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引发的法律思考【开题报告】
气候变化引发的法律思考【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法学气候变化引发的法律思考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之一,这不仅在于气候变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会带来巨大变化,还在于人类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在政治体系、经济的增长方式、文化观念、生活方式、法律及技术等方面进行革新与创新的决心与勇气。
随着每年气温的逐渐升高,气候变化越来越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近1000年间,温度上升了0.8度左右。
气候变化引发全球变暖、自然灾害等的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人们对环境的重视。
人类长期处于“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的伦理观念中,因此人类不断地滥砍滥伐,过度捕杀野生动物,导致人类向自然环境索取太多,进而导致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不能够修补因人类活动所导致各种破坏。
而面对生态环境,我们主要看到的也只是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而严重忽视了其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以至于形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以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代价,形成了粗放型增长方式,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经济快速的增长,为了眼前的快速发展即短期利益,而损害了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或为了局部地区的发展,而损害了全局利益的发展。
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自然的灾害频频发生,例如甲虫的繁殖导致阿拉斯加云杉林受到破坏;北极地区永久冻土范围不断缩小;热带地区的蚊子正向较高纬度地区迁徙;海平面不断上升导致一些国家面临了消失的境界。
自从1990年以来,各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合作,并且通过《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和《哥本哈根协议》就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与各国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了一定的共识。
按照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各国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规定承担且需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而各国国内立法作为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各国自觉履行国际义务的集中表现。
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对外也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法律责任,积极响应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危害的措施。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同时也是一个受气候变化影响较大的国家。
长期以来,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包括加强气象监测、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制定政策法规等等。
但随着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我国是否有足够的法律制度去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成为了一个亟待回答的问题。
因此,本研究将重点关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
二、研究意义1. 探索法律制度优化的途径。
针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适应性法律制度,找到当前的优化方案。
2. 推动国际合作。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本研究将关注我国的法律制度,并对国际合作提供参考。
3. 促进气候变化教育。
通过本研究,可以加深人们对气候变化的认识,并促进气候变化教育的发展。
三、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具体目的如下:1. 总结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2. 探究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的构建。
3. 分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在实践中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4. 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的优化方案。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和整理相关文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研究报告等等。
2. 分析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现状和挑战,探究适应性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实践中的问题。
3. 案例分析,比较国内外相关地区的实践经验,探讨成功案例和不足之处。
4. 提出适应性法律制度的优化方案,包括完善法律法规、探索新机制等等。
五、研究内容本研究将围绕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法律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现状和问题的分析。
2. 适应性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构建。
3. 国内外相关地区的适应性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全球气候变化法律调研报告

全球气候变化法律调研报告全球气候变化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以规范和引导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
本报告旨在对全球气候变化法律的现状、发展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
一、全球气候变化法律的现状(一)国际层面的法律框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确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原则和框架。
其核心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
《京都议定书》作为 UNFCCC 的补充协议,规定了发达国家的量化减排指标和相关机制。
(二)各国国内的法律体系许多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气候变化法律或在相关法律中纳入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条款。
例如,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确立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碳预算制度;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美国虽然在联邦层面尚未出台全面的气候变化法律,但部分州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
二、全球气候变化法律的发展趋势(一)强化减排目标和责任随着科学认识的加深和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各国不断提高减排目标,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一些国家从单纯关注二氧化碳减排扩展到涵盖多种温室气体的减排。
(二)促进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法律越来越注重推动能源结构的调整,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能源效率,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三)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规定除了减排措施,法律逐渐重视提高社会对气候变化影响的适应能力,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灾害应对机制等。
(四)建立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减排手段,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得到应用和推广,相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三、全球气候变化法律存在的问题(一)法律的执行力不足尽管制定了法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利益冲突、监管不力等,导致法律的执行效果不理想。
法律与气候变化

法律与气候变化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而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法律的作用愈发凸显。
本文将论述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性,并就法律如何发挥作用提出一些建议。
一、法律的作用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的存在为各国政府制定、实施和监管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约束。
各国可以通过立法手段确立减排目标、建立碳市场和实施气候适应措施等。
法律的规范性和强制力,能够使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更加主动、有力度。
其次,法律可以促进国际合作,加强跨国界的合作与协调。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挑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来应对。
