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围绕次贷危机

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围绕次贷危机
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围绕次贷危机

从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的角度对次贷危机的研讨我们知道,危机的爆发,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将深入挖掘次贷危机背后的推手,及危机之后的思考。

我们将从以下三个关键词来展开本次的讨论。

1、次贷金融衍生品

2、信用

3、监管政策

首先,次贷金融衍生品。

华尔街有句名言:“如果要增加未来的现金流,就把它做成证券;如果想经营风险,就把它也做成证券。”这句话的本质就是,只要能够透支的,都可以在今天想办法让它变成现金。

MBS、CDO、CDS也就孕育而生,它们是美国一级市场上主要的三大次贷金融衍生品系列。这些系列具有特别强大的衍生力,并且极其复杂。

下图所表示的是真正引发次贷危机的次贷金融衍生品系列。

由于它们的复杂性,使得投资者们并不能真正清楚它们的风险。这些金融衍生品在经济正常的情况下,有较稳定的收益率。由于投资银行及信用评级机构的共同运作下,这些产品被打包成优级的投资品,投资者则买入这些产品进行投资保值。

我们来看下下面这张图。如果放假上涨,那么这些交易就没什么问题,大家都赚钱。然而,如果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那么,这将是一次经济灾难。

市场上投资者们的对经济的过于乐观,认为美国经济将持续上涨,房价还将上涨。

而美联储对于未来通货膨胀的严重误判,其在2004年6月30日到2006年6月29日,美联储两年间连续17次上调联邦目标基金利率。还款付息成本是提升,直接导致原本过度消费、居民负债率超出极限的次贷借款人出现债务危机,随之浮动利率贷款的违约率、丧失赎回权的比例开始明显飙升。最终,交织着房屋贷款利率上涨、房屋价格下跌,直接致使了次贷市场、房地产市场、消费信贷市场、CDO市场、CDS市场等五大连环泡沫的破灭,快速引发了次贷危机。原先的信评模型和假设令全世界为之震惊,次贷金融衍生品市场迅速“无价无市”,各国投资机构根本无法快速脱身而遭受重大损失。

接下来,我们开看下这些次贷金融衍生品强大的破坏力。

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我们都还记得08年雷曼兄弟破产事件,虽然当时我们对这件事的意义并不是很明了。

次贷危机之前,美国有五大投资银行,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美林、雷曼兄弟和贝尔斯登。危机爆发以来,数家国际投行出现巨额亏损,贝尔斯登、美林和雷曼兄弟3家投行最终选择被收购或申请破产,其根源便在于杠杆率过高。高杠杆率将增加投行经营风险,相对有限的净资产难以有效应对业绩亏损,一旦无法顺利融资,投行经营将陷入困境。

雷曼兄弟是一家拥有158年历史的大型跨国投资银银行。雷曼兄弟环球总部设于美国纽约市,地区性总部则位于伦敦及东京,在世界各地设有办事处。雷曼兄弟被美国《财富》杂志选为《财富》500强公司之一。雷曼兄弟公司雄厚的财务实力支持其在所从事的业务领域的领导地位,并且是全球最具实力的股票和债券承销和交易商之一。同时,公司还担任全球多家跨国公司和政府的重要财务顾问,并拥有多名业界公认的国际最佳分析师。北京时间2008年9月15日,在次级抵押贷款市场(次贷危机)危机加剧的形势下,美国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最终丢盔弃甲,宣布申请破产保护。

雷曼兄弟破产前的资产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固定收益债券、对冲产品等,负债主要是长、短期债券,市场拆借,向美联储借款,代客户理财。资产与负债两侧实际上都是按照市价计算。所以,一旦债券市场下降,两方账面价值同时缩水,总市值随之出现大幅下降。只要房贷产品或者金融衍生品贬值18%,就将导致雷曼263亿美元的资本金化为乌有。次贷危机发生后,雷曼兄弟的资产负债表急剧恶化。最终,在市场的共同作用下,雷曼兄弟破产了。雷曼兄弟的倒闭导致了美国整个金融系统陷入休克与瘫痪。所谓金融创新“猛于虎”也不过。

以上就是我们本次对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的探讨。

接下来,我们再从信用的角度展开探讨。此次,我们主要讨论三个群体:借款人、贷款经纪商、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

1次贷借款人:无知又无辜,“引诱”利率引诱出违约风险,信用评分标准“形同虚设”。次级抵押贷款是指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美国抵押贷款市场的“次级”(Subprime)及“优惠级”(Prime)是以借款人的信用条件作为划分界限的。根据信用的高低,放贷机构对借款人区别对待,从而形成了两个层次的市场。信用低的人申请不到优惠贷款,只能在次级市场寻求贷款。两个层次的市场服务对象均为贷款购房者,但次级市场的贷款利率通常比优惠级抵押贷款高2%~3%。次级抵押贷款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由于它给那些受到歧视或者不符合抵押贷款市场标准的借款者提供按揭服务,所以在少数族裔高度集中和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很受欢迎。

次级贷款对放贷机构来说是一项高回报业务,但由于次级贷款对借款人的信用要求较优惠级贷款低,借款者信用记录较差,因此次级房贷机构面临的风险也天然地更大。

2贷款经纪商:做假又做弊,信用泡沫衍生道德风险

其次,是贷款经纪商。1998之后,美国居民收入小幅上升,可房屋价格节节攀升,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面出现严重偏离,只是ALT-A贷款、优质贷款市场已经基本达到饱和,贷款经纪商的业务与收入受到限制。但是,作为中介机构,贷款经纪商只有市场越大,发放贷款越多,佣金及手续费收入才越多。贷款经纪商就通过引诱、诱导、隐瞒等一系列不正当行为和手段,向次贷借款人发放不正当贷款谋取暴利。贷款经纪商只是独立的中介代理机构,基本不承担次贷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还能够获得较高的收益。

3 投资银行:制“毒”又贩“毒”,数据暗藏信息披露风险

投资银行从贷款经纪商手中购买次贷之后,并不是自己持有,而是将这些高风险或者不合法的次贷打包,继续开发、加工成为次贷金融产品,随后向全世界的机构投资者销售。

次贷危机之所以爆发,一个巨大的风险源头就在于投资银行在销售此类产品时,刻意回避、隐瞒了其中重要、关键、实质性的信息,使得各国投资者做出了错误的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使得原本不能购买,或者没有兴趣购买此类金融产品的保险公司等深受其害。

