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三版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比较——以天津为例
天津市总体规划分析

天津城市总体规划分析城市性质:是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城市主要职能:(1)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
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滨海天然优势、特殊的水陆交通枢纽地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科研力量,把天津建设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
(2)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
构筑海陆空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使天津成为连通国际和区域(华北、东北、西北、华东)的客货运综合交通枢纽。
综合利用枢纽型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培育仓储、加工、运输、信息、服务相互融合的现代物流业,使天津成为面向区域物流供应链的中心节点,承担我国北方国际物流中心的职能。
加强金融、商贸、会展、科技、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业的发展,使天津成为信息汇集,各类传媒业发达,商贸兴旺,科研、文化、医疗机构和人才集中的区域性服务中心。
(3)以近代史迹为特点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
保持和发扬天津传统的津派文化,强化以近代史迹为主要特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的地位。
(4)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充分利用天津市山、河、湖、海共生,湿地众多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建立生态型城市,增强城市自然环境的优美度、人工环境的舒适度和优美度,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使天津成为市民和国内外旅居者共同拥有的美好家园。
城市主导产业:目前天津市主导产业已经形成了第二、三产业“3+2”的5大板块:以电子信息和现代医药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板块,以石油、化工、冶金等装置型重化工业为主的临港工业板块,以汽车、造船业为主的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板块,以物流、社会服务业、金融、房地产为主的先进服务业板块,以传统商贸业为主的传统服务业板块。
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的区别与联系联系:在于他们都是反映城市为外部服务的作用,在国家或区域中的分工;确定城市性质一定要先进行城市职能分析。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规法字〔2011〕205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法字〔2011〕205号局机关各处室、局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成为我市实现科学、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
针对目前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缺乏系统性规划引导和规范化管理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合理、有序地开发建设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各类规划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管理必须符合地下空间规划。
(一)建筑工程规划管理1.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功能性开发建设的,均应在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最大范围、出入口位置等控制要素和内容。
涉及地下设施与周边地区设施相互联通的,应在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2.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设计方案应当真实反映规划建设项目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最大范围、层数、建筑用途、公共通道和出入口位置、地下空间连通等控制要素和内容。
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和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应明确地下空间的建筑用途、层数。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地下各层平面图、主要剖面图等纸质资料及电子文件。
地下各层平面图要求标注建筑用途、建筑尺寸、公共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连通等控制要素和内容。
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素研究

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素研究摘要:广义上的城市地下公共空间是位于地下的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地铁车站、地下商场、娱乐、餐饮等供公众使用或活动的地下空间。
在天津地铁建设的背景下,本文以城市地下公共空间规划为研究对象,论文首先分析了城市地下公共空间的空间形象,而后分别探讨了通道系统设计、边界设计、节点空间设计、区域系统设计、标志物设计及标示系统设计的相关思路,相信对从事相关工作的同行能有所裨益。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地下空间只有单一的环境特点,缺乏自然空间,缺乏人与自然相互的“对话”机会。
由此产生的内部环境与地面空间也各有不同。
规划中应以满足人的生理、心理要求为基本出发点,根据地下空间的不可逆性、低可视性以及公众文化、心理、活力等因素,给予引导性设计。
1 地下公共空间的空间形象广义上的城市地下公共空间是位于地下的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地铁车站、地下商场、娱乐、餐饮等供公众使用或活动的地下空间。
由于地下空间是通过“挖”的方式组成相应空间,其内部空间可分为实体空间和心理空间两类。
实体空间的特点是空间范围较明确,各空间之间有比较明确的界限,私密性较强。
心理空间的特征是空间范围不太明确,私密性较小,处于实体空间内,因此又叫“空间里的空间”。
地下空间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在地下空间利用中,心理方面的问题是最主要的障碍。
人们在地下活动时,由于与户外隔绝,地下空间与地面环境只能由有限的洞口联系,造成空气不流通,湿空气难以排除等,人们对地下空间常有一种恐惧心理,当他们进入后,难免会产生压抑感。
为了消除地下公共空间环境给人们带来的不良心理影响,因此特别需要创造一种具有魅力的内部环境。
通过巧妙的设计与处理,人们进入地下后会有一种新奇、舒适感,并与大自然浑如一体,忘掉自己身置地下,从而有效地减轻了人们的地下心理压力。
2 通道系统设计似乎任何一个空间,都存在一个由许多人意象复合而成的公众意象,或者说是一系列的公共意象。
关于《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关于《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关于《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8年9月10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树明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7月1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形成了《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08年7月28日至8月4日,法工委就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和平区、南开区、河东区、河西区、塘沽区、大港区、市人防办、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二十个单位的意见。
各部门对草案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吸收了其中的大部分,提出了修改建议。
