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政策
杭州公积金夫妻贷款条件

杭州公积金夫妻贷款条件
杭州市实行夫妻联名贷款政策,夫妻联名贷款的购房条件相比单人贷款更为宽松,但前提是双方均需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应在杭州市有稳定的工作,且已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年以上;
2.夫妻双方均需有杭州市户籍或长期稳定工作、生活证明;
3.夫妻双方均需年满18周岁,且在还款期内不超过65周岁;
4.夫妻双方近两年的个人征信记录均应良好,无不良负债记录;
5.夫妻双方的还款能力需符合银行的贷款审批标准。
除了以上基本条件,夫妻联名贷款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夫妻联名贷款的购房房屋需为夫妻共同所有或由夫或妻单独
所有;
2.夫妻联名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需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3.夫妻联名贷款的购房所在区域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总之,夫妻联名贷款的优势在于购房条件相对宽松,但夫妻双方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具备较强的还款能力。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则可以考虑选择夫妻联名贷款方式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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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近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了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的调整,这对于广大杭州市民来说,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
毕竟,公积金是职工自愿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能让职工有更加安定的生活,还能为职工提供住房支持。
那么究竟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调整了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 调整标准首先,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的调整主要集中在了最低缴存基数上面。
在此之前,杭州市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849元,而从2018年7月1日起,最低缴存基数已经上调至3216元。
这个调整虽然不是很大,但对于职工来说,却意义重大。
2. 影响范围那么这个调整会影响到哪些人呢?其实,这个调整涉及到所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企业员工还是个体户都将受到影响。
而且,这个调整还将向后延续,也就是说,在今后的时间里,杭州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将会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3. 调整背景那么这个调整的背景是什么呢?其实,调整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是由于“拆迁新政”引起的。
据悉,杭州市向城中村居民发放户口和住房补贴,这给杭州公积金基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如果不加以调整,就会导致公积金基数不能满足职工的住房需求,因此,杭州市调整公积金最低标准,旨在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和住房保障。
4. 具体影响那么,这个调整将对职工产生什么具体的影响呢?首先,职工将享受到更多的住房政策,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补贴等;其次,在职工退休时,可以得到更为稳定的养老金;最后,在缴存公积金的企业中,还将提高职工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杭州市公积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
这个调整的实施,将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和住房保障,同时也将促进杭州市的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为杭州市政府的这项改革措施点赞,希望在未来的时间里,杭州市政府还能推出更多有益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条件。
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杭州市是中国东部的一座重要城市,也是浙江省的省会。
作为一座经济发达的城市,杭州的公积金政策备受关注。
公积金是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月缴存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是职工在失业、疾病、生育、工伤、养老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享受的一种社会保障。
根据杭州市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最低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月缴存的最低金额。
目前,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标准为每月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每年都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于职工来说,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意味着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进行公积金的缴存,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也意味着他们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首先,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积金最低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生活成本、通货膨胀率等因素,确保公积金最低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其次,需要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的意见,形成共识,确保公积金最低标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除此之外,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还需要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职工的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因此公积金最低标准也需要相应地进行调整,以适应城市的经济发展和职工的实际需求。
总的来说,杭州市的公积金最低标准的确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部门需要密切关注城市经济发展和职工生活水平的变化,及时进行公积金最低标准的调整,确保公积金制度能够更好地为职工服务,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杭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其公积金政策备受关注。
公积金作为职工的福利保障,对于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了解杭州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对于职工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杭州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标准。
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杭州市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的最低缴存比例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工资的5%,最低缴存额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工资的20%。
这意味着无论企业和职工的工资水平如何,都需要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缴存。
其次,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对于职工的提取和贷款有着重要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装修、还房贷等目的。
而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标准直接影响了职工可以提取的金额,因此对于职工来说,了解最低标准对于规划自己的住房需求至关重要。
除此之外,杭州公积金的最低标准也对于公积金贷款有着重要影响。
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建造、翻建、维修、付清住房租金等。
而公积金最低标准则决定了职工可以贷款的最低额度,因此对于有购房需求的职工来说,了解最低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杭州公积金最低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因此,职工在了解最低标准的同时,也需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计划。
综上所述,杭州公积金的最低标准对于职工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最低标准不仅有助于职工合理规划自己的公积金使用,还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公积金带来的福利。
因此,职工们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时了解最新的公积金标准,做好个人的财务规划。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1杭州市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条件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是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一种贷款形式。