4 信评机构:失职又失信,模型缺陷引爆市场风险

信用评级机构对于几乎所有的次贷金融衍生品,往往采用优先/次级结构这一内部信用增级的方式,并且,优先/次级结构中次级档的比例设计得非常小,特别不合理。也就是上述最为激进的做法,让AAA级债券占总发行量的95%甚至更高。

既然外部担保需要增加投资银行的成本与透明度,信评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的要求只求之下,时期外部担保的强度往往不是不够,就是流于形式,或者受到诸多因素而“形同虚设”。

为什么信评机构会向投资者妥协呢?最为根本的原因就是受到了“发行者支付”模式的牵制。所谓“发行者支付”模式,是指信评机构的收入由发起机构,即投资银行支付,并且与所评产品的金额规模直接挂钩。信评机构直接参与金融衍生品的咨询、设计、定价、销售等全过程,因此形成“越量大价高,收费越多”的商业模式。这一模式还存在另一个问题,

就是市场上如果哪家信评机构拒绝为发起机构的产品给予AAA级,那么,该发起机构完全可以找到其他信评机构得到最高评级。

次贷危机爆发后,市场对于信评机构予以广泛的批评和声讨,认为信评机构没有尽职尽责,信评假设和前提过于宽泛丧失掉信用评级的公信力,帮助投资银行泛滥造势与做市,本应该保守评估的信评机构过于不保守。

最后,从政策的角度。

第一是政府政策。从两个主体开始说。

首先是美国政府。美国次贷危机有着深刻的宏观经济政策根源。次贷危机的爆发与格林斯潘时代的政府行为不无关系。美国政府希望通过住房政策、消费政策、货币政策、美元政策和监管政策组合的合力效应,轻而易举地实现“居者有其产”的“美国梦”。但是。2001年~2009年年期间,虽然小布什总统的确将少数族裔的住房拥有率提高了50%,但还是将次贷危机留给了下一任的奥巴马政府。

其次是美联储。美联储长时间将联邦基金利率保持在低位,房地产市场的资产价格下面暴涨后暴跌直接引爆了经济危机,并且给美国经济造成极大伤害。

好吧,现在我们进入正题,来探讨下其监管政策方面的不足与漏洞。次贷危机所暴露出的金融监管问题,一方面体现在对金融衍生产品设计及交易的监管不足,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对相关金融机构,如房贷机构、投资银行、银行表外投资实体、评级机构、对冲基金的监管存在漏洞。

1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2000年,在美国金融行业更加有力的公关活动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解除了对包括被视为华尔街金融创新“毒丸”的信用违约互换(CDS)在内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监管,自此,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监控重任则全部落到了华尔街投行等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的肩上。然而,目前的危机证明,单纯依靠金融机构自身对衍生产品风险进行控制是远远不够的。金融衍生产品监管制度和交易规则的缺陷,助长了衍生产品的过度投机,并最终引爆了危机。

首先,政府在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与构造方面几乎不加干涉,政府隐含地假定衍生品交易双方均能准确理解衍生产品的构造与风险,因此双方的交易纯属市场行为,没有干预的必要。

第二,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大量的CDO、CDS(信用违约掉期)主要通过场外交易(OTC)的方式进行。。一般来说,场内交易会受到交易所的监管,但由于场外交易的衍生产品具有非标准性和不透明性,基本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

第三,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属于表外业务,不需要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显示,银行对相关信息的披露相对有限,监管当局无法得到关于金融机构经营及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的充分而准确的信息,一旦出现问题,短期内无法确知问题的严重程度,导致难以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金融衍生产品清算系统,交易缺乏透明度,政府事实上并不清楚市场上各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与头寸分布,因此一旦危机爆发后,政府在很长时间内甚至不能准确估计危机的严重程度以及波及范围。

2房贷机构监管——监管缺失导致次贷发放的失控

2001~2005年,美国房市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保持繁荣。另外,由于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住房按揭贷款的“发放—销售”模式使风险得以轻易转移,这些因素均刺激了抵押贷款机构超常规发展的欲望。特别是2005年下半年开始,美国众多贷款机构纷纷降低住房按揭贷款的准入标准,放松了资信审查,向大量收入较低、信用记录较差的人发放了“次级

按揭贷款,甚至接受了缺乏充分资信证明文件或具有高债务—收入比的借款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放贷标准的降低基本上都发生在联邦银行监管规定的范围之外。此外,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使房贷机构得以在脱离消费者监督的条件下大量发放高价贷款。尽管相关监管部门一再要求改善次贷的信息披露,但收效甚微。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发放房屋按揭贷款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还包括许多独立的住房贷款公司或经纪商。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美国市场全部房贷中约60%和高价房贷中约45%经住房贷款经纪商发放,这些经纪商根本不在联邦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内。

在金融机构出于竞争压力及利益驱动,放松资信审查、降低贷款标准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应及时对有可能危及金融系统的上述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才能防患于未然。而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无论是美联储还是美国财政部,都没有对这一高风险的贷款发出任何警示,这表明美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次贷监管的确存在疏忽。

3投资银行监管——对流动性和资本金缺乏约束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人们开始将此次危机的诱因集中到美国监管者对华尔街大行过度宽容及监管缺失的制度层面上。在独立投行模式下,美国证监会是投行的唯一监管机构,其对投行的监管也只限于与证券交易相关的活动,相关的审慎性监管和投资风险监管一直存有漏洞,因此一度成就了次贷危机之前美国投资银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的发展模式。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逐渐放宽了投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并于1999年11月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限制投机和分业经营的禁令全部被解除。也就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投资银行不受传统银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的约束,它们开始通过金融创新广泛使用高杠杆,投资行为越来越短期化,甚至为赚取高额利润不惜违背职业操守。而上述高杠杆化且具有短期行为特点的业务扩张几乎是游离于联邦政府的监管之外的。

从2003年以来,高盛、美林等投行的杠杆率都从十几倍跃升到30倍左右,而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仍只有十几倍。在经济繁荣年代,高杠杆为投行带来丰厚利润。但高杠杆使得投资银行对流动性和维持自身高级别评级的要求很高。一旦市场环境恶化或自身财务状况不佳,被评级公司降低评级,导致融资成本上升,继而出现流动性问题等连锁反应,就容易陷入困境。由于美国对投行的资本金、流动性等均缺乏严格的监管标准,导致风险与资本并不匹配。另外,作为独立法人的投资银行不是美联储的成员,出现问题时也不能得到美联储的救助,只有在商业银行收购投资银行后,美联储才能通过救助商业银行间接救助投资银行。