国际法和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法律文件的存在,为各国开展合作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法律引导下的国际合作机制,可以在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经验交流和技术转让。
最后,法律可以在国内范围内推动社会各界的参与和行动。
法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能够促进社会公众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
通过法律的规定,企业可以受到相关环保税收、排放许可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激励其减排行动。
同时,民间组织和个人也可以通过诉讼、行政申诉等途径,对环境破坏行为进行监督和维权,维护公共环境利益。
二、法律发挥作用的挑战尽管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重要作用,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很多国家法律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知和规范还不够全面和完善。
虽然一些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但有些只停留在口号上,具体的操作和配套措施不够完备。
这就需要各国加强法律层面的研究和改进,在法律框架中明确减排责任、设立监督机构、完善惩罚机制等。
其次,国际合作中的法律障碍也是一个挑战。
由于国家间的利益分歧和发展阶段不同,导致国际合作面临一定的困难。
例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减排责任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矛盾,这就需要在法律框架中找到平衡点,推动各国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中来。
最后,执法和监管的难题也是法律在应对气候变化中面临的挑战之一。
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

我国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问题研究———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关键词: 环境保护国际法气候变化科学发展观内容提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带来了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短缺等严重的环境问题。
这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和平发展的种种疑虑。
以1992 年《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1997 年《京都议定书》为核心的气候变化国际法在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国际法的形式对特定国家的特定污染物排放量作出定量限制。
我国虽然暂时不用承担温室气体限排义务,但未来的履约压力日渐增强。
为了应对未来的挑战、实现和平发展,我国应当在国际层面和国内两个层面上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我国和平发展所涉环境问题及其国际影响———以气候变化问题为例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气候变化、跨界污染、土地荒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危险物质激增、资源能源短缺等全球环境问题在我国也陆续出现,有些领域的问题甚至超过了全球平均水平。
可以说,我国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对全球环境问题的演变及其解决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其中,以气候变化问题最为典型。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的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增长,靠大量投放原材料和能源来实现。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经济全球化,我国成为世界自然资源消费大国的趋势不可阻挡。
例如,我国消耗石油资源将大幅度增加,而国内石油产量缺口日渐加大,预计2020 年我国将有60 %的原油依靠进口。
这一趋势对全球资源供给带来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例如,如果我国延续西方工业化国家的发展道路,当我国人均汽车占有量和汽油消耗量达到美国的水平时,我国每天将消耗8 000万桶石油,而全球每天只生产6 400万桶石油。
[ 1 ] 以消耗石油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大量排放各类温室气体。
从总量上看,我国CO2 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居世界前列。
1990 —2001 年,我国CO2 排放量净增8. 23 亿吨,占世界同期增加量的27 %;预计到2020 年,排放量要在2000 年的基础上增加1. 32 倍,这个增量要比全世界在1990 年到2001 年的总排放增量还要大。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的开题报告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面临的最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影响已经愈发显著。
作为世界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对应对气候变化负有重要的责任。
近年来,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
因此,开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研究对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从法律角度出发,对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进行研究与探讨,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以期为推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治化进程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建议。
三、研究内容1、气候变化背景与影响,分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现状;2、回顾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的建立与演变过程;3、分析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4、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完善的具体建议:从宏观角度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规划、推进立法程序等方面探讨完善建议;从微观角度研究气候变化相关领域的专项法律,如:碳排放配额交易、清洁发展机制等领域进行完善建议;5、对完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探讨。
四、研究方法1、文献法:以相关法律数据库为主,综合收集、整理、分析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2、案例法:通过案例和比较研究法,分析国际经验和其他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进行借鉴和分析;3、问卷调查法:针对气候变化相关从业者、研究人员进行问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了解相关人员对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看法、建议与期望。
五、研究意义1、对于推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2、从法律角度出发,完善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体系,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提供政策、制度保障;3、为促进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和交流提供借鉴和参考。
完善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的思考
完善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的思考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气候资源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我国是一个拥有丰富气候资源的国家,但同时也面临着气候变化的挑战。
因此,完善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我国气候资源现状及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气候资源丰富,拥有广阔的土地、丰富的水资源、多样的植被和动物资源等,但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问题。
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许多地区的气候资源得到了严重破坏,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崩溃。
此外,气候变化也给我国的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
二、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的现状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气候资源,如《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我国的气候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推动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够完善、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气候资源保护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完善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的思路1、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气候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气候资源。
