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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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 第十一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
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
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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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 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 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重点地区可延长肠道门诊开设 时间,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感染性疾病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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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成立目的 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 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备配置精品PPTFra bibliotek成立目的
传染病
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 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
感染性疾病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 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 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
• 四、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 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 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 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 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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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规定》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 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 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 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 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感 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 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流行病 学史和职业暴露史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编辑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编辑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 (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感染性疾病科 (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感染性疾病科(含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等)布局流程的基本要求是
什么?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2)设置 3 个或以上的出入口。

主要包括:
①医务人员、探视人员及物资供应入口;
②患者出、入口;
③污物、废弃物、尸体出口。

(3)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

各区域之间应设置缓冲间,应有建筑隔断并标识清楚。

缓冲间两侧的门不应同时开启,无逆流,不交叉。

(4)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负压室,安装洗眼设施和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等。

(5)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设置:独立挂号收费,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各自的候诊区和诊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药柜)、专用卫生间、处置室和抢救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手卫生设施、通风消毒设施等。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

三甲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规范指南感染性疾病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防和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南。

一、科室设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独立设置,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和出入口,与普通门诊和病房分开,以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2.感染性疾病科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区域:(1)门诊区域:包括预检分诊区、医生诊室、检验室、药房等。

(2)病房区域:包括普通病房、隔离病房、重症监护室等。

(3)治疗区域:包括注射室、换药室、消毒供应室等。

(4)行政管理区域: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

3.感染性疾病科的布局应遵循“三区两通道”的原则,即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以及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二、人员配置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和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2.科室主任应具备感染性疾病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科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医疗设备与药品1.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实验室设备、影像学设备、呼吸机等。

2.科室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的特点,合理配置药品,包括抗感染药物、疫苗、消毒剂等。

四、管理制度与流程1.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

2.科室应制定明确的就诊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

3.科室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

五、感染控制与预防1.感染性疾病科应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手卫生、个人防护、消毒灭菌等。

2.科室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效果,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3.科室应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提高其对感染控制的认知和配合。

六、科研与教学1.感染性疾病科应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水平。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THANKS
人员配置
专业医护人员
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护人员,能够处理各种感染性疾病 。
培训与考核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性疾病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 。
制度规范
诊疗规范
制定完善的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 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正确的治疗。
消毒制度
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确保环境卫 生和患者安全。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要求
目录
Contents
• 科室概述 • 科室设置规范 • 感染控制与防护 • 人员培训与教育 • 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科室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感染性疾病科是专门负责诊断、 治疗和管理感染性疾病的科室。
目标
提高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控 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患者 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建立完善的传染病监测 和报告系统,确保及时
发现和报告疫情。
隔离与控制措施
根据疫情类型和严重程 度,采取相应的隔离和 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
散。
医疗资源配置
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 保对传染病患者的及时
救治。
人员培训与演练
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培 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
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程
对需要灭菌的物品进行彻底灭菌,确保无菌状态。
监测与评估
定期对消毒与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消 毒灭菌质量符合标准。
防护用品的使用与更换
使用规范
医护人员应按照规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正确佩戴口罩、手套 等。
更换频率
根据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更换频率,确保防护效 果。
废弃处理

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传染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

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传染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

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区(传染科)护理单元设置布局与管理要求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性疾病治疗。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均应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病区。

【设置与布局】感染性疾病科病区设在医院相对独立的区域,远离新生儿科、产科、儿科、重症监护病区,还须远离食堂、水源、生活区、其他公共场所、职工宿舍、居民住宅等,有供感染性疾病患者活动、娱乐场地。

病区宜设2个以上出入口,工作人员和患者进出分道、患者入院与出院分道、清洁物与污物运送分道,有条件的医院设内、外走廊。

病区设立“三区两通道”:“三区”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及污染区,三区之间设缓冲间;“两通道”为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分区明确,界限清楚,标识明显。

病房内设置独立卫生间。

1.清洁区不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污染及患者不应进入的区域。

包括医务人员值班室、男女更衣室等。

2.潜在污染区指位于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有可能被患者血液、体液和病原微生物等污染的区域。