同时,法制委员会还组织了专项调研。
2008年8月8日,法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保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和修改,形成了《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二次审议稿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现就修改的主要问题汇报如下:一、关于地下空间的概念草案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规划控制开发利用的地表以下空间,具体管理范围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有的部门提出,上述定义表述不准确且不易把握,建议对此作出修改。
经研究,二次审议稿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规划控制开发利用的地表以下空间。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_条例_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迅猛发展,由于地下空间利用具有难恢复、难估算等特点,地下空间规划日益受到重视。
下文是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欢迎阅读!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和实施地下空间规划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规划控制开发利用的地表以下空间。
第三条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坚持合理分层,集约、高效、有序利用,保护地下空间资源。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第四条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互衔接。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空间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下空间规划制定第六条地下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滨海新区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滨海新区管理机构依据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滨海新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在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确定控制的区域内,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下空间工程施工案例

地下空间工程施工案例——以天津市津秦客专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地下空间工程为例一、工程背景天津市津秦客专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地下空间工程,是天津市滨海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工程,位于滨海西站附近,工程主要包括地下两层连续多跨箱型结构,总建筑面积约为23266平方米。
该工程主要为天津市轨道交通B1、Z2、B3线提供预留地下通行区间、接收地铁盾构机。
工程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为建设公共区域部分,二期为地铁线路的线间距过渡及盾构施工预留。
二、施工难点1. 工程位于繁忙的交通枢纽,施工场地狭小,施工期间需保证周边交通的顺畅。
2. 工程地质复杂,地下水位较高,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困难。
3. 工程主体结构为地下两层连续多跨箱型结构,施工精度要求高。
4. 施工过程中需克服疫情、汛期、劳动力短缺、原材料紧张等诸多困难。
三、施工措施1. 针对施工场地狭小的问题,项目团队合理规划施工场地,优化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交通。
2. 针对地质复杂、地下水位较高的问题,采用降水施工技术,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3. 针对施工精度要求高的问题,采用高精度测量仪器,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4. 针对疫情、汛期、劳动力短缺、原材料紧张等问题,项目团队积极与政府部门、供应链企业沟通,争取政策支持,确保施工资源充足。
四、施工成果天津市津秦客专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地下空间工程,在克服种种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显著的施工成果。
工程于2022年12月顺利完成中板施工,标志着项目主体结构施工进入收尾阶段。
接下来,项目团队将继续推进装饰装修施工及机电安装工程,确保项目高标准履约。
五、项目意义天津市津秦客专滨海站交通枢纽配套市政地下空间工程,是天津市滨海新区标志性项目,对改善天津市滨海新区交通条件、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的顺利施工,将为天津市轨道交通B1、Z2、B3线提供预留地下通行区间、接收地铁盾构机,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的城市品质,为市民提供便捷的交通出行体验。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导读:本文是关于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助到您!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本市地下空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和实施地下空间规划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利用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下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城市规划控制开发利用的地表以下空间。
第三条地下空间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坚持合理分层,集约、高效、有序利用,保护地下空间资源。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
第四条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下空间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专业规划相互衔接。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空间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地下空间规划制定第六条地下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七条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滨海新区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滨海新区管理机构依据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滨海新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在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确定控制的区域内,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城区、环城四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素研究

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素研究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利用好地下空间,既可以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又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文将对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素进行研究。
