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公司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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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模式

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模式。

实际上,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与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共同特点均表现为大股东的直接监控,只不过在德国和日本,大股东主要表现为银行或大财团,而在东亚国家,大股东主要为控股家族。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

因此,公司治理模式实质上可以分为两种:英美的市场监控型和德日式的股东监控型。

20世纪80年代,由于德国和日本的公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了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和日本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得益于其有效的内部监控模式,因此,在这一时期,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

然而,90年代以后,随着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所发生的一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人们又认识到了德日内部控制模式的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强化了这种认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受到推崇.然而,近年来,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逐步暴露出各自的不足: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

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

以德、日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

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

公司治理模式的种类及原则

公司治理模式的种类及原则

公司治理模式的种类及原则公司治理则是建构在企业“所有权层次”上的一门科学,对于公司治理模式,有着特定的原则及不同的种类。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公司治理模式的种类及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公司治理模式的种类英美模式:英美模式最大特点就是所有权较为分散,主要依靠外部力量对管理层实施控制。

在这一模式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用权分散的股东不能有效地监控管理层的行为,即所谓“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由此产生代理问题。

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一是发展机构投资者,使分散的股权得以相对集中;二是依靠活跃、有效的公司控制权市场,通过收购兼并对管理层进行外部约束;三是依靠外部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监督;四是依靠健全的监管体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如公司法、破产法、投资者保障法等法律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约束和监管;五是对管理层实行期权期股等激励制度,使经营者的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德国模式: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两会制",即监事会和董事会。

德国模式是"内部控制"型模式。

两会中包括股东、银行及员工的代表,对管理层实行监控。

其中,职工代表在两会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德国,最大的股东是公司,创业家族、银行等,所有权集中程度比较高。

德国的银行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可以持有工商企业的股票。

另外,公司相互持股比较普遍。

银行对公司的控制方式是通过控制股票投票权和向董事会派驻代表,有些还是监事会主席,银行代表就占股东代表的22.5%。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另一特色就是强调职工参与,在监事会中,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的多少,职工代表可以占到1/3到1/2的职位。

日本模式: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会制",但是强调"内部控制"。

董事会主要是由管理层构成。

和德国的模式类似,对公司监控主要是通过交叉持股和主办银行制度来实现的。

简述公司的治理模式的种类

简述公司的治理模式的种类

简述公司的治理模式的种类当然一个企业常常规定了他的管理人员的管理原则,这是要使整个企业的各个部门有统一的管理风格。

分权管理分权就是转交责任,一个上级不是什么决策都自己作,而是将确定的工作委托给他的下级,让他们有一定的判断和独立处理工作的范围,同时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提高下级的工作意愿和工作效率。

因为参与责任提高了积极性。

上级可以从具体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多投入本身的领导工作。

漫步管理漫步管理的意思是:(尤其是)最高领导不埋头在办公室里而尽可能经常地让下属看见他--就像“漫步”那样在企业转悠。

企业领导从第一手(直接从职工那里)获知,职工有什么烦恼和企业流程在哪里卡住了。

而且,上司亲自察看工作和倾听每个职工的话对职工也是一种激励。

结果管理上级把要得到的结果放在管理工作的中心。

在目标管理中给定的目标。

像目标管理一样,更多的工作意愿和参与责任。

但在结果控制时不一定要评价一个下属,而可以是一个部门或他所从属的一个岗位。

目标管理上级给出一个他的下属要达到的(上级)目标。

例如目标为:销售额提高15%。

各个部门的下属要共同确定达到这目标应该完成的(下级)目标--提高产品销售。

上级则有规律地检查销售额变化的情况。

像分权管理和例外管理一样:提高工作意愿和参与责任。

此外,下属们共同追求要达到的目标,促进了团体精神。

例外管理参与管理下级参与有些问题,尤其是与他本人有关的问题的决策。

例如调到另一部门或外面的分支机构任职。

当对重要问题有共同发言权时,职工不会感到被“傲慢”地对待了。

比如他们可以认识到调职的意义和信任其理由。

这样做可以提高对企业目标的“认同”。

系统管理对确定的企业流程进行管理。

把企业作为一个大系统,这个系统就像一个电流调节系统似地运行。

对那些不断重复的活动有许多规定和指令(例如机器的开和关、更换和维修)。

因此这种方法主要用于工业企业。

将所有工作过程组织成通畅的流程。

许多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的运行”。

领导者所要注意的只是,不要使企业内太“官僚主义”。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比较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比较

