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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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告知书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试运行告知书

附件1“多证合一”纳税人转码及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告知书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为了配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根据上海市税务局的要求及静安区税务局的统一安排,决定自2017年11月27日起对本区“多证合一”纳税人进行15位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18位统一信用代码的转换工作,同时须对贵企业目前使用的税控设备进行变更发行。

为确保企业能正常开票、购票等不断不乱,请按照本通知书要求,完成事先准备工作并安排人员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税号的变更及税控设备的更换发行。

具体要求如下:一、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二、办理地点:请前往中山北路198号办税服务厅信息采集窗口、税控管理窗口三、携带资料1、本告知书;2、营业执照原件;3、所有主、分机的税控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4、企业端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发票汇总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税控设备变更方式:一体化变更或常规变更。

㈠一体化变更操作流程:1、纳税人完成全部开票数据备份(包括商品编码、客户信息等);2、纳税人完成征期报税并完成清卡;3、纳税人至服务公司网站下载最高版本开票软件;4、纳税人按照税务局指定日期,持所有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两码合一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告知书》、《增值税发票汇总表》至发行点按操作要求完成变更发行。

注意:1、符合一体化变更的企业在代码转换前不需要“作废”或“回退”尚未开具的空白发票,系统自动结转纳税人库存发票。

2、混营企业(同时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和机动车税控系统的企业)在变更设备前一日必须对所有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在企业开票端全部作废。

五、注意事项:1、请在办理税控设备变更前,务必按上述要求完成税控设备变更前的事先准备,否则无法办理税控设备纳税人识别号15位转18位的变更发行。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的通知【标 签】防伪税控系统【颁布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浙国税流﹝2000﹞120号【发文日期】2000-08-07【实施时间】2000-08-07【 有效性 】条款失效【税 种】增值税注释: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失效。

参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2011/7/22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含宁波),省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直属征收分局: 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的重要措施。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2002年底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要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为了增进我省国税系统税务人员和增值税纳税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省局编写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浙江省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宣传提纲 一、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该系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实施的背景和目的自1994年实行新税制以来,全国出现了许多虚开、伪造、变造大面额专用发票的现象,并利用虚开的、伪造的或变造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大肆进行偷骗税活动,造成国家大量的税款流失,为了制止这种现象的继续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中国航天金穗工程公司研制、开发了该系统,从1995年开始在辽宁鞍山、江苏镇江、广东珠海等地进行试点。

1996年试点工作开始扩大到每笔销售额达百万元以上的企业,并同时取消了手工大面额版专用发票的使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3.27•【字号】粤国税发[2003]52号•【施行日期】2003.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的通知(粤国税发[2003]52号)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做好我省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工作,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税务机关应广泛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社会各界对推行防伪税控系统意义、目标及规划的认识,为全面推行防认罪税控系统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二、各级税务征收机关应尽快将《通告》翻印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大厅,同时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推广宣传资料》(见附件二)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地的具体推广方案印发给尚未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使其及时了解安装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重要意义和相关事项,督促其自觉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增值税管理及时、到位。

附件: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推广宣传资料(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金税工程二期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今年上半年要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税控系统)覆盖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

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和金税工程二期完善与拓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139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一般纳税人推广使用的税控系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控管增值税,遏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防止税收流失而研制成的一种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功能,实现对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苏国税发[2012]第163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营业税,增值税正文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2012】第163号)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保证全省税务机关能快速办理“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相关涉税事宜,为纳税人提供快捷、优质的纳税服务,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平稳过渡,经省局研究决定,就做好“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适用对象(一)地税后续移交户1、各地在第一、二批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相关数据集中导转后(2012年8月20日以后),地税陆续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2、第一、二批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在前期因查无下落、无法联系确认为“待定”户后,现联系可确认为“营改增”纳税人。

(二)自行办理户地税未移交或前期调查确认为“待定”户的,但实际经营属于“营改增”范围的,自行到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的纳税人。

以上地税后续移交户和自行办理户以下统称后续接收户。

在2012年10月1日后,工商新设立登记属“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按正常程序办理相关业务,不适用本方案。

二、职责分工(一)省局职责1、负责《“营改增”后续接收纳税人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导各省辖市局操作实施。

2、完成CTAIS2.0正式环境“绿色通道”相关角色、功能模块、文书受理权限设置。

(具体要求见附件1《“营改增”绿色通道角色及岗位设置方案》)3、负责本方案的培训工作。

(二)省辖市局职责1、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依据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方案培训,指导下级具体执行。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

