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环境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环境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环境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

环境部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格式要求

1 概述

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整体情况概述。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内容及日期

说明公开主要内容及日期,分析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日期一般以委托函或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公开方式

网络

载体选取符合性分析,网络公示时间、网址及截图。

其他

如同时还采用了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公众意见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包括数量、形式等。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及时限

说明公示主要内容及时限,分析是否符合《办法》要求(征求意见稿应是主要内容基本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方式

网络

载体选取的符合性分析,网络公示时间、网址及截图等。

报纸

载体选取的符合性分析,报纸名称、日期及照片。

张贴

张贴区域选取的符合性分析,张贴的时间、地点及照片。

其他

如同时还采用了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查阅情况

说明查阅场所设置情况、查阅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意见情况,包括数量、形式等。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说明是否采取了深度公众参与,论证合理性。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若采用公众座谈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公众代表选取原则和过程,会上相关情况等,附座谈会纪要。

若采用听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听证会筹备及召开情况,附听证笔录。

若采用专家论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专家选取原则和过程,列席论证会的公众选取原则和过程,会上相关情况等,附专家论证意见。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如采取了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等其他方式的公众参与,说明相关情况。

宣传科普情况

若采取了科普宣传措施的,说明相关情况。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说明收到意见的数量、形式,分类列出公众意见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纳入)。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说明对公众环境影响相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并说明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对应内容。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详细阐述公众意见的未采纳情况,说明理由,并说明反馈情况。

6 报批前公开情况

公开内容及日期

说明公开主要内容及日期,分析是否符合《办法》要求(此次公开的应是未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不应公开内容的拟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公开方式

网络

载体选取符合性分析,网络公开时间、网址及截图。

其他

如同时还采用了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7 其他

存档备查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8 诚信承诺

我单位已按照《办法》要求,在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xx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

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xx(建设单位名称或单位负责人姓名)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单位名称及公章,无公章的

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xxxx年xx月xx日

9 附件

其他需要提交的附件(公众提交的公众意见表不纳入附件,但应存档备查)。注:

1.根据《办法》规定,公众参与说明需要公开,因此,建设单位在编制公众参与说明时,应不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

2.关于“6.报批前公开情况”章节,建设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在报批前公开公众参与说明时,由于报批前公开环节尚未开始,故不包括本章内容。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公众参与说明时,应包含本章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写格式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格式要求 一、报告书构成 环境影响报告书格式应规范,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封面(附1) 2、内封面(附2) 3、公司资质(附3) 4、编写人员责任表(附4、附5) 5、项目负责人环评工程师证 6、目录(包括正文目录和附件、附图目录)(附6) 7、正文 8、附件 9、附图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报告书装订顺序依照上述序号依次排列。 二、纸张及印刷装订规格 报告书一律用A4纸张电脑打印,左侧装订。 三、编辑设置 1、页面设置: ①“纸型” ──主要选用“A4”,“纵向”,个别页面可以采用“A4”,“横向”。 ②“文档网格” ──一律使用“无网格”。 ③“页边距” ──上:2.5cm,下:2.0 cm,左:3.0cm,右:2.5 cm。装订线位置居左。 2、段落: ①报告书标题居中,小题目左对齐,每段落首行缩进4字符。 ②“行距”一律为1.5倍。 3、外文字体:一律为Times New Roman 四、封面、内封面、公司资质、编写人员责任表要求 每份报告书都一律采用公司统一的封面、内封面、公司资质、编写人员责

