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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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开发区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分析作为中国开放的先行者,开发区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开发区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都在不断增加。

为了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深化、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创新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三、加大力度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

推行“最多跑一次”制度,减少中介环节,加快审批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2.改善投资环境。

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知识产权,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3.推进人才引进机制。

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流入,提升开发区创新能力。

4.深化国有企业。

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力和效益,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创新力量1.建立创新驱动发展机制。

设立创新基金,支持创新型企业和科研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加强科技研究和技术转移。

组建专业的科研团队,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3.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器。

为初创企业提供场地、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创业者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

4.提升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

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建设,引进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加强人才交流与合作。

五、推动产业升级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和优化产业结构。

2.加强产业链协调。

推动开发区企业在产业链上的良性互动,实现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产品附加值。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发展具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引领性企业,提升开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

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推动开发区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推广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技术。

六、加强国际合作1.扩大开放程度。

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合作,吸引外资和技术引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开发区经济和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将开发区建设成为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形成经济增长新的动力,现就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1.促进开发区优化整合。

以国家级和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产业关联同质的开发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开发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县(市、区)原则上实行“一县一区”。

被整合的开发区的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经济统计数据,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支持发展较好的开发区跨区托管产业结构合适、资源要素互补的开发区,开展跨国、跨省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

科学规划开发区功能布局,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生产功能,开展园区城市设计,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城市功能建设,引导开发区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

依照法定程序向开发区下放同级人民政府相应的经济管理权限,对需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逐级转报的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预审环节,简化申报程序,由开发区管理机构直接向审批部门转报。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园区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注重提升质量效益,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国家级园区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率先实现转型升级。

省级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精准产业招商,整合产业链,建设专业化、特色化产业聚集区。

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园区达到25家左右,千亿园区达到20家左右。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长沙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园区优化整合。

坚持“一县一园区”,鼓励以国家级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被整合园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财政收入仍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统计,财力可由园区双方进行协商分享。

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合理控制园区规模。

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园区开发面积和开发强度,园区建设用地不得突破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范围。

禁止开发区域不得设立园区;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得新设园区,现有园区要严格控制开发面积。

科学划定园区功能分区和拓展空间,合理确定园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

鼓励园区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按照规划建设时序进行一体化整体开发。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5.18•【文号】国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5.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着力构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制度优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引领、改革创新。

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的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持续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对外经济活力,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集聚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生产要素,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升级,拓展发展新空间。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三)拓展利用外资方式。

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 50号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开发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发区在全省转型综改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综改的系列要求,用改革创新的思维、市场化的办法,解决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开发区作为转型综改的主战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能引擎,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二)加强对开发区的统一归口管理。

为避免政出多门、令出多人,按照部门分工服从于专项分工的原则,将全省各类开发区统一归口商务部门主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配合,形成合力,为开发区的设立、升级、扩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提供服务。

二、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三)加快开发区统筹规划布局。

在符合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全省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开发区数量、规模和布局,提升存量,培育增量,做大总量,按照占全省国土面积2%左右来规划布局开发区建设,着力改变我省开发区数量少、规模小、发展空间严重不足的局面,加快构建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用地集约、区域平衡的开发区发展格局。

(四)在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为开发区留足发展空间。

各市、县政府要抓紧修订或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将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在本轮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为开发区设立、扩区留足空间,新增建设用地应最大限度地向开发区倾斜。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推动开发区和创新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体制机制创新1.推动开发区创新,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规划体制机制。

合理确定开发区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制定发展路径和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领域和优势产业。

2.加强开发区与上级政府及其他开放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

通过建立政府间沟通、合作机制,推动共享资源,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

3.支持开发区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创新创业项目,培育新兴产业。

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人才创新创业。

4.加强开发区内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

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开发区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1.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开发区支行,加大对开发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提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推动金融创新,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

支持开发区建立风险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项目的发展。

3.建立开放、高效的金融监管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

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三、优化营商环境1.推进“放管服”,简化企业开办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完善法律法规,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3.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推动研发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合攻关,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4.建立诚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

打击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

四、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1.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设立人才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引进工作。

2.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教育和培训机制。

加大对高校科研机构和专业人才的支持,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进一步增强和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把开发区建设成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把开发区建设成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坚持集聚集约,促进产业集聚、人才汇集、资源集约,把开发区建设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开发区建设成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引领区。

