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16区小学招生区域统筹、人户分离排序安排(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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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浦东二中心小学招生告示

2020年浦东二中心小学招生告示

2020年浦东新区第二中心小学招生告示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做好本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016年起,本校巨野校区已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本校巨野校区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16年如安排了本校巨野校区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巨野校区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2020年起,本校张江校区将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本校张江校区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20年如安排了本校张江校区对口入学,则2021年起连续4年内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张江校区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一、招生计划2020年,本校巨野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7个班,张江校区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

二、入学条件2020年,本校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招收本校招生地段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以下简称“人户一致”)、并选报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本校将按下述类别,依次安排对口招生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额满为止。

如前一类对象安排后,学校招生计划已完成,则不再安排后面类别的对象入学。

第一类对象:“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对口地段内,户主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适龄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此类对象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额满为止。

上海各区小一学位政策

上海各区小一学位政策

上海各区小一学位政策黄浦区的小一学位政策呀,那可是有不少讲究呢!入学年龄还是得满 6 周岁,也就是在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出生的小朋友才有资格。

然后呢,户籍要求也很重要,本区户籍的小朋友自然是优先考虑啦。

要是房产在黄浦区,那也有一定的优势哦。

还有呀,招生的时候会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比如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区的排在前面,然后再依次往后排。

徐汇区徐汇区这边呢,对于小一学位也是有严格规定的。

入学年龄那是不变的,必须 6 周岁。

户籍和房产同样重要,本区户籍的小朋友机会更大一些。

而且在招生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家庭实际居住情况等等。

另外,徐汇区对于随迁子女的入学也有相应的政策,需要家长们提前准备好各种材料。

长宁区长宁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有自己的特点哟。

入学年龄就不说啦,肯定 6 周岁。

在户籍方面,本区户籍肯定是优先保障的。

对于房产的要求也比较明确,如果是学区房,那入学的可能性就更高一些。

而且,长宁区还会关注小朋友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呢。

静安区静安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挺严格的。

入学年龄肯定得 6 周岁。

本区户籍的小朋友在入学上有优势,房产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还有哦,静安区会对招生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普陀区普陀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不能忽视呀。

入学年龄 6 周岁。

户籍和房产的要求都有明确规定,而且对于特殊情况的入学,也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虹口区杨浦区杨浦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很清晰啦。

入学年龄 6 周岁,本区户籍和房产的小朋友入学机会更大。

同时,杨浦区也在不断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让更多小朋友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闵行区闵行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有不少要点呢。

入学年龄 6 周岁,户籍和房产的要求都要满足。

而且,闵行区还会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每个小朋友都能有学上。

宝山区宝山区的小一学位政策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入学年龄 6 周岁,本区户籍和房产的小朋友优先入学。

同时,宝山区也在加强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20年上海16区小学招生区域统筹、人户分离排序安排

2020年上海16区小学招生区域统筹、人户分离排序安排

【导语】根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择校、升学设计⼀定能够为孩⼦获得更多、更⼤的机会。

但幼升⼩⼜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

下⾯是为⼤家带来的2020年上海16区⼩学招⽣区域统筹、⼈户分离排序安排,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徐汇区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学”的原则,继续实⾏对⼝⼊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学⽭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多胞胎、⼆胎除外)。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童本⼈)与居住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童本⼈)⼀致的适龄⼉童,当报名⼈数不超过对⼝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学;当报名⼈数超过对⼝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学,超出学额部分实⾏区域内统筹安排⼊学。

3.本市户籍⼈户分离适龄⼉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致的适龄⼉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户分离”适龄⼉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童,统筹安排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员的⼦⼥。

⼆、静安区 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户分离适龄⼉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或承租⼈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致的适龄⼉童、少年就近⼊学,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户分离”的适龄⼉童、少年⼊学。

根据报名⼈数与招⽣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学的对⼝⼊学条件继续执⾏:“适龄⼉童及⽗母的户籍须在对⼝地块满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学适龄⼉童及⽗母的户籍须在对⼝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为⼉童、⽗或母;房屋产权⼈/承租⼈为⼉童、⽗或母。

上海市徐汇区关于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登记办法(试行)

上海市徐汇区关于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小学招生登记办法(试行)

这篇《上海市徐汇区关于户籍⼈户分离⼈员⼦⼥⼩学招⽣登记办法(试⾏)》是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根据《上海市⼈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为进⼀步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地促进发展、保障民⽣,规范本市户籍⼈户分离⼈员通过居住登记享有相关民⽣服务事项,制定本办法。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本市户籍⼈户分离⼈员⽇常⽣活起居的固定、合法住所地址。