经过次贷危机的冲击,美国投资银行业进入重新洗牌的阶段。美国五大投行中的三家(贝尔斯登、雷曼和美林)已经垮台,高盛、摩根斯坦利两家硕果仅存的投资银行也于2008年9月申请改组为银行控股公司,这意味着它们从此纳入传统银行的监管体系,美国独立投行高杠杆、高盈利、自由扩张时代宣告终结。

4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监管——亏损时重新并表引致信心危机

金融机构常常为特定的融资、并购等交易活动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E,即Special Purpose Entities)。在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注册成立一个与发起人隔离的特殊目的实体。这种实体不需要大额的资本金,一般由其母体注入高等级的债券作为资产,在此基础上通过评级、增信等手段,获得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的资格。这样的实体以不同的名称出现,其依据的法律和遵循的监管准则和会计准则也有所差别。

银行表外投资实体是一种由银行发起设立并提供全部或部分债务担保的证券套利安排,主要形式包括专为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而设立的管道公司(conduit)、结构性投资工具(SIV, 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等。

在2003年对相关会计准则做出修改,要求在SPE发生损失时,对其拥有控制权并需承担最终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将此合并入资产负债表中。但是,表外投资实体信息不透明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对表外实体尤其是银行表外投资实体的有效监管不足的状况依然在

延续。

次贷危机爆发以来,表外投资实体的业务模式给设立机构带来的巨大风险逐渐暴露。SIV成立之初独立于银行之外,不属于银行本身的业务,但造成损失后,银行按照相关会计原则将其纳入自己的资产负债表,从而造成了银行的巨额亏损和投资者信心危机。

5评级机构监管——利益冲突规制有限,评级方法不够透明

早在美国安然事件及世通公司倒闭案发生时,评级机构就曾因为相关的评级失责问题受到各方的关注和质疑,美国各界也以上述事件为契机开始重新审视信用评级业之运作及监管体制。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于2006年9月通过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该法案的实施规则虽然填补了美国信用评级业监管体制的空白,但仍未解决诸多根本性问题。

首先,法案对信用评级业利益冲突的监管非常有限,评级机构对结构性融资产品构建的直接参与基本不受法案限制。

此外,监管部门无权对信用评级模型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进行实质审查,评级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

更重要的是,即使评级失真,投资者受到误导,评级机构通常也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其评级只代表评级机构自身对次贷产品信用风险的“看法”,而非投资建议。

6对冲基金监管——各国监管理念存在分歧,监管环境总体宽松

目前欧美等主要工业国家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比较宽松。首先,各国在是否加强对对冲基金的监管方面还存在分歧,体现为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的理念冲突。以德、法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大陆国家坚持前一种监管理念,强调监管的法律强制性、广泛的适用性和市场规则的外部性,而美、英等国则主张后一种监管理念,认为应更多地强调监管的非强制性,市场参与个体的差异性和市场规则的自发性。

其次,对冲基金事实上在美国和英国享有较为宽松的法律及监管环境。美国实行高度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其监管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以市场为指导,认为市场自律是对冲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不主张对冲基金进行登记注册,从而使对冲基金在信息披露、投资策略等方面享有较大的自由度。

最后,客观上存在相当的监管难度。从注册地来看,全球大约有55%的对冲基金选择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以及百慕大等地作为注册地,此类离岸基金管理了全球约2/3的对冲基金资产。

如同1929~1933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一样,《多德-弗兰克法案》,即金融改革法案或新监管法正是在金融领域的“大乱”之后为了“大治”而酝酿出台的法案。其三个核心内容为:第一,扩大监管机构全力,避免因“大而不倒”而不得不用纳税人资金救市。第二,设立金融保护局,赋予超越目前监管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利益。第三,实施“沃克尔法则”,规定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剥离各自的衍生品业务。

2007年爆发并重创美国银行业的美国次贷危机,不仅迅速蔓延到整个欧洲银行系统进而引起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而且加速了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严重阻滞了世界经济增长。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和建立审慎监管制度受到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国际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在内外部经济困难增多的情况下,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尤需引起高度重视。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面临的重大挑战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国际清算银行就指出,单个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足以维持金融稳定,

应加强对整个金融系统风险的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更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外部突发事件、金融市场不完善和金融机构的内生脆弱性都是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原因。同时,现代金融市场上银行、保险公司、券商、投资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又大大加剧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在缺乏有效监管制度的情况下,经济繁荣和金融体系复杂性能够包容一定程度的金融风险,但当产生的泡沫无法继续维持时,一个偶然的冲击就可能使累积起来的金融风险爆发成为金融危机。

在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前,美国资本市场长期信奉自由主义,监管者过于相信市场力量及自律管理,没有看到金融市场一片繁荣掩盖下的重重危机。为防范类似金融危机再次发生,以《多德—弗兰克法案》和“巴塞尔协议Ⅲ”为代表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方案在2010年后出台,意味着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得到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

如同1929~1933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一样,《多德-弗兰克法案》,即金融改革法案或新监管法正是在金融领域的“大乱”之后为了“大治”而酝酿出台的法案。其三个核心内容为:第一,扩大监管机构全力,避免因“大而不倒”而不得不用纳税人资金救市。第二,设立金融保护局,赋予超越目前监管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利益。第三,实施“沃克尔法则”,规定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必须剥离各自的衍生品业务。

