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跨国银行监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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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教学大纲

跨国银行教学大纲

《跨国银行经营和管理》课程
教学大纲
第一章跨国银行的演变和发展
第一节跨国银行发展现状
第二节美国跨国银行发展进程及其启示
第三节跨国银行的发展对国际金融关系影响分析
第二章跨国银行理论
第一节跨国银行的成因理论
第二节跨国银行的竞争理论优势
第三章跨国银行的战略管理(学生讨论)
第一节企业战略定位的一般认识
第二节跨国银行参与全球竞争的基本战略
第三节国外对跨国银行经营战略的具体研究
第四节跨国银行战略管理的新动向
第四章跨国银行的组织管理
第一节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选择
第二节跨国银行的规模与经营效益分析
第五章跨国银行的兼并收购与战略联盟(学生讨论)
第一节跨国银行兼并收购的动因
第二节跨国银行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的效应
第六章银行失败及其对跨国银行管理的启示(学生讨论)第一节银行业失败的典型案例
第二节导致跨国银行失败的因素分析
第三节从跨国银行的失败看跨国银行的管理
第七章跨国银行的金融监管
第一节跨国银行金融监管理概论
第二节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统一
第三节中国跨国银行监管法制的完善
第八章跨国银行在华发展战略和管理
第一节跨国银行在华战略
第二节跨国银行在华竞争力分析
第三节跨国银行在华经营模式分析
1。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内容提要自从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

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之跨国银行就是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各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复杂的局面。

传统的由一国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国银行发展的形势,这就要求各国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方面进行良好的国际合作。

母国和东道国都对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其中,东道国的监管较母国的监管一般更为严格。

目前,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管理、所有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文件统称为《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协议的一些规定。

目前,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水平比较低下,我们应当在法律问题上以发达国家的制度为借鉴,在技术问题上采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建立起专门的跨国银行监管机构。

从而提高我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保障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的发展。

SummarySincethesixtiesofthe20thcentury,especiallytheeighties,theerathattheinternationaleconomyhasenteredandglobalized,thefinanceoftheworldintegratesoneoftheimportantcharacteristicsthatistheeconomicglobalizationoftheworld.Whilethedevelopmentofthetransnationalbankbringsthepositiveroletointernationaleconomy,hasbroughtthecomplicatedsituationtofinancialsupervisionauthoritiesofvariouscountries.Thetraditionalmodebysinglesupervisionofregisteredplaceofthebankcan’talreadymeettheformofbanking’sdevelopment,thishasputforwarddemandforenteringinternationallingcooperationfor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To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mothercountrysupervisionand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area11importantcomponents,amongthemthe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isparticularlyimportant.Buttheprerequisiteofeffectiv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istheorganiccooperationbetweenthehomecountryandhostcountry.Atpresent,Therearemanytospecializatio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whichthetransnationalbanksupervisedintheworld.themostimportantoneofthemis“Baslecommittee”.Aseriesoffilesthatthiscommitteeissuesarereferredtoas“theagreementofBasel”.“agreementofBasel”isthemainfilesupervisedtothetransnationalbank,itsnormisadoptedextensivelyforcountriesa11overtheworid.Atpresent,thesupervision1eveltothetransnationalbankofourcountryisrelativelylow,weshouldusethenormsoftheexperienceofthedevelopedcountryand‘‘agreementofBasel”ofadoptionforreference,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thatourcountrysupervisestothetransnationalbank.Meanwhile,shouldalsosetuptheregulatoroftransnationalbankofspecialization,Thuscarryoneffectiresupervisiontothetransnationalbank,soastoensurethesanedevelopmentofthefinancialcirclesofourcountry.序言自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急剧增长,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交织在一起,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