包括医务人员办公室、治疗室、储物间、配餐间、医疗器具处理室、内走廊等。

3.污染区指感染性疾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接受诊疗的区域,包括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暂存和处理的场所,如病室、处置室、污物间及患者入院、出院处置室与外走廊等。

4.两通道指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

医务人员通道出入口设在清洁区一端,患者通道出入口设在污染区一端。

5.缓冲间清洁区与潜在污染区之间、潜在污染区与污染区之间均应设缓冲间,为医务人员的准备间。

室内配备非手触式开关的流动水洗手和手消毒设施、干手设施及必要的防护用品。

6.遵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根据疾病传播方式、隔离要求不同,病区又可分为主要收治经接触传播疾病区域、经呼吸道传播疾病区域。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负压病区或病房。

(1)经接触传播疾病病房主要收治经接触传播疾病的患者。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卫生标准

感染性疾病科卫生标准一、前言感染性疾病科卫生标准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感染性疾病,保障患者、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感染性疾病科卫生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监督。

二、感染性疾病科设置与管理2.1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应具备独立的开阔空间,并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服务需求设置床位。

科室内部应合理划分诊疗区、留观区、隔离区等功能区域,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设施。

2.2 感染性疾病科管理2.2.1 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感染性疾病的管理、预防、控制、监测、报告等工作流程。

2.2.2 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管理组织,明确职责,负责本科室的感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2.2.3 感染性疾病科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感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和技能。

2.2.4 感染性疾病科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废物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2.2.5 感染性疾病科应定期对环境、设备、物品进行清洁、消毒、灭菌,并做好记录。

三、感染性疾病科诊疗操作规程3.1 接诊3.1.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疑似感染性疾病患者进行初步判断和分类。

3.1.2 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3.2 诊断与治疗3.2.1 医务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病原学检查、实验室检测和影像学检查,确保诊断准确。

3.2.2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合理使用抗生素和其他药物。

3.2.3 医务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3 留观与隔离3.3.1 医务人员应对疑似或确诊感染性疾病患者实行留观或隔离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3.3.2 医务人员应做好留观区、隔离区的环境消毒和防护措施,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四、感染性疾病科监测与报告4.1 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感染性疾病监测制度,定期收集、分析、报告感染性疾病发生情况。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疾病是人类社会一直以来的困扰,而感染性疾病更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是现代医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融合了临床诊疗、科学研究和公共卫生的要求,感染性疾病科在现代医疗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围绕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从其意义、临床应用和科研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感染性疾病科,简称感染科,是临床医学的特殊科室之一。

它专注于处理感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

感染性疾病指由病原体引起的疾病,如细菌、病毒、真菌和寄生虫等。

这些疾病对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于感染性疾病的科学理解和临床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感染性疾病科作为医院的专科部门,提供了一个集诊断、治疗和病情监测于一体的平台。

通过专业的医学技术和设备,感染科医生能够迅速并准确地对感染性疾病进行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此外,感染科还承担着感染控制和疫苗接种计划等公共卫生职能。

通过对感染性疾病的综合管理,感染科为社会提供了基础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保障的重要保障。

其次,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立也对临床医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感染科医生具备临床疾病诊治和科研能力,并能够结合现代医学的进展,不断改进和创新临床诊疗方案。

在抗生素耐药性等现代医学的新挑战下,感染科专家通过研究和应用新型抗菌药物和治疗策略,有效地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并避免疾病的扩散。

感染科对于临床医学的科学发展和进步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此外,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为公众提供了重要的卫生保障。

在世界范围内,感染性疾病是导致死亡和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当下,全球范围内的流感、登革热、肺炎等感染性疾病肆虐,给社会和公众的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感染科的设立具有防范和控制疫情的重要作用,它通过开展病例调查、病原体监测和疫苗接种等工作,有效地预防了感染性疾病的暴发,保护了公众的身体健康。

此外,感染性疾病科也为科学研究提供了重要支持。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讲解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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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1、选址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

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

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

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

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

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⑵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必须设独立厕所。