金融创新与监管问题研究

金融创新与监管问题研究 一、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 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来自不同的金融主体,金融机构推出新的管理制度,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是为了适应新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的要求,或是为了避免风险,逃避监管,达到在新的市场条件下提高金融密集效益的目的。 金融监管和防范金融风险以维护金融秩序为目的,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体系变革的过程中,将向金融监管提出新的课题,带来新的制度和规范,和推动金融监管水平不断的提高。而新的监管因为金融创新提供新的动力和更为广阔的空间。正是金融创新和监管创新共同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金融运行效率不断得到提高,金融系统的安全性不断得到增强。此处,有效的金融监管既要给予金融创新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还要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运行,也就是说金融监管一方面要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防止出现因为管得过死,统得过紧,不利于金融企业的创新,另一方面要消除和防范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迎接伴随金融创新而来的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和金融风险的挑战。因为每次创新它都是在旧规则上突破,在旧监管手段的突破,如果创新很多,突破的速度过于快,整个市场风险,整个监管的盲点就会增加。因此,监管的环境就越发复杂,监管的手段也就越来越困难。 二、传统意义上的金融创新与监管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金融机构受到政府的政策性干预,自主创新能力差,业务类型单一,主要充当的是政府的政策执行职能。在那个时候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家的大型重点项目和重点扶持项目上,为国家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个人储蓄业务是当时主要的吸收存款业务,也是针对个人的核心业务,其它理财业务很少。保险业、证券业还处于萌芽状态。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国有商业银行先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后来随着国内各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成立,大大增强了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同时也增强了彼此间的竟争,以往的以国家政策扶持的国有商业银行的老大地位已一去不返。自主经营,自谋出路,自我创新就成了各金融机构的工作核心。这个时期,保险业、证券业也得了飞速的发展,金融市场体系逐步健全。 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更是加快的金融体系的发展,保险业、证券业、银行业,三业同进,更是互相竟争,为了应对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我国的金融机构必须增强自身实力。 三、现代金融体系对金融创新提出的新要求 为了兑现我们当年加入WTO时的承诺,五年内逐步开放银行市场,到时候面对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优越,机构发展成熟的外国金融机构,我们将何去何存,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头等大事。 为了应对这一天的到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应对,努力创新,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体制更加健全,金融业经营更加规范

浅析我国金融创新的风险与防范

浅析我国金融创新的风险与防范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品种不断增多,发展领域不断拓宽。金融创新为微观金融主体提供规避风险和获利手段,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经济金融发展,同时,金融创新也给金融系统带来的新的风险。金融创新在提供规避风险和获利手段、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经济金融发展的同时,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本文在分析金融创新和金融创新风险的基础上,从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和创新主体等角度出发,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的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金融监管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推动,而金融发展的动力在于创新,金融创新是金融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推力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从传统的分业经营到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混业经营,从传统的资产负债管理到新兴的客户管理,从面对面的柜台服务到电子化远程服务,从单一的存贷款产品到为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金融创新活动一刻未曾停止。针对金融创新产品推出速度快、更新周期短,组合化、交叉化、复杂化发展、电子化程度高的特点和趋势,及时引导金融业加强风险管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金融创新,实现其跨越式发展十分重要。 一、金融创新及金融创新风险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含义 金融创新是根据美籍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的观点衍生而来的,是指金融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引进的新事物,主要表现为:(1) 金融制度创新;(2)金融业务创新;(3) 金融组织创新。本文的金融创新主要是金融业务创新。 金融创新风险是指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分类 1、身的风险性 创新就其本质来看,要投入较大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并会有很高的失败率,创新之初往往会缺少实际投入产出的财务数据支持,加上传统惯性思维的阻力,常常使创新活动中途夭折,同时业务创新很易被其他银行模仿而使创新的收益大大减少。 2、风险 金融技术的创新是指以新兴的电子和信息技术作为金融业务的载体,提高金融数据的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的大门打开之后,经济的崛起促进了金融领域的发展,伴随着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发展与创新,金融业正在逐步的扩大自己的影响力。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技的不断进步,金融领域的创新也被赋予了更多变化,不仅改变了传统的固有体制,也进一步推动了金融市场的扩张和发展,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在逐步的发挥作用。在我们大力发展金融行业,强化金融改革和加大金融创新投入的同时,也要重视潜在风险的存在,并合理的去规避风险,稳定发展金融行业,提升整体行业的发展潜力和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风险管理;管理方法 创新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金融行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在背后支撑,但金融创新的出现也附带了金融风险的觉醒,在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和转移风险。金融风险一旦等不到有效合理的控制,那么将有对整个金融行业和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以及消费者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一、金融创新 1.1简述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创新泛指在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事物,包括新型金融工具、新型融资方式、新开发的金融市场、新型支付清算手段、新型金融组织形式和新型管理方法等等。金融创新多是在各类金融机构的推动下出现的产物,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金融行业。商业银行、信用货币、支票等等都是历史上非常经典的金融创新,对金融行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1.2金融创新的产生原因 1.2.1规避金融管制 政府拥有操控经济的宏观手段,为了稳定社会和经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去制约金融行业的行为。金融管制会对金融机构产生外在压力,限制相关的金融活动,对其已有的经营模式和盈利产生影响,同时这种管制有存在着某些漏洞,通过金融创新产生的收益能够超过被管制产生的机会成本,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各类金融机构都会在管制条件下推动创新,谋求更多的获利机遇。 1.2.2规避金融风险 经济危机的出现给整体金融行业带来了危机意识,使得全球各国开始重视风险管理,并将其提上日程。伴随着金融行业的逐步发展,金融创新的出现又一次让人们看见了潜在的风险,为了防范和规避风险,出现了金融工程、衍生金融工具、金融风险管理等诸多防御手段,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规避。 1.2.3金融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内部的市场竞争也日渐激烈,整个金融行业都面临着重大的竞争压力。为了增加自身的竞争力,必须进行金融创新,用新的金融工具或融资手段去完善和提升自身行业优势,抢占更多市场和发展资源。也可以通过开发新领域的经营活动,增加自身资源储备,分散已有经营渠道的竞争压力。 1.2.4新技术的出现 随着科技的逐渐进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的出现,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计算机的问世和信息技术网络的应用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经营模

金融科技的风险和监管 100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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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从FinTech本身的金融属性来看,FinTech具有很强的风险特征。只有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发展,才能更有效地使技术服务于金融创新,使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 . 在金融科技业务领域不存在信用风险。 对错 我的答案:错 5 . 金融科技发展使金融交易更加快捷、低成本,使资金供给能够绕开现有的商业银行体系,直接输送给资金需求方和融资者,完成资金体外循环,导致商业银行重要金融中介的地位相对降低,金融交易脱离现有金融管制的情况愈发严重。对错 我的答案:对 6 . 英国监管金融科技的主要特征是集中适度监管。 对错 我的答案:对 7 . 金融科技具有很多风险,所以我们不应该发展金融科技。 对错 我的答案:错