贷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1、具有独立经济实力,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有效期内;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较好的偿还能力;3、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满足贷款要求;4、五年缴存记录,在本事务所管理期间,规范有序地缴存。
2杭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一般准则规定:杭州市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为20万元,最高额度视贷款申请人缴存金额而定,具体以贷款人缴存总额及贷款项目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总额2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申请人,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账户,并由上述账户一次全额支付贷款额度;缴存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可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付额度,也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账户,由上述账户自行划付贷款额度。
3杭州市公积金贷款费率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按商业贷款利率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7.5%的利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市场动态来定价。
同时,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从金融机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等品种贷款年利率的八倍,亦最高不超过7.5%。
4缴存期限要求按照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为保障贷款安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求缴存期限应达到六年以上。
若申请人缴存期限小于六年,可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办理建议下,补足到六年以上。
5其他条件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起息日最长不超过2个月,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间年内可申请一次调整期限。
此外,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对贷款期限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申请的额度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也可申请拒绝贷款。
但此时,贷款人需要将已交付的贷款款项全部返还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再次申请此贷款(当然,不同的贷款额度及期限可以任意申请)。
杭州公积金标准

杭州公积金标准
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
1、关于缴存: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本单位月应发工资
的基数的18%,其中由公司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各占9%。
2、办理贷款:浙江省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根据个人
住房公积金存款额度和缴存年限等情况提供住房贷款,最高月还款额
不得超过个人月缴存基数的60%。
3、划拨住房:对于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其缴存年限达到
10年以上,可以提出申请划拨住房公积金全部或部分额度,买房使用。
4、提取现金:具备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现金,
提取部分有其个人特殊需要或购买住房,遭灾残疾等等。
杭州最低公积金标准

杭州最低公积金标准
杭州市作为中国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其公积金政策备受关注。
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对于维护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和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了解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分为两档。
对于非独立单身职工,最低公积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对于独立单身职工,最低公积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这些标准是根据杭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的生活成本进行科学测算的,能够有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还与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具体来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水平,使其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缴存公积金,确保公积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除此之外,杭州市还对公积金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缴存,并且不得擅自调整缴存比例。
同时,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购买住房、还房贷、大病医疗等情况,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的来说,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测算的,能够有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和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
同时,相关管理和使用规定也能够保障公积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希望职工们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缴存和使用公积金,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

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
杭州市是中国东部的一座现代化城市,也是浙江省的省会。
随着城市的发展,
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杭州市实行了公积金制度,并规定了最低公积金标准。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分为两档,
分别是A档和B档。
A档适用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B档适用于其他城镇
单位职工。
A档的最低公积金标准根据杭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而定,具体标准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进行调整。
目前,A档最低公积金标准为每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
B档的最低公积金标准也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进行调整。
目前,B档最低公积金标准为每月缴存额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的实施,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职工的住
房福利待遇,促进城市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通过公积金制度,职工可以在工作期间进行公积金的缴存,积累一定的住房资金,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除了规定了最低公积金标准,杭州市还对公积金的使用进行了规定。
职工可以
将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维修、付清住房贷款本息、缴纳住房租金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这些规定为职工提供了便利,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总的来说,杭州市最低公积金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提
高住房福利待遇,促进城市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希望未来杭州市能够进一步完善公积金制度,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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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一、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职工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该中介公司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其中,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三)贷款年限加房龄不大于40年。
二、二次贷款条件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1度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7),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一、贷款额度(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按人、按户限额制度。
1、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2、月缴存额标准以杭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及规定缴存比例为依据计算确定,由公积金中心按年公布。
(二)具体贷款额度由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以及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所购住房状况和房价等因素确定。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四、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
