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建筑方案阶段产值分配

建筑方案阶段产值分配建筑方案阶段是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阶段,它涉及到建筑设计师、工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合作与协作。
在这个阶段,各个设计师和工程师都需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为项目的成功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此,在建筑方案阶段产值的分配上,应该根据各个人员所做出的贡献来合理分配。
首先,建筑设计师在建筑方案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设计师负责提出创新的建筑概念和构思,通过优化建筑的功能性、美观性以及可持续性等方面,确保建筑方案的成功。
设计师在这个阶段所做出的创意和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基石。
因此,设计师应该获得相应的产值分配,以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激情。
其次,工程师在建筑方案阶段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工程师负责评估设计师提出的方案的可行性,并参与设计的技术性及结构性的决策。
工程师通过工程知识和技术专长,为项目的可实施性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因此,他们也应该得到一定比例的产值分配,以体现他们的贡献和专业性。
除了设计师和工程师,其他相关人员如项目经理、市场调研员等也在建筑方案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市场调研员通过调研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为设计师和工程师提供了宝贵的市场信息和建议。
这些人员的贡献不容忽视,他们也应该得到相应的产值分配。
然而,在产值分配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
首先,要根据各个人员的实际贡献程度来分配产值。
每个人员所做出的工作量、创新性、专业性等都会影响项目的成功与否,因此,他们的产值分配应该与其贡献相对应。
其次,要注重团队合作和协同效应。
建筑方案阶段的成功与否,离不开各个人员之间的合作。
因此,在产值分配时,应该考虑到团队的整体贡献,避免出现个别人员产值占据过高比例的情况。
总结起来,建筑方案阶段的产值分配应该根据各个人员的实际贡献来合理分配。
设计师、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市场调研员等人员都在这个阶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的努力和付出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国内建筑设计院产值分配问题

、国内建筑设计院产值分配问题关于国内建筑设计院产值分配问题一直是困扰设计院老总或者部分设计师的难题,今天看到一个网友总结的设计院产值分配,很有借鉴意义,转过来大家学习学习。
每到年底,盘点年终帐、发奖金是设计公司老总们心里的头等大事,有时也是一件烦心事!在年初金融危机的重压下,设计公司的老总们惴惴不安,今年的生计到底怎么样?心里没底。
可还没等大家明白金融危机是怎么回事,在国家的多项政策的刺激下,房地产市场就象被打了一针强心剂,才几个月就迅速回暖走向火爆。
水涨船高,设计公司一年的收成也不错。
赚了钱本来是件好事,可又开始头疼发钱了。
大家都知道是赚了钱,可赚了多少?该发多少?剩下的怎么用?没有一笔明晰帐。
设计公司的老总,多是搞设计出身,自身对于算账并不在行。
在过去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里,日子过的比较滋润,自然也对算帐这件事没那么敏感。
多数设计公司的老总对财务的认识还停留在作坊阶段:收支一抽屉,进帐往里扔,支出从里拿,到了年底抽屉里剩下的就是利润。
行业在进步,企业要发展,帐算得不清晰是有点问题的。
笔者根据多年的设计公司管理经验,对设计公司的总体帐做了一些总结。
设计公司都说产值,那就从产值入手,来算算这个帐。
这里先明确两个概念,经营产值和分配产值。
我们常规说的产值是指经营产值,经营产值是跟着合同来的,简单的说工作量完成了合同额的多少,经营产值就是多少。
那什么是分配产值呢?我们都知道设计公司接的活,有肥活、瘦活,合同额也有公司的品牌溢价在里面,简单的说分配产值就是公司员工实际的工作量。
一般来说在经营上要控制两者的关系,尽可能使总体的分配产值低于经营产值。
首先看设计公司核心的五个财务数据:合同、产值、收入、支出、利润。
假设公司的经营产值100,那么合同额基本上是高于经营产值,一般是110~120左右,分配产值90~95,收入比较合理的是在85~90,总的支出60~65,利润=收入-支出,大概是25。
这里面的一个核心问题,薪酬应该怎么算。
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工作,完善生产产值考核分配制度和办法,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生产工作的高效运行,特制订了产值分配(暂行)管理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产值统计方法和产值分配规定两个方面。
一、产值统计方法项目产值由经营产值、设计产值、服务产值、管理产值、项目调节产值和其他分前支出产值六部分组成。
其中,经营产值占20%、服务和修改产值原则上占8%、管理产值占5%。
项目调节产值主要针对收费明显不均的项目,由院生产负责人与院领导、所领导协商确定。
对于设计类合同,包括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合同,其产值计算方法为:(项目合同额-分前支出产值-项目调节产值)*(1-经营产值20%-服务、修改产值8%-管理产值5%)。
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设备总承包合同暂按25%折算,土建总承包暂按10%折算,计算方法同上。
对于前期产值统计,未中标项目和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补偿,具体补偿比例项目主师提出申请,经过协商和审批后实行。
未收费可研报告和中标方案也有相应的产值补偿规定。
二、产值分配规定对于设计任务修改,原则上谁设计谁修改,不重复计算产值,除非另行签订修改补充合同。
对于项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4/A,副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2/A;项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分配比例为1/A,执行副总师分配比例为5/A。
除结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3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70%;结构专业的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配专业负责人比例的4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60%。
4、在项目中,专业名义下的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应为20%,而实际上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应为80%。