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

论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

陆 伊 里 诺斯 银行 危机 中 , 美国 的联 邦存 款保 险 公 司 做 出 了前所 未有 的承诺 , 行 的所 有存 款 该 人 和其 他 的一 般债 权 人将 受 到完 全 的保 护 . 保 证该 行 的服务 照 常进 行 , 这对维 护 美 国银行 体 系 的稳 定 、 护世 界对 美 国市场 的信心 具有 决 维 定性 意义 。怛 同时 也应 注意 到 , 这些 制 度容 易 产生 道 德风 险 , 容银行 从 事 高风 险 业务 。 因 纵
而 , 选种 系 统性 保 护 中还应 强化 市场 退 出机 在 制, 对银 行 的 债权 人 保 护 也必 须 是 有 条 件 的 。
的昔特点 ,井出敷斑昔 固娘行 危机事 件为倒 ,蛄告昔 圜娘行业 整体毽 定性 问: 疃,翠入探讨 了 目 前昔 田银行业发展 中存在深屉次 问: 疃及其成 固,提 出加 强昔 固银行 固I 管,堆扩世界 叠融体 棼监
系毽 走的 对 策 建 设 :完 善昔 固 娘 行 业 系 坑性 保 护 ;加 强 各 国监 菅 机 构 的 协 调 夸 作 ;正 确 引 导昔
对金 融全 球化 趋 势 , 何肪 范跨 国银行 金 融风 如
有所动摇
在世 界 范围 内 , 随着一些 大银行 发生危机 , 使公 众 对世 界 金 融整体 稳定 性 产生 怀 疑 , 信 而 心对金 融业 又是至关 重要 的 。现代金融体 系赖 以存 在 的基 础 就 是 准备 金 制 度 。 代银 行 的资 现 金来 源和对 其负债 的 日常支付 之间存在稳定 的 关系, 据此银 行才 能保 留部分支 付准备 , 其 并将 余 负债进行 运用 。如果 发生挤兑 和人力难 以抗 拒 的 因素 . 即使 再 谨慎 稳健 的金融 机 构都难 免 要破 产 , 市场难免 要崩 溃 。例 如 18 太陆伊 94年 里诺 斯 国民银行 就是 因为该行 将倒闭 的小道消 息 广泛 流传 而惨 遭挤兑 厄运 。这场危机 不仅威 胁 和 打击 了美 国的银 行 体 系 , 而且 还 蔓延 封 总 部 不在 美国 的许 多跨 国银行 。这次事 件用事 实 证 明了信心 因素 在 金融领域 的极其重 要性 。 2 跨 国银 行 国际 监 管存 在 “ 管 落 空 ” . 监 、 “ 监管 空 白” 象 现 由于各 国对跨 国银行 进行监管 的责任 划分 标准不同. 导致某些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事实 上处 于无人 监 管 的状 态 。首 先 , 对跨 国 银行 的 定义、 期分界 定 的标 准很多 。根据 资本 额 、 海外 业务比重、 涉及国家数的不同规定标准 . 可能使

跨国银行监管体制研究

跨国银行监管体制研究

跨国银行监管体制研究
岳彩申
【期刊名称】《现代法学》
【年(卷),期】2001(023)004
【摘要】本文对当今世界各主要国家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进行了比较,分析了不同类型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的优缺点,对目前世界各国的跨国家银行监管体制的发展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建议.
【总页数】5页(P106-110)
【作者】岳彩申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系,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438.1
【相关文献】
1.跨国银行分支机构分别监管法律制度初探——兼论WTO与我国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J], 刘婕
2.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 [J], 高强;孙秀娟
3.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 [J], 张善云
4.有效银行监管的利剑或金融市场准入的障碍——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中东道国和母国的评判权 [J], 高强;孙秀娟
5.东道国与母国对跨国银行监督之比较──兼论对我国境内跨国银行的监管 [J], 熊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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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体系

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体系

浅论跨国银行监管体系[摘要]本文从全球经济复苏这样一个特殊时代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入手,对跨国银行监管制度的现状和缺陷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以比较国际社会和各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总结其成功经验,指出其不利措施。