美 国 的资 本 市 场 非 常 发达 ,由于 股权 高度 分散 化 , 权 流动 十分频 繁 , 股 证 券 市 场上 的并 购 活动 比较 活跃 。一 旦 公 司 经营 不 善 不 能使 股 价上 升 ,投 资者采用 “ 以脚 投 票 ” 的方 式 抛 售公


公司治理基本理论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主 要 包 括 内部 治 理 机
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 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能上看 , 仿效了英美国家的模式 , 企 决 从监事会 的设立来看 , 又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德 日的二元体制 ,这种综合在一 响 ; 业 的资 本 结 构和 股 权 结构 , 定程度上是为 了适应我国自身的经济体制,但应用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定着 对 于 公司 决 策谁 有 及有 多 大话 语
个 整 体 进行 观 察 。这 种 个 人主 义 的文
化特征相 信个体 在创造 秩序 中的作用 , 企 业 中通 过 正 式制 度 进行 协 调 , 工 员 间 的 关 系 建 立 以 工 作 任 务 为 基 础 ,企 业 的 领导 体 制 往 往 实行 较 大分 权 。这
学 习和 借 鉴 发达 国家 的 成功 经 验 , 引
信息 披露 与财 务审计 等相 关法 律法 规 ,
的最 高 权力 机 构 , 事 会行 使 经 营决 董
虽然它们 发生在企业 内部 ,但 是也影响 策 权 。董 事 会 下设 审计 委 员 会 、薪酬
到外部市场 的正 常运行 。 委 员 会 、提 名 委员 会和 投 资 委 员 会 , 均 以独立 董事为 主。
制 、外 部 治 理 机 制 和 公 司 治 理 法 律 环 境
20 E T RRS N G ME T ,09 N E PI MA A E N 20 E 6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和基本类型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和基本类型
3.加强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作用
明确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 增加熟悉财务的委员会成员 责成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统筹外部审计和内部审
计(财务控制)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公司治 理的原则
(1)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2)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3)强化董事会的诚信与勤勉义务; (4)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6)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 (7)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
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
2.引入香港式的独立董事制度
股东大会
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
其它执行官员
运用股票市场强化对执行官 员的监督和激励
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
3.实际进展
大多数上市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 大多数上市公司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部分
公司也建立了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在进行季报、年报审核和关联交易审核中开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29 日上午1 0时17 分20.10. 2920.1 0.29
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 创效益 ,凭服 务树立 形象。2020年10月29日星期 四上午10时17分8秒10:17:0820.10.29
严格把控质量关,让生产更加有保障 。2020年10月 上午10时17分20.10.2910:17October 29, 2020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在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中又突出强调了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下 的单层制模式,但同时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要求 成立的监事会制度在形式上也依然保留。
我国的实践同规范化的公司治理机制相去甚远!
我国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问题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

试论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及启示论文报告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近年来,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从国外公司治理模式的概述、国内治理模式的现状、国外与我国模式的比较、对我国的启示分析以及我国治理模式的改进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列举相关案例供参考。

一、国外公司治理模式概述以英美等国为代表,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所有权与公司控制权分离,公司法人与公司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

股东大会和监事会则对公司董事会进行监督。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设有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直接与公司的业务管理相关,非执行董事则更多地起到监督的作用。

二、国内公司治理模式现状分析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以政企分离为主要特征,企业治理主要由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担任,并以国企为主导。

在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完全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公司治理缺乏有效市场约束机制。

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手段和规范,企业实行的是以管理者代表股东和国家利益为主导的治理体系。

三、国外公司治理模式与我国的比较与我国不同,英美等国采取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中,公司法人和股东属于两个不同的主体,公司董事会是最核心的决策机构。

而在我国的国企治理中,董事会则发挥着中枢作用,管理者和股东定位一致。

由于公司股权市场起步阶段,我国企业治理缺乏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因此,在股权决定公司管理的问题上,国外公司更为注重股东的决策权,而我国公司更多地受到政府和上级利益的干扰。

四、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先进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全民股权意识,完善股权市场2. 改善公司治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和竞争力3. 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扰4. 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5. 健全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五、我国公司治理模式改进建议1. 改革国企的产权制度,完善股权市场2. 建立独立的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3. 加强内部治理结构的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4.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机制,减少政府干预5. 制定更加细化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法律体系,保障股东权益六、案例分析1. 英美股权式公司治理英美等国采用股权式公司治理模式,以公司股东的主体决定公司的控制权。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众所周知,治理模式是一个公司决策、管理、经营等方面工作的指导,是企业管理的
基本理论和技术。