(风险管理)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

第三节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理论研究 随着20世纪50年代金融创新的兴起以及20世纪70年代以后金融创新的蓬勃发展,西方经济学家对大量金融创新进行了实证和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观点并形成了不同的理论。由于经济学家们所处的历史阶段及对金融创新的理解不同等原因,他们对金融创新的研究也从不同方面进行,但总体上显得零散,缺乏系统性。其主要成果集中于对金融创新动因的研究。一、约束诱导型金融创新理论 西尔柏(W.L.Sill)主要是从供给角度来探索金融创新的。西尔柏研究金融创新是从寻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公司创新最积极这个表象开始的,由此归纳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最大的利润,减轻金融约束而采取的“自卫”行为。 这里的金融约束主要包括:一是外部约束,主要指政府制定的经济制度和市场地位对企业实现最优化的限制,前者会对金融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行为方式产生直接影响,而后者则通过金融产品的定价方式和供求数量来影响金融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外部约束的存在会使金融企业的效率降低和机会成本上升,因而要通过创新来弥补这些损失。二是内部约束,主要指金融企业内部制定的利润目标、增长率目标、资产比等指标,金融企业主要通过这些指标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经营风险,以保证经营的稳定,但是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为了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克服现实中的种种限制,从而形成了对创新的需求。 西尔柏使用线性规划模型(Linear Programming Model)来解释约束诱导理论。在模型中,金融创新被认为是各种约束因子的函数,金融企业受制于金融约束引起的成本增加而产生了金融创新的需求,因而金融创新是为了降低各种约束所引起的上升成本。西尔柏还认为技术和立法也在金融创新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西尔柏的约束诱导理论是从微观金融组织的行为分析入手,侧重于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创新研究,以此来解释金融企业的“逆境创新”,但对于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创新涉及较少。但是,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内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要使创新规范化和合理化,还需要有制度创新作保障。 二、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 凯恩(J·Kane)提出了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Circumventive Innova-tion Theorem)。所谓“规避创新”,就是经济主体为了回避各种金融规章和管制的控制而产生的一种创新行为。凯恩认为,现实中,政府为了保持均衡和稳定的宏观局面,制定了各种经济立法和规章制度,从而对经济主体的行为产生了各种约束。但经济主体总是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为此,会有意识地寻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分析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分析 摘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与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相对应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思想在于强调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动态发展演进过程之中。西方主流经济学倾向于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看作一种固定永恒的关系。这是对经济学的庸俗化,不能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视角下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更无法对当前高度发达金融市场的监管提出系统性的指导意见。科学认识金融风险与宏观金融监管框架需要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来寻找理论基础,由此才能建立更为完善的金融监管框架。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金融危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内在要求 传统西方经济学理论是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的。在这个基于个人效用和生产力利润最大化的一般均衡中,经济体之间实行物物交换,最终实现市场出清。货币和金融因素仅仅作为一些短期扰动的外生变量被加入到理论中,经济活动与金融活动被完全割裂开,是对经济活动整体图景的片面认识。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了金融经济的核心,将生产活动与货币金融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认识了经济的核心与金融对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性。1.从商品循环到货币循环。《资本论》中认为从商品经济过渡到资本主义经济的起点即为从简单的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这一过渡可以用公式“W-G-W’”转化为“G-W-G’”来表示,这里W表示商品,G表示货币。在最初的商品经济中,商品生产的目的是通过交换获得其他商品,从而实现社会分工。货币在这里仅仅充当的是交易媒介作用,社会中几乎不存在金融活动,实体经济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运行。而到了资本主义生产阶段,生产过程转化为“G-W-G’”,货币代替商品成为了生产的起点。生产和交换的目的不再是为了获得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价值增值。货币转化为资本,成为了生产的起点和终点,而商品生产仅仅是价值增值的手段。马克思这一富有洞察力的认识,为政治经济学开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将实体经济与金融活动融为一体。在货币循环的经济中,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是融为一体的,其天然的目的就是服务于实体经济。更进一步的说,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内容摘要:中国金融业已全面对外开放,中资银行要与外资银行展开全面的合作与竞争,金融业必须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当前金融创新呈现出新的趋势和特点,金融监管的自由化与国际化金融业务多元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产品复杂化金融服务个性化及金融机构同质化在金融创新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要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保证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创新,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金融业务金融产品 一、前言 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金融自由化改革浪潮和金融创新的实践,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形成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金融创新在世界范围内正形成一股世界性的强大浪潮,冲击着各国传统的金融制度和金融业务,给世界金融业的发展与改革经营与管理带来了极为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金融创新也被人们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而中国的金融创新是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金融体制改革而开始的,在金融不断突破传统旧体制,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化,促进金融发展的改革过程中,每一步都离不开金融的创新,所以,中国金融改革的过程实际是一个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在过去十年中,中国金融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显著进展: (一)是汇率并轨,实现人民币经营项目的可兑换,并不断采取更宽松和更对称的资本管制措施; (二)是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情况不断好转,目前已经进入相对良性的稳健状态; (三)是金融机构改制取得突破性进展,中资银行的治理结构在加速完善之中;(四)是资本市场经历各种波折,重新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五)是伴随中国加入WTO承诺的到位,中国金融体系将全面对外开放,中国金融体系日益融入全球金融体系以上改革成绩的取得毫无疑问是伴随着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成果的情况下取得的,但是,在这些成果背后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金融风险,如汇率机制改革后的今天稍有不慎就会可能带来灾难性的金融危机,股权分置改革

金融风险管理整理

金融风险管理整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名词解释 1.接触传染机制:由于金融活动的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的密切而复杂的债权债务关 系或业务联系,一是某个经济主体因金融风险遭受巨额损失以至于不能保持其流动性,必然通过资金或业务联系影响到其他经济主体,单个或局部的经济困难可能演变为全局性的金融动荡。 2.区域金融协同监管:指在经济合作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内各国金融运作和监管 的配合协调,鼓励区域成员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鼓励国家当局高度重视来自区域监督的信息。 3.金融风险管理制度化: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在组织制度上越来越严密,形成了由 金融机构发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 4.金融风险管理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趋势一方面使金融主体可以在全球范围内 建立最优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风险管理的复杂性,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风险管理,无论在风险来源和性质上,还是在风险管一技术上都变得越来越复杂,在这种趋势下,要求金融机构更加注意综合衡量和管理在全球范围内的风险承担,系统防范在世界任何地方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 5.银行危机处理: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公众信心,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监管 当局建立了一系列银行危机处理制度,以便将银行可能破产倒闭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6.金融风险监管体制:是指金融风险监管的职责划分与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 度。