最后,对经济危机后跨国银行监管制度应采取的改革举措进行了思考,同时期望对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提供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巴塞尔;跨国银行监管;母国1 跨国银行监管制度的现状1.1 巴塞尔体系在1975年成立的巴塞尔委员会一直致力于保证国际范围内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

其中它针对跨国银行的国际监管发布了一系列的文件,并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认可。

在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协调的努力中,最具影响力的应该是巴塞尔协议体系。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巴塞尔协议修订本:银行海外机构的监管原则》、《关于监管国际性银行集团及其跨国分支机构最低标准的建议》和《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

在上述的国际协定中,对跨国银行进行国际监管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全面性原则。

跨国银行监管的全面有效性评价的基本点是,不应有任何银行海外机构逃脱监管,即这种监管是具有全面性的;②合并监管原则。

对跨国银行有效监管,不仅需要在母国和东道国之间合理分配监管责任,而且需要它们之间的密切接触和合作。

任何一个单一国家的监管与当局获取银行经营信息的手段和渠道都是有限和不充分的,这就要求母国与东道国之间建立长期联系并相互交换信息,从而才能实现对跨国银行的有效监管;③并表监管原则。

母国监管当局应当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对银行或银行集团在世界范围内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

目前主要的发达国家基本都实现了并表管理,法律要求银行集团的所有成员下各跨国银行的所有分支机构必须联合制定统一的业务报表,以便监管当局对银行进行统一有效的监管。

近年来,巴塞尔委员会通过明确东道国监管的法定责任、监管的共同利益、认可东道国当局要求、母国主动协调、东道国直接监管等对以往的协议作了修改。

商业银行的跨境监管与合规

商业银行的跨境监管与合规

输标02入题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制定应对预 案,明确应对责任人,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合规风险 。
01
03
商业银行应加强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形成人人合规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降低合规风险的
发生。
04
合规风险控制是商业银行通过内部控制措施,预防、 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银行业务经营行为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要求和自身规章制度。
国际监管政策的变化与趋势
国际监管机构正在加强合作,共 同制定跨境监管政策,以应对金
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
国际监管政策将更加注重对金融 消费者的保护,加强对跨境金融
欺诈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际监管政策将更加注重对金融 创新的监管,以平衡金融创新与
风险防范的关系。
跨境监管与合规的创新与发展
跨境监管与合规将更加注重数据治理 和信息安全,以确保跨境金融交易的 安全性和可靠性。
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开展跨境理财业务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 理财产品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监管重点
监管机构对跨境理财业务的监管重点在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资金违规外流或流入不法领域。
03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概述
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风险管理 活动,旨在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银 行合规风险,确保银行业务经营行为符 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准则和自
国际合作与协调的实践
目前,国际社会已经建立了一些跨境监管组织和机制,如巴 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等,这些组织和 机制在推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02
商业银行跨境业务监管
跨境信贷业务监管

国际银行业的监管与业务

国际银行业的监管与业务

绿色金融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可持续发 展理念的普及,绿色金融将逐渐 成为国际银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展望:加大对环保、新能源等 领域的投资力度,推动绿色金融 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管机构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可 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银 行业务中的欺诈和不良行为。
促进金融稳定
监管机构通过监测和评估银行业的 风险,可以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 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
银行业务对监管的挑战
业务创新与监管的矛盾
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
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 不断创新,但监管机构往往难以跟上 业务创新的步伐,导致监管滞后。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数字化转型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国际银行 业将加速数字化转型,实现服务 线上化、智能化和自主化。展望 :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 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 业务模式的创新和升级。
全球化趋势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国际 银行业将进一步全球化,实现跨 国经营。展望:通过跨国合作、 兼并收购等方式扩大业务范围和 市场占有率,实现资源共享和优 势互补。
监管政策
国际银行业监管政策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银行业资 本充足率监管的重要标准,它规定了银行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要求,以保障银行在面临风险时具备足够的资本 抵御能力。
监管手段与措施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
监管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现场检查是指监管机构派员 到银行进行检查,以评估银行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非现场监管则是指监管机构通过收集 和分析银行报送的报表、报告等数据,对银行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有关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