不同的国家的治理模式各有千秋,但有许多不同的模式比较令人改变他
们自己的模式,以达到最优的效果。

首先,美国的治理模式普遍侧重于股东参与,而忽视非股东的利益。

这是由于股东有
权控制董事会推行有利於股东的战略,务必维护他们的利益,但并不一定考虑在经营中涉
及到的别的利益。

然而,可以从美国的治理模式中借鉴到,董事会在公司决策中扮演着重
要的角色,而股东通过奖励和监督,确保董事会执行股东愿景。

其次,中国治理模式更多的是基于家族式经营,董事会和股东会的作用不是很重要,
它被看作是一个非正式的组织,它的主要决定权掌握在家族的手中,家族成员为首的三大
管理小组之一。

根据这一模式,中国企业可以专注于长期投资,股东权益也受到有效保护,家族为企业制定了坚实的策略,减少了经营和投资风险。

此外,日本也有其独特的治理模式,这称为“传统方式”或“离散治理体系”。

它的
特点是将治理工作划分为投行、外资机构、报纸公司和大型股东等各类股东,各拥有其不
同的角色和权力,投行定期召开董事会,给公司提供长远策略,其召开的策略以及决策会
议也能有助于提高运营质量。

综上所述,美国、中国和日本三个国家的治理模式都存在一些优势,可供企业采用。

尤其是若企业能够有效整合每个模式的优势,有助于实现它的最优运行状况。

但是,由于
不同的模式采用的严苛程度不同,其中可能存在一些弊病,这也需要企业适当改进,以保
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英美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ee)这一术语首先在 20世纪80年代的英文文献中出现,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公司治理原则中 ,对公司治理定义如下 :公司治理是一种据以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它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同时它提供一种用于设置公司目标的结构并提出达到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

现今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即股权主导型、债权主导型和家族控制型的治理模式。

按照1999年5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

并且清楚地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同时,它还提供了一种结构,使之用以设置公司目标,也提供了达到这些目标和监控运营的手段。

”可见,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在于妥善处理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即股东与信托人(董事会)之间的关系,董事会与代理人(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忠诚于股东并勤勉尽职,董事会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经理,以及如何平衡公司各相关者利益关系的问题。

一、英美股权主导型的公司治理模式英、美两国在政治文化等方面比较相似,都强调追求自由和提倡个人主义、风险意识。

两国都实行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程度低,自然人投资踊跃带动了两国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

如表 1 所示,与日、德相比,英、美企业资本结构中,股权比重很大,资产负债率低。

在股权资本中,股份是高度分散化的,美国和英国公司中前五位最大股东的股份集中度分别为 25.4%和 20.9%,低于日本和德国公司的33.1%和 41.5%(朱义坤,1999)。

公司治理机制一般遵循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原则,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CEO)三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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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一)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比较
1、分类
根据各自的研究需要,学术界将世界上各国所采用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分类。

Berglof(1997)的总结性评述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分为“内部型—外部型”、“距离型—控制型”、“基于市场型—关系导向型”、“基于市场型—基于银行型”等。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分类结果是区分出世界范围内比较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为,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即“英美模式”和以日本、德国为代表的银行导向型即“德日模式”。

前者又被称为股东治理模式。

由于这种制度对于公司信息的披露有着严格要求,也常被称为“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制度”(Nestor and Thompson,1999)。

后者突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法律法规经常是禁止“投机性”活动而不是坚持严格的信息披露,主要借助主银行或全能银行的外部化相机治理机制与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内部治理机构,被认为更接近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

LLSV(1998)使用49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区分出四种传统法律体系来解释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因而将全球公司治理模式分为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包括美国、英国及前英殖民地)、法国模式(包括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影响范围)、德国模式(包括中欧和日本)和斯堪的纳维亚模式(主要包括北欧国家)四种类型。

Claessens等人(1999,2000)考察了9个东亚经济实体中的近3000家公司样本,发现东亚模式出现了新的代理问题,即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犯,并且总结了东亚企业的共同特征,。

Khan(2001)将其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大多数东亚企业被家族所控制;二是家族控制常常通过股权金字塔、横向持股以及一股一票规则的偏离等方式而得以加强。

他将东亚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制度视为与市场导向型和银行导向型平行的一种新的制度类型。

另外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转轨经济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俄罗斯和中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存在数量众多、规模庞大的国有企业需要进行重组,同时又继承了原有较为混乱的法律体系。

