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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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场站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货运场站管理规章制度

铁路货运场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货运场站的管理工作,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铁路货运场站管理工作。

第三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铁路总公司和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做好场站管理工作。

第四条货运场站管理工作应当以安全第一、服务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货物安全运输。

第五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货运场站管理制度第六条货运场站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七条货运场站应当实行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第八条货运场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货运场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条货运场站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场站环境的清洁整洁,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章货运场站管理工作第十一条货运场站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进行,做到及时、准确、有序。

第十二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货物装卸、运输、储存等工作,确保货物安全运输。

第十四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对客户的服务工作,及时回复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第十五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操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货运场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保证队伍的稳定和团结。

第四章货运场站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货运场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八条货运场站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货运场站应当做好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

第二十条货运场站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货运场站应当加强对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铁路货场卫生管理制度

铁路货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货场环境卫生管理,保障货场内工作人员及货物的健康安全,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铁路货场内所有工作人员、货物存放及运输环节。

三、卫生管理目标1. 保持货场环境整洁、卫生,无异味、无垃圾;2. 防止病媒生物孳生,保障货物及人员健康;3. 提高铁路运输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卫生管理职责1. 货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货场卫生管理制度,对货场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货场内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共同维护货场卫生;3. 保洁人员负责货场内环境卫生的清洁、消毒工作;4. 货场内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卫生教育,确保卫生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卫生管理措施1. 货场内设置垃圾箱,由保洁人员负责定期清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2. 货场内设置专门的垃圾处理区域,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3. 定期对货场进行消毒,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确保货物及人员健康;4. 加强货场内排水系统管理,防止积水,避免蚊虫孳生;5. 对货场内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影响环境卫生;6. 加强货场内绿化工作,美化环境,提高空气质量;7.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

六、奖惩制度1. 对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维护货场环境卫生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货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铁路货场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共同努力,确保铁路货场环境卫生,为我国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火车货站管理制度

火车货站管理制度

火车货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火车货站管理,提高货运效率,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货运火车货站,包括国家铁路系统、地方铁路系统及民营铁路系统的货运火车货站。

第三条货运火车货站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加强货站管理,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第四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制定和落实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货站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为货物运输提供保障。

第六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转良好、安全可靠。

第七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处理和传递货站运行信息,提高运行效率。

第九条货运火车货站应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营运管理第十条货运火车货站应按照国家铁路局和地方铁路管理局的要求,制定货物装车、运输、卸车的作业指导书,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对到站列车货物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调度、装卸和存放,合理规划货物存放位置,确保对货物的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实行货物进站检验制度,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检验,防止货损货差。

第十三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建立车辆装卸作业区和货物临时存放区,明确作业区域划分和标识,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和存放安全。

第十四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建立货物运输跟踪系统,及时掌握货物位置和运输情况,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定期对车辆、设备和作业场地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维护情况,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货运火车货站应建立货物临时存放追踪制度,对临时存放货物实行分类存放、标识管理,并定期清点核对货物,防止遗漏和不明货物出现。

铁路仓储出库管理制度

铁路仓储出库管理制度

铁路仓储出库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仓储出库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铁路部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路部门下属各级仓库的出库管理工作。

铁路部门下属各级仓库包括中转仓、备品备件仓、运输仓等。

第三条出库管理是指在合理的时间、数量、品种、质量和运输方式等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有序排列并组织货物的出库工作。

第四条出库管理应遵循“先进、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货物的及时、准确、完整地出库。

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出库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的出库程序和标准。

第二章出库管理程序第六条出库管理程序包括出库申请、库存查核、出库审核、出库操作、出库记录等环节。

第七条出库申请:出库申请是指申请单位向仓库提出出库要求,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出库原因、交接单位等信息。

第八条库存查核:库存查核是指仓库管理员通过对货物实际数量的核对,确认出库申请中货物的可出库数量。

第九条出库审核:出库审核是指仓库管理员核对出库申请和库存查核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出库。

第十条出库操作:出库操作是指实际操作人员按照出库申请和出库审核结果,从仓库中取出相应数量的货物,并交接给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出库记录:出库记录是指仓库管理员将出库操作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包括出库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出库原因、交接单位等。

第三章出库管理规范第十二条出库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出库申请应由申请单位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造假。