办理居住登记的住所地址,应当以规范的地名、路名和公安机关核准的门弄号为准。

⼆.试点范围 华泾镇、漕河泾街道、虹梅街道 三.登记对象 2006年9⽉1⽇—2007年8⽉31⽇出⽣的本市户籍户⼝(⽗或母同户⼝)适龄⼉童。

 四.登记时间 5⽉18⽇(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5⽉19⽇(周⽇)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五.登记地点 华泾镇(华泾⼩学徐浦⼩学)、漕河泾街道(求知⼩学上海师范⼤学第三附属实验学校)、虹梅街道(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实验⼩学) 六.登记办法 办理⼊学报名登记⼿续。

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本市户籍⼈户分离⼈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根据沪府发【2011】74号⽂件精神,本市户籍⼈户分离⼈员迁往现居住地,须前往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申请办理居住登记⼿续并领取回执(漕河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地址:冠⽣园路211、215号;华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地址:华泾路505号;虹梅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地址:虹梅路2017号)。

 (2)户⼝本原件 (3)预防接种卡 七.受理原则 区招考中⼼按照“户籍与居住地⼀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致的适龄⼉童就近⼊学,再根据登记⼊学⼈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分离”适龄⼉童⼊学。

2020年上海嘉定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公布

2020年上海嘉定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与招生计划公布

【导语】根据⽬前的教育状况和各阶段升学的游戏规则,合理的幼升⼩择校、升学设计⼀定能够为孩⼦获得更多、更⼤的机会。

但幼升⼩⼜绝对不意味着只选择“重点”⼩学,还需要结合区县、学校、课外辅导、特长开发、操作技巧等⽅⾯的综合情况理性考虑。

下⾯是为⼤家带来的2020年上海嘉定区公办⼩学学区划分与招⽣计划,供各位家长的关注。

⼀、2020年上海嘉定区公办⼩学学区划分与招⽣计划公布⼆、相关阅读:关于“五年限⼀”的政策问题解读 2020年3⽉13⽇,《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学⼯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向社会公布,规定从2020年起对本区⼊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学、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政策,具体为:同⼀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多胞胎、⼆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学的同⼀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学须满⼀年,直⾄满五年。

以下是对“五年限⼀”的相关问题的解读。

1、什么是“五年限⼀”? “五年限⼀”,指该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多胞胎、⼆孩除外)。

嘉定以2020年新⽣⼊学信息库为起始,同⼀居住地址申请⼊学时,2021年与2020年信息库⽐对,⼀年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2022年与2020年、2021年信息库⽐对,两年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内只享有⼀次同校对⼝⼊学机会。

新⽣⼊学信息库,仅在每年招⽣⼊学时使⽤。

2、嘉定区的所有学校都实施“五年限⼀”政策吗? “五年限⼀”是⾯向全区的招⽣政策,但⼊学需求不突出的学校,可以暂缓实施。

“五年限⼀”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家长可以通过学校站查询相关学校2020年的招⽣实施⽅案,了解该校是否实施“五年限⼀”政策。

3、如果2020年某⼀居住地址已经享有了⼀次同校对⼝⼊学的机会,2021年该居住地址还能同校对⼝⼊学吗? 2020年,相关学校建⽴“五年限⼀”新⽣信息库,以后在⼊学分配时,会把当年度申请⼊学的适龄⼉童或学⽣的居住地址与信息库⽐对,发现在五年内(即2020年)已经享有⼀次同校对⼝⼊学,就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分析。

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上海市嘉定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特制定本入学排序办法。

一、就近入学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小学入学(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初中入学(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两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三)“五年限一”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学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统筹入学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上海各区县小学排名及对口小区

上海各区县小学排名及对口小区

上海各区县小学排名及对口小区LT小、东二小学、求知小学等。

闵行公立第一梯队明强小学、闵行区实验小学、莘庄镇小、莘庄实验小学、七宝实验小学、平南小学、日新小学。

私立第一梯队七宝外国语小学、协和双语小学。

第二梯队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实验小学、明星学校、田园外语实验小学、莘城学校、莘松小学、日新实验小学。