如果没有实际校对人或审核人,则实际校对或审核的产值不会被分配。
5、管理和承包类项目的产值应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合同额进行计算。
6、设计人员在现场提供服务时的产值,应由项目主师或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结合现场服务工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出阶段性分配方案。
建筑设计产值办法-5页word资料

工程设计项目专业产值计量实施办法(内部讨论稿)为科学合理的进行工程设计项目产值分配,根据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技术性特点并结合本公司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会议探讨研究,制定本分配办法。
本分配办法仅适用于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专业。
如有补充,另行通知。
一、制定依据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按劳分配的原则。
2、建筑行业管理标准《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
3、国家发展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19年修订本)。
二、劳动管理指标1、年工作天:251天;2、年作业天:191天;3、出勤率:95%及以上;4、作业率:80%及以上;5、CAD出图率:95%以上。
三、工程项目分类本表将设计项目划分为四类,特别复杂、复杂、一般、简单,以下简称特、1、2、3四类。
类别主要特征特类1、以国际性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2、有全国性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3、高大空间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4、30层以上(住宅、公寓除外)或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含30层和100米)5、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2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6、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及附建式人防建筑7、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一类1、有地区性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50米至10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或投资4千万元至2亿元的公共建筑4、20层以上高度100米以下的住宅、公寓5、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及附建式人防建筑6、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超限高层特殊公共建筑二类1、12层至19层住宅、公寓,高级小住宅(别墅等)2、建筑高度24米至5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单体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或投资1千万元至4千万元的公共建筑4、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三类1、单体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及以下,或投资1千万元及以下的公共建筑2、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公共建筑3、12层以下住宅、公寓、宿舍4、一、二层单功能、小跨度建筑5、与建筑配套的独立设备用房四、方案设计专业工作量比例民用建筑方案设计工作量,以项目设计(总体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为基数,按下表百分比计取:工程类别特类1类2类3类用工量(%)18 15 12 10建筑方案根据设计深度按下表比例计取:工程类别各层平面立面(含效果图)剖面厂房15% 80% 5%住宅15% 80% 5%公建功能简单20% 75% 5%功能复杂25% 70% 5%方案设计组内各专业产值分配比例则按下表计取:(%)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经济合计比例75 9 4 4 5 3 100注:项目缺专业时,比例基数按照实际专业比例之和计算,各专业比例进行相应折算。
设计产值分配管理细则

设计产值分配管理细则1000字产值分配管理是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产值分配管理的目的是合理分配各个环节贡献的产值,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提高企业效益和利润。
本文将针对产值分配管理提供细则与建议,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实践和运用产值分配管理。
一、产值的概念及形成过程产值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生命价值的总量,包括销售额、卖出的物品或服务对应的成本与利润等。
产值的形成过程包括生产、销售、管理、研发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对产值的形成有一定的贡献。
二、产值分配的原则1.公平合理原则:依据各个环节的投入产出差距,实行公平的分配原则,让每个环节的贡献得到公平回报。
2.鼓励创新原则:奖励研发和创新事业部门,使其继续投入更多的精力开发新产品和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带动企业的内在创新。
3.强调效益原则:依据各个环节的收入、成本、利润等因素,实行效益最大化的分配原则,促进企业发展并且实现利润最大化。
4.发展先进原则:通过分配实行鼓励研发、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优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的后现代化,加快企业内部同步升级与高速发展的进程。
三、产值分配的主要方法1.销售额法:按销售额比例分配,每个环节的产值占总销售额的比例越高,分到的部分就越多。
2.成本费用法:各环节产值由各自的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来构成,产值分配时按照不同的成本和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3.效益贡献法:根据各环节的效益贡献比例进行分配。
效益的贡献包括产品开发、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
4.绩效考核法:根据各环节的绩效考核标准,通过考核结果分配产值。
关键是要有科学的考核指标。
四、产值分配的具体流程1.计算总产值:以企业某一时期的总产值为基础,包括生产、销售、管理、研发等各个环节的产值。
2.选择分配方法:根据企业战略和目标,选择合适的产值分配方法。
3.制定分配标准:依据各个环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产值分配标准,明确各个环节所占的比例和贡献。
设计院生产人员产值分配怎么做?