有关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

文章标题:深度解析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一、引言国际银行作为全球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进行深度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议题。

二、什么是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跨国监管、资本监管、风险监管等。

跨国监管是指国际银行跨越国界开展业务,在不同国家间进行资金流动和交易,而跨国监管需要各国监管机构协调合作,以确保国际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资本监管是指监管机构对国际银行的资本充足性进行监管,以防止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风险。

风险监管则是指监管机构对国际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进行监管,以确保银行业务的安全性和健康发展。

三、国际银行监管责任的要点国际银行的监管责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

风险管理是国际银行的核心责任之一,国际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多个方面,以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健经营。

合规监管是指国际银行应遵守各国和国际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业务活动,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信息披露是国际银行监管的重要责任,国际银行应及时、完整地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披露业务信息和风险状况,以增强透明度和信任度。

四、深度解析国际银行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从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来看,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是非常重要且复杂的。

国际银行的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多个金融产品和服务,因此其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需要各国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以应对全球化金融体系的挑战和变化。

国际银行的监管责任也需要国际银行自身的自律和风险意识,需要国际银行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共同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总结与回顾国际银行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是当今全球金融市场中的热点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加强监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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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跨国银行监管概述2.1 跨国银行的概念及组织结构2.1.1跨国银行的概念关于跨国银行的定义,迄今为止无论是国外法还是国际法均未给出明确定义。

美国学者查理·W·赫尔特曼认为,只有当银行在不止一个境外国家建立了海外分支机构时,它才是真正的跨国银行。

R·韦斯顿在《国内和跨国的银行》一书中为跨国银行所下的基本定义是“一家在一些不同的国家中从事经营活动的银行”。

英国《银行家》杂志社评选跨国银行的主要标志是:(1)资本实力,跨国银行的第一栏资本必须在10亿美元以上,第一栏资本指银行的实缴资本或实缴普通股本和未公开的储备两部分之和,这一定义是由《巴塞尔协议》确定的。

(2)境外业务情况,跨国银行的境外业务在其全部业务中应占较大比重,且必须在伦敦、东京、纽约这3大国际金融中心设有分(支)行,开展国际融资业务,并派出一定比例的境外工作人员。

除此之外,关于什么样的银行才算跨国银行,我国国内研究者的看法也还不完全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一家银行只要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便是跨国银行。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应叫做跨国银行。

另一种观点认为银行国际化的发展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多国化发展,第二阶段是跨国化发展,前者主要指国外新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后者主要是指在境外开展金融业务。

按照这种观点,我国既有境外的分支机构,又有境外金融业务,多国银行和跨国银行都存在。

这两种观点主要是从银行的境外机构数量为出发点来界定跨国银行概念的。

跨国银行作为银行的一种形态,从法律上看,其最主要的特点在于其组织形式的“国际性”,即其组织机构跨越不同的国界。

联合国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在一份报告中为跨国银行划定了一个基本标准,即跨国银行至少应当在5个国家或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该定义揭示了跨国银行最一般的特征,即“跨国性”。

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解释,跨国银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跨国银行必须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即经营战略的跨国性;(2)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都接受同一决策机构的指导或控制,即内部经营管理的一体化;(3)各分支机构之间具有股权关系或其他经营上的联系;(4)跨国银行必须是按照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设立的实体,即组织机构的跨国性。

上述关于跨国银行的各种定义,虽然说法不一,在数量的限定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在质的规定性上是同一的,即银行资本跨出本国的疆界,在世界范围内行使其职能。

具体地说跨国银行是在国外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其国际业务在很大程度是通过其国外分支机构进行的。

