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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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申诉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申诉范围1.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的;2. 学生认为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3. 学生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有意见、建议的;4. 其他需要申诉的事项。
三、申诉程序1. 学生在接到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决定后,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2. 学院或部门收到学生申诉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3. 学生对学院或部门的答复不服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4. 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对申诉事项进行审查。
5. 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审查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结果告知学生。
四、申诉委员会1. 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的申诉。
2. 学生申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 学生申诉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
4. 学生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处理日常申诉工作。
五、申诉要求1. 学生提出申诉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书面申诉材料;(2)相关证据材料;(3)身份证复印件。
2. 学生申诉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如实陈述事实;(2)尊重他人合法权益;(3)不得捏造、歪曲事实;(4)不得采取非法手段。
六、申诉结果1. 学生申诉委员会根据审查情况,对申诉事项作出以下处理:(1)维持原处理决定;(2)变更原处理决定;(3)撤销原处理决定;(4)驳回申诉。
2. 学生对申诉委员会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向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校内申诉制度管理规定(七篇)

2024年校内申诉制度管理规定(____年____月____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一、总则第一条为秉承“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加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确保学校处理行为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之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其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请求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以及单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第四条学生应本着诚实、严肃、认真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则应遵循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申诉。
二、机构组成第五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校内申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涉及学生申诉的事项享有查询和调查权。
该委员会在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运作,并设立学生申诉调解中心。
第六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成员包括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学生处、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团委、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律专家或法学教师、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代表。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其中一名副主任兼任学生申诉调解中心主任。
第八条学生申诉调解中心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并设立于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日常指导。
第九条学生申诉调解中心负责接收学生申诉,初步核查申诉事件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对一般申诉事件进行调解和沟通,对重大申诉事件及时提交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讨论。
三、申诉的受理第十条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个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须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将不予受理。
对于重大事件或有特殊情形者,可不受此时间限制。
第十一条申诉范围包括:(1) 对学生本人作出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行政处分;(2) 对学生本人作出的涉及学籍管理规定的处理决定;(3) 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受到损害;(4)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处理决定;(5) 学生个体之间的纠纷、学生已向省教育厅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上告或已向法院起诉的不在受理范围。
学校学生申诉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申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向学校提出重新审查、处理的要求,学校依法对学生申诉进行审查、处理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申诉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当设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对学生申诉进行审查、处理。
第二章申诉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学生对学校下列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二)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确定、调整或者取消;(三)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结业、肄业等学籍处理;(四)其他涉及学生合法权益的处理决定。
第六条学生提出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诉人应当是处理决定所涉及的学生本人;(二)申诉人应当在学校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提出;(三)申诉人应当提供书面申诉材料,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事由、具体请求及证据材料等。
第三章申诉程序第七条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占有一定比例。
第八条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
第九条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学生申诉之日起一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并通知申诉人。
第十条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章申诉处理的执行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执行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申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申诉人应当接受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申诉处理的监督,确保处理决定得到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学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范文

学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制定本校内学生申诉办法。
第二条学生校内申诉办事机构由学校设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学生申诉事务。
第三条校内学生申诉行为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政治派别、民族和社会背景的原则。
第四条对于学生反映的问题,申诉机构应及时处理和解决,确保学生权益得到维护。
第五条学生申诉机构应对申诉行为、申诉事项、申诉结果进行记录、报告和公示,并定期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六条学生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和程序提出申诉,不得有不当行为和手段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第七条学生申诉机构应当依法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申诉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章申诉范围和程序第八条学生可以依照本办法对以下事项进行申诉:1.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或处罚;2. 学校违法、违纪、不公正的行政决定;3. 学校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4. 学校内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或规定。
第九条学生申诉的程序如下:1. 学生应在申诉事项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诉,说明申诉事由、理由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2. 学校应在收到申诉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诉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作出决定;3. 学校应在作出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申请复核的途径;4. 对于复核申请,学校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核,作出最终决定;5. 学校应在作出最终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并告知其申请上级机关复审的途径。
第十条学生申诉机构应建立申诉案件管理档案,每起申诉案件均应有详细的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定期进行档案归档和备份。
第三章申诉机构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一条学生申诉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调查核实申诉事项;2. 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申诉案件相关资料;3. 依法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4. 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报告和汇报申诉工作、申诉情况。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为了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使其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申诉的内容1、学习上的问题, 2、体育活动中受伤, 3、犯有错误, 4、经济收入问题。
二、申诉的程序1、有正当理由的应向班主任老师反映,也可直接向班主任老师申诉;一、学生申诉范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时可向老师、班主任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学生若发现本人或同学有以下行为:( 1)携带、食用管制刀具;( 2)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结伙滋事;( 3)无故旷课,擅自离校;( 4)不做操,不出早晚自习,不遵守考勤制度;( 5)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考试舞弊,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 6)不按规定着装,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染发、化妆、佩戴首饰;( 7)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损害集体利益;( 8)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私自留客,不服从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 9)不按规定参加体育活动,不注意卫生,不按要求搞好环境保护;( 10)打架斗殴、扰乱秩序、侮辱他人人格、影响恶劣等。
学生在课堂上或课间发生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如与老师、同学发生矛盾,不能进行打骂,不得任意摆布,更不能寻衅闹事,由班主任处理。
三、申诉的受理与处理1、受理的老师对所管辖的班级申诉认真受理并及时做好记录。
如有弄虚作假,申诉不符合规定,都要追究其责任,学生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每个学期末,学校根据学生申诉的情况,召开全校大会,在会上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公开批评或记过处分。
四、申诉的期限凡因个人原因或情况紧急的,必须在接到申诉信两天内给予答复,不得超过十五天。
凡属于违纪的行为必须尽快妥善处理,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耐心说明原因,并立即纠正。
处理情况应填写在《学生申诉登记表》上,并上报学校领导备案。
五、附则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学校申诉制度范本

