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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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七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七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工人、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录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____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七条聘用管理1、严格控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本地人员直接进行工作,外地人员必须有____名具有本地户口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⑴一寸彩色照片各____张;⑵本人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需提供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和暂住手续证明。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5篇)

企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推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工资奖金分配、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

第二章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积极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六条员工职责1、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顾客就是____”)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商业职业道德),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和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____;3、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4、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5、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6、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

7、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自觉服从企业的管理,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企业的生产和工作活动。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7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7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____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及普法____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____。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____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把关;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____,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现场准入证;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____周岁,具有民事行____力人;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等方面需要临时用工的情况。

第三条临时用工是指单位因工作需要而聘用临时性劳动者的行为。

第四条临时用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申请程序第五条需要临时用工的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需要临时用工的事由、工作内容、用工时间和数量等详细信息。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规定,将申请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批。

第七条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工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转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审批通过的申请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提前进行公告或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要求的临时工应聘。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核,择优录用。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合同签订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工作种类、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工作周期和工作周期内工作时间管理;(四)工资待遇、工作报酬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五)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六)劳动者权益保护和违约责任;(七)合同期限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八)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临时工应与用工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三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包括:(一)与正式员工享有相同的工资待遇;(二)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报酬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三)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四)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加强对临时工的劳动保护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临时工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工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招聘、录用和管理劳动者应当按照此原则进行。

第三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剥削劳动者。

第四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权利和劳动成果权益,保护劳动者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禁止任何形式的侵犯劳动者的隐私和权益。

第五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工资制度、劳动时间制度、休假制度和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确保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合理的劳动时间、充足的休假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第六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加强劳动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激励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强化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员工之间的互助精神。

加强对劳动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八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其他福利保障,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第九条公司在进行用工管理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公司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将定期审查和完善本制度,以适应公司用工管理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同时,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行为,保障员工的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制定本制度。

用工管理制度

用工管理制度

用工管理制度用工管理制度1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是对企业使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劳动力的管理规则,旨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员工权益,同时确保合规性。

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 劳务派遣的定义与适用范围2. 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选择标准3. 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4. 劳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5. 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与劳动条件6.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7. 劳动争议处理与纠纷解决机制8. 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内容概述:1. 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派遣期限、工种、数量等。

2. 员工管理:规定劳务人员的入职、考勤、考核、晋升、离职等流程。

3. 薪酬制度:设定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加班费计算等,确保公平透明。

4. 社会保险与福利:规定企业应为劳务人员提供的基本保险及额外福利。

5. 安全规定:设立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预防工伤事故。

6. 纠纷解决:建立内部申诉机制,及时处理劳务人员的投诉和争议。

用工管理制度2关于加强分公司内部项目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规定各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把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纳入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集团公司整合体系《劳务分包控制程序》、浙长城建司第劳(20__)35号、浙长建司人资(20__)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一、劳动用工管理1、任何项目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必须经集团评价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录内选择确定劳务分包单位同时分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正式劳务分包合同。

2、各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要求,督促协助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暂住证,应及时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动态管理。

3、各项目部使用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人员时,必须及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集团公司退休或社会退休人员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签订退休返聘协议书,方可使用。

4、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严禁使用无证、过期或无效上岗证上岗。

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用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用工单位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用工单位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用工单位,包括临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用工管理第四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不得非法招用劳动者。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三、劳动保护与职业健康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定期对生产设备、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职业健康的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四、培训和考核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劳动者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的晋升、奖惩依据。

五、奖惩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劳动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劳动者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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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在入职、试用期、转正、合同签订、合同续签、合同解除、工作职务任免/岗位聘用、岗位变动、工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1、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
2、用人唯才;
3、能力比学历更重要;
4、注重发挥人才的长处。

第三条入职管理
新员工入职,凭报到录用通知书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到手续,发放《员工手册》,按确认条件签订相应合同,办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综合保险、人事档案转移、建立人力资源档案等,并安排入职引导人,分别向其他员工介绍新员工,领用办公用品、门卡、开通网络、邮箱。

1、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收悉《面试评估表》并审核有效后,方可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2、入职必须严格执行“收集员工资料→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合约→上岗工作”的录用流程;
3、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劳动手册、待业证、上一用人单位退工证明、其他人事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第2代
身份证需要正反复印)、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报告、1寸免冠彩色报名照片3张等;
4 、若本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公司综合管理部需明确告知本人所缺资料,待补齐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再就职上班;
5 、如因工作需要须立即上岗,而应聘者又无法递交所有的录用材料时,必须由录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后先上岗。