在转轨经济国家中,公司治理最突出的问题是内部人控制,而内部人控制最典型的国家就是俄罗斯。

由于企业内部人持有多数股份,所以,企业内部人的利益得到了强有力的体现,经理层事实上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股权(青木昌彦,1995b)。

内部人员(一般为经理层,波兰则为工人)把持或控制科公司的多数股份后,成为了新的“所有者”。

他所代表的就是他自己或本集团的利益,而不是普通股东的利益
(Cull,Robret,2002).(Schutte,Clemens,2000)对捷克的研究表明,捷克私有化企业中,经理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所有者实际缺位的条件下,大量侵吞企业资产,形成所谓的严重“掏空”(tunneling)问题。

这是制约捷克私有化企业迅速得到重建的重要因素。

2.为什么存在这样的差异?
典型的理论观点有两种:一种是政治起源论;认为各国公司治理合约的形式与该国的文化传统、法律规定、政治利益集团的寻租有关。

Roe(2000)认为美国区别于欧洲各国的主要政治因素是否有深厚的社会民主。

英美是个体主义和平民主义思想较重的国家,人们对权力的集中有一种持久的不信任感。

不管这种权力的集中是在政府内还是在政府外。

并且,全民参与式的竞争性选举和社会利益集团的普遍存在,强化了经济权力分散化,最终导致企业股权结构分散。

相对而言,德日市场体系不十分完善,集体主义深厚,社会追求对公民的长期承诺,所以企业
股权结构集中。

USV则从法律资源的角度,各国公司治理的差异在于股东保护不同,对作出解释,普遍法系国家给予外部投资者——股东和债权人最强的保护,法国民法系国家对外部投资者保护最弱,而德国法国家和斯堪的纳维亚法国家则介于两者之间.与投资者保护强的国家相比,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国家中公司控制权更为集中,而在投资者保护较强的国家中,伯利与米恩斯式的公司即股东分散及职业经理控制公司的现象更为普遍。

二是路径依赖论。

认为各国公司所有权结构和治理规则是由该国初始条件决定的,其中效率和政治集团的寻祖是关键因素,Gordon(1983)
3,是否有最佳公司治理模式?
施莱佛和维什尼(1997)认为投资者的法律保护和所有权集中是一个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因素,所以他们认为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具有世界上最好的公司治理制度。

《OECD 公司治理准则》则认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OECD,1999)。

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没有出错时,以银行为中心的公司治理显现出具稳定性的优势。

人们认为,目光长远的银行能使公司主要关心长期投资决策。

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崩溃,人们改变了看法。

康和斯图尔兹(Kang and Stulz,1998)认为,日本银行远不是理性投资的推动者,它们错误地实行了软预算约束,向效益下降且需重组的公司过渡贷款。

爱德华兹和费雪(Edwards and Fisher ,1994)、黑尔维希(Hellwig,1999)认为,德国银行同样在走下坡路,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司治理。

英美模式既有辉煌,也有危机的年代,特别是2001年以来接连不断涌现出的安然公司、世通公司、施乐公司的假账丑闻也使人们对其公司治理效率产生怀疑;东南亚家族控制模式曾经造就了“东南亚奇迹”,但199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却使其暴露出诸多严重的缺陷。

(二)全球公司治理演化:趋同还是多样化?
1、趋同论
(1)趋同于股东中心型模式的观点。

研究公司治理问题的早期学者们认为股东中心型的英美模式比其他模式更为有效,也必将成为未来的主流模式。

特别是二战后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公司主导了世界,人们更加相信英美模式为全世界最佳。

Foster(2001).Easterbrook and daniel(1991)认为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会驱使各国公司治理向统一的效率模式演化,即以股东为导向、拥有发达的股票市场和分散的所有权的股东中心型模式。

Jacopy(2001)的研究表明欧盟和日本大量制定法的变化,已使关系型治理体系有向美国的市场治理模式趋同的演变。

(2)趋同于利益相关者模式的观点。

20世纪70年代以后,弗里曼(Freeman)、多纳德逊(Donaldson)、布莱尔(Blair)、米切尔(Mitchell)等认为,利益相关者模式比股东至上模式更有生命力,也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的方向。

从全球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和实际运作方式来看,日本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接近于利益相关者模式。

由于日本和德国经济在“二战”结束后崛起,并在20世纪70年代后相当长时期保持强大的竞争优势,为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3)法律趋同与功能趋同
2.反对趋同论
①法律观点哥伦比业大学法律学教授Roe
②政治文化观点
③路径依赖观点中西方公司治理理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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