一、引言学校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权益的实现,学校设立了学生申诉制度。
以下为学生学校申诉制度范本,供参考。
二、申诉范围1. 学生在学习、生活、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3. 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计划、考试评价等方面存在异议。
4. 学生对学校处分决定不服。
三、申诉程序1. 提出申诉(1)学生应在了解事实、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2)申诉应书面提出,包括以下内容:①申诉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号、班级、联系方式等);②申诉事由;③申诉要求;④证据材料。
2. 受理申诉(1)学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2)受理部门对申诉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 审查申诉(1)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申诉事由进行调查。
(2)调查过程中,学校应充分听取申诉人、被申诉人及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
(3)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学校相关部门。
4. 处理申诉(1)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调查报告,对申诉进行处理。
(2)处理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诉人。
5. 申诉结果(1)申诉处理结果为最终决定,申诉人不得就同一事由再次提出申诉。
(2)申诉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申诉注意事项1. 学生在提出申诉时,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
2. 学生在申诉过程中,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 学校相关部门在处理申诉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保护申诉人、被申诉人及相关人员的隐私。
4. 学校相关部门在处理申诉过程中,应公正、公平、公开,确保申诉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结语学生学校申诉制度是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途径,学生应充分了解和运用该制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学校应不断完善申诉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加公正、公平、公开的申诉渠道。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二篇)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一、背景介绍自古以来,教育被视为国家的未来和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为了保障每一位学生在学校中的权益和利益,校内申诉机制应运而生。
校内申诉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促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学校管理。
二、申诉的定义和适用范围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管理决策或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公正行为提出异议,并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权利。
申诉适用于学生在校内遭受不公正待遇时的救济措施。
三、申诉程序1. 提起申诉:学生应当及时向学校申诉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并说明具体事实、理由和要求,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申诉部门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3. 调查核实:申诉部门受理后应当展开调查核实工作,听取有关当事人的陈述,并收集相关证据。
4. 处理结果:申诉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诉人。
5. 申诉复核: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学校校务委员会申请复核。
校务委员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并作出复核决定。
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对申诉人具有约束力。
四、申诉的保密性原则学校应保障申诉人的权益,不得泄露申诉人的个人信息和申诉原因。
申诉过程的处理和结果应当保密,避免对申诉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五、申诉的惩处措施对于故意提起恶意申诉、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申诉的意义和影响1. 保障学生权益:校内申诉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利益,确保公正和平等的教育环境。
2. 培养学生主动权:申诉机制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行使权力的平台,促使学生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提升自身能力。
3. 改进学校管理:通过申诉机制,学校可以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和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七、申诉机制的完善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内申诉机制,学校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和监督制度,确保申诉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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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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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河南省学生申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申诉范围
1、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受理机构
学校法制办公室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四、申诉规程
校内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
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校法制办作为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
学校法制办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
(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
学校法制办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
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处分决定的,需以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重新研究并以学校名义做出决定。
5、送达。
学校法制办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学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复查决定生效。
6、归档。
法制办将有关资料、送达回证及时归档。
商丘市第十六中学
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