7.关系人贷款:指商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 及其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所发放的贷款,关系人货款容易造成银行贷款失误,形成不良贷款。 8.金融安全网:为了保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防患于未然,当某个或某些金融 机构发生一些问题时,动员各种力量,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其危机向其他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系扩散和蔓延,这样的保护体系可以形象的比喻为“金融安全网”(financial safety net)。 9.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证券公司在自营业务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其风险来源既 有一般性投资风险,也有机构投资风险,具有广泛性和综合性,主要有投资对象风险、交易方式风险、企业风险、市场风险。 10.安全作业区:指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在并购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详尽的审查和 评价,从而为并购活动设计出的一个可抗衡风险的并购活动区域。 11.保险投资:保险投资指保险公司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 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 12.保险产品定价:指保险公司根据以往的数据和经验,并且考虑预期经营成本和 预计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利益后对保险费率的厘定,即对保险产品进行定价。 13.信用等级转换率:指借款人本年度的信用等级在一下年度里(该信用级别水 平)发生转换的概率,这个概率可以衡量借款人由于信用等级下降所带来债务价值变动的信用风险。(P250) 14.信用经理人:指摩根依据信用度量值这一方法的基本原理和思路设计出的以微软 公司视窗95或NT为平台的软件产品,通过这一软件人们可以对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进行科学地度量。

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从历史看来,一个世纪的金融创新都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金融创新也存在金融风险。如果金融创新缺乏有效监管,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是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利用其行政权利,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管制和约束,以控制金融业整体风险,限制金融业过度竞争,促进金融业依法健康稳定运行。 金融创新指新的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和新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出现并被社会广泛接受。 金融创新的总趋势是证券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 即将信贷流量从银行放款转为可上市买卖的债务证券。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是宏观经济发展、金融管制放松、金融技术进步和金融工具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整个链条看来,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 置;同时,金融创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于整个金融体系可能会导致金融脆弱性,影响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 我们必须要承认,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初衷并非是要限制金融创新,而是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完好和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金融的经济助推作用,其实质是介入金融体系的政府活动,目的是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健康发展。 监管对创新的无意识强制性推进和创新引起的监管手段或体系的被动调整完善,决定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即没有金触监管,就没有金融创新,没有金翮创新,也就没有金翮监管的逐步完善。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矛盾对立,形成了“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的良性动态循环博弈发展过程。如果单纯地强调金融创新,而放弃金融监管,就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金融效益就无法继续;如果单纯地强调金融监管,而放弃金融创新,就会抹杀金融的活力甚至遏制金融发展;只有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掌握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平衡点,在监管中创新,在创新中监管,才能共同发挥两者的效用。 适度进行金融创新。实施有效的风险监管,防范金融危机 必须首先从立法上对风险监管进行规范因此,深刻认识金融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从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保险业、证券交易所调研不同金融创新的,行为并进行法律规范,保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 其次要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效率,随着金融创新进程加快,金融业务交叉增多,不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造成监管成本过高和监管效率降低。建议央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会统一联合成立一个金融服务局,专门从事金融创新的风险监管,加大监管的透明度,加深监管程度,推行以目标为导向的监管规则,提升监管效率; 第三要约束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稳步推进复杂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应对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的高管们进行管制,对投资复杂金融衍生品进行严格限制,要进行预算硬约束,约束高管们的冒险投机行为,预防道德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最后是要建立金融创新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系统性风险评估。我们应采取不同的系列指标,根据预防货币危机预警系统的理论框架,建立一个风险评估体系,确定一个临界范围,有效管理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监督金融市场各方面的投资战略、投资领域、投资信誉等多个方面情况,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第十三章 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参考答案

第十三章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参考答案 一、填空 1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2.分业; 3.突发性、可预测性和传染性。 二、单选 1.A; 2.D 三、多选 1.ABC; 2.ABCDE 四、判断 1.错; 2.对 3.对 五、名词解释 五、名词解释 1.金融风险: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认识。广义的金融风险一般是指金融市场活动主体在投融资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引起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狭义的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2.金融危机:从形成角度而言,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大规模积聚爆发的结果。西方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危机是指由于信用基础破坏而导致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动荡和混乱。 3.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所有的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是在上述监管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 六、简答 1.金融风险的成因 导致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政治因素,又有体制因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实际,导致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政策失误与政府干预不当 (2) 金融监管体制不健全 (3) 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落后 (4) 企业风险的转嫁 (5) 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 2.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及治理对策。

影响:自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性金融危机还在“传染”。尽管金融市场中的一些参与者会在金融风险中有可能获取一部分收益,但随着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展、风险因素的不断积聚,金融危机会对经济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影响。它不仅会影响经济主体的经营和收益,而且会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的稳健发展,甚至给世界经济带来动荡。 治理对策:建立危机的预警系统;采取措施稳定金融市场,包括动用外汇储备干预外汇市场,抑制投机,稳定股市,保障金融债权,维护存款人信心,管理国际资本流动;动用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调整经济结构等。3.甲银行的准备金减少100万元。 七、论述 1.金融监管的内容。 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金融业的监管包括对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具体监管内容主要有3个方面,即市场准入的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市场退出的监管。 1. 市场准入监管 所有国家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都是从市场准入开始,各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一般都参与金融机构的审批过程。银行申请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 具有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2) 具有最低限度的认缴资本额。管理人员的条件和资本额的标准各国都有具体规定。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一般也是主要审查这两个方面。 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立采取特许证制度。 2. 市场运作监管 金融机构经批准开业后,中央银行还要对金融机构的运作过程进行有效监管,以便更好地实现监控目标的要求。 (1) 资本充足性监管。 (2) 流动性监管。 (3) 业务范围监管。金融机构可经营哪些业务,不可以经营哪些业务一般是有限制的。 (4) 贷款风险的控制。由于获利越多的资产,风险相对就越大,因而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尽可能限制贷款投向的过度集中,通常限制一家银行对单个借款者提供过多的贷款,以分散风险。分散风险既是银行的经营战略,也是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 (5) 外汇风险管理。在外汇风险管理领域里,大多数国家对银行的国际收支的趋向很重视,并制定适当的国内管理制度,但各自的管理制度有着显著的差别。 (6) 准备金管理。 (7) 存款保险管理。为了维护存款者利益和金融业的稳健经营与安全,有些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在金融体制中设立负责存款保险的机构,规定本国金融机构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率向专门保险机构交纳保险金,当金融机构出现信用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支援,或由存款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以维护正常的金