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营改增后最新发票使用规定解答一、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营改增后代收代缴车船税管理中有关发票信息的问题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文件,5月1日营改增后,保险公司在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应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代收车船税额、滞纳金、合计等。

三、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作为纯地税纳税人,原有的开票设备是否还能够使用?如不能使用应如何办理?答:原有开票设备不能再继续使用,您需要重新到国税机关核定增值税发票,参加技术服务单位免费税控操作培训,购买新的开票设备。

同时,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6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四、营改增纳税人不开发票是否还需要安装税控装置?答:营改增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的范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纳入推行范围,但暂不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国税机关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尊重纳税人的意见,经纳税人确认后可暂不安装,待以后纳税人需要的时候,国税机关再行安排安装。

2015年虹桥国税开票系统升级ABC

2015年虹桥国税开票系统升级ABC

虹桥国税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升级流程(重要)第一步企业准备(此步重要,顺序不能错,切记):1.完成征期抄报税工作(抄报上月数据,如本月已做,可略过这点)2.在开票系统中对未开具的空白发票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如果有通用机打发票也要在vpdn里作废,出口发票照常使用不用作废)3.A已开通远程抄报税,通过远程抄报税完成非征期报税(抄报本月数据);B未开通远程抄报税,请先把本月数据抄到IC卡上,现场升级时到103办公室完成非征期报税。

4.打印《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汇总表》及明细清单(跟平时发票验旧一样)5.准备好升级时要携带物品,装入一个袋子,以下内容请一一核对:A税企邮箱下载填写《增值税发票系统存量纳税人变更发行操作流转单》、《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B未验旧的空白发票、已开具的作废发票(全联次)、红字发票及红字通知单、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汇总表及明细清单、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公章C旧版开票设备金税卡IC卡/或金税盘报税盘(金税卡先不要拆)D开票主机(WIN7和XP系统可支持升级,98系统和XP2系统不支持,相关事项见后面升级解答)E最好携带一份已开的发票,航天卖设备开发票给你时需用到。

第二步到虹桥国税分局办理升级(虹桥振兴南路59号)请大家严格按以下顺序办理,以下窗口都在虹桥国税里面:1.航天临时服务点(接收主机,通过不干胶贴进行识别)——分局大门口2.航天设备发售点(购买金税盘)——107办公室3.国税报税验旧窗口(非远程报税企业报税、核对数据、验旧)——103办公室4. 航天临时服务点(拆主机金税卡并入信封)——分局大门口5.发行窗口(发行设备)——102办公室6.发票发售窗口(发票发售)——服务大厅7.航天服务点(安装软件、读入发票、收缴流转单和通知书)——分局大门口注意事项:1.按照管理员通知的时间及时点准时前来办理;2.搬运电脑可临时停靠,但不能在门口停车,有交通管制;3.不清楚的地方可请阅读后面“升级解答”增值税发票系统存量纳税人变更发行操作流转单发票作废——金税盘(乐清)主管税务机关:税号:企业名称:企业经办人:手机:升级日期:年月日增值税防伪税控服务截止期:年月日增值税发票系统存量纳税人变更发行前准备工作操作指南发票作废——金税盘版尊敬的增值税纳税人:您好!欢迎加入“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金税盘版)”行列,温州市航天信息计算机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71)设在温州税务领域专业化的服务公司,自2004年起就一直从事国家“金税工程”在温州地区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工作,为全市5.1万户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标 签】税控系统问题通知,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颁布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云国税发﹝1999﹞270号【发文日期】1999-10-08【实施时间】1999-10-0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地、州、市、县国家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1999年12月底以前,将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到10万元版纳税企业和销售免税粮食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随着条 件成熟,将逐步推广到所有的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国家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它的主要作用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环节进行防伪监控,以防止纳税人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骗取国家税款抵扣,是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的一项高新技术和强有力的征管手段。

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防伪,即通过84位电子密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关键数据,如销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号、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号、开票日期、发票代码、金额、税额等加密后形成电子密码打印在发票上,再通过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解密还原,通过与原打印的数据对比后加以认证,凭以确定进项税额是否准予抵扣。

二是税控功能。

通过黑匣子技术,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打印,发票数据即进入黑匣子存储,所开具的数据不可改变。

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是当前和今后国家用以加强增值税及其专用发票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