由此,们可以综合以上种种,给跨国银行作出如下定义,即跨国银行是银行资本国际垄断的一种形式,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设有分行或拥有大部分股份的附属机构,或以银行国际联合的形式,从事国际银行业务,境外业务在其全部业务中占较大比重的银行。

2.1.2跨国银行的组织结构跨国银行大量的境外业务要求其建立起能够执行相应功能的海外分支机构,所有这些分支机构,连同跨国银行总部指挥中心(通常是国际业务部),就构成了跨国银行的组织结构。

根据这些机构与母行关系性质及其在东道国从事业务的范围,其组织形式及法律地位大致包括以下几种:2.1.2.1总行国际业务部门这是跨国银行结构网络中的核心,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地区型结构,即按照地区来设立国际业务部门的各次级组织,如欧洲北美部、亚洲部等,这是美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一种组织形式;二是业务型结构,即按照业务性质来设立各次级组织,如外汇业务部、批发业务部等,欧洲和口本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就是这种组织形式;三是客户型结构,即以客户为中心来设立各次级结构,目前美国的大商业银行倾向于采取这种组织形式。

2.1.2.2往来业务银行这是跨国银行最松散的组织形式,指的是为跨国银行提供代理服务(如进出口结算等)的外国银行。

但由于总行对其没有任何控制权或所有权,因而不能算做跨国银行的分支机构。

其法律地位是外国的独立法人机构,与其所代理的跨国银行只有业务关系,而没有隶属或股权关系。

2.1.2.3代表处代表处是跨国银行在国外设立的最简单的分支机构,通常由跨国银行总行派出的代表和为数很少的工作人员组成。

它成本低,总行有控制权。

其主要职能是调查研究所在地的银行业的情况、国家的政策、法律,为跨国银行总行提供信息,联络跨国银行总行与东道国政府及银行间的关系,从事工作洽谈、业务联系及咨询等辅助性工作。

由于它本身不属于跨国银行的经营机构,所以,它不能从事跨国银行的经营性业务活动,不能接受存款和发放贷款,不能办理票据的承兑,不能开展信用证业务等,业务范围极为有限,职能也相对有限。

在法律地位上,它并非法人实体,而是母行的一部分。

2.1.2.4分行跨国银行的国外分行是根据东道国法律要求所设立的境外银行机构,是跨国银行的一个很重要的形式。

分行本身是母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受托代表总行在海外经营各种国际业务,其资产负债表列入总行的资产负债表,总行对其海外分行具有完全的控制权。

但其在国外却是一个独立的经营主体,以总行的信誉和声誉及所有资产为后盾从事东道国所允许的全面银行业务,包括国际业务。

只不过,分行的设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还需花费大量的时间设置机构。

但从客户的角度来看,跨国银行的国外分行组织机构最安全、又最能给人方便。

在海外设立的分行就是海外分行。

海外分行是外国银行在东道国设立的一种营业性分支机构。

它是外国银行总行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海外分行是跨国银行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分支机构。

对于东道国而言,海外分行是外国银行在本国设立的经营性分支机构,是典型的外资银行。

对于母国而言,海外分行是本国银行的海外机构,所以,海外分行受双重法律的管辖。

多数国家认为跨国银行的海外分行是外国银行依照母国法律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所在国的法人资格。

2.1.2.5子银行子行是由一家外国银行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并依照东道国法律登记注册的银行。

根据母行控股的情况,子行大致可以分为全资子行与控股子行。

从组织结构的角度看,全资子行被视为母行的附属机构,但从法律地位上看,子行取得所在国法人资格,完全受所在国法律管辖,是独立于母行之外的法律主体。

子行与分行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同。

子行是所在国的法人,而分行是母国法人的组成部分,归根结底是母国法律意义上的实体。

子行拥有自己的资本,有独立的资产与负债,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控股子行与合资银行极为相似,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股权结构的不同。

如果外国银行持有多数股权,一般视为子行。

如果一银行机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国家的银行出资组建,并且任何一个出资银行都不拥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份,则属于合资银行。