设计院生产人员产值分配怎么做?本文由勘察设计前沿(psd-02),原创首发,如需转载请联系小编获取授权文/计渊(微信公众号:勘察设计前沿)设计院的生产人员产值分配一直是一个困扰生产部门管理人员的难题,尤其在近年来设计院的效益呈爆炸式增长的背景下,产值分配的矛盾变得尤为突出,甚至影响到了正常生产工作的开展。
1产值分配矛盾的两类理论解决方式实际上对于产值分配的矛盾,设计院近年越来越重视这一问题,或者自行摸索尝试,或者借鉴国外做法,努力希望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平衡产值分配的矛盾。
1.比例切块按比例切块是现在设计院较多采用的一种产值分配方式,其理论基础就是基于项目类型在专业上、阶段上对项目工作量的比例划分。
但由于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影响因素太多,很难找到一个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合理比例,所以为了不断追求公平合理,逐渐的各类划分越来越细,分配比例的划分表格越来越复杂,如下表所示:表1 某设计院按工程类别划分的基准产值提取比例表2 某设计院按专业、阶段划分产值分配比例然而实际上,项目的各类情况是无法穷尽的,所以不断细化各种划分标准的结果也只是在增加大量基础工作的同时仅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部分可被列出项目的分配矛盾,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所有的项目的平衡分配问题。
2.以人工时为依据的年薪制以人工时为依据的年薪制是发达国家同类企业的通行做法,所以被许多国内设计院和相关机构奉为解决生产人员目前分配矛盾的灵丹妙药,甚至设计院薪酬管理的必然发展方向,然而对此笔者持不同看法。
笔者认为以人工时为依据的年薪制产生效用有两个前提:第一,是相对准确客观的人工时标准和相对成熟完善的日常统计考核工具。
人工时的统计分析依赖大量的历史基础数据,即便仅仅是得出“相对”准确的人工时数据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与此同时,还必须配合相对比较成熟完善的日常统计考核工具,便于评价设计人员当年度实际完成的人工时,这些都依赖于设计院本身非常成熟的管理机制和管理能力,而对于国内绝大多数设计院而言,要达到这一要求仍有较长路要走。
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产值分配(暂行)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院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细化管理与量化考核,完善、规范生产产值考核分配制度与办法,提高生产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保证生产工作顺利、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一、产值统计方法项目产值由经营产值、设计产值、服务产值、管理产值、项目调节产值与其她分前支出产值六部分组成。
其中经营产值占20%、服务与修改产值原则上占8%、管理产值占5%,项目调节产值主要针对收费明显不均得项目由院生产负责人与院领导、所领导协商确定。
(一)设计类合同设计类合同包括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合同,其产值(Q)=(项目合同额(C)-分前支出产值-项目调节产值)*(1-经营产值20%-服务、修改产值8%-管理产值5%)。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设备总承包合同暂按25%折算,土建总承包暂按10%折算,计算方法同上。
(三)前期产值统计1、未中标项目与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补偿对于未中标得项目方案,根据方案得设计深度与工作量按项目投标工程设计报价得1%~5%对设计人员进行产值补偿,并将产值直接分配给相关方案设计人员,具体补偿比例项目主师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签字批准;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由项目主师或主创人员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批准;2、未收费可研报告由项目主师提出产值补偿申请(附件1),院生产负责人协同经营总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共同商定补偿额度,报工程院院长批准。
3、中标方案中标项目投标方案产值从经营费(即合同额得20%)中提取10%-30%予以产值补偿。
二、产值分配规定1、设计任务修改,原则上谁设计谁修改,不重复计算产值,除非另行签订修改补充合同;2、项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4/A(A为专业比之与),副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2/A;项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分配比例为1/A,执行副总师分配比例为5/A。