⑶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具有挂号、候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和收费、取药等功能。

⑷呼吸道发热门诊内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设施,进行强制排风。

有条件的医院应采取措施形成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室内空气压力梯度。

⑸使用中央空调的应调整气流方向,使气流从清洁区到半污染区、再到污染区,污染区域内应保持负压。

每周对空调系统清洗消毒1-2次,对空调冷却水集中收集,消毒后排放。

6、肠道、肝炎门诊的具体要求⑴肠道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肠道病人诊疗室、病人专用厕所、观察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肝炎门诊内污染区主要包括病人诊疗室、抽血室;半污染区包括挂号收费、发药室、治疗准备室;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更衣室、库房等。

肠道门诊厕所应设病人专用蹲式坐便器。

⑵肠道门诊诊疗室、观察室、肝炎门诊的诊疗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挂号收费、发药室应分设窗口,确保肠道病人与肝炎病人就诊路线不交叉。

⑶肠道门诊观察室应设置1张及以上观察床位,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械。

7、艾滋病门诊的具体要求参照肠道、肝炎门诊。

但要满足艾滋病诊疗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保护隐私以及健康宣教等要求。

8、必备的医疗设备⑴检验设备:血、尿、便检测仪。

⑵放射设备:X线检查设备。

⑶基本急救设备:氧气瓶、简易人工呼吸器、急救药箱等。

三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三)除按二级综合医院设置外,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1、处置室:划分无菌区、清洁区与污染区。

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2、抢救室:仪器及物品摆放固定,标志醒目。

设有抢救床、抢救车、氧气瓶、氧气袋、血压计、除颤器、心电监护仪、专用呼吸机、吸引器、插管物品等,备有常用抢救药品及一次性消耗品如吸痰管、吸氧管、导尿管、采血针、试管、一次性手套等。

处置室、抢救室应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具备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

三、人员配置要求1、基本要求:各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及感染性疾病流行病学、预防、诊断、治疗、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以及消毒隔离等内容培训,技术好、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内科医师,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2、一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诊室应配备一名医师和一名护士,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中级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4、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有传染病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主任,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各诊室应配备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医护人员,并有专人负责清洁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四、医院感染管理(一)各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与控制工作,三级医疗机构必须设置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配备3—5名专职人员(医师或公共专业医师和护士);二级以下(含二级)医疗机构应指定1—2名专人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感染性疾病科门诊与病区的消毒隔离工作,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消毒隔离工作的指导,并做好空气、医疗用品、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与使用中消毒剂的微生物学监测,二、三级医疗机构每三个月一次,一级医疗机构每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医务人员防护采取标准预防的原则,并根据感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1、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

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强调双向防护。

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2、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离衣或围裙;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对病人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医用级标准。

防护服:应当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可为联体式或者分体式结构,穿脱方便,结合部严密。

袖口、脚踝口应当为弹性收口,具有良好的防水性、抗静电性、过滤效率和无皮肤剌激性。

防护口罩:应当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口罩可分为长方型和密合型,应当配有鼻夹,具有良好的表面抗湿性,对皮肤无剌激,气流阻力在空气流量为85L/min的情况下,吸气阻力不得超过35mmH20,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当不小于95%。

也可以选用符合N95或者FFP2标准的防护口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使用弹性佩戴法,视野宽阔、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溅性能。

隔离衣:材料易于清洗和消毒,长袖、拉链或者钮扣位于背部。

手套:为医用一次性乳胶手套。

鞋套:为防水、防污染鞋套。

4、医务人员的免疫预防:遵循自愿原则,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乙型肝炎、流行性感冒等疫苗的免疫接种,减少高危人群感染和感染后产生并发症的机会,降低相关住院率和死亡率。

(四)废物处理为防止医疗废物引起的疾病传播和流行,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1、医院应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感染性疾病科医疗废物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放置于防渗、防漏、防锐器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有明显的中英文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收集点应设在病区的污染端,利于废物的收集。

3、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

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

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4、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

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5、医疗废物应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就近转送到医院医疗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定期由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焚烧。

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沽,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6、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7、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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