第十四条库存查核应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核对,确保核对结果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出库审核应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并对未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说明。

第十六条出库操作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货物的正确出库。

第十七条出库记录应当详细完整,不得隐瞒、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铁路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制度

铁路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制度

铁路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场装卸生产管理,提高装卸效率,保障货物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铁路货场所有的货物装卸生产活动。

第三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效率为重、质量为本、节约用工、科学管理、持续改善”的原则。

第四条装卸生产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执行,并按照需要适时进行修订更新。

第五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装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装卸作业流程管理第一条装卸作业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与客户协商。

第二条装卸作业前应对货物进行检查,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如有破损需要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三条装卸作业应根据货物的种类、重量、数量等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四条装卸作业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第五条装卸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装卸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装卸作业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作业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七条装卸作业应根据货物的运输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

第八条装卸作业应建立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对装卸过程进行记录和整理,以备后期查询。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装卸作业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装卸作业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货场装卸生产管理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品的安全运输。

铁路货运站场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货运站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货运站场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1. 站长为站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站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对站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预想,制定安全措施。

3. 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

六、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3. 严格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七、消防安全管理1.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

3. 严禁在站场内吸烟、使用明火,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八、其他1. 站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 站场内禁止乱扔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3.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站场周边环境安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各部门、岗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

铁路货运站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货运站场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铁路物流园运营管理方案

铁路物流园运营管理方案

铁路物流园运营管理方案1. 背景介绍铁路物流园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组织形式,通过在铁路旁边建设集装箱场、货场、仓库等设施,以及配备完善的管理系统和设备,实现物流流程的高效运作,提供多种物流服务。

铁路物流园的运营管理方案对于实现物流园的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2. 运营管理目标铁路物流园的运营管理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提高物流效率通过合理规划、优化物流流程,提高货物运输效率。

可以采用预约系统和智能化设备,提前安排物流车辆和货物装卸,减少车辆等待和货物滞留时间,缩短物流运输时间。

2.2. 降低物流成本通过提高装卸效率、减少货物损耗、降低管理成本等手段,降低物流成本。

可以采用信息化系统,提高物流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降低信息传递成本。

2.3.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完善设施设备、优化管理流程等措施,提升物流园的服务质量。

可以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3. 运营管理策略为实现上述目标,铁路物流园可以采取以下运营管理策略:3.1. 构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物流车辆调度系统、货物跟踪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实现物流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准确记录。

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物流运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2. 制定标准化管理流程制定标准化的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包括货物进出场流程、车辆调度流程、货物装卸流程等。

通过标准化管理流程,可以确保物流运作的高效和规范。

3.3. 加强人员培训对物流园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运营管理能力和专业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物流知识、运营管理技能、客户服务技巧等方面,通过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3.4. 优化设施设备配置对物流园的设施设备进行优化配置,包括集装箱场、货场、仓库设施等。

可以根据物流需求,合理规划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布局,提高物流效率和空间利用率。

3.5.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相关铁路运输企业、物流服务商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享资源、优势互补,提高物流园的综合竞争力。

铁路货场管理制度

铁路货场管理制度

铁路货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货场管理,提高货运效率,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铁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铁路货场的管理工作,包括货物装卸、货场秩序、场内设备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货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高效管理、严格执行”的原则,确保货物顺利、安全、快速地运输和装卸。

第四条货场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作业、精益管理”的思想,不断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成本,保障运输安全。

第五条货场管理应推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营监督机制,加强对货物装卸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货场管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和绩效考核,确保员工工作规范、高效,并提高员工专业技能。

第七条货场管理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能力,确保运输安全。

第八条货场管理应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质量和环境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货场运营管理第九条货场应按照规定开展货物装卸作业,严格遵守装卸作业操作规程,保证装卸作业的高效、安全进行。

第十条货场应划分不同的货区和货位,根据货物种类、运输方式进行合理的布局和管理,确保货物分类、仓储、运输成本最优化。

第十一条货场应加强对货物装卸作业的监控,建立健全作业计划和进度管理,提高装卸作业效率,保证货物按时到达目的地。

第十二条货场应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装卸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保障装卸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货场应做好货场秩序管理,保持货场清洁,确保货场作业环境整洁有序,提高货场的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货场应加强对物流车辆的管理,规范物流车辆的停放和通行,减少车辆拥堵,提高货物运输效率。