设计院生产产值分配办法

产值调配(久止)管制办法之阳早格格创做为了进一步加强院死产管制处事,促成细化管制与量化考核,完备、典型死产产值考核调配制度战办法,普及死产人员处事主动性战主动性,包管死产处事成功、下效运止,特制订本办法:一、产值统计要收名目产值由经管产值、安排产值、服务产值、管制产值、名目安排产值战其余分前开销产值六部分组成.其中经管产值占20%、服务战建改产值准则上占8%、管制产值占5%,名目安排产值主要针对付支费明隐没有均的名目由院死产控制人与院收袖、所收袖商谈决定.(一)安排类合共安排类合共包罗接洽、安排、监理、名目管制合共,其产值(Q)=(名目合共额(C)-分前开销产值-名目安排产值)*(1-经管产值20%-服务、建改产值8%-管制产值5%).(两)工程总启包合共设备总启包合共久按25%合算,土建总启包久按10%合算,估计要收共上.(三)前期产值统计1、已中标名目战协共经管前期处事产值补偿对付于已中目标名目规划,根据规划的安排深度战处事量按名目投标工程安排报价的1%~5%对付安排人员举止产值补偿,并将产值间接调配给相闭规划安排人员,简曲补偿比率名目主师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管总控制人、院死产控制人、工程所所少(死产副所少)商谈,报工程院院少签名接受;协共经管前期处事产值由名目主师或者主创人员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管总控制人、院死产控制人、工程所所少(死产副所少)商谈,报工程院院少接受;2、已支费可研报告由名目主师提出产值补偿申请(附件1),院死产控制人协共经管总控制人、工程所所少(死产副所少)共共商定补偿额度,报工程院院少接受.3、中标规划中标名目投标规划产值从经管费(即合共额的20%)中提与10%-30%给予产值补偿.两、产值调配确定1、安排任务建改,准则上谁安排谁建改,没有沉复估计产值,除非另止签订建改补充合共;2、名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调配比率为4/A(A为博业比之战),副总师所占调配比率为2/A;名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调配比率为1/A,真止副总师调配比率为5/A.3、除结构博业中,其余各博业名义博业控制人应分博业控制人比率的30%,本量博业控制人应分博业控制人比率的70%;结构博业的名义博业控制人应调配博业控制人比率的40%,本量博业控制人应分博业控制人比率的60%.4、各博业名义校对付人战考查人应分校对付人战考查人比率的20%,本量校对付人战考查人应分校对付人战考查人比率的80%,若无本量校对付人或者考查人,本量校对付或者考查应分产值没有予调配.5、管制、启包类名目产值,依照工程进度完毕的合共额举止估计.6、安排人员现场服务协共产值,由名目主师或者名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分离现场服务工日、服务做风、服务品量可阶段性提出,经现场协共人员、死产所少或者所少签名确认后调配;现场服务工日按EEP仄台统计为准,现场服务人员依照央供要即时挖报服务日志;名目管制人员没有介进安排服务费产值调配.三、名目产值的调配比率提接过程由博业控制人将博业介进人员产值比率提接给名目主师,由名目总安排师或者真止主师汇总后提出名目调配产值战调配比率(睹附件2),经相闭工程所死产副所少(所少)签名后提接院死产控制人,由院死产控制人考查后依照比率举止调配.四、产值比率提接时间央供每28日前由名目主师根据名目进度可分阶段提接本月产值调配比率.监理、管制或者工程总启包名目,每月28日由名目经理根据名目进度经相闭部分死产副所少(所少)确认后提接产值调配比率.五、本办法自下收后启初真止,由院死产控制人控制阐明.2014年4月1日附件1:前期产值补偿申请表附件2:产值调配比率提接参照要收合共编号:名目称呼:(一)阶段比率(两)动工图子项比率(三)动工图子项博业及人员比率子项称呼:名目总安排师(签名):死产副所少(或者所少)(签名):死产副院少(签名):附件3:备注:括号内数字为无收端安排阶段.附表4各博业各阶段概括处事量估计参照比率注:1.安排名目中本量没有爆收(或者少爆收)处事量的博业,应如真没有计(或者少计)处事比率.该博业处事量比率应收会给其余博业;2、动工图阶段调配工业名目公司体例的《安排名目处事量调配比资料汇编》真止;民用兴办名目参照由华夏兴办安排协会主编的《民用兴办安排处事定额》真止;3、动工图除厂区工程中,强电占3-6/A.附表5目处事量情况占4~10.附件6:附件7:每月产值汇总参照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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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分配(暂行)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院生产管理工作,推进细化管理与量化考核,完善、规范生产产值考核分配制度和办法,提高生产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生产工作顺利、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产值统计方法
