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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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同意告知制度流程图

知情同意告知管理制度

一、认真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既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也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正确处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医务人员告知义务的关系,是密切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的必要条件。患者就医时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在医疗活动中,要尽好告知及知情同意义务。在知情同意文件的签署中,患方必须由患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签字,如由其代理人签字,必须同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授权委托书”,方能生效。

二、医务人员在患者入组临床路径前签入组临床路径知情同意时有义务告知患者的主要内容包括:

1、医院的基本情况、主要医务人员的职称、学术专长等;

2、疾病诊断,可能的病因,病情程度及发展情况,需要采取何种治疗措施及相应的后果等;

3、诊疗措施,诊疗方法的准确性,有无副作用,检查结果对诊断的必要性、作用等;

4、患者将入组何种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的目的和范围,医院为何要求签入组临床路径知情同意及入组临床路径的必要性;

5、患者或其委托人不愿意接受临床路径,有权退出,同时告知发生变异的情况下会退出临床路径;

6、告知患者或其委托人可参与及监督临床路径的实施。

五、患者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由于精神科患者特殊情况,应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员代为行使。

六、患方履行知情同意手续的人员顺序:

应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行使,委托代理人应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无直系或近亲属的患者,可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指定人员担任。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 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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