浦东第一梯队明珠小学(ABC)、六师附小、浦东二中心(巨野、张江)、浦明师范(东城、潍坊、潍坊西)、福外(花园、瑞华、证大)。

第二梯队平和、实验东校、昌邑、浦东南路小学、海桐小学、建平、进才、竹园小学、新世界实验小学、尚德等。

其他:浦东金茂小学、沪新小学、莱阳小学、北蔡、白玉兰小学。

静安第一梯队静教附校、一师附小、静安一中心。

第二梯队上外静小、万航渡路小学、静安三中心。

黄浦第一梯队黄埔上外、蓬莱二小、卢湾二中心。

第二梯队私立永昌小学、黄浦上海实验小学、黄埔一中心、卢湾一中心、复兴东路三小、曹光彪小学。

虹口民办上外附小、宏星小学、丽英小学。

公办虹口四中心、广灵路小学、长青小学、红旗小学、虹口三中心。

长宁第一梯队江苏路第五小学、愚园路第一小学、建青实验小学、长宁实验小学。

第二梯队长宁区幸福小学、长宁区玉屏南路小学、长宁区新实际小学、新世纪小学、包玉刚实验学校。

普陀第一梯队朝春中心小学、中北一小。

第二梯队金洲小学、曹杨中学附属学校、新普陀小学、江宁小学。

闸北民办童园小学、扬波小学、彭浦实验小学。

公办闸北实验小学,三中心,一中心,二中心。

杨浦第一梯队二师附小、阳浦小学、上外双语、民办打一小学第二梯队控二小学、齐一小学、打一小学、六一小学、沪东外国语学校、同济小学。

宝山第一梯队宝山实验、一中心。

第二梯队红星小学、虎林路小学、广育小学。

资料来源:招商证券5、各区学区房对口小学表3:学区房对口小学——长宁区序号校名招生地块1江五小学(昭化东路校区)华山路、昭化东路镇宁路、延安西路、江苏路曹家堰路全部、泰安路、湖南路、兴国路2江五小学(华阳路校区)华阳路、长宁支路、万航渡路凯旋路、汇川路长宁路、安西路3江五小学江苏北路、长宁路、长宁支路、长宁支路logo序号校名招生地块(长宁路校区)4愚一小学宣化路、愚园路、安西路、定西路5愚一小学(向红分校)镇宁路、万航渡路、武定西路、愚园路、江苏路、东诸安浜路、延安西路6法三小学法华镇路、延安西路、定西路、新华路、凯旋路、杨宅路、安顺路、种德桥路7复旦小学兴国路、华山路、番禺路、淮海中路、淮海西路、法华镇路、幸福路、新华路、平武路、泰安路、香花桥路、延安西路、云阳路8开元小学延安西路、昭化路、武夷路、利西路、安化路、西诸安浜、安西路、江苏路江苏路9开元学校(小学部)武夷路、安化路、长宁路、汇川路、凯欣豪园、定西路、三泾北宅10安顺路小学虹桥路、延安西路、宋园路、伊犁路、黄金城道、潘家塔、姚虹路虹四村、中山西路、中山西路何家角全部、中山西路中华新村全部、中山西路长顺路全部、安顺路、纺大教工宿舍、凯旋路11长宁路小学万航渡路、长宁路、中山西路、玉屏南路、天山三村:全部、云雾山路12玉屏南路小学遵义路、友谊新村、玉屏南路、天山路、中山西路、娄山关路、武夷路13古北路小学天山路、古北路、娄山关路、云雾山路、玉屏南路、天山四村全部锦屏路全部、天山支路全部、芙蓉江路(新天地河滨花园)14建青实验学校小学部古北嘉年华庭、古北瑞仕花园、华丽家族古北花园、古北国际花园、金色贝拉维、古北强生花园、古北国际广场、中央花园、古北玛瑙园、民航公寓、御翠豪庭、金秀苑15天一小学天山路:、延安西路、仙霞路、中山西路、紫云西路、联建新村(全部)、天山二村、娄山关路、遵义路、兴义路、遵义南路、紫云路16天二小学天山路、仙霞路、茅台路、古北路、对外贸易学院、娄山关路、芙蓉江路、水城路、新渔东路、天山五村、天山二村17长宁实验小学仙霞路、安龙路、水城路、新渔东路、茅台路18威宁小学仙霞路、水城路、衡辰公寓、哈密路、天山华庭、茅台路、安龙路、新渔东路、双流路19新虹桥小学虹古路、水城路、虹桥路、虹梅路、仙霞路、芙蓉江路、淮阴路、清溪路、水城南路、古北路、虹许路、延安西路、安龙路、北虹路、黄金城道20适存小学北虹路、北渔路、剑河路、平塘路、泉口路、甘溪路、仙霞西路、北渔路、宜嘉坊、天山西路、新泾二村、新泾三村21绿苑小学淞虹路、仙霞西路、福泉路、甘溪路、泉口路22哈密路小学程桥一村、哈密路、虹桥路、程桥二村、程家桥路、嘉利豪园、新旺朝公寓、西郊柏盛苑、皇朝别墅、虹桥路、君悦花园、剑河路、哈密路、青溪路、龙溪路全部23北二小学河风丽景、长宁路、哈密路、北翟路、北大街、西大街、蒲松北路全部、长宁馥邦、天山西路、新泾一村、剑河路、山家宅、剑河家苑、平塘路、清池路24北三小学新渔路、街面房、天山西路、街面房、金钟路、街面房、清池路、街面房、平塘路、街面房、淞虹路、街面房、北翟路、双号、北平家园、定威路、广顺路、福泉路、协和路25虹桥机场小学机场新村、上航新村、虹桥路、沪青平公路26西郊学校小学部福泉路、淞虹路、剑河路、平塘路、中泾路、金浜路、新泾路、协和路、、仙霞西路、满庭芳资料来源:区教育局、招商证券表4:学区房对口小学——徐汇区序号学校名称学校性质招生地段1徐汇区向阳小学公办慎成里居委(部分)、肇嘉浜居委(部分)、陕西(原襄南)居委(部分)、建新居委(部分)、永康居委(部分)、息村居委(部分)2徐汇区建襄小学公办建岳居委、太原居委、永太居委(部分)、永嘉新村居委、建新居委(部分)、息村居委(部分)3徐汇区高安路第。

