三日深圳市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深圳市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深圳市出生缺陷监测情况,以及疾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分病种进行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探讨该类出生缺陷的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提供依据,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一、调查方法、对象及范围(一)调查方法采用1∶1配对的病例对照研究,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用统一调查表,对患儿和配对健康新生儿的母亲分别进行面对面地询问,并由调查员填写调查表。

(二)调查范围根据出生缺陷监测不同病种发生率的排序情况确定调查范围。

(三)病例的确定根据出生缺陷不同病种的确诊标准确定,主要来源于在妇科病房病理性引产时发现;在产科住院分娩时发现;在新生儿科住院时发现;出生缺陷监测数据等。

(四)对照的选择选择与病例同性别、在同一医院出生、母亲本次妊娠末次月经时间前后相差在1个月以内的健康新生儿作为对照。

(五)病例和对照的登记将在本项目点分娩的确诊出生缺陷胎儿及围产儿(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登记在册,同时依据母亲的末次月经时间推算对照新生儿的出生日期范围,将符合条件并接受调查的健康新生儿登记。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03.15
•【字号】深卫人发[2010]157号
•【施行日期】2010.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同意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批复
(深卫人发〔2010〕157号)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你院《关于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请示》(北大深医〔2009〕64号)收悉。

经核实申请材料,你院的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于2008年11月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粤科计学〔2008〕139号)评定为广东省男性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2008A060301001,立项经费:100万元)。

根据《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委经研究决定,同意认定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男性生殖与遗传实验室为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纳入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管理体系。

要求你院按深圳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的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并参加我市2010年医学重点学科的终期评估。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文字号】深卫疾控发[2009]4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8.27
【实施日期】2009.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的通知
(深卫疾控发〔2009〕4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健康教育研究所: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根据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25号)精神,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和问责制,提升我市疾控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均等化。

(二)具体目标
1、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市、区疾控中心及街道预防保健所的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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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卫人发[2011]318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28
【实施日期】2011.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318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各医院、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保障深圳第26届夏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我委决定委托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和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现就培训
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人员;
(二)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机构中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人员、从事微生物检验及医学检验工作的人员以及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四)各有关高校、医药企业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相关人员。

上述人员为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全体人员,包括临聘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
(二)生物安全技术要求
(三)应急预案及案例分析
(四)生物危害评估
三、培训考核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每期培训一天。

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发给《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并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四、培训具体安排
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根据预报名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拟于2011年5月-6月期间举办若干期次的培训班。

各单位的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请有关单位负责统一报名,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参加培训的人数(见附件1)发电子邮件给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并通知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时带2张1吋彩照(核发合格证用)。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25162197、25162274
传真: 25162274 网址:
邮箱:yxjxjy@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计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参加此培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考核,保证培训和工作两不误;
(三)经培训核发的《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将作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材料之一。

(四)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统计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并于2011年6月底报我委医政处备案;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通知()。

附表: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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