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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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例

附近居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问题,所到部门有温州市环保局、平阳县环保局、鳌江镇环保局、鳌江镇政府、平阳县经济开发区、平阳县安监局、平阳县经贸局、平阳县消防部门、鳌江镇联合执法大队等,然而结果是各部门之间相互推托,和稀泥打太极,不敢对该厂进行处理整顿。

天津市宝坻区农民于峰元,因其住宅附近宝坻宏源地毯厂任意排放工业废水,污染其生活环境的问题,于2002年5月27日,举报到天津市环保局。该局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与宝坻区环保局一起对该厂进行检查和监测,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厂确有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

2011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环保总局专家在现场用消防车运水解决居民吃水问题。

按照通常的防控方法,从上游大量调水即可进行稀释降解,但在两日内,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居高不下。经进一步核查,发现上游大量调水冲刷后,将新墙河河床底泥中存积多年的砷污染物释放出来,直至9月13日10时,新墙河水源取水口砷浓度仍超标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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