但应聘者必须承诺在7个工作日将所需材料补齐,否则不得继续使用,按规定办理退工手续;
6、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个人必须亲笔按实填写《员工登记表》里的所有内容,没有的项目应填写“无”。

填写完毕后必须签名。

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核人事资料的真实有效及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完成劳动合同的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向劳动部门办理录用登记手续;
8、实习人员的录用,须对其身份证和学生证进行核实确认并留下复印件,填写《人员登记表》,签订实习协议;
9、办理录用手续时,由综合管理部为新员工设置门卡与电脑操作系统。

第四条试用期、转正管理
对新员工约定试用期限,在试用期内,公司职能部门,应配合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的入职培训(企业发展概况、业务规模、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在试用期满时,公司职能所属部门负责人使用《试用期考核表》对员工作出考察与评价,决定是否转正。

1、试用期时间设置: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期限为1—3年(试用期为2—6个月)特殊情况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2、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必须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察,制定试用期考核的目标,并在考核期用人部门与综合管理部协同进行面谈,及时指出其不足与努力方向,并做好面谈的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综合管理部保存。

3、在试用期间,新进员工如未通过试用期考核,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并造成严重损失和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用人部门依据事实做好书面记录,在《试用期考核表》中填写“试用期不合格”,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在试用期结束前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解除通知。

4、按时或提前转正者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公司职能部门,对转正员工进行面谈,提出转正意见,报上级领导审批(如有必要),并通知员工审批结果,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试用期考核表》将放入员工在公司的人力资源档案。

5、公司财务部人员转正手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对转正员工进行面谈,经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试用期考核表》将放入员工所在在公司的人力资源档案。

第五条劳动合同管理
1、合同形式:
根据录用者身份性质不同,应与其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劳务)合同。

1)、招聘境内合同制员工,应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或虽为外省市户籍但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条件,已领取《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外籍人士或台、港、澳籍员工,按规定办妥《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后,综合管理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的,公司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协议》。

4)、招收劳务工,公司与劳务工签订《劳务协议》。

劳务工范畴:(1)与原工作单位办理了“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协保、待退休或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从业人员;
(2)聘用的钟点工、兼职工。

2、合同期限
1)、公司负责人签订/续订,由分管副总裁确定,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3)、公司部门负责人签订/续订,由公司负责人确定,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
2)、公司员工及其他岗位签订/续订,由其部门负责人确定,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3)、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员工,其试用期的约定,按劳动法规规定执行。

4)、劳务派遣员工按《劳务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5)、劳务工按《劳务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3、合同签订
1)、与录用者建立劳动关系30日之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

2)、合同中的乙方代表必须是员工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为签约。

3)、员工在收到劳动合同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签字。

若录用者无特殊原因拖延确认签字的,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合同签订后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4、合同变更:
1)、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协保、兼职等用工性质发生变化,员工应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每半年对此用工性质进行复核,如发现劳动关系状况发生变化,公司有权变更劳动合同。

5、合同续签:
1)、合同期满终止前1至3个月(根据岗位重要性),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征询用人部门及本人续订合同意向,填写《年度续聘审批表》,
经双方确认续订合同意向,提前二周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

任意一方或双方均表示不续签意愿,则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2)、劳动合同到期前7个工作日内,若员工未能表达续签意愿的,将视为员工不续签表达,将于劳动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劳动关系。

6、合同解除: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法》、《合同法》中规定的可以随时解除的条件外,必须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劳动合同书的约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7、合同中止: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应征入伍或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符合法律、法规,而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合同可以中止。

合同中止期间,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暂停履行;待中止情形消失,继续履行。

8、合同终止:
1)、劳动(劳务)合同期满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女性均为法定退休年龄
3)、员工无民事责任能力、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7)、员工实际已不履行合同满一个月;
8)、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的条件出现时;
10)、劳动合同双方对有服务期、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违约金有约定的,不因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中止而失效,除非双方协商另行约定。

第六条职务任免/岗位聘用管理
1)、公司负责人职务任免,由总裁办公会议任免,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文公布并备案。

2)、公司所属部门负责人职务任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3)、公司所属部门主管及以下职务任免,公司所属部门负责人任免,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公司财务部门的各级财务人员接受财务部垂直化管理,其人员的任务任免/岗位聘用由财务部负责人任命。

2、职务/岗位变动
1)、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2)、公司对表现不良或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可以降职使用。

3)、员工的岗位/岗位变动按“职务任免/岗位聘用管理”审批权限,根据相应级别进行审批。

第七条工伤管理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报备:员工发生工伤,应及时通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
工会备案。

员工所在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交事故书面报告,分别公司综合管理部、公司负责人/分管总裁。

员工工伤医疗补偿标准:本公司关于工伤医疗补偿标准严格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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