对于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应该按照国家的发展需要和气候资源的保护要求进行修订。
此外,应建立更加详细和具体的规定,以保障气候资源的保护。
2、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气候资源保护的监管和执法,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气候资源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法律的震慑力。
3、加强公众参与应当加强公众对于气候资源保护的认识和参与。
政府应该加强对于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意识。
同时,应该建立公民参与机制,以提高公众对于气候资源保护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4、加强国际合作气候资源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我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气候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气候变化对法律和政策的影响
气候变化对法律和政策的影响首先,气候变化对法律原则和理念产生了冲击。
传统的法律体系往往更侧重于个体权利的保护和经济发展的促进,而气候变化的出现使得可持续发展、代际公平等原则变得日益重要。
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
在法律实践中,这意味着各类开发活动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气候为代价,必须遵循严格的环境评估和监管程序。
代际公平原则则强调当代人有责任为后代人保留一个良好的气候环境,不能过度消耗资源或排放温室气体,从而损害后代人的利益。
这些原则的兴起,促使法律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更加注重长远的、整体性的利益考量。
在立法方面,气候变化推动了大量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
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专门的气候变化法,明确了减排目标、温室气体排放标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了特定行业的能源效率标准,强制要求企业采用更清洁、更节能的生产技术;有的地方制定了碳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
此外,在土地利用、水资源管理、森林保护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中,也加入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条款,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保护。
在执法领域,气候变化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由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和跨区域性,执法部门需要加强与其他地区、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例如,在应对跨境的大气污染问题时,不同国家的环保部门需要密切合作,共同监测和治理污染源。
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执法部门可以利用先进的监测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更有效地监督企业和个人的温室气体排放行为。
气候变化也对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产生了影响。
在过去,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通常是局部的、短期的,责任相对容易界定。
但气候变化带来的损害往往是全球性的、长期的,而且具有不确定性。
例如,极端气候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很难直接归咎于某个具体的排放行为。
这就需要法律在责任认定上进行创新,引入诸如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等,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水平、历史排放情况等因素,合理分配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
全球气候变化条件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全球气候变化条件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气候变化的加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项重要议题。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也面临着严峻的环境保护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强化变得尤为重要。
一、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包括海平面上升、极端气候事件的增多、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与此同时,全球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
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通过加强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等方式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此外,我国还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力争使非化石能源占一定比例。
二、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强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强化已成为必要的措施。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已经逐渐完善,涉及多个领域的环境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
例如,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出台,为保护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全国气候变化应对战略》等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
三、环境保护法律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在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环境监管力度不够强、环保处罚力度不足、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有待完善。
其中,环保处罚力度不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
目前,我国一些地区的环保处罚对企业来说并不具有足够的威慑力,导致一些企业对环保问题漠不关心。
因此,加强环保处罚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是重要的环保措施。
除此之外,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较高,制约了公众对环保事件的参与和监督。
因此,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监管。
四、结语总之,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完善和强化是必要的。
需要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法律应对问题的思考
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我国法律应对问题的思考自1990年成立“国家气候变化协调小组”到2015年《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面向各方组织研讨,我国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通过采取法律活动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本文将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活动发展进程的角度出发,总结不同阶段法律应对的经验,参考同一时期其他国家在气候变化法律应对上的措施和困难,对应我国目前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律问题的不足,从而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健全提供参考。
标签:气候变化;法律应对;减缓与适应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工业化速度的不断加快以及经济活动的高速运转,为此付出的各种环境代价逐步形成了诸多问题。
面临环境压力的不断加大,环境意识改变的问题得到了重视。
就全球气候变化议题而言,政府选择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承担环境责任。
2009年我国立法机关启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活动后,2015年9月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已经组织交流研讨并征求了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就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立法活动进程不断推进,关于气候变化问题国内法应对的讨论也从未停止。
一、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概述(一)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发展进程全球气温的改变将对人类系统产生重要的影响,包括对动植物的生活、海平面上升的影响等,甚至还将带来影响全球粮食安全的危机。
气候变化问题不仅涉及人类的生存安全,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发展史》中丹尼尔博登斯基将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视为气候变化环境运动浪潮的开始——尤其以1985年作为分水岭,直到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ited Nat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UNCED)为止是全球范围内探究气候变化管理途径的新开始阶段,而自此以后,全球气候变化的议题逐渐成为主导地球环境意识的基础。