项目产值由经营产值、设计产值、服务产值、管理产值、项目调节产值和其他分前支出产值六部分组成。
其中经营产值占20%、服务和修改产值原则上占8%、管理产值占5%,项目调节产值主要针对收费明显不均的项目由院生产负责人与院领导、所领导协商确定。
(一)设计类合同
设计类合同包括咨询、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合同,其产值(Q)=(项目合同额(C)-分前支出产值-项目调节产值)*(1-经营产值20%-服务、修改产值8%-管理产值5%)。
(二)工程总承包合同
设备总承包合同暂按25%折算,土建总承包暂按10%折算,计算方法同上。
(三)前期产值统计
1、未中标项目和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补偿
对于未中标的项目方案,根据方案的设计深度和工作量按项目投标工程设计报价的1%~5%对设计人员进行产值补偿,并将产值直接分配给相关方案设计人员,具体补偿比例项目主师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签字批准;配合经营前期工作产值由项目主师或主创人员提出申请(附件1),经经营总负责人、院生产负责人、工程所所
长(生产副所长)协商,报工程院院长批准;
2、未收费可研报告
由项目主师提出产值补偿申请(附件1),院生产负责人协同经营总负责人、工程所所长(生产副所长)共同商定补偿额度,报工程院院长批准。
3、中标方案
中标项目投标方案产值从经营费(即合同额的20%)中提取10%-30%予以产值补偿。
二、产值分配规定
1、设计任务修改,原则上谁设计谁修改,不重复计算产值,除非另行签订修改补充合同;
2、项目配备副总师时,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4/A(A为专业比之和),副总师所占分配比例为2/A;项目配备名义总师时,名义总师分配比例为1/A,执行副总师分配比例为5/A。
3、除结构专业外,其余各专业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3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70%;结构专业的名义专业负责人应分配专业负责人比例的40%,实际专业负责人应分专业负责人比例的60%。
4、各专业名义校对人和审核人应分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的20%,实际校对人和审核人应分校对人和审核人比例的80%,若无实际校对人或审核人,实际校对或审核应分产值不予分配。
5、管理、承包类项目产值,按照工程进度完成的合同额进行计
算。
6、设计人员现场服务配合产值,由项目主师或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结合现场服务工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可阶段性提出,经现场配合人员、生产所长或所长签字确认后分配;现场服务工日按EEP 平台统计为准,现场服务人员按照要求要及时填报服务日志;项目管理人员不参与设计服务费产值分配。
三、项目产值的分配比例提交流程
由专业负责人将专业参与人员产值比例提交给项目主师,由项目总设计师或执行主师汇总后提出项目分配产值和分配比例(见附件2),经相关工程所生产副所长(所长)签字后提交院生产负责人,由院生产负责人审核后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四、产值比例提交时间要求
每28日前由项目主师根据项目进度可分阶段提交本月产值分配比例。
监理、管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每月28日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进度经相关部门生产副所长(所长)确认后提交产值分配比例。
五、本办法自下发后开始执行,由院生产负责人负责解释。
2014年4月1日
附件1:
前期产值补偿申请表
产值分配比例提交参考格式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
(一)阶段比例
(二)施工图子项比例
(三)施工图子项专业及人员比例
子项名称:
项目总设计师(签字):生产副所长(或所长)(签字):生产副院长(签字):
各阶段分配参考比例
备注:括号内数字为无初步设计阶段。
附表4
各专业各阶段综合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
该专业工作量比例应分解给其他专业;2、施工图阶段分配工业项目公司编制的《设计项目劳动量分配比资料汇编》执行;民用建筑项目参照由中国建筑设计协会主编的《民用建筑设计劳动定额》执行;3、施工图除厂区工程外,弱电占3-6/A。
附表5
院区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工作量参考比例
备注:电气专业比例包含强电和弱电,厂区工程弱电根据项目工作量情况占4~10。
附件6:
各专业内部工作量计算参考比例
附件7:
每月产值汇总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