首先,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要考虑城市的发展需求。
城市发展是地下空间规划的出发点和目标,规划需要根据城市的整体发展方向和目标,确定地下空间的规模和用途。
天津是一个发展迅速的大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需要考虑人口增长、交通流量、商业需求等因素,合理配置地下空间资源,满足城市的需求。
其次,地下空间规划设计需要考虑城市地质条件和环境要求。
天津地处于沿海地区,地下水位较高,地质条件复杂。
规划设计要充分了解地下的地质情况,确定可利用的地下空间范围和条件,避免因地质问题引发的地下空间安全风险。
同时,根据天津的气候特点和环境要求,合理设计地下空间的通风、采光、排水等设施,确保地下空间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第三,地下空间规划设计需要考虑地下空间的功能布局和结构设计。
地下空间的功能布局需要根据城市的发展需求和空间资源进行合理布局,包括商业、交通、停车、绿化等多种功能。
地下空间结构设计需要考虑地上地下空间的连通和互动,合理设置通道、出入口、电梯、扶梯等设施,提高地下空间的可达性和便利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地下空间的精细化设计,包括照明、声音、温湿度等方面,提升地下空间的品质和用户体验。
最后,地下空间规划设计还需要考虑城市管理和维护。
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不仅要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还要符合城市管理和维护的要求。
规划设计需要考虑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设施,确保地下空间的安全运营。
同时,还需要考虑地下空间的维护和更新,及时进行设施维护和改善,提升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天津城市规划中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要素涉及城市发展需求、地质条件和环境要求、功能布局和结构设计以及城市管理和维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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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版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比较——以天津为例赵光范杰刘维孙骅【摘要】为了探寻适合于天津的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办法与管理方法,天津市从2006年起组织了三次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提升,每次编制的侧重点与所处的时代环境均不尽相同。
本文采用分项目对比的方法对2006、2009年与2011年三次调整的天津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进行了梳理与反思,分析其不同的内在需求,提出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的框架,并对规划编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地下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用地;城市结构城市地下空间,泛指城市地表以下的地层空间实体,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也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空间拥挤、交通堵塞、环境恶化、资源匮乏等问题愈演愈烈。
向地下要空间已成为增加城市功能、集约利用土地、缓解交通压力、实现生态城市目标的必要手段,成为城市经济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提高城市总体防灾能力的重要途径。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指对城市中的地下空间资源加以科学的规划、进行有序的开发和合理的利用,以敷设各种城市管线、构筑服务于城市发展的各种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功能主要包括地下交通、市政、人防及公共设施等类型。
编制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城市空间资源的协调统筹与有效利用,能够完善城市规划体系,为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1.天津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实践综述自2006年起,天津市组织了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并且随着天津城市规划体系与城乡建设的不断完善,在2009年与2011年分别对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进行了提升,体现了天津在过去七年中对地下空间认识的不断深入。
本节是对这三个版本规划的综述,也是对规划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的反思。
1.1天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2006-2020年)1997年,建设部发布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58号令),并于2001年对其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第108号令))。
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006年,国务院批复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中,明确提出了中心城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要求。
自2004年起,天津开展了《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研究》,在此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要求,编制《天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规划(2006-2020年)》。
该规划对天津市中心城区的地下空间进行了调查,并初步分析了地下空间利用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针对这些问题,规划开展了地下空间资源评估、规模预测、空间布局、交通与市政设施等工作,并初步探讨了地下空间规划控制的指标体系。
但是由于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认识的局限,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尚需整合,因此,06版本的规划所预测的结论与实际的地下空间建设1出入较大。
1.2天津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2009-2020年)2009年,在2006年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天津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天津市域轨道综合交通规划》、《天津市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对城市发展的重新定位和空间布局的优化,对原规划进行提升;同时也是为了配合2009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编制面向天津市域的《天津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2009-2020年)》。
图1 天津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2009-2020年)技术路线(图片来源:笔者自绘)本次提升对天津市地下空间总体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并且初步确立了天津编制1当时的预测与七年后的实际建设数据相对比——笔者注。
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的工作思路与框架(图1),具有如下特点:1.2.1提出“市域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图2 天津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图片来源:笔者自绘)本次规划提出了“市域地下空间规划体系”的概念(图2),并结合正在编制的天津规划编制体系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同时对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范围进行了扩展,从中心城区扩展到全市域,重点关注的地区由中心城区扩展包括了滨海新区2。