各级国税部门的领导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完成防伪税控系统推行任务;对符合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认真配合国税机关搞好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工作,积极创造条 件,落实专门人员和专用设备,争取尽快进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1.01.11•【字号】青国税发[2011]2号•【施行日期】201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6.15版升级的通告(青国税发〔2011〕2号)一、升级范围(一)凡在2010年5月以前已安装使用非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均需要进行升级,2010年5月以后新安装且已使用V6.15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纳税人本次不需进行升级。

(二)对我市仍有部分未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由于一机多票的升级涉及金税卡底层,故该类纳税人本次应进行一机多票、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及V6.15版开票系统三项升级,并应更换金税卡及IC卡。

(三)对已进行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及红字发票管理系统升级且目前仍使用ISA插槽金税卡的纳税人(名单见青岛国税局网站),由于目前ISA技术已被淘汰,ISA插槽金税卡已停止生产,本次升级是否更换新金税卡及IC 卡由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升级时间2011年1月15日-3月31日。

三、升级的主要内容(一)销方纳税人识别号增加了对17位和20位税号的支持,即支持15位、17位和20位税号。

(二)如果企业使用的金税卡为AI3新型金税卡,且开票子系统软件为V6.15,则不论销方税号如何,生成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密文区的密文均扩展为108个字符,分4行显示,每行显示27个字符,同时由于密文区空间有限,取消了加密版本号,将密文区原有的发票代码和号码打印在发票右上角、开票日期的上方。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非新型金税卡,则无论升级前后,开具的发票密文都是84个字符。

(三)删除“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下的“废旧物资发票填开”菜单和“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下的“废旧物资发票作废”菜单。

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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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再升级
作者:
来源:《商业会计》2016年第17期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368号)。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为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单位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要进一步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纳税人向服务单位提出安装要求后,服务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承担集团总部集中购买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单位,应为纳税人做好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维护服务,可
以自建服务体系,并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也可委托具备服务资格的服务单位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此外,《通知》严禁销售单位及服务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服务之机违规搭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或收取规定之外的各种名目的费用。

一般纳税人企业税控事项办理流程情况说明

一般纳税人企业税控事项办理流程情况说明第一部分: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办理流程首先,企业在国税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国税局审核上会后,经过批示会给企业下发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和一份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

然后,企业就可以拿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安装使用通知书到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蚌埠办事处报名。

报名除了带通知书外,另外还需要携带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一般纳税人条形章)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经办人与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起的)5.两张1寸照片(办理防伪税控操作员证书所用)。

防伪税控办理流程:资料准备齐全,统一时间报名,报名结束后统一安排培训,培训结束后和各区负责人联系购买防伪税控相关产品。

最后,企业必须持两卡(金税卡和IC卡),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局所发的各种文书(票种核定之类)到国税局纳福大厅办理新卡发行,购票。

然后和相关技术负责人员联系安排时间上门给企业安装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第二部分:办税一体化办理流程首先,企业需先在国税局纳福大厅办理三方协议(即企业,税局,银行)。

其次,企业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安徽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蚌埠办事处开通办税一体化企业端。

申请开通后次日就可以正常使用了,企业使用办税一体化平台的初始密码统一都是05511740,企业在第一次登录后需自行修改密码。

最后,企业在登录平台之后,需把4个平台插件下载安装后方可正常使用(4个小插件分别为平台小助手,远程抄报,网上申报和网上认证)。

进项税票较多的企业我们建议购买扫描仪在家实时验票。

第三部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一体化平台常见问题与解答1.用户初次使用开票系统软件时进行操作员身份管理应注意些什么?为什么以某些操作员身份进入系统后,一些菜单项不可以使用?答:用户初次登录开票系统时系统默认两种操作身份:系统管理员和开票员。

系统管理员具有所有权限,开票员具有部分权限(日常操作开票员身份全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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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你单位已具备增值税税控系统使用资格,可选择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或,自愿选派人员参加免费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专用设备包括金税盘、税控盘、以及特定纳税人使用的报税盘,须凭此使用告知书向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购买。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规定:金税盘每个490元,税控盘每个490元,报税盘每个230元,技术维护费每户每年每套330元。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所需通用设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由纳税人自行选择购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税务机关名义,或以专用设备兼容性等任何借口向纳税人强行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

请你单位与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签署《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协议》,并监督其按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技术维护服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省级税务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电话:
航天信息全国服务监督电话:4008106116
国家信息安全中心监督电话: 4006112366
税务机关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纳税人留存,第三联交纳税人转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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