第十五条货场应开展绩效考核,根据货物装卸效率、货场秩序、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考核,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第三章货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货场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货场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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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简称标准化货场) 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 强标准化货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标准化货场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标准、便捷实用,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建管并举、规范管 理,转型发展、提升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 的合资铁路的货场、货运中心、物流中心 (基地)。

其 他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标准化货场应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基本条件。

在标准化货场基础上,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实行分级管理,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 5 个等级。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货场管理,促进铁路标准化 货场建设工作,强化货运安全风险管理,改善设备设施、作业和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输效率、效益,实现设备先进、功能完善、环境 优美、队伍精干、管理科学、安全高效、服务优质的 创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 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标准化货场 (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运 [ 2012 ] 134 号关于公布《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安全风险管理,改善货运设备设施,提高货运服务质量,铁道部组织制定了《铁路标准化货场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货场工作情况报告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10.照明设备配置齐全、状态完好,满足夜间作 业需要;11.按铁道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信息系统,并 运用良好;12.配置轨道衡、汽车衡或超偏载检测装置等计 量安全检测设备,并纳入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监控 系统联网运行,运管修制度健全,运用良好;13.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货场,应按有关规定配 置相应的仓库、装卸机具、消防设备、安全检测设 备、报警装置和应急处置设备设施,运用良好;1 4 .办 理 危 险 货 物 和 超 限 超 重 货 物 、 超 长 货 物 的,应取得相应资质;15.货场粉尘抑制、废弃物处置、噪音控制等方 面符合国家环保标准;16.管理机构健全,配齐配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 员,职工队伍稳定;17.《货运管理细则》制定规范、操作性强、修 订及时、落实到位;18.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 列举的严重货运服务质量问题;19.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健全。

定期召开客户 座谈会,客户意见和建议有记载、有分析、有整改、 有反馈、有效果;2 0 . 各 项 运 输 收 入 管 理 与 安 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完 善,全年未发生违反运输收入纪律行为的事件或发生 运输收入重大事故的事件;21.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 80% 及以上,专业 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 95% 及以上;22.装卸机械完好率 98% 及以上;23.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 80 分及以上;24.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 80 分及以上; 25.可以为客户提供接取、送达物流服务。

第九条 一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标准化货场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无《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列举的重 大问题; 2.无核实严重超偏载车; 3.货场年到发量 200 万吨及以上或年货运收入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铁道部货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标准 化货场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和监督标准化货场创建 工作;负责标准化货场标准制定和日常监督检查,以 及达标货场的命名公布等工作。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货运主管部门负责管内标 准化货场规划、建设、管理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对 已获得称号的标准化货场进行年度考核。

第七条 有关货运站段负责标准化货场的日常管 理工作。

第三章 标准化货场的条件第八条 标准化货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各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全年未发生责 任铁路交通事故,货场内未发生责任火灾、爆炸事 故;2.核实超偏载率低于全路平均水平;3.货场年到发量 (包括专用线、专用铁路运量, 以下同) 100 万吨及以上或年货运收入 2 000 万元及 以上;4 . 货 场 基 础 管 理 与 货 运 营 业 行 为 规 范 , 符 合 《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要求;5.货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生产活动流畅; 6.专用线管理规范,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 路管理办法》和铁道部有关规定;7.设置货运营业厅 (室) 的,应实现综合窗口、 多功能、全方位优质服务,应具备引导标识服务系统、电子显示设备、公告公示、服务台等直接服务客户的设备设施。

根据需要配置 POS 机、身份证识别 装置、视频监控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等;8 . 有 与 办 理 品 类 和 货 运 量 相 适 应 的 仓 库 、 雨 棚、站台及装卸机具等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从事 集装箱作业的门式起重机应配置防摇吊具; 9.货场通道、作业场地全部实现硬面化。

货场 全封闭管理。

货场标志标识统一、规范;4 000 万元及以上;4.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85%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96% 及以上;5.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85 分及以上;6.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85 分及以上;7.可以为客户提供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物流服务。

第十条二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一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无《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列举的大问题;2.无核实超偏载车;3.贵重物品有专库存放,配有防火防盗报警装置,且状态良好;4.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90%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98% 及以上;5.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0 分及以上;6.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0 分及以上;7.可以为客户提供物流资源整合、设备维修与租赁、报关报检、广告开发等服务。