根据英格兰银行的解释,合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必须是没有一家银行拥有50%以上的直接股权,而且至少有一个股东是外国银行。

2.1.2..6合资银行合资银行是由两个以上的金融机构(其中至少有一家为外国银行)共同出资在东道国依法设立的银行。

也有的学者将合资银行表述为:“由本国银行与外国一家或数家银行共同投资创办或经营的银行。

”根据1983年《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合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母机构出资组建和控制;二是在东道国境内设立;三是股东中必须有外国银行;四是合资银行的持股方式可以是将有效控制权赋予某一母机构,但典型的形式是由多个股东共同所有。

其中,合资银行的股权结构是合资银行最重要的条件,也是区分合资银行与其他银行的主要标准。

有的国家法律规定外方出资不得低于或高于一定的比例。

有的学者主张合资银行是由跨国银行拥有20%或更多股权的银行机构。

英格兰银行将合资银行的股权标准定为没有一家银行拥有50%以上的直接股权,而且至少有一个股东是外国银行。

合资银行属于永久性的机构,有自己的名称,开展独立于股东银行的业务。

在法律地位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跨国银行的历史与发展最早的跨国银行可以追溯到希腊古罗马时期,当时已出现了经营国际货币业务的原始形态的机构,算是跨国银行的最早萌芽。

到了十四世纪,一些大的商业银行开始拓展自己的进出口融资业务,也直接进行工业与贸易投资。

例如,佛罗伦萨的梅迪西银行在罗马、米兰、比萨、伦敦和日内瓦等城市都有分支机构,成为当时欧洲最重要的跨国银行之一。

跨国银行的迅速发展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开始的。

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的大规模增长及跨国公司的迅速全球化扩张,生产与贸易的国际化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与之相适应,金融的国际化也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着,跨国银行业经历了巨大的发展与变革。

到八九十年代以后,跨国银行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创新、发展与变革成为当代跨国银行业的主要特征,跨国银行业跃升为国际经济关系中重要的经济力量之一。

从60年代初到90年代,跨国银行的业务内容和地域特征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2.2.1.从20世纪60年代初到70年代初。

该阶段以美国跨国银行的大发展为主要特征。

美国银行的海外分行1950年只有95家,1960年也不过124家,到1970年达到了536家。

在海外经营的跨国银行总数1921~1926年为8家,此后发展停滞,到1960年还是8家,但到1970年发展到了53家。

美国银行国外分行的资产1955年为近20亿美元,1960年也不过35亿美元,1970年增加到了526亿美元。

这一阶段,美国以外的国家跨国银行业发展缓慢,以外国在美国的分行及银行机构为例,其总数只有50家。

另外,由于战后第三世界独立运动迅速发展,英、法两国在其殖民地的银行业务还有很大的下降。

2.2.2.20世纪70年代。

这一时期除美国跨国银行有了进一步发展外,其余工业化国家(尤其是德国、日本、加拿大等)的银行也迅速国际化,英、法两国逐渐摆脱了其原海外银行业务的殖民色彩,开始向其他国家(特别是美国)发展。

美国跨国银行总数由1970年的53家增加到了1980年的139家,海外分行1980年达到了789家,海外分行的资产1980年达到4005亿美元,是1970年的7.6倍多。

美国银行也积极参与组建银团银行,1975年全球88家银团中,美国就参加了32家,占40%。

日本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由20世纪60年代末的70家增加到了1980年的465家,日本金融机构的对外贷款1980年的年末余额为425亿美元。

原联邦德国的银行海外机构20世纪60年代中期只有15家,到80年代初增加到了75家(遍布于34个国家和地区),银行海外业务量从1973年到1977年增加了3.3倍,其中海外机构的业务量增加了12倍。

到70年代末,英国、法国、加拿大的海外分行、附属行、联属行也分别达到了1101家、391家和295家。

2.2.3.20世纪80年代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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