任表,(见附1、2、3、4、5装订线一律在左面)。 五、目录要求 1、正文目录: 目录按两级标题编写,要求层次清晰,且要与正文标题一致(采用自动目录生成)。目录两字中间空4格,采用小三宋粗体,与生成的目录之间空一行。生成的目录采用小四宋体,1.5倍行距。示例见附6。 .2、附件、附图目录: 附件、附图四号宋粗体,示例见附7。 所有目录单独编写页码,用ⅠⅡⅢ…标明页码,底端居中。 六、正文要求 1、文字 ①、字体:正文一般用宋体小四号字双面打印,1.5倍行距。 ②、篇章标题:正文的序号标题编排要规范。正文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 超过4层次。 一级标题采用1(空两格)*****,三号宋体字加粗,上下间距为:段前一行,段后一行; 二级标题采用1.1(空两格)*****,小三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三级标题采用1.1.1(空两格)*****,四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四级标题采用1.1.1.1(空两格)*****,小四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 报告书采用的标题格式必须符合上面规定,并前后统一,标题一律左起顶格(即不退两格)书写,第一、二、三、四层次标题应单独成行。 当条文内容适于采用分行并列叙述时,其编号依次用(1)、(2)、(3)、……表示,(1)、(2)、(3)均应左起空四格书写,其后空一格再写条文。以下层次可依次用①、②、③、和A、B、C、……;a、b、c、……表示。 标题示例如下: 1 一级标题××(三号宋体字加粗,段前一行,段后一行,1.5倍行距;)顶格1.1 二级标题××××(小三号宋体字加粗,1.5倍行距;)顶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流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2、行政许可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进行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三类:环境影响登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Ⅰ类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少,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 Ⅱ类项目:对环境有影响,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以消除或减少项目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的,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Ⅲ类项目:从事区域性开发或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管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应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技术评估单位对报告书提出评估意见。 其中,改建、扩建、技改项目,若新、老污染源均可达标排放,排污量全面减少,并且环保问题较为简单的,经环保部门确认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需办理立项的项目,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相同。 业务申报流程图 ? 3、需提交的资料、证件 Ⅰ类项目: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1)《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两份 ??? (2)工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份(复印件)。已领工商执照的,提交其复印件;属申办分支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环境影响报告表新格式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盖章):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编制日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封面“×××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2. 项目名称──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3.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是指地理坐标,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应填写起止地点及地理坐标。 4. 建设性质──指新建、改建、扩建。 5. 项目设立依据──指项目立项或备案等的材料。 6. 行业类别及代码──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以及与项目的相对位置关系。 8. 结论与建议──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9.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项目平面布置图以及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图件。 10.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完全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根据建设项 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选择下列 1--2 项(不能超过 2 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7)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 11.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另行要求的,报告表应按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彩色原件缩印1/3) 项目名称:环评 机构:(公章) 环评机构法定代表人:(名章)

环评报告书格式

商丘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 总论 项目由来 河南省商丘市建筑石料矿位于黄山区三口镇境内,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页岩。根据《黄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2012—2015年),吴家坑建筑石料矿拟扩大矿区范围。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为此,吴家坑石子厂委托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屯溪地质调查所对该矿山重新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在进行现场踏勘、收集和研究有关资料和文件、调查项目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原则和方法,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兹根据评估后的大纲和评审意见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编制报告书的目的 本次编制报告书的目的是通过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了解该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把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该工程可行性的结论,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本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提供科学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全国四届人大常委会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难点

. 精品 序号 重点 难点 1 对于不同的环境影响,编制不同分栏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全面评价或专项评价。 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中要求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3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 4 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机构应获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和资质证书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5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6 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力度不够,论证会、听证会等流于形式。 7 对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地区间责任和义务和划分。绝大部分环评问题都与跨行业有关。 8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9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 后续的跟踪检查监督及责罚仍然缺乏。 1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项目可研深度不够。 11 有些可研编制文本质量较差,环评关注的问题没有交待清楚,具体工作不规范,环评工作未能达到《环评法》要求,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 12 环评业务量较大,环评从业单位及人员较少,专业人才稀缺,挂靠严重,部分环评工程师业务能力缺乏。 13 新环评导则环评精度提高但仍有空间。 14 不注重实质,流于形式。部分环评文件的这部分内容是东抄西凑完成的,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流于形式。 15 违法成本仍较低,奖惩制度待改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99-4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企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Q/SD3-ZY-096-2005 ( C版)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为改进环境绩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局内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局环境因素进行环境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 3 引用文件 Q/SD3-CH-22-2005《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4 职责 4.1工程局生产副局长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安监办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环境管理评审组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4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控制措施: a) 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形成《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b)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依据本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c)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针对环境因素策划和确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d) 安监办负责汇总、审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应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5.2.1是非判断法 对环境因素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凡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者,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环境影响波及全球; b)社会强烈关注; c)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d)一旦发生可能引起重大环境事故的环境因素。 2005-5 -8发布2005-5 -8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