表1 各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体系对比表1.2.2提出适合于天津的地下空间发展规模预测、发展目标、规划布局等内容本次规划对天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发展规模与目标的预测方法进行了综述,在国内诸多方案及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于天津的地下空间发展规模预测方法3。
同时结合影响地下空间布局的因素——包括中心城区地面空间布局、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布局以及区位地价因素等——对中心城区的地下空间布局形态进行研究,并最终确定了“一环、一轴、一主、两副、多点”的规划结构(图3)。
2天津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153公里。
3赵光,史延冰.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模预测——以天津市为例.2010年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10.图3 天津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2009——2020年)结构、功能、竖向规划图(图片来源:笔者自绘)1.2.3地下空间规划涵盖范围较广,专题研究深入2009年编制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对地下空间使用功能进行了界定,共涉及地下公共设施系统规划、地下交通规划、地下市政设施规划、地下空间防灾规划、地下空间安全和技术保障、地下空间开发对环境工程的地质影响、地下空间管理实施研究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形成了文本、图集、说明书、专题研究四大块内容。
1.3天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2011-2020年)2011年,随着天津地铁二、三号线建设施工的完成,以地铁上盖为代表的一系列地上地下综合开发工程吹响了建设的号角。
无论是规模宏大的天津文化中心,还是与各个地铁站点相接的不同规模商场,地下空间时时处处都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地下空间即将全面展开建设的同时,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的弊病也随之展现了出来:地下空间规划在我国编制时间不长,体系建设不甚完整,并且尚未出台明确的编制办法,由此导致了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无法与地面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效衔接。
鉴于是,为推动地下空间有序、合理地开发利用,天津展开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的研究,同时为了配合研究成果的有效转化,我们对原有的2009版阶段性成果也进行了反思与深化。
本轮深化调整的范围为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共374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突出地下空间规划与近期建设项目的结合,同时适当地对远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行控制;并且重新梳理了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图4),将对地下空间规划影响重大的规模预测、空间布局、功能分布等内容进行了提升与重构。
项目组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反思,同时对天津城市发展的情况及方向进行分析后认为,天津未来总体层面地下空间规划需要解决四个主要问题,即地下空间功能的确定、需求规模的预测、布局形态的确定以及地下空间的近期建设安排。
其中,对地下空间规模的预测需要在甄别地下空间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不同功能类型的发展趋势及实现目标;而地下空间的布局形态则更多地与地面空间的功能结构相对应。
规划的指导思想为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深度以浅层、中层为主;依托主要地铁站与公共中心建设地下节点,利用功能以商业、停车为主;地下空间建设应尽量相互连通,并形成地下空间体系,强调集聚、综合开发的原则;地下空间建设要增强综合防灾及安全要求,设计方案需满足相应安全规范要求。
2. 地下空间现状调研与分析2.1地下空间现状调研地下空间的现状资料一般可以从几个途径进行搜集,即现场踏勘、相关行政单位申请、城市建设档案馆调阅竣工图纸等。
天津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采用的是资料申请结合现场踏勘的办法。
现状调研资料分为两类,其中地块内的地下空间现状资料按使用功能划分为地下商业设施、地下文化娱乐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地下工业仓储设施等,道路下地下空间现状资料分为市政综合管线、地铁与地下通道等。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地块内地下空间资料当中,尚需区分人防设施与非人防设施。
2.2地下空间现状分析2.2.1总量增长迅速,但总体发展层次较低2009年中至2011年末这一期间,天津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主要图4 天津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2011-2020年)技术路线(图片来源:笔者自绘)集中在地下商业设施、地下停车设施方面,相比2009年分别增长了55%和72%。
这说明天津中心城区对地下空间的需求是在逐步增长的,同时也说明天津的地下空间需求旺盛。
表2 地下空间发展阶段特征4但需要注意的是,相比其他直辖市,北京上海的城市中心区地下空间利用已经形成规模,并且正在依托地下轨道交通系统构建网络化的地下空间体系。
虽然天津目前有较大规模的地下空间项目,如文化中心及周边地区地下空间,但全市地下空间建设仍表现出利用深度浅、单体规模小的问题。
在地下空间发展阶段上(表2),北京上海所呈现的是向网络化地下空间体系迈进,而天津目前依然是停留在地下空间基础建设层面。
2.2.2地下空间利用不够充分,功能构成不合理目前天津的地下空间开发模式主要为独立的建筑地下室开发,功能主要为商业与停车。
由于地块与周边地区的地下空间没有统一的规划,导致了地下空间互相不连通,利用率低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利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在地下空间功能构成方面,停车及交通空间占74%,地下公共空间占5%,其他功能的地下空间占21%。
国内地下空间发展良好的城市,如北京、上海、重庆等,对地下公共空间的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占地下空间总量的10%至15%之间。
天津未来应逐步加大地下公共空间的建设力度,提升土地利用价值。
3.地下空间资源分布及功能3.1地下空间资源分布4陈志龙,刘宏.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天津总体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在地质条件资源评价和地下空间现状调研数据的基础上,通过GIS 软件的叠加运算功能对中心城区的土地5进行分类,区别出无地下空间、现状有地下空间及规划有地下空间三类(图5)地下空间资源评价的结论表明,未来中心城区可供开发地下空间的土地中,28%是公共设施用地、27%是居住用地、33%是广场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6,说明地下空间集中在公共设施用地与居住用地下进行开发。
3.2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通过对国内外城市地下空间使用功能的研究,笔者认为总体层面地下空间的使用功能应控制五个方面,即: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地下交通空间、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地下人防设施、地下仓储及其他功能。
其中,地下交通空间与市政基础设施构成了地下空间的“骨架”,是地下空间的主要支撑体系,是地下空间建设首要考虑的因素。
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包含地下商业、地下文化娱乐等功能,与地面建筑的性质息息相关,是地下空间的活力源泉,同时也是地下空间环境品质的主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