第十一条三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二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95% 及以上,专业性货场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达100%;2.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5 分及以上;3.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5 分及以上;4.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列举的一般货运服务质量问题;5.可以为客户提供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全程物流服务。

第十二条四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三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货场环境优美,服务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装卸机械化比重98% 及以上;3.标准化货场考核得分98 分及以上;4.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测评98 分及以上;5.无《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监察办法》列举的货运服务质量不良反应;6.可以为客户提供商品展览、市场交易、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综合服务。

第十三条五级标准化货场除具备四级标准化货场条件外,货场的作业过程、管理和对外服务应全面实现信息化,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知名的服务品牌;2.有重大的技术或管理创新;3.引领货场发展方向。

第四章标准化货场的管理第十四条标准化货场的评定实行百分制,具体加减分标准如下。

1.按《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标准》逐条款要求对标考核,未达到的项目每项扣1 分;部分达到的项目每项扣0.5 分。

2.货物发到量、货运收入、多元化经营收入、集装箱发到T E U 、集装化运输比重、装卸总作业量、装卸全员劳动生产率、装卸作业机械化比重指标同比减少1% 及以上,每项扣1 分;同比增加1% 及以上,每项加1 分。

3.业务受理未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扣5 分。

4.车站对货场内的装卸作业未实行“五统一” 管理,扣1 ~ 5 分。

5 .各岗位规章、文电未配齐或未及时修改,扣1 分。

6.相关安全问题按《铁路货运安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扣分。

7.发生运输收入一般事故的每起扣2 分;发生运输收入重大事故的每起扣5 分。

8.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各项问题,但未取消考核资格的,每项扣1 ~ 5 分。

9.受到铁道部通报批评,每件扣1 分;获得铁道部通报表扬,每件加1 分。

10.货运安全室建设达到铁道部“标准化货运安全室”建设标准,被铁道部命名的加5 分。

11 .从业人员在铁道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被授予“全路技术能手”称号的,加2分。

货装职工中工人技师比例超过10% 的,加5 分。

12.获得国家或铁道部认定的窗口满意单位、优秀全面质量管理成果和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 分,部级加5 分。

13.具有货运、装卸知名服务品牌或重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每项加5 分。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标准化货场评定资格:1.发生责任铁路交通事故;2 .发生责任货运、装卸机械设备重大、大事故;3.货场内发生火灾、爆炸事故;4.货运服务质量发生“严重质量问题”;5 .发生货装职工( 含委托装卸) 团伙内盗、贪污、受贿案件;6.违反铁路货物运输纪律或铁路货物运输收入纪律;7.发生运输收入重大事故;8.因货装责任,发生严重危及铁路运输安全或社会安全事件。

第十六条参加铁路标准化货场创建的车站货场,于1 月底前,将上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货场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铁路运输企业考核情况及推荐意见报铁道部运输局。

铁道部在4 月底前公布标准化货场创建结果。

第十七条铁道部运输局组织对参加创建的货场进行抽查验收,并由检查组提出书面意见。

铁路运输企业应在30 日内将检查组提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十八条符合铁路标准化货场条件的,由铁道部向全路公布挂牌。

各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管内标准化货场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标准化货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切实提高货场设备设施和服务水平。

第十九条命名后发现弄虚作假、隐瞒事故或问题的,取消相应称号,通报全路,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对取消创建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车站货场,铁路运输企业应作为工作重点,派工作组帮助整改。

连续两次及以上被取消创建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的车站货场,负责考核部门可向被考核车站上级单位通报考核情况或提出有关干部的调整意见。

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货运发展规划、货运站布局与分工、货场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情况,动态调整和优化标准化货场创建规划,并在每年12 月1 日前将下一年度申报创建和取消称号的货场名单报铁道部运输局。

铁道部运输局审核后公布名单。

第二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对纳入创建名单的货场逐个制定创建计划,从资金投入、运力保障、人员配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标准化货场创建工作。

第二十三条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化货场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货场概况,创建规划,有关创建活动记录,货场年度工作报告,各类检查、考核、奖惩情况记录,客户和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的情况反映等。

第二十四条对创建工作水平下降,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各项问题以及铁道部认为应当取消称号的其他问题的,取消标准化货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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