上海人户分离入学指南

上海人户分离入学指南

上海人户分离入学指南上海人户分离入学指南随着上海户籍限制政策的逐步放开,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开始在上海定居。

对于那些已经在上海生活多年,却因为户籍问题无法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家庭来说,户分离入学成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

本文将为您介绍上海市户分离入学的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户分离入学户籍是国家对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而户分离则指的是学生因为父母的户籍在不同地方,无法同时在同一个城市享受教育资源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如果父母在上海市内有一方有本市户籍,孩子可以选择户分离入学,即将父母之一的户口迁入上海市的政策。

二、户分离入学具体政策1.申请时间:户分离入学的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

家长需要提前了解学校和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专业领域限制:户分离入学的政策只适用于普通小学和中学,对于艺术、运动等特长生的招生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家长需要提前了解相关政策。

3.教育局管理:上海市所有的户分离入学都统一由上海市教育局负责审核。

家长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提前进行申请,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4.家庭稳定证明:为了避免借户分离入学之名隐瞒真实户籍信息的问题,家长需要准备家庭稳定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户分离入学注意事项1.申请及时:由于户分离入学需向当地教育局进行申请和审核,家长务必在申请时间内进行申请。

一般来说,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

2.了解政策:户分离入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政策,家长需要准确了解上海市的政策要求,有必要提前进行咨询和了解。

3.准备材料:完成户分离入学申请的关键是准备好各类申请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健康证明、家庭稳定证明等。

家长需要准备齐全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提交。

4.遵守政策:户分离入学政策仅用于改变孩子的户籍信息,而不是为了绕开学校招生政策或收取额外费用。

家长需要遵守上海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避免违规行为而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户分离入学是一个可以改变孩子教育未来的途径,但也需要家长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适当了解政策变化,并准备好各类申请材料,才能顺利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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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居住地入学。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
说明:“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是指以下情况:1.户籍地动拆迁;2.“空挂户口(袋袋户口)”;3.廉租房(公租房);4.集体户口;5.监护人为旁系亲属;6.市福利院收养(领养);7.其他情况。
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6.其他情况。
四、长宁区
2020年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参加公办学校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八、普陀区
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小学人户分离方案实施对象: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二)非本市户籍: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五、虹口区
小学统筹安排细则: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统筹安排顺序如下:(1)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2)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3)其他情况。
相关学校尚有招生计划时,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情况,参照上述顺序再次排序,同类情况均按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六、杨浦区
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九、闵行区
公办小学: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对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下列三类对象,原则上安排就近入学。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二)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在本区就读的,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小学阶段招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3日。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3、其他情况;
4、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5、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和外籍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需要办理回户籍地入学手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凭《户口簿》提出入学申请;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需要办理回居住地入学手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其居住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黄浦区
区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安排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当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依次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统筹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七、浦东新区
2016年起,我区在部分学校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具体学校名单见“浦东新区实行“五年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政策的学校名单”)。今年新增的学校有明珠小学A区、二中心小学张江校区、浦师附小东城校区、川沙中学南校(小学部)和华师大二附中前滩学校(小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学校发布相关招生告示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6年安排了对口入学,则2017年起连续4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以此类推。具体细则可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告示。
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即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23日。
2020年杨浦区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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