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

关于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几点认识 近期,市场上对于新金融与旧金融、创新与监管、现行监管规则等方面存在一些争论。有人甚至上升到利益格局之争、市场力量与监管部门之争,这样讨论问题是很难有结论的。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可能还是要回归历史和国际比较的角度,同时透过现象看本质,基于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来规范地分析。 一、如何认识新金融与旧金融、金融科技与传统银行 目前来看,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最好的国家分别是美国和中国。美国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在强监管下供给收缩,把部分业务环节进行外包,促进了金融科技的发展。中国则是因为监管体制不健全,同时大银行多、小银行少,多层次的银行体系未有效建立,给金融科技留下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前期对金融科技发展几乎没有监管,这既是P2P网贷一地鸡毛的原因,也是类似蚂蚁集团这样的从事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公司(BigTech)迅速发展的关键。 现代金融体系是经过几百年积累形成的,在金融体系的演进过程中实际上吸收了几百年间所涌现出来的各种科技创新。然而,并没有任何一项新技术能够完全颠覆整个金融体系。事实上,如果某一种科技创新在运用过程中能够提高效率或者节约成本来帮助改进现有金融体系,那么这一科技创新就会融入现有体系。因此,迄今为止,科技创新不是颠覆了金融体系,而是经过实践检验后逐步融入了金融体系。金融业本身就是信息科技行业。 进入金融服务业的BigTech公司本质是金融服务,而且没有改变基于信息处理的金融中介模式。银行贷款技术可以分为交易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交易型贷款是使用企业财务报表和信息评分等硬信息,关系型贷款是使用银行与

企业长期、多渠道接触中积累的不能从财务报表和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这些信息是软信息的范畴。技术创新只是将新的信息形态,比如互联网平台收集的企业客户端的非财务信息,以新的信息处理方式(比如人工智能算法),引入金融中介活动。技术进步使得一些原先属于企业的软信息变成了硬信息,也就是定性信息定量化,从原先关系型贷款的场景可以向交易型贷款转化。总之,金融科技公司并没有改变基于信息处理的金融中介模式,只是把一些原本属于关系型贷款的转向了交易型贷款。但同时,由于模型、算法、模式的相似性,也会带来同质化竞争以及顺周期的问题。 事实上,目前的金融科技业务和传统银行没什么本质区别。在我国几家BigTech公司的金融业务中,最赚钱的是消费信贷业务,本质上也是吃利差模式。有人批评银行贷款是当铺思维,但从事金融服务的BigTech公司与银行贷款一样,在实际放贷中也使用担保品。据市场专业人士分析,BigTech公司是基于其平台的生态系统服务的,放款的担保品至少有三种: 一是现金担保。电商平台商户的账上都有现金,也可以存放在余额宝等理财类账户。如果商户借钱不还,可以从账上直接扣除现金。 二是应收账款担保。电商商户并不是立刻收到货款的,而是有7天应收账款的间隔,这些应收账款实际上也是一种担保。 三是价值不菲的“摊位费”担保。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开店要付很多钱,付很多名目的钱。卖家保证金在1-15万元,技术服务年费为3万元、6万元不等,天猫佣金比例3%-5%,天猫国际5%-8%。摊位是花钱买来了,如果欠账不还,可以取消,因此也是一种担保品。这些担保措施帮助BigTech公司控制消费信贷的风险,不能归功于大数据风控。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贷款业务中使用担保

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这一学期,开了一门货币银行学,主要讲的是货币供给和需求,利率的决定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宏观金融、经济现象的解释和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掌握了很多知识。针对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都在反思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就第十三讲的内容金融创新与监管,想就此谈下自己的认识。 一、概念 1 (一)金融创新: 1 (二)金融监管: 1 (三)关系: 2 二、影响 2 (一)金融创新: 2 (二)金融监管: 2 (三)应对措施: 3 三、美国次级房贷 3 (一)危机暴露了美国监管体系存在漏洞和问题 3 (二)危机给金融监管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3 (三)危机带给中国的启示 4 四、参考书目 4 一、概念 (一)金融创新: 1、广义的金融创新。既有历史上各种货币和信用形式的创新以及所导致的货币信用制度、宏观管理制度的创新,又有金融机构组织和经营管理上的创新以及金融业结构的历次创新,也有金融工具、交易方式、操作技术、服务种类以及金融市场等业务上的各种创新,还有当代以电子化为龙头的大规模全方位金融创新等等。 2、狭义的金融创新指的是金融业务创新。 3、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谈金融创新。他指出,金融领域存在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下和运用现行手段无法得到这个潜在利润,因此在金融领域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这就叫金融创新。创新最重要的动力,来自于资本充足率提高的要求以及信贷扩张受到的制约。 4、包括:金融制度创新、金融组织结构创新、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创新、金融业务创新(二)金融监管: 1、广义的金融监管是在上述监管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稽核的自律性监管、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管等。 2、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际法律法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所有的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 3、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4、目标:1)一般目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与安全,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2)具体目标。经营的安全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目录 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 (2)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深化及启示 (13) 美国金融危机的背景及其原因 (21) 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概述 (31)

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 大纲 一、金融衍生品:锋利的“双刃剑”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之一——巴林银行破产 1. 里森与巴林银行 2. 里森的交易策赂 3.恶瘤膨胀 4.反思: 巴林银行破产案的根源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之二——中国航油 ( 新加坡 ) 股份有限公司的巨亏 1. “里森第二” 2. 御风术何在: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 四、反思:衍生品是避险工具,还是灾星? 知识点汇总 T01: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回顾与展望 T02: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之一——巴林银行破产 T03:金融衍生品交易失败的案例之二——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的巨亏 T04:反思:衍生品是避险工具,还是灾星? 正文 金融衍生品,是指由原生性金融商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造出的新型金融工具。它一般表现为一些合约,这些合约的价值由其交易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决定。衍生品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 (Swap) 协议等。由于金融衍生品具有套期保值、防范风险的作用,衍生品的种类与数量在不断增加;衍生品