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十、委托方和环境影响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 三、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定稿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收费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

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法和预测模式选用是否准确,敏感目标、监测布点、监测时间和频率选择是否合理,评价内容是否全面和评价重点是否突出等基本内容。 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源强和物料平衡是否准,工艺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环境影响预测参数选择是否合理和预测结果是否正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可行,经济指标是否适当,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是否明确,评价结论是否可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规范等。 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咨询服务;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的定的,应当负责完善,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应将部分或全部服务费退还委托方。 九、委托方应遵守本通知规定和项目合同约定,为接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提供履约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因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业务量增加或延期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用计入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具体规定请登录: https://www.360docs.net/doc/7e11053016.html,/jsxmhp/gldt/201104/t20110419_209388.htm查 询。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环评) 估算投资额 (亿元) 咨询服务 项目(万元) 0.3以下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5~6 6~15 15~3 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1~2 2~4 4~7 7以上 注: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行业调整系数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表;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时)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见表2和表3。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 1.2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 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1.0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管线运输、 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 —2—

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二)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三、主动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3—

环评常用技术导则、规范及标准

环评常用技术导则、规范及标准 2011-2目录 (注:标注红色为必看,其余为选看) 相关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 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 131-2003) ·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 130-2003) ·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HJ 463-2009)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 87-2002)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 HJ/T 88-2003) ·1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 89-2003) ·1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 349-2007)·1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08) ·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农药建设项目(HJ 582-2010) ·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下载地址: .cn/hjbhbz/bzwb/other/pjjsdz/ 相关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_T 394—2007)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 464-2009)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 552-2010)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 612-2011) 下载地址: .cn/hjbhbz/bzwb/other/hbysjsgf/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 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4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1988) 水环境保护标准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格式样本.docx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盖章 ): 编制日期:年月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围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 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书 (彩色原件缩印 1/3 ) 评价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 评价人员情况 姓名从事专业职称上岗证书号职责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联系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行业类别 新建□改扩建□技改□ 及代码 占地面积(平方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其中:环保投环保投资占(万元)资(万元)总投资比例 评价经费 预期投产日期年月(万元)

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水利部、能源部SDJ302-88〈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 1.0.2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针对工程兴建可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使有利影响得到合理利用,不利影响得到减免或改善,为工程方案论证和领导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1.0.3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状况调查,环境影响识别、预测和综合评价等。 第1.0.4条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是: 一、搜集河流(或河段)规划和拟建工程的开发任务、建设条件及工程特性等资料,并进行初步查勘。 二、编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大纲。 三、调查工程影响地区的环境状况,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工作。 四、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预测、评价工程对其的影响,并对不利影响提出减免或改善措施。 五、进行工程对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价。 六、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估算相应投资,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提出评价结论。 七、提出环境监测规划和下一设计阶段需要研究的环境影响课题及建议。 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程序可以简化。 第1.0.5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环境状况调查内容,并应抓住重点,针对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和评价。 第 1.0.6条对具有水库的水利水电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应包括:库区、库区周围及水库下游影响河段,以库区及库区周围为重点。 对跨流域调水工程、分(滞)洪工程、排灌工程等,也就根据工程特性确定评价范围。 第1.0.7条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应由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1.0.8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一般均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2—

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环境保护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3—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2016中石油安全工程张益人 一、环境标准体系结构 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方级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6)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2.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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