(二)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

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等产业特色,提高支柱产业对区域发展贡献率;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向,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

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

县域工业集中区要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植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引导和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为全省开发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后备力量。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推动全省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区域竞争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

全省开发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与全省发展战略相协调。

同时,要加大对开发区的政策扶持力度,提供税收、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开发区投资创业。

二、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区域特色。

各开发区要根据区位、资源、产业优势等方面的差异,制定相应的产业发展规划,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三、加强创新创业支持,培育新经济。

为了培育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发区要大力支持创新创业。

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提供创新创业相关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

同时,要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

开发区要积极出击,精心谋划招商引资工作,争取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大型企业。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营商环境。

此外,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吸引力。

五、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开发区合作发展。

开发区之间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

可以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促进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发展。

同时,可以探索跨开发区的合作机制,共同开展项目合作、技术研发等工作,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六、加强人才培养,提升区域综合素质。

开发区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同时,要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打破人才流动的壁垒,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开发区发展。

七、加强环保意识,推动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要加强环保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6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快开发区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精神,结合铜陵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把准目标定位,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1.明确发展方向。

全市各级开发园区要按照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的总目标,重点在提升吸引力、培育内生力、强化保障力、厚植创造力、保持生命力上下功夫。

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铜陵经开区)、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枞阳开发区)要积极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争创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安徽铜陵狮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狮子山高新区)要争当创新发展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安徽铜陵金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金桥开发区)要争取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安徽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大桥开发区)要努力打造成为新旧动能转换引领区、对外开放先导区;江北港新区要高起点规划,打造绿色发展引领区、改革开放新高地、产城融合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2.促进资源整合。

按照“一县(区)一园区”的原则,推动铜陵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进入国家开发区公告目录和资源有效整合。

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近年来,中国开发区在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

在此,本文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首先,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健全开发区创新的长效机制,加大力度,突破传统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的束缚。

完善班子团队建设,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效能,确保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

其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开发区科技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引进高端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开发区的科研项目和科技企业发展。

第三,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

加大对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加强与全球产业链的对接,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开发区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改善营商环境。

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律透明度和司法公正度。

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间,简化办事流程,降低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推动绿色发展,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

制定严格的环境标准和监管机制,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高校和培训机构的合作,提供优质的人才培训和教育资源。

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的归属感和创新动力。

综上所述,开发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包括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改善营商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与国际合作和交流等方面。

通过全面推进这些意见,可以进一步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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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X〕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政发〔201X〕5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
(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切实发挥开发区改革排头兵、开放试验田和发展主力军作用,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围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积极引导国家级开发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产城融合,突出生产功能,统筹生活区、商务区、办公区等服务功能建设,实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编制全市开发区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深度融合,实行“多规合一、一规管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
区管委会,下同〉)
(二)大力引导特色发展。

推动开发区加快实施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战略,形成错位竞争、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格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要围绕“五谷”(光谷、药谷、金谷、智谷、才谷)建设,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科技金融、智能制造等产业。

XX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四都”(车都、机器人之都、智能家居之都、通用航空之都)建设,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通航制造等产业。

XX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围绕“三港”(临空制造港、网络安全产业港、现代健康食品港)建设,重点发展临空经济、网络安全、现代食品等产业。

各中心城区开发区要瞄准工业设计、时尚创意、人力资源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培育发展新增长点。

各新城区开发区要加快聚集航天航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抢占产业价值链中高端。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网信办、市金融工作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一)实施创新驱动。

充分发挥XX科教资源优势,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化“大学+”发展新模式,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走出“科教培养人才、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子。

加快国家存储器、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航天产业等四大国家产
业基地建设,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积极壮大发展新动能。

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优先布局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大力发展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鼓励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

积极开展“双创”活动,高水平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双创”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招才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打造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要求,推进“一转型两手抓三融合”,实施“万千百工程”(万亿集群、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积极培育“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构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机更新的产业迭代体系,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创新发展、融合发展,优化服务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推进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九大特色鲜明、业态高端的服务业发展片区和商务功能区。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绿色发展。

大力开展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按规定建设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

严格环保执法,健全企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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