同时也是一种投机的对象,其交易所带来的风险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金融衍生品:锋利的“双刃剑” 30多年来,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一方面为风险管理提供了许多非常有力的工具,与此同时,由于其所具有的强大杠杆作用,也给金融衍生品交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它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运用得当的话,它在风险管理领域可谓是“游刃有余”;然而一旦失手就会造成重大伤害,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性后果。 1995年2月,具有230多年悠久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因为金融衍生品交易(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的失败而在顷刻之间倒闭。酿成这桩12.5亿美元巨亏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巴林银行派驻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的首席交易员尼克·里森,灾难发生时年仅28岁。 事有凑巧,时隔10年,也同样是在新加坡,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也因为炒作金融衍生品失败而导致资金枯竭、资不抵债,最终不得不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中航油(新加坡)在一系列的石油期权和石油互换交易中,累计损失高达5.54亿美元。导致这桩丑闻的罪魁祸音,是时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的陈久霖,时年43岁。 表1和表2分别是80年代以来衍生品交易亏损事件案例和与衍生品有关的金融危机案例。 表1:衍生品交易亏损事件案例

浅谈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浅谈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发表时间:2019-12-27T15:17:30.803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12月57期作者:乌兰 [导读] 金融创新不断丰富我国金融市场,同时也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带来挑战。因此,我国在开展金融创新的同时,也要对将会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效力,大力发展我国金融市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50) 摘要:金融创新不断丰富我国金融市场,同时也为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带来挑战。因此,我国在开展金融创新的同时,也要对将会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和金融风险管理的效力,大力发展我国金融市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创新是金融行业发展的灵魂,对于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金融创新必须与当前的经济发展趋势相符合,并且要找到创新的方向,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创新,有效避免盲目创新为金融行业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近些年在互联网金融的带动下我国金融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各种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丰富了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类型,有效满足了金融消费者个性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但是在金融创新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进而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因此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如何通过合理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发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1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增加,我国金融企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各金融企业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了提高金融风险应对能力纷纷进行市场创新以及制度创新,这些措施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金融企业的发展,但也为金融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全新的挑战,增加了企业金融风险管理难度。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在创新的同时有效控制金融风险,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金融创新从广义角度分析主要是指包含市场创新以及制度创新在内的金融行业相关内容的创新,从狭义角度分析主要是针对金融工具的创新。首先金融创新应该在特定的范围内,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在金融行业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实现发展,提高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次随着我国经济以及金融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交流越来越密切,国外金融逐渐参与到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中,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企业的发展。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在主要创新业务,更好顺应时代的发展,但是在业务拓展过程中要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应对在金融创新业务拓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风险。 2金融创新的意义分析 2.1有助于规避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不同金融体系相互碰撞,短期内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因此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而金融创新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的主要途径,通过对金融工具以及金融创建工程进行创新,对相关金融操作进行改进优化,不仅可以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抑制,还可以规避潜在金融风险的发生。 2.2提高新技术应用程度 目前社会已经进入了网络信息时代,技术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金融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更好的为金融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动力。此外,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还有助于降低金融创新成本,提高金融工具的有效性。因此金融行业发展金融创新的需求带动了金融技术的发展,而金融技术的发展又推动了金融创新更上一个层次,形成了良性循环。 3金融创新过程中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的措施 3.1加强金融行业监督管理力度 有效的金融监管对于规范金融行业的发展,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企业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需要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为了有效防范金融创新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金融监管部门也应该积极参与到金融创新中。同时金融监管部门在对金融创新进行规范约束的同时,还应该积极推动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金融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要合理把握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既要有效防控金融创新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同时还应该积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力度,对于在金融创新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严厉惩处,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约束作用,引导金融企业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3.2提高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程度 近些年我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我国经济实体已经充分融入到国际金融市场中,这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促使金融行业发展环境更加复杂。为了充分应对国际金融市场为国内金融行业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国内金融企业应该主动作为,积极与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寻求合作,比如签署合作监管协议等,一方面借鉴学习国际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实现对我国金融发展的全面监管。 3.3完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的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是金融企业实现风险管理,促进金融创新的重要保障。因此金融企业应该在充分考虑外部金融环境的基础上,有效结合金融企业自身情况,对金融风险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完善。一方面在金融风险管理体系中应该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保障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此外,还应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金融企业信息透明化,完善核算体系详细记录金融业务情况促使金融业务顺利开展。 4结语 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内部推动力量,但是金融创新往往也伴随着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需要深刻

从美国次贷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辩证关系

从美国次贷危机看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之辩证关系 2008-9-5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美国次贷危机所暴露的金融创新中的深层次问题的分析,对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进行了分析。作者提出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监管。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创新,金融监管 一、美国次贷危机所暴露的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深层分析 美国住房次贷危机的发生,是同金融创新产品在房地产领域无节制开发、缺乏有效金融监管而畸形扩张所密切联系的。由于房地产是具有长期耐用消费品和投资品双重属性的特殊产品,它的建设周期较长、与其他产业关联性较强、牵涉的经济主体较多、对金融支持的依赖性较大等特殊性质,决定了金融创新在这一产品开发中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利益冲动。同时,房地产市场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信贷过程中的各主体,如房地产开发商、投资者、消费者以及商业银行等,他们的行为在面临利益诱惑时常常会有非理性的一面。因此,在房地产领域的金融创新产品价格的决定、如何实施有效的金融监管以及它对金融稳定的影响等问题都是极为复杂的,需要考虑的因素也很多,因而,我们在分析这一问题时,需要综合分析、辩证思考。 在房地产领域的金融创新产品之所以能得以无节制发展,主要受商品房的供求以及地价等因素影响。受供给约束下的房地产价格通常取决于市场结构和市场需求。在经济周期的上行阶段,如果市场结构越具有不完全竞争性,而市场需求增长却很迅速,房地产价格上涨趋势越明显、上涨幅度也越大。如果垄断型的市场结构与有效需求的突然释放相结合必然产生市场的非均衡性、价格上升预期的必然性和投资主体的过度进入,尤其是当金融机构为追求更大利润而肆意进行金融创新时,会使房地产极易成为泡沫的载体和金融风险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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