具体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一)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二)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贷款办理一、贷款申请职工应按购、建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公积金中心或其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相应购、建房证明材料:(二)购买本市二手房的,应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收款账户须为监督支付账户),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二、贷款受理(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提供材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二)初审通过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由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办理签约手续。
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
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并和公积金中心共同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五、贷款发放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行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改房贷款、拆迁安置房及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售房单位的住房基金专户。
六、贷款归还(一)正常还款。
借款人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内容,保证存入扣款账户的还款本息额在约定扣款日足额,由委贷银行按期扣收。
(二)提前还款。
1、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还款;其中,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可办理一次,需变更还款期限或还款方式的,应一并提出。
2、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5日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在约定办理日持身份证、《借款担保合同》到委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存足提前还款本息额3、委贷银行需将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报公积金中心同意。
扣款成功后,属提前部分还款的,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补充合同》,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属提前结清还款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三)还款逾期。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须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承担逾期罚息偿付等违约责任;多次逾期的,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将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处置抵押房产以收回剩余贷款本息。
七、贷款结清(一)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需到委贷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须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抵押注销证明,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相关材料交还借款人。
(二)借款人持上述资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
贷款知识问答1、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有何区别?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最大区别是贷款利率低于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2、贷款条件中,“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是指什么?答:“正常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其中,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时,该职工的缴存基数须按此标准的确定。
举例说明“缴存基数”计算: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10元;职工甲2010年工资总额为15000元,低于15720元(1310×12),故职工甲的缴存基数按1310元确定;职工乙2010年工资总额为36000元,高于15720元,故职工乙的缴存基数按本人工资36000/12计算确定。
3、申请贷款时,如何获知所购住房的开发商或房产中介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答: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或向开发公司、房产中介公司咨询4、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是指什么?答: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缴存比例未达12%的单位,需按规定上调。
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中心办理报备手续。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5、申请贷款时,个人贷款还款能力的标准是什么?答: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乘以还款能力系数扣除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的余额。
家庭月收入为职工或与其房产共有权人的收入总和,还款能力系数按55%确定。
6、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予公积金贷款?答: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近24个月的每月还款状态出现逾期91天及以上或当前逾期,或者信用卡还款状态为当前透支180天以上,且未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或信用卡还款证明的,一般不予公积金贷款。
7、影响职工借款额度与借款期限的因素有哪些?答: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借款申请人的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需进行综合评定。
评定要素主要包括职工购建房的状况和价格、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
8、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答: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
因此,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9、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如何办理组合贷款?答:借款人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可同时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公积金中心、委贷银行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公积金中心和委贷银行。
10、职工补缴公积金后,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视作连续缴存?答: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原单位与新单位的劳动关系衔接连续,且新单位在三个月内(含)办妥公积金账户转移并及时补缴应缴金额的,补缴月份视作连续缴存;因欠缴、缓缴等原因发生的补缴,申请、审批公积金贷款时,补缴月份不视作连续缴存。
11、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答: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贷款额度如下:131元≤月缴存额<406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15万元;406元≤月缴存额<975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月缴存额≥975元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且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间,需调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而进行的提前还贷。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结清还款。
一、借款人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还款,申请时贷款应无逾期情况发生;其中,提前部分还款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前部分还款时,可同时申请变更还款期限或还款方式。
二、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在约定办理日期持身份证、《借款担保合同》到委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约定扣款帐户内存入足额还款本息。
三、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委贷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提供的业务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借款人在《提前还款申请受理单》、《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章确认。
若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需同时在《借款补充合同》上签章。
四、委贷银行按规定在约定扣款帐户内进行扣收;扣款成功的,《借款补充合同》生效,借款人需按新的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业务;若扣款失败,提前还款申请失效,借款人应继续按原合同履行还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