时至今日,与其他环境相关的发展体制相比,全球气候变迁问题管理制度的发展程度尚未成熟,相关的协商机制及结构也仍处于建构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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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
气候变化引发的法律思考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之一,这不仅在于气候变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会带来巨大变化,还在于人类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在政治体系、经济的增长方式、文化观念、生活方式、法律及技术等方面进行革新与创新的决心与勇气。
随着每年气温的逐渐升高,气候变化越来越明显,从20世纪90年代近1000年间,温度上升了0.8度左右。
气候变化引发全球变暖、自然灾害等的频频发生,不得不引起人们对环境的重视。
人类长期处于“人类中心主义”的错误的伦理观念中,因此人类不断地滥砍滥伐,过度捕杀野生动物,导致人类向自然环境索取太多,进而导致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不能够修补因人类活动所导致各种破坏。
而面对生态环境,我们主要看到的也只是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而严重忽视了其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以至于形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以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为代价,形成了粗放型增长方式,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经济快速的增长,为了眼前的快速发展即短期利益,而损害了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或为了局部地区的发展,而损害了全局利益的发展。
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自然的灾害频频发生,例如甲虫的繁殖导致阿拉斯加云杉林受到破坏;北极地区永久冻土范围不断缩小;热带地区的蚊子正向较高纬度地区迁徙;海平面不断上升导致一些国家面临了消失的境界。
自从1990年以来,各国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合作,并且通过《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和《哥本哈根协议》就气候变化的应对措施与各国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形成了一定的共识。
按照国际法“条约必须遵守”的原则,各国有义务和责任按照公约及其议定书的规定承担且需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而各国国内立法作为实施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手段和措施,是各国自觉履行国际义务的集中表现。
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性”的经济发展模式,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对外也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法律责任,积极响应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危害的措施。
这更加说明我们要更加注重气候变化。
但是应对气候变化,我国现行法律仍不完善,例如现行的环境基本法《环境保护法》面临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挑战,我国的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缺乏环境资源的市场机制
建构。
自从1992年我国确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以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渐明显,通过市场可以使环境资源达到最优利用。
但是,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正式运行实施,缺乏环境资源的市场机制建构。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存在着重叠或空缺。
且《环境资源法》缺乏统领作用,环境立法体系不完善。
现行的法律体制中所存在的弊端,需要我们深思。
我国积极响应提倡低碳生活,低碳出行等等。
二、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含论文提纲)
气候变化引发世界各国关注环境问题,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增长,要更好地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坚持节能环保,加强、完善国内立法,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公民的环保意思,这是为我们唯一的地球的开辟一条绿色道路,必须解决好环境问题,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
论文提纲(概括)
引言
1、气候变化的定义、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2、全球性气候变化会议对环境法律的影响
3、国外环境立法对我国的影响
4、法律制度的完善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及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等
本文主要从气候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及原因、各国应对全球变暖所采取的措施,我国转变可持续发展观,完善我国的国内立法,提高国际条约、协定的权威性,增强国际合作,积极提倡共同但有区别的国际责任。
应对更好地处理全球变暖问题,完善国内立法,增强国际间的合作。
本文主要采用了综合运用的研究手段,采用文献阅读的方法对全球变暖问题进行研究。
采取的技术路线:
观念转变
主要解决途径
四、中外文参考文献目录(理工科专业应在10篇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15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至少2篇。
)
[1]曹明德:《气候变化的法律应对》,《政法论坛》,2009年7月第四期;
[2]曹明德:《从“环保风暴”看环境法治存在的问题》,《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四期;
[3]兰花:《2008年英国,<气候变化法>评介》,《山东科技大学学报》,2010年6月第三期;
[4]李艳芳:《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体系的建立》,《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六期;
[5]邵道萍:《国外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及对中国的启示》,《国际瞭望》;
[6]罗丽:《日本应对气候变化立法研究》,《法学论坛》,2010年9月第五期;
[7]王小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根本哈根协议>和中国气候变化法律与政策》,《社会科学》2010年第七期;
[8][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1、38页;
[9]曹明德:《关于修改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一期;
[10]尼古拉斯A 罗宾逊:《实施环境准则:外交途径曹明德,译》,现代法学,200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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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曹明德:《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转变——兼论道德共同体范围的扩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三期;
[12]王树义:《俄罗斯生态法[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十八期;
[13]郑少华:《生态主义法哲学[M]》,陈泉生,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
[14]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书馆印》,1983年;
[15]翟勇:“应对气候变化的理性思考”,载《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3期;
[16]John M. Broder, 5 Nations forge a Chimate Deal,but Many Goals Remain Unmet,The New York Times,Dec.18,2009.
[17] World Commission on the Ethic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Technology (COMEST) Sub-Commission on"the ethics of Energy"(2000)[R],UNESO Headquarters,Report,2-3 November,2000。
五、研究的整体方案与工作进度安排(内容、步骤、时间)
首先确定主题,列出一个合理的提纲,经过老师的指导,重新整理提纲,确定整体的写作思路,理清各部分的逻辑关系,经过查询资料,参阅著作,反复调整思路,做足各种准备后开始论文的初稿写作。
在阅读了大量关于法学本科教育的资料后,了解了当今全球变暖引起的法律思考存在的问题,总结出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并将自己的观点、见解充分体现在论文中。
最后由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调整论文的布局结构,完善论文,最后定稿。
工作进度安排:
2010年11月分组,初步确定选题和指导老师
2010年12月进行论文写作指导,确定论文题目,查询文献
2011年1月完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2011年2月修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完成外文翻译和初稿
2011年3月修改初稿和外文翻译,进行中期检查
2011年4月修改、完善
2011年5月定稿、答辩
六、研究的主要特点及创新点
本研究主要针对我国现行存在的问题,为减少法律的一些盲点,理论联系实践,为
立法提供更多理论基础,更好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型社会。
创先点